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乐德、乐语、乐舞”中的“体知”内涵辨析
2015-04-29陈国符
陈国符
【摘要】目前,国内音乐教育体系呈现出一种以西方音乐教育为本的模式,重音乐技能轻音乐思想的现象比较严重鉴于此,梳理我国传统音乐教育具有现实意义。我国传统音乐教育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西周时期。当时,人们对音乐的认识从感性阶段逐渐上升为理性阶段,音乐除了具备娱神的功用之外,更多的突出其教化育人性。“乐德、乐语、乐舞”作为礼乐制度的重要内容,对维护封建统治,提高贵族子弟的综合素质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拟从“乐德、乐语、乐舞”三方面概念入手,结合杜维明的“体知”理论,探讨三者的关系及对当代音乐教育的启示。
【关键词】音乐教育;礼乐制度;乐德;乐语;乐舞
前言
当今社会音乐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层出不穷,受教育面变得越来越宽广,音乐教育体制更加完善,其作用日渐蒸上。追溯我国音乐教育现象的源头最早可剑西周时期。当时,生产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社会经济繁荣稳定,文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诞生了对后世影响甚远礼乐制度。为了巩同统治阶级的地位和体现,彰显自己的功德政绩,统治者和宫廷有识之士将音乐教育作为手段来辅政,将音乐教育贯穿于礼乐制度之中,通过“乐德、乐语、乐舞”二方面内容的体知和认知,从而达到乐与仪式相须为用、乐与政通的目的。
一、“乐德”之析
所谓“乐德”指的是音乐的思想目的以及道德伦理,相较于具体的音乐表现形式,乐德具有宏观的理性认识意义。周王朝在消灭殷商王朝之后,对前朝遗留下来的大量文章典籍进行了整理,在纷繁复杂的规章制度巾提炼出“六德”,并加以完善,这六德分别是:中、和、祗、庸、孝、友。乐德之“德”实际上表达的是统治阶级制定的伦理规范。例如,在具体的仪式音乐舞蹈使用巾,规定了不同等级的用乐标准,天子用八佾,公侯用六佾、大夫用四佾,士人就只能用二佾。“乐德”学习的目的旨在达到对“人”的全面塑造而非技能的训练,通过“乐德”的训练达到德育、智育的教育功能,从而使受教者培养起了友善、中庸、刚柔相济的道德行为,达到了礼乐制度的德育功能。
二、“乐语”之析
音乐除了具有审美的功能之外,在我国许多少数民族之内,音乐还具有相互交流、传情达意的作用。在一些重要习俗歌节上,年轻人通过音乐向自己倾慕的女子诉说情感,表达爱意;更有甚者,在一些红白喜事当中,人们通过音乐祭奠神灵,使音乐成为“人——神”沟通的桥梁,从而实现了“以乐代语”的功能。“乐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语境内存在不同的内涵,作为礼乐制度的一项教育内容,乐语主要是通过音乐的教育,来提高园子们的诗歌吟唱能力。中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西周时期诗歌更是成风,王公贵族们通过吟诗作赋来抒发内心的豪情和意志。据《左传·襄公十六年》载,在一些宴客习俗当巾,主宾之问相互吟诗做答之习比较盛行,一旦对方赋诗之后,另一方答不出来就算是失礼。因此,唱诗对答成为了贵族们的必修内容之一。
三、“乐舞”之析
上古时代的主要音乐形式是集歌舞乐三位一体,乐舞主要在祭祀和歌颂统治者的丰功伟绩的时候使用,历来受到备受统治阶级的重视。礼乐制度巾的“乐舞”,主要指的是‘六代乐舞,包括《云门大卷》、《大咸》、《韶》、《大夏》、《大濩》、《大武》,当然,除了六代乐舞之外,还包括一些小型乐舞、散乐、四夷之乐和宗教性的乐舞。作为具体的音乐表现形态,乐舞之教包含了对人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在这些乐舞中,一方面沉淀了大量的历史内容和民族文化,对贵族起到了德育的教育功能;另一方面,四夷之乐的使用,体现了周王朝博采众长、统治阶级的在对待外来少数民族文化时候的包容心态。作为实践性最强的一门学科,通过乐舞的学习,实现了对音乐节奏、旋律、速度的体知和认知,增加了对音乐美的领悟,实现了智育的教育功能。
四、对“乐德、乐语、乐舞”之体知的阐释
从哲学角度看,“体知”属于认识论的范畴,它是知、行合一,不但具有认识上的意义,还具有实践上的意义。但是,“体知”与“认知”又有所区别,前者主要指知道某事的做法,而后者指的是了解某件事。对比来说,体知强调的是“会”,而“认知”强调的是知道。结合我国西周礼乐制度中的传统音乐教育来看,从乐舞、乐语、乃至乐德的学习过程来看,这是一个系统的教育过程,强调受教者从入学之时的乐舞学习(身体之知)到后来的乐德学习(思想之知)。音乐人类学家Alan.P.Merriam在对传统音乐的研究过程巾,在理论界提出了备受推崇的三重音乐理论模式“概念——行为——音声”。结合礼乐教育来看,周工朝的传统音乐教育模式与该模式有其相通之处,通过乐舞的学习,掌握基本的音乐技能和知识,然后将音乐与诗歌结合形成个人的乐语风格,通过这一“体知”过程提高个人的综合修养;反过来说,乐德形成之后又不断的对乐语和乐舞实践进行指导反馈。联系儒家的知音、知乐进而知政的思想,“体知”在东方(中国)的音乐传承中的传统、发展应该有较为深刻的意义。
五、结语
综上所述,乐德之教重在传播思想文化,灌输伦理知识,使受教者学习统治者定下的伦理纲常;乐语之教重在培养同子们的诗歌辞赋、言语表达能力;乐舞之教重在培养国子的德、智、体、美,通过史诗般的舞蹈提高民族的凝聚力。乐德、乐舞及乐语二者之问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没有乐舞的具体表现形态,乐德和乐语便无从谈起;同理,乐德为乐舞的实践提供r理论认知,指导着具体的乐舞学习。受教育的国子、世子学习乐德、乐语、乐舞的最终目的是从音乐学习中掌握“乐与政通”的道理进而为管理天下做铺挚。中国周王朝时代的音乐教育,从体制到内容都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通过梳理我们发现,当时的音乐教育重在通过乐舞、乐语、乐德加强对人的全面教育,使贵族子弟得到全面的发展,从而达到一种对“完整的人”塑造的教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