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违规“高烧”不退,病灶究竟在哪
2015-04-29
个别干部把公车当成是一种权力、地位的象征。一些领导干部认为,违规配备的公车也是为了工作方便,即使公车私用,也并不等同于贪腐等大是大非问题。有人曾表示,“我这么大一个单位的局长,在局里这么多车,我用一部车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近日,中央纪委发布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通报显示,今年4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08起,其中,最多的是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共802起,占31.98%。实际上,从今年1月以来,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每月均名列第一。
那么,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都有哪些表现?为何会居高不下?
表现:公车办私事 “借用”挂靠掩人耳目
从5月份中央纪委网站通报的公车违纪案例来看,问题主要集中在配备和使用两个环节。而随着一些部门和地区公车改革向前推进,“借用”、挂靠等违纪新动向也开始抬头。
——使用公车办私事,这是最常见的公车违规使用方式,主要包括用公车接送亲属上下班、上下学,用公车外出游玩,用公车到经营性娱乐场所活动,用公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公车私户、私车公养,表现为公款购买领导干部私车的车险,公款对私车进行维修保养,用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2014年12月25日,中国联通安徽省泾县分公司总经理江南安排单位驾驶员给其私家车办理ETC卡,并以宣城市分公司名义办理,办理时产生费用共计1700元。
——挪用资金购置公车。2012年,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水利局局长丁豪用省财政厅下拨的水资源专项资金70万元购买越野车,造成专项资金缺口。
——“借”车或挂靠到企业、下属单位名下。公车购置和使用有严格的规定,所以一些地方以“借”为名掩人耳目,长期使用企业车辆,同时将车辆费用转嫁给企业。一些单位的车户口安在了企业或其下属单位,表面上不算公车,而实际上仍是公车。
2011年8月,时任山西省临汾市汾西水利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玉龙主持召开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以用水企业出资购买、汾西水利管理局租赁使用的方式,变相为本单位购置4辆小轿车。所购车辆分别由该局4名领导干部使用,相关费用在局财务上报销。
问题:违规问题基数庞大 违纪成本较低
目前,全国一共有多少辆公车,并没有一个准确权威的统计数据,但是从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公车数量可以窥见一斑。从中央部门来看,今年4月17日公布的2015年中央部门预算显示,82个部门中,公车保有量最大的单位是国税总局系统,共有公车46626辆。从地方上来看,2014年10月,媒体记者根据广州92个公布公车保有量的部门,统计出公车保有量为5718辆。我国公车数量庞大、使用频繁,使违纪问题发生的几率增大。
公车私用问题由来已久,有一定规模的历史存量。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廉政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刘金程认为,公共部门违规配置使用公车的现象一度泛滥,车轮上的腐败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司空见惯,虽然有过几轮整治,但终究未能根治。经年累月,人们在情感上把它“合法化”了。去年3月,有媒体报道陕西省宝鸡市商务局12名副处级以上干部上下班全用公车接送。该局办公室主任回应称,之所以每天接送,是在没有新规定之前沿用以前的老规矩。
违规使用公车的违纪成本较低,一些干部也就有了顶风违纪的胆量。从以往案例看,各地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的处理,问责力度不大,大多停留在警告、记过、免职层面。
刘金程说:“相比其他腐败现象,社会对于发现、举报公车问题的敏感性相对较低,监督机构对于公车问题原有的调查、惩处力度相对较弱。”
原因:特权思想作祟 抱有侥幸心理
刘金程认为,从公共部门到社会,整体上渐渐形成了包容心态,让一些干部的特权思想泛滥。
一些领导干部把配备的公车当成组织上给自己的福利,是职级、待遇的象征。一些司机,把自己当成领导的勤务员,把公车当成自己和领导的交通工具,除了为领导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自己也经常驾驶公车办私事,而领导也大多睁只眼、闭只眼。江苏某县政府工作人员透露,在他们机关,哪辆公车归哪个领导常用都是约定俗成的规矩。
个别干部“官本位”思想作祟,把公车当成是一种权力、地位的象征。一些领导干部认为,违规配备的公车也是为了工作方便,即使公车私用,也并不等同于贪腐等大是大非问题。据福建省某市纪委工作人员介绍,之前清查公车,要求各单位报备的时候,不少领导干部表示,“我这么大一个单位的局长,在局里这么多车,我用一部车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除了特权思想,侥幸心理也是问题高发的原因之一。刘金程分析,在当前不断加大打击腐败力度的背景下,“不敢腐”已经初见成效,但是一些干部对违规配置使用公车行为、谋取灰色福利仍心存侥幸。
一些司乘人员抱着反正快公车改革了,再不用就“过期作废”的心态铤而走险。一些部门工作人员瞅准党风政风监督部门人员短缺的情况,避开重要节假日公车私用,自以为摸准了监督执纪的“规律”。
还有一些领导干部,养尊处优惯了,有车才能出门,不适应公共交通的出行方式。某地一位领导干部抱怨,去下辖的村里巡查、办事,以前必须使用公车,而且很频繁,如果车改把车卖了,真的很影响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的经历或许能给人一些启示。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200余名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畅谈交流“县委书记经”时,回忆起30多年前骑自行车到公社調研的往事:“我在正定时经常骑着自行车下乡,从滹沱河北岸到滹沱河以南的公社去,每次骑到滹沱河沙滩就得扛着自行车走。虽然辛苦一点,但确实摸清了情况,同基层干部和老百姓拉近了距离、增进了感情。”
(《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6.3孟德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