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声乐教学语言的种类与运用
2015-04-29裴斐
【摘要】教学语言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与技能的主要途径,在声乐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教学语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倘若声乐教师能够把抽象的语言形象化、复杂的语言精练化,在此基础上更加合理、灵活地运用教学语言,则能够更有效地促进学生理解并掌握正确的歌唱方法,从而在声乐学习中获得较大的进步与提高。
【关键词】声乐教学;教学语言;种类划分;运用原则
教学语言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技能的重要方式,亦是教师调控教学过程的重要手段。在声乐教学中,教师把歌唱感受和经验通过严谨科学而又不失形象生动的教学语言传授给学生,引导他们在正确认识自身歌唱条件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学习声乐演唱。
众所周知,人类在歌唱过程中的主观感受“既看不见也摸不着”,这就使得声乐教学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复杂性和特殊性。在传统教学模式中较多采用口述、讲解和论证作为普遍授课方式,然而这种方式在声乐教学中往往显得力不从心。与此同时,学生对知识技能的理解、接受能力因人而异,声乐教学语言的运用不仅要追求科学严谨更要兼顾灵活多样,反之,对所有学生不加分别地使用同样的教学语言显然是不合理的。
笔者通过教学实践总结,将声乐教学语言分为如下三类:
1.声乐语言。
声乐语言即声乐教学中教师的示范演唱,笔者认为这是声乐教学中最具直观性的教学语言。教师的范唱务必准确,既可以是正确方式的范唱,也可以是错误方式的范唱,学生在正确与错误的范唱对比中,能够培养对声音正确与否的主动辨识能力,从而进一步明确科学的发声理念。
诚然,在声乐教学过程中声乐语言的运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悟性较高的学生对教师示范演唱的理解与接受能力明显高于悟性一般的学生,因此,教师单凭声乐语言的运用并不一定能够达到预期的教学结果,往往仍需要其他教学语言作为辅助。尽管如此,声乐教学中教师的示范演唱仍然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少了相应的声乐语言,声乐教学则难免流于理论形式,如何掌握科学的歌唱方法、培养正确的歌唱理念更无异于纸上谈兵。
2.口头语言。
在声乐教学过程中,口头语言的运用往往占据主导地位,其表达主要依靠描述、比喻、诠释等方式进行。作为学生最容易理解的教学语言,它具有直观性、形象性和逻辑性的特点,这就要求教师的语言表达务必要清晰明确,切不能让学生感觉模棱两可。比如,“放松”的概念在声乐教学中运用颇多,至于是“放松身体”还是“放松声音”,这种区别对学生而言往往是模糊的,而究竟要“放松”到什么程度,学生对此也鲜有清晰明确的认知。
应当指出,歌唱过程中所要求的“放松”,其目的在于获得自然松弛的歌声,并不是为了追求身体的放松,日常生活中的“放松”概念并不适用于歌唱活动中。具体而言,强调“放松”是为了在发声过程中避免出现身体局部的紧张状况,而“放松”和“用力”的程度往往会受到歌唱者不同的身体机能和声音条件的影响。因此,声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放松”这个词汇时,首先应该使学生明确借此所要追求的目标,与之相反,如果学生未能真正领会“放松”的正确内涵,把“放松”简单理解为肌体放松,则会使学生迷惘于错误的歌唱状态中难以进步。
3.体态语言。
体态语言是指人们在沟通过程中表达出的各种神情、姿势和动作,它能够帮助信息接收者更为有效地理解信息发送者的情感和意图。鉴于声乐教学内容的抽象性,歌唱感觉往往“只能意会不易言传”,体态语言的运用则能够在师生“教”与“学”的双向沟通过程中发挥更为直观的作用,将抽象的歌唱感觉形象化表达出来,这无疑是提高声乐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笔者注意到,卓越的声乐教育家如沈湘先生、周小燕先生,他们在授课过程中常常运用生动形象的体态语言提示并引导学生如何调整歌唱状态、合理诠释作品。在影音资料和现场指导中,他们时而以手势在演唱者头顶上方循环画圈以强调歌唱时气息流动的重要性;时而以生动的面部表情提示演唱者如何完善作品的情感表达……类似于这样简单明晰的动作和表情,竟然可以使学生迅速体会到如此精妙的歌唱感觉,我们在由衷叹服之余亦不难看出,体态语言的合理运用能够在声乐教学中切实发挥积极作用。
在声乐教学中合理运用教学语言能够使学生易于理解并掌握教师所传授的歌唱理念,相反,教学语言使用不当则无益于学生歌唱技巧的巩固和提高,甚至会对学生的歌唱状态造成难以摆脱的消极影响。为了切实有效地提高声乐教学效率,在此基础上较为理想地实现声乐教学的既定目标,笔者认为声乐教学过程中的教学语言运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精炼准确性。
声乐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艺术学科,科学的歌唱方法一般要依靠专业训练习得,而歌唱训练往往集中在有限的课时内进行。这就要求声乐教师的教学语言务必要精炼而又准确。只有教学语言精准才能抓住教学过程中的主要矛盾,进而牢牢把握教学重点、难点,从而有效解决学生歌唱中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因人而异”、“对症下药”等教学理念才得以有效实施。
深呼吸、高位置、打哈欠、提笑肌、开牙关、通气息、展双肩……这些独特的表述方式在声乐教学中屡见不鲜。然而在面对某些教师滔滔不绝地空谈这些看似面面俱到的声乐理论时,学生所感受到的却往往是漫无边际的困惑和无所适从的尴尬。对此应当认识到,声乐教学语言的精练准确既要合乎逻辑,又要兼顾学生的认知能力。过于抽象的教学用语,如:“运用头腔共鸣来歌唱”、“运用胸、腹式联合呼吸方法”、“真、假声要混合好”……这些表述方式往往会让学生感到莫明其妙,因迷惘困惑而产生的误解也就不可避免。
精准而不失生动的教学语言有助于践行科学严谨的教学理念,就声乐教学而言,掌握精练准确的教学语言离不开教学实践经验的积累。这就要求声乐教师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知识、技能水准,丰富并完善教学语言,长此以往就能达到化复杂为简单、化晦涩为生动的预期目标。
2.辨证统一性。
在声乐教学中,教师往往会综合考量学生的自身条件和学习能力,进而制定并不断完善理想的培养目标和长远的教学规划。然而在具体的阶段性教学中,声乐教师要切忌“揠苗助长”式地把超出学生能力范围的目标要求付诸实施于现阶段的教学过程中。这就要求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技巧掌握、乐曲处理和乐感培养等方面的综合训练过程中,务必要处理好理想化目标和阶段性训练的辩证统一关系。声乐教师主要依靠声音辨识能力来指导学生训练,如若察觉到学生演唱中的问题和不足,就一定要拿出务实、合理的解决措施。与此同时,在不断地解决问题、弥补不足的过程中,学生对声音正确与否的主观辨识能力也会得到相应的提高。
正确的歌唱即整体的歌唱,这就要求声乐教师不仅要具备辩证的思维方式、正确的声音观念和不断完善的教学方法,还要注重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比如在发声技巧的训练过程中,追求“高位置”的声音就一定要兼顾“落下来”的气息,顾此失彼则会影响歌唱状态的平衡性,从而造成学生在发声过程中各种不适的现象。以此类比,在指导学生体会“打开喉咙”的感觉时,相应要强调声音的集中;在引领学生找寻“面罩共鸣”的感觉时,务必要兼顾气息的通畅……毫无疑问,声乐教学中科学的训练方法无不得益于对辩证统一规律的掌握,这已被历来众多的声乐教育家所证实,因此,为了达到理想化的教学目的,声乐教学语言也必然要体现辩证统一性。
3.形象比喻性。
在声乐教学中,由于教学语言的语义往往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不确定性,在某些情况下学生对其理解和掌握会有一定的难度,这就要求教师善于把较为抽象的概念以形象化的语言进行阐述。与此同时,为了达到声乐训练的预期目标,教师还应适时采用启发式的“体感教学”方法,所谓“体感教学”就是将我们日常生活中习惯性的动作和行为的感觉比拟运用于歌唱训练当中,使学生通过这些感觉便于体会到科学的发声状态,从而获得良好的训练效果。
例如:在训练气息支持时,教师往往采用“品味花香”、“双手提水”的感觉引导学生领会正确的呼吸位置;在训练歌唱共鸣时,教师常常采用“让声音先向后划圈再抛向前方”的表述方式使学生巩固歌唱腔体的感觉……鉴于声乐教学内容的抽象性,相较于理论化的技术性阐述,生动形象的比喻往往更加容易被学生理解和接受。
教学语言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与技能的主要途径,在声乐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教学语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倘若声乐教师能够把抽象的语言形象化、复杂的语言精练化,在此基础上采用辩证统一的思维方式,更加合理、灵活地运用教学语言,则能够有效地促进学生理解并掌握正确的歌唱方法,从而有助于声乐教学取得良好成效。
作者简介:裴斐(1988—),男,河南漯河人,助教,本、硕就读于武汉音乐学院,研究方向:声乐演唱与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