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音乐学的几点思考
2015-04-29刘洋
刘洋
【摘要】当前,民族音乐学研究已成显学,但各种问题也有不少。本文就其中常见的问题如针对民族音乐学要体现“音乐学”的学术主张的批评;民族音乐学文章容易发表背后可能隐藏的问题;个别民族音乐学者对非音乐专业人士指责的排斥问题;音乐概念的错误理解以及话语霸权等等发表看法
【关键词】民族音乐学;文化研究;话语霸权
一
伍围栋曾在关于民族音乐学选题研究方面提出要体现“音乐学”本色的问题。笔者对此有些疑问,显然这是针对国内学术语境而提出的问题。倘若止如一些其他学者所言,他们是用国际视野来看问题的,那么是不是就可以不必体现“音乐学”本色r呢?伍先生可能说,西方民族音乐学早期形态一一比较音乐学的“音乐学”本色是很浓的,但那毕竟是早期形态啊!要知道,比较音乐学是在西方阿德勒音乐学分类体系中的,进来我们能看到民族音乐学在西方被放到人类学学科之下的报道。但民族音乐学当下是否还包括在音乐学分类体系中我们确实不清楚,但伍先生的义章似乎是说我国无论是学科分类还是理论体系划分,民族音乐学都是属于音乐学的。显然巾外是有区别的,尽管更细致的区别我不清楚。如果站在我们的立场上,外围划分似乎有点乱。到底哪个更合理?作为科学理论,可以允许有不同的存在吗?
二
近来,常遇到所谓搞“民族音乐学”的,当进一步问其专业时,事实上他们对所谓的“民族音乐”几乎一窍不通。如果你进一步询问的话,有的人会直言不会的告诉你,从纯文化角度,也就是从民族音乐学的外部研究来写作文章容易发表啊,特别是这样的文章一发就是核心刊物。有人可能会反驳说,难道核心刊物的编辑们都是傻子吗?没有一定的水平谈文化的文章就能被核心期刊选中?笔者认为还真难说,如著名某学者写关于“音乐与文化”的文章。如果换成一般作者写这样的文章,可能写的再好也未必能发表核心刊物。该学者的水平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文章水平我们也毫不怀疑。但不是所有刊物编辑都能识货的。如果我们可以做一个实验的话,把这个学者的这样风格的文章换成一个不知道其身份的笔名作者,恐怕难有眼力编辑能赏识这样的文章。因为这样的文章是叙事性写作,这跟止统的学术研究不一样的,很有可能被判为根本不懂所谓学术的文章。
三
还有一些人在文章中质疑非音乐专业的人对民族音乐学文章批评的身份问题。认为不是民族音乐学专业的就没有批判资格?笔者认为,这样的指责首先在逻辑学上犯了“诉诸人身”的逻辑谬误,也就是这样的质疑不是针对问题本身而发问的,是企图否定提问者的合法地位来否定问题本身。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发问的话,我们经常看到谈论一些社会现象的,难道我们都要声称是社会学家或者是懂社会学的人才能谈论吗?相反,谈论民族音乐学非要首先声明是懂民族音乐学的人才能再发议论吗?怎么知道议论着就是懂民族音乐学的呢?是谁规定不懂民族音乐学的就一定不能谈民族音乐学的呢?更可笑的是,一些主张文化研究的学者还口口声声强调“理解”的重要性。“理解”确实很重要,“理解”起来千差万别。但为什么剑了谈论非音乐专业人士指责民族音乐学的文章就不从“理解”的角度上思考问题了呢?难道非音乐专业人士写的文章就一种“理解”吗?
四
还有一些学者口口声声说音乐没有统一的概念问题。笔者不否认,音乐确实很难拿出统一的定义,音乐的概念确实没有公认统一的答案。但是,任何事物仪从相异的角度看问题不是科学的看法。世界存在相异性还有统一性一面。仪仪从相异性一面否定可以吗?此问题还时刻跟“话语霸权”联系起来。认为制造音乐的统一性就是在使用“话语霸权”,这样是要进行彻底批判的,认为文化研究要“宽容”。但我们稍微留意一下就会发现问题。口口声声在强凋“宽容”的哪些民族音乐学的人,往往都是采用后现代的那一套,在对待现代性进行批判时却从不“宽容”,恨不能置现代性于死地而后快,如果你去读他们的文章,几乎没有多少“宽容”的语句。按照文化研究强调的宽容,即使现代性研究者有错误,你也应该用“宽容”的姿态来谈他们的错就行了。相反,却处处喜用“霸权”一词来指责。既然你懂“文化”研究规则,难道现代性研究本身不是“文化”吗?懂“宽容”的文化学者除了“宽”一套概念外,你的行为呢?结果呢?梅利业姆的二维认知只懂“概念”一维是不行的,作为主张“文化观”的人的做法?更应该体现“宽容”心态才是!那才是真止懂民族音乐学的。
总之,笔者觉得我们很容易都站在自己的立场看问题,有时说是在探讨真理,其实还不如说是在为自己的立场辩护。其次,搞文化研究的人,笔者感觉该能做到宽容的人自然就能做到,做不到的人即使搬再多的概念也还是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