汽车限购令限住了谁?
2015-05-04设计张籍匀
设计/张籍匀
汽车限购令限住了谁?
设计/张籍匀
深圳市政府12月29日17时40分突然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抛出“限购令”,同时公布“限外”方案。深圳成为继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之后,国内第八个采取小汽车限牌的城市。
根据《通告》规定,从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在全市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有效期暂定5年。每年暂定指标10万个,按月分配。其中,2万个指标只针对电动小汽车,采取摇号;8万个普通小汽车指标,50%采用摇号,50%采取竞价,并积极探索与碳排放交易相结合的竞拍方式。年度指标视交通、大气环境和汽车需求适时调整。
岁末年初,春节大假当前,正是家庭购车、计划出游的高峰期,深圳这一突然发布的限购令无疑让很多计划购车的家庭措手不及。
深圳汽车限购令到底限住了谁?限购令的出台是否合规合法?限购令的实施对拥挤的城市交通和日益严重的城市雾霾到底能起到怎样的作用?城市治霾防堵是否真的只剩下了“限”?而限购令实施后是否将影响中国汽车消费市场的格局?本刊编辑部采访了城市规划、汽车产业、法律法规等相关领域的资深专家和业界人士,听听他们怎么说。
组团式城市需解决组团间长距离频繁移动的问题北大环境学院城市与区域规划系系主任 吕斌:
每个城市有不同的问题,如交通拥堵、大气污染等。汽车限购令是治堵和治霾的应急办法,是控制情况继续恶化的必要手段,但不是根本的解决措施。
其实,深圳目前汽车保有量才300万辆左右,而北京有600万辆车,纽约和东京的汽车保有量分别是1200万辆和900万辆,都远远大于深圳。虽然纽约、东京等大城市也会发生拥堵的情况,但城市的公交覆盖率较高,地铁、轻轨、BRT、地面公交车等接驳良好,可缓解交通压力。
深圳的路网密度不高,两条干线带状道路在上下班高峰期尤为拥堵,而有些路段车辆较少,道路利用率较低。这跟当地居住区的开发模式有关。不少深圳人在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上班,但居住在宝安区、龙岗区,每天上班要从主干道进入中心城区,下班后又要从主干道回到居住地。市民在各区之间移动不太方便。
组团式城市看似很合理,但如果组团与组团之间交通不方便,还不如单中心城市。组团式城市需要尽量解决组团间长距离频繁移动的问题。
城市要想解决交通拥堵的问题,需要综合治理,既要维持城市的效率,又要解决产业、居住等功能的合理配置问题,在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均等化、紧凑型的空间形态、公交系统提升(尤其是要大力发展大运量的轻轨公交)等方面要综合考虑,相关部门协调一致,站在都市圈、城市群的区域视角来解决问题。
用市场机制调节城市交通拥堵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 单菁菁:
从本质上看,汽车限购令对控制机动车的增长规模、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是一种“治标”的应急性手段,而非“治本”的长效机制。
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总量增加,人口规模增长,城市的空间结构、功能布局也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整。对于北、上、广、深这样的大都市,非常迫切的就是要进行功能疏解,配合功能的疏解来进行人口的疏解,促使城市从单中心聚焦式发展向多中心网络状发展。
所谓多中心网络状,是指城市空间格局由一个主中心和多个副中心组成若干功能组团,以分解中心城区过度集中的功能,通过分解功能达到人口向外疏解的目的。现在很多大城市是把人口从主中心疏散出去了,但城市功能和产业没有进行相应的疏解和配置,形成了一个个没有充足就业岗位的“卧城”,人们白天到主城区工作,晚上回到“卧城”休息。集中、大量和长距离的通勤交通与跨境交通、城区内部交通相混合,反而产生更复杂的交通流和交通拥堵问题。
城市要解决交通拥堵的问题,首先应该从规划着手,在更大的范围内合理布局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发展,疏解和减少中心城区的人口和交通流量。同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加强智慧城市建设,运用智能化的手段进行道路设计、交通管控等,引导和提高整个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通过疏导结合、多管齐下,达到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目的。
此外,通过市场机制来执行管理政策、调节交通拥堵的经验也值得借鉴。例如,新加坡就是通过市场机制来进行调节的。新加坡采用车牌号竞拍的方式,且获得的号牌只有10年使用期,并非无限期使用。随着买车人数的增减,号牌的拍卖价格也相应浮动。新加坡就是通过这种市场化的方式来控制汽车总量的。
在新加坡买车用车还面临着许多其他的费用:高昂的进口税、注册费、公路税、高峰期的交通拥堵费等。而由此产生的经济费用可以用于补贴公交。新加坡建立了目前世界上最为发达、高效的公共交通体系,地铁、轻轨、地面公交,四通八达,可以去往新加坡的每一处地方。因此,虽然新加坡的人口密度高居世界第二,但道路交通却始终井然有序。
深圳汽车限购令的制定和实施存在立法程序瑕疵财智金融学会会长、资深律师 董秀生: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从法律性质来说是一种地方政府规章,其内容不能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冲突。
《通告》制定所依据的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市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交通拥堵治理措施:(一)实行机动车保有量增量调控……”第八十六条则规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七十六条规定的措施前,应当公告相关预案听取公众意见公告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通告》的突然实施明显违反了其上位法中关于应当公告相关预案听取公众意见公告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的规定。
《通告》的制定和实施也与2010年6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拟定法规草案程序规定》的立法程序规定相冲突,第二十六条规定:“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将责任起草单位报送的规章和法规草案通过市政府法制机构网站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不得少于30日。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及时对公众意见作出反馈,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应当同时说明理由,对公众意见的反馈应当通过市政府法制机构网站予以公布。”
所以,《通告》的制定和实施存在立法程序瑕疵。
汽车限购令或将改变汽车消费市场格局四川省汽车产业协会会长 岳有仁:
深圳市进行汽车限购之后,或将改变我国汽车消费市场的格局,对国产自主品牌汽车产生不利影响。由于汽车限购,牌照成为稀缺资源,提升了买车的成本。基于此,消费者往往会有一步到位的消费心理,倾向于购买中高端汽车,而1.6升及以下排量汽车的市场占有率将大大下降。
下一个限购城市将是谁?岳有仁表示,成都也有交通的压力,也曾就汽车限购举行过听证会,但未通过。成都是中国西部的大城市,也是一个休闲旅游城市,每到周末和节假日,很多成都市民都会携亲带友驾车到周边的小镇休闲、度假,成都及周边的旅游业也很发达。如果成都实行汽车限购政策,不仅会冲击成都市民的传统生活习惯,还会对成都的经济发展带来影响。所以,预计成都在短期内不会步深圳后尘发出下一张汽车限购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