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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福利”的负面效应与治理路向

2015-04-29孙泊

廉政文化研究 2015年1期
关键词:负面效应

孙泊

摘 要:“垄断福利”本质上也是一种腐败。“垄断福利”现象的滋生、蔓延与扩散,造成了系列的负面效应,扭曲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加剧了社会的矛盾集聚,阻碍了和谐社会的进程。要彻底遏制和消除“垄断福利”腐败,必须从根源上找寻破解之道,治理必须从垄断本身切入,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注重长效。一是追本溯源,深入探析“垄断福利”的滋生机理;二是引入竞争,彻底铲除“垄断福利”的生存土壤;三是多管齐下,全面建构“垄断福利”的监管机制。

关键词:垄断福利;负面效应;治理路向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15)01-0041-07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统称《决定》),拉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和时代意义。其中,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是亮点之一。全会对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进行了科学界定,释放出国有企业改革的强烈信号。《决定》明确提出:“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1]“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1]

近年来,关于垄断行业和其衍生的“垄断福利”备受质疑和非议,垄断行业改革的呼声愈发高涨,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难点问题。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依靠优良的党风政风。王岐山同志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持之以恒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优良党风政风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2]

一、“垄断福利”的内涵审视

传统意义上,垄断福利是指垄断行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和高管享受高福利的现象。垄断福利大体分为两类:一是垄断行业整体的高收入、高福利,也就是说垄断行业的员工收入整体上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和一般行业,同时还拥有福利分房、公费医疗、公费旅游等隐形收入,这类垄断行业主要集中在电力、石油、银行、电信等行业;二是公用事业领域员工享受免费待遇或极低的价格服务,现实生活中,免费公交、免费电、免费话费等免费行为实际上也是特权表现。

这仅是对“垄断福利”的表面描述和简单理解。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深刻变迁,“垄断福利”的内涵和外延将不断丰富拓展,对“垄断福利”的描述、理解和界定也不能简单认定为上述这些的福利待遇,尽管这些福利的存在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但这并不是新时期研究“垄断福利”问题的关键,我们应该重点关注和深入研究因垄断带来的隐形腐败,这才是问题的根本。所谓福利腐败,是指一些垄断性行业将自己掌握的行业资源无偿或者廉价地向本行业的职工或者家属提供,在福利的名义下形成的行业腐败现象。[3]一种内部制度安排的“福利”被当作“腐败”受到关注,其根本原因在于这些部门、单位的社会公共性,使得他们所享受的“免费午餐”实质上就是建立在占有该部门、行业之外的公众利益基础上的不正当利益。[4]垄断最大的福利就是垄断本身,就是赋予垄断行业的特权。本质上,“垄断福利”是一种变相腐败,是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只不过这种形式更为隐性,相关法律法规边界模糊,难以明确界定和厘清。“垄断福利”的腐败路径就是权力生财,是权力异化的表现。权力的高度集中,权力监督的虚设,导致“垄断福利”的产生。“垄断福利”的滋生机理源于垄断本身,垄断性行业自身的垄断地位和先天优势,是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垄断福利”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与扩散,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扭曲了资源的合理配置,破坏了社会财富的共享机制,加剧了社会的矛盾集聚,阻碍了和谐社会的进程。“垄断企业我行我素,自行制定它们认为合理的垄断价格,根本没有切身体会人民群众对垄断产品价格的真实感受。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事关群众的切实利益,人们感受更深,其影响恶劣,危害很大。”[5]123值得一提的是,“垄断福利”导致了腐败的“易发、群发、高发”的严重后果和不良生态。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败工作呈现许多亮点和特色,取得了明显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中纪委在石油、铁路等垄断行业反腐试水,已经揭露出问题严重,下一步必将深入拓展,点面共进,扩大影响,形成震撼。垄断部门和国有垄断企业暴露的问题已经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反腐败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也前所未有,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苍蝇老虎一起打”也绝非空话。而反腐败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最终意图是通过腐败的治理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为改革提供坚强保障,不断激发国有企业发展的活力,有力促进国有企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因此,在中央加强反腐败力度的同时,必须强化国有企业的内部建设,夯实内功,科学建构完善的法人治理体系。

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力度、深度、广度前所未有,反腐倡廉工作呈现新的发展态势,亮点频出,成效明显,群众热烈呼应,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国反腐败的整体形势还是十分严峻的,面临着来自多方面的挑战,根深蒂固的“硬骨头”,“铁壁铜墙”的利益共同体,长期形成的阶层分化有待政策化解、合力破解。垄断本身以及垄断行业易成腐败重灾区问题必须高度重视,破解垄断必须上升到国家意志,不能患得患失,遇到障碍就退缩,而是要重拳出击,并且善于运用组合拳,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确保实效。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垄断企业权力高度集中,易于导致高度腐败。垄断企业贪污腐败严重导致社会财富分配不公,严重威胁国家政权的执政基础。加上缺乏有效监督与权力制衡,在垄断企业内部必然产生系统性的权力寻租和高层集体腐败。社会转型期客观存在的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和谐声音,在某种意义上与社会分配不公、社会阶层固化以及贫富差距拉大等存在关联度。社会公众关心的不是财富本身,而是财富的来源是否公平合法。“垄断福利”非法隐形财富的长期存在,必然对社会分配体系产生负面影响,对原本就已严重的贫富差距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垄断福利”腐败问题的根源在于垄断本身,主要原因在于监管缺失,而不是福利本身。如果一味任其发展、蔓延和扩散,势必影响新时期的干群关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根基。这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能否实现。因此,必须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严肃看待和面对这一问题。破解“垄断福利”腐败工作,任重而道远。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深度转型期和变革期,改革处于艰难的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最大限度集中全党全社会智慧,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1]

二、“垄断福利”的负面效应

“垄断福利”作为一种特殊的腐败形式,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而且这种危害是深远的、长期的、多元的,必须从思想认识上给予高度重视,并且从危害的实质性上加以科学地把握和厘清。

(一)扭曲了资源的合理配置

从经济学意义上来讲,完全竞争市场的p=mc定价方式是最有效率的定价方式,能实现资源最优配置。而垄断厂商凭借其垄断地位,采用MR=MC的定价方式以实现利润最大化,P>MC时,垄断厂商生产的产量少,价格高,尽管垄断厂商获得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却造成了社会福利的无谓损失,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不仅如此,垄断厂商的高工资高福利使得劳动力的价格偏离市场价格,垄断行业内部一部分高素质的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市场价格,大部分低素质的劳动者的工资却又高于劳动力市场价格。垄断行业的高收入、高福利与企业的效益水平相脱节。一般来说企业效益好,工资奖金高也是正常的,企业效益不好,职工工资奖金也应相应的减少。然而垄断行业即使企业亏损职工的高收入、高福利仍然不会改变,这就使得企业职工养成作风懒散、不思进取的工作态度,缺乏工作的激情和创新的原动力,长期以往导致企业的效益低下甚至严重亏损,并深刻影响整个社会的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垄断行业高工资、高福利的存在,使得很多劳动者在选择就业方向时都倾向于选择垄断行业,他们不顾自己所学专业,甚至是通过各种关系进入垄断行业,使得社会上其他行业的劳动力供给减少,尤其是工资水平低的农林牧渔业,专业的劳动力流入数量逐渐减少,而大量的劳动力流入与其所学自身专业不相关的垄断行业,这种资源配置的不当,使得行业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

(二)制约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般来说高收入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新兴行业,高科技产业部门收入水平都普遍较高,这些行业的高收入是来自于企业职工的高素质、高技术水平以及职工本身的学历水平以及其对企业的贡献程度;另一方面是垄断行业凭借对国家资源无偿的占有以及凭借行政的力量获得的高收入。对于前者的高收入水平,是无可争议的,而垄断行业的高工资、高福利,不是凭借自身的技术水平、人员的高素质,而是凭借对国家重要资源的占有以及在国家行政力量的保护和国家优惠政策下获得的超额垄断利润,垄断行业不是把所得的利润上缴国家,而是将这些本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留在了企业内部,并以工资福利的形式发放给企业的职工,这本身就造成了社会的不公平。另外,即使是同一职务,在垄断行业要比其他行业的工资高、福利好,这也是垄断行业不公平的表现。同时,垄断行业的高工资、高收入水平对我国的收入水平差距的扩大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垄断行业高工资高福利导致行业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据有关部门测算中国行业收入差距中有20%是由垄断行业带来的。通常垄断行业生产的产品都是广大人民群众所需要的生活必需品,产品的价格需求弹性小,垄断厂商通常会以成本高、亏损为由通过提价来维持垄断利润,将成本转嫁给广大的消费者,这又无形中增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负担,尤其是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将会进一步恶化,这就使得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愈演愈烈。社会的公平正义与贫富无关,但与贫富悬殊有关。如果一个社会的贫富悬殊过大,公平正义将失去平衡,社会将会失序。

(三)加剧了社会的矛盾集聚

垄断行业的企业大都是国有控股或国有独资企业,全体人民是产权的所有者,垄断企业所获得利润理应归全体人民所有,但事实上,全体人民不可能同时行使所有者权利,只能由政府代为行使所有者权利,而政府在行使所有者权利时存在着所有者缺位、越位等现象,使得本应该属于国家的那部分利润却留在企业内部,又由于企业内部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本应该代表国家利益的经营者却与企业职工勾结在一起,将企业利润分配给企业职工,使得广大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垄断行业盈利时,企业利润不上缴国家或者上缴很少,而企业亏损时,不是通过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减少企业的高工资高福利来降低企业的成本,来减少亏损,而是向国家索取补偿。由于垄断行业大都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国家不得不伸出援助之手,对其进行无偿的补偿,以维持企业正常运转。这种现象的存在使得垄断行业失去创新的动力,既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又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不仅如此,垄断行业通过无偿占有属于全民的资源以及行政的力量获得高额垄断利润,行业职工不需要太多的努力就能获得高工资、高福利,已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满,人们心里的不平衡以及对垄断的不满情绪与日俱增,由此产生的社会矛盾不断加剧。

(四)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垄断福利”无形中不断加大了行业的运行成本,严重地影响行业的竞争力和活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福利,影响了社会生活的整体质量和人们的幸福指数,也影响与降低了行业的整体形象。“垄断福利”的本质是少数既得利益者独占福利盛宴,而福利的成本由社会来承担,实际上无形中转嫁给了社会公众,严重损害了社会的公共福利。更为重要的是,垄断福利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收入分配不公,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谐。一些国有垄断企业把持着国家重大的战略资源,却视党纪国法为虚设,加上监管不力、滞后,使之大肆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为其利益共同体和个人谋取私利,真正损害的是国家有限的发展资源和人民的切身利益。这一点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和足够警惕,不能让这一顽固的社会肌体的毒瘤肆意滋长和不断蔓延,要用硬手腕、出重拳、发实力有效进行宏观调控和科学治理。如果任其发展和扩散,必将破坏原本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造成一定程度和范围内的秩序失范,后果将难以预料和评估。

三、“垄断福利”的治理路向

“垄断福利”的存在,严重违背了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要求,是新时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实障碍,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彻底遏制和消除,从根本上做文章,从源头上解困惑,从治本上下功夫。不破解垄断,“垄断福利”依然会盛行。只有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打破垄断格局,提倡公平竞争机制,才能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才能改善现有的收入分配格局,才能真正体现和捍卫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原则,才能构建起理想中的和谐社会愿景。对垄断本身勇于解剖、治理病根,是解决“垄断福利”困境的实践路径和可行思路。

(一)追本溯源,深入探析“垄断福利”的滋生机理

垄断,是当前议论最多的话题之一。因为垄断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影响了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也损害了普通消费者的利益。某种意义上讲,破解垄断是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题中之义和重大突破。由垄断衍生的“垄断福利”也是声名狼藉,备受质疑和批判。历次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纷纷怒斥“垄断福利”,但相关部门的回应态度却是暧昧、回避、搪塞、敷衍。破解垄断之路,现实的藩篱使之举步维艰,困难重重。这其中症结主要是集中于权力和利益两大方面。舍不得权力,放弃不了利益,使得垄断企业形成了坚实的利益共同体,“垄断福利”也就成为普遍存在且根深蒂固的现象。尽管不合理,但依然长期存在。

破解垄断,治理“垄断福利”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必须用改革的勇气迎难而上,攻关克难,敢于打破传统禁区,敢于挑战特权阶层。李克强同志指出:“改革既要有勇气推进,又要有智慧把握。”[6]“垄断福利”滋生的根源不在于市场垄断,而在于行政垄断、权力垄断。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保持宏观经济和市场的稳定有序,为公平竞争提供条件和保障,对市场进行有效监管,用政府的力量弥补市场的先天不足,促进市场经济的科学发展。政府应该大幅度减少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资源配置应该交给市场,依照市场竞争法则、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和市场运行发展规律有序开展,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市场的活力。

解决垄断问题的关键实际上就是如何打破行政垄断、权力垄断。因此,必须以改革的勇气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从根本上实现政企分开,政府不再过分干预市场、影响企业,回归市场经济原有的竞争秩序,让企业充满活力。《决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1]这一核心问题理论上必须厘清,思想上必须统一认识,实践中必须加以认真贯彻落实。解决“垄断福利”,取信于民是根本。人民群众是改革的推动者和支持者,必须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他们的热情和智慧。[1]改革的根本动力点:从“顶层设计”到“民意推动”。[7]这是根除“垄断福利”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要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切不能因为改革破坏原有的和谐局面。改革的魄力要大,但步伐要稳健,要把顶层设计和实践摸索有机结合,形成改革的合力。

(二)引入竞争,彻底铲除“垄断福利”的生存土壤

彻底铲除“垄断福利”的生存土壤和发展空间,必须打内外组合拳,重拳出击,方可取得实效。内功就在于要打破垄断,只有先“治病”,才能为引入竞争提供可能;外力就是引入竞争,为垄断企业输入新鲜血液,疏通经脉,改变原有的分配机制和治理结构。“治病”必须依赖外力,需要对症下药。“垄断福利”滋生的土壤就是其行业的垄断性。如果我们希望垄断企业自身解决这一问题,恐怕很难推进,就是推进也很难看到最终的实效。现在的一些国有垄断企业生存与发展出现了一些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内部体制改革、降低人力成本、消减福利水平等手段渡过危机,实现转机。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国有垄断企业依然我行我素,没有任何改革图强的举措,相反不断地将其不良成本转嫁给普通消费者,以获取他们的高额利润,满足于他们高福利的欲求。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是垄断企业。地位决定了决策,决策影响了行为。这是垄断企业的连锁效应。国家三令五申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这必将引起消费者的怨声载道和对垄断行业的不满情绪,深刻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要从根本上消除“垄断福利”滋生的土壤和存在的空间,必须彻底铲除滋生垄断的行政机制,打破行政垄断、权力垄断,才能最终破解垄断这一发展难题。《决定》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1]在市场经济境域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让市场调控杠杆真正发挥“一只无形的手”的作用,让那些成本过高、不图改革创新、不主动转型升级、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企业时刻面临着被市场无情淘汰的威胁。没有压力就不会有动力,面临的压力越大,潜在的爆发力和发展动力就会越大。垄断企业只有投身于激烈的市场竞争潮流中,才会真正体会到市场的无情和残酷,才会真正体验到“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为了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垄断性行业才会自觉消解和放弃固有的“垄断福利”,“垄断福利”消除才能从理论上的可能变成实践中的事实。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薄、起步晚,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成熟、不规范、不完善的地方。垄断行业的高收入以及“垄断福利”的存在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市场经济的显著特征就是竞争,而且这种竞争是比较充分的,是平等的竞争,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市场法则。市场经济的秩序也是由竞争自然形成的。《决定》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1]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垄断企业理所应当也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市场竞争确定自身的地位。而我国的垄断行业凭借自身垄断的优势,强力抵制和坚决排除竞争,这无形中就让竞争与垄断形成了对立局面,势必造成垄断企业和市场经济的格格不入,这不仅不利于垄断企业的健康发展,更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完善。

因此,在大力加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进程中,必须坚决破除垄断格局,引入必要的竞争机制,对垄断行业进行体制改革,转型升级,使之在市场经济中摸爬滚打,使之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打破现有的垄断格局,才能建构起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垄断福利”腐败的根源在于垄断本身,而不在于福利本身。我们已经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必须对症下药,务求实效。破解“垄断福利”,必须从破解垄断本身下手,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的力量逐步瓦解产生垄断的机制。一直以来,垄断企业不参与竞争也拒绝竞争,造成了垄断企业高高在上,一般的企业很难进入。必须扭转这种格局,降低垄断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和准入标准,努力推进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让部分有资质、有能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参与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平等竞争气候。

(三)多管齐下,全面建构“垄断福利”的监管机制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1]120必须强化制度的约束和严格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人民的监督。阳光是有效的防腐剂,权力必须公开透明。没有定期专业的跟踪审计,没有及时有效的监督,体制内的很多事情迟早要出问题。垄断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国家对垄断行业也十分注重强化管理。国家对垄断性行业出台了系列文件,意图是强化对垄断企业的约束和制约,但垄断行业的问题还是比较凸显。这与制度制定的前瞻性、制度的系统性、制度的执行力以及监督的实效性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垄断行业内部,企业成本的核算一般来说是由企业自己拍板决定,企业的重大决策最后都是由企业法人代表一人说了算,“一言堂”现象较为普遍。这就造成了垄断行业的高风险性。但这并不影响垄断行业借助自身的垄断地位长期维持“高福利、高收入、高利润”的格局。垄断行业畸形的收入格局,造成了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造成了行业与行业之间的隔阂;而且还造成了垄断行业内部的矛盾积聚。因为,“高福利、高收入”并不是垄断行业全体员工的福利,而是一小部分高管的专利,形成了垄断企业内部收入分配的金字塔态势,势必造成人心涣散,组织根基不稳,企业缺乏活力。加上必要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没有到位,必然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因此,有效防范垄断行业的腐败滋生,彻底铲除“垄断福利”的生存土壤,必须对垄断行业加强监管和全面审计,并且形成制度固化,构建起长效机制。

一是进行全面清查,对垄断行业不合理、不合法的福利名目进行逐一清理,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对垄断行业必要的福利进行严格控制,健全和完善集体决策和审批制度,并且坚持公开透明,体现公平公正,体现廉洁自律,体现民心民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群众建议加以不断改进。对一些不必要的项目必须逐一清退,不留余地,不留死角,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绝不让不合理、不合法的福利名目变相地死灰复燃。

二是通过全面审计,强化运行成本核算,注重运行成本控制。要加强成本精准预算机制,健全完善价格多方联合听证制度和价格民主协商机制,加快建立成本信息披露机制和第三方评估审计制度。通过成本核算、准确定位和有效监督,合力建构起有效的防控体系,既可以有效地预防垄断行业的腐败问题,又可以推动垄断行业的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生产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三是明晰政府和垄断企业的职权界限,铲断其中复杂的利益关系。这里涉及的核心问题是“一个关系”的处理即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问题上,要讲辩证法、两点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8]政府应该勇于承担时代赋予的职能与使命,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8]理想的状态是,政府不应过多地干预市场的微观经济活动,遵循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经过20多年实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仍然存在不少束缚市场主体活力、阻碍市场和价值规律充分发挥作用的弊端。[6]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科学的宏观调控作用,在市场监管问题上真正落实到位,不断消解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政府的宏观指导和科学调控下,充分健康有序发展,在资源配置中真正起到从基础性作用到决定性作用的转变。从根本上讲,要真正切断垄断行业与政府部门的种种利益纽带关系。政府理论上讲应该是服务职能,服务意味着不能过分参与和干预市场行为,垄断行业也不能依托行政权力进行市场垄断。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1]

四是注重立法,加强监管制度的科学化建设。情况不断变化,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管体制,才能真正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要注重立法整治“垄断福利”,从法律上厘清“垄断福利”的界定,加强国家层面的统筹和规划。要逐步建立起公开、透明、有力、务实的监督制度,用科学的制度约束、教育、震慑和影响垄断行业。必须科学制定并不断完善《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并且辅以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加强对垄断行业的各种税收、价格等方面宏观调控和科学引导,真正做到以法治理垄断,使我国的垄断行业的腐败治理逐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的道路。

参考文献:

[1] 新华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2013-11-15)[2014-10-13]. http://www.gov.cn/jrzg/

2013-11/15/content_2528179.htm.

[2] 王岐山.以优良党风政风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保障[EB/OL].(2014-05-14)[2014-10-13]. http://news.xinhuanet.com/

politics/2014-05/14/c_1110690709.htm.

[3] 陶叡.公共管理视角下“福利腐败”的本质及其治理[J].生产力研究,2009(18):175-177.

[4] 瞿明方.试论我国垄断行业福利腐败的危害与治理[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8(3):60-61.

[5] 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从怎么看到怎么办?[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1.

[6] 李克强.改革既要有勇气推进 又要有智慧把握[EB/OL].(2012-12-21)[2014-10-16]. http://finance.ifeng.com/news/people/20121221/7464963.shtml.

[7] 包兴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J].廉政文化研究,2012(3):16-29.

[8] 习近平.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EB/OL].(2014-05-27)[2014-10-16].http://news.xinhuanet.com/2014-05/27/

c_1110885467.htm.

责任编校 王学青

Abstract: “Welfare monopoly” in essence is a kind of corruption. The breeding and spreading of the phenomenon has caused a series of negative effects, distorting the rational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affecting the social fairness and justice, intensifying the agglomeration of social contradictions and thus hindering the process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To completely contain and eliminate the corruption of “welfare monopoly”, we must seek a way of crack from the source. We should set about from the “monopoly” itself, strengthen supervision and pay attention to the long-term effects. First, its of significance to trace the source and deeply analyze its breeding mechanism. Second, its necessary to introduce the competition system and eliminate its soil of survival. Third, its critical to pay attention to an over-all governance and comprehensively construct a supervision mechanism of “welfare monopoly”.

Key words: welfare monopoly; negative effects; governance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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