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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部委员到院士制度

2015-04-29王扬宗

科学文化评论 2015年3期
关键词:学部委员制度建设

王扬宗

摘要 中国院士制度是在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制度的基础上转化而来。院士制度从建立伊始就存在两种制度对接错位,致使院士规模较大,学术权威性不足等问题,而学部职能转变形成的权力结构失衡和科技体制缺陷使学部委员原有的职权转化为院士的隐性权力。

关键词 学部委员 院士制度 制度建设

从20世纪40年代到20世纪90年代近半个世纪的岁月里,中国大陆的院士制度经历了从建立、废除,到重建的曲折过程。由于最终学部委员改称院士,人们往往视学部委员等同于院士,而不甚注意两者的区别。而事实上学部委员制度是在院士制度建立之前的一个过渡性的制度设计,将这两种有明显差别的制度加以对等的对接,必然导致中国院士制度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拟在近年披露的相关史实和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的专门讨论。文章将首先论述学部委员的性质及其选聘的相关问题,其次阐述学部委员转变为院士制度的过程,进而分析由学部委员转为院士造成的院士规模过大及职权转移等问题。不当之处,谨请读者不吝教正。

一 学部委员是一种工作称号

1948年中央研究院选举产生了中国第一批院士81人。1949年11月,随着新的国家科学院——中国科学院的成立,原有的院士制度被废止了。为了加强中国共产党对科学事业的领导,中国科学院还废除了评议会等专家组织。取而代之的是聘任各种学科专门委员。从1950年到1953年,中国科学院经过调查推荐和协商研究,先后聘任了院内外252名自然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学者担任学科专门委员,分为20个学科组,大体与中国科学院1950年成立的第一批15个研究所和几个筹备机构相对应。专门委员虽具有中国科学院学术顾问的性质,但由于从1951年之后就没有开过专门委员的全体会议或分组会议,其“顾问”作用极其有限。不过,专门委员的选聘办法(自然科学方面以调查推荐为基础进行协商,社会科学方面由有关研究所负责人提名后协商),则为1954年至1955年聘任首批学部委员时所借鉴。

中国科学院成立之初,不仅是全国科学研究中心,也是领导中国科学事业的行政机构,发展十分迅速。随着全院的发展,不仅原有的各科专门委员会的专家力量明显不足,而且这一制度设计的“顾问”定位也不合乎中科院发展的需求。因此,吸收优秀科学家参与中科院的学术领导工作,加强学术领导的力量,理顺科学院的领导体制,不久即是中科院面临的紧迫任务。1953年初,中共中央任命张稼夫任院党组书记兼副院长。2月至5月,钱三强、张稼夫率中国科学院代表团访问苏联,认真调研了苏联组织、领导和管理科学事业的经验和苏联科学院的学术领导体制等方面的情况。1953年11月,中国科学院党组向中共中央呈送报告提出:“参照苏联科学工作的先进经验,科学院应分学部领导各所工作,并把院部、学部以及所的学术领导机构建立与充实起来。通过一定的民主方式,把科学家中的进步分子适当推选到各级学术领导机构中去,党应该主要依靠并通过他们去进行工作”。1954年1月,政务院批准了这一报告。1月30日,院务会议决定成立院务会议秘书处和四个学部筹委会。秘书处由钱三强任秘书长(6月补加陈康白任秘书长,分管行政工作),秦力生、武衡任副秘书长,并聘请贝时璋、叶渚沛、钱伟长、张文佑、曹本熹、柳大纲、刘大年、丁瓒、叶笃正、汪志华等年富力强的知名专家担任学术秘书。四个筹委会的负责人由郭沫若、竺可桢、吴有训、严济慈等院级领导和著名科学家出任。在院长、党组书记、副院长等领导之下,钱三强秘书长率领秘书处负责学部筹备的具体工作。学部委员的选聘工作,经过几轮审查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耗时近一年,至1955年6月1日学部成立大会之前一日即5月31日才确定学部委员的最终名单。

名义上,学部是仿造苏联科学院的体制建立的,而实际上,学部的性质与职能与苏联科学院的学部却有着本质区别。首先,苏联科学院的院士大会是苏联科学院的最高权力机构,而中科院的最高权力机关实质上是院党组,在形式上是院务常务会议,由院长、副院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和各局局长等组成,处理日常领导和日常工作。在学部成立大会上,就有学部委员提出:“学部既有233专家,应为最高权力机关,为何组织章程草案第十条院务委员会最高权力机关许[多]统是行政人员,而院务常务委员会中行政人员的成分更大”。对此,当时分管科学工作的陈毅副总理不得不在学部成立大会上对与会者进行了一番解释,中心意思是院务常务会议必须是领导中心,他们的力量不够,再依靠233位学部委员。陈毅说:“将来设立院士、副院士制度后,院士大会是最高的权力机构,由它选举院长副院长。我们现在是先搞思想改造,再搞学部,然后到院士制度。”

1955年6月28日,院务常委会议通过《中国科学院学部暂行组织规程》。按照该规程,学部是分工进行学术领导的重要机构,各学部的主要任务,不但要“了解与本学部有关的各门科学技术的全面情况和发展趋势,研究并解决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上的各项学术问题”,指导所属研究机构制订“年度计划、五年计划和远景计划”以及学科发展计划等,还要负责检查和评价所属研究所的研究工作、人才培养、职称升级和奖励考核等事务。各学部的经常性工作由学部常务委员会领导,常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4人,常务委员若干人,学术秘书(非学部委员)1人。各学部另设办公室,由学术秘书领导。如此虽然赋予学部有较大的职权,但对学部委员的职权,则没有明确解释。但学部委员是一个工作称号,则是显然的。1955年7月1日,中科院向国务院呈送“关于各学部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和各学部委员工作时间及待遇问题的报告”中说:“学部委员需要一定时间参加科学研究工作和科学院学部学术领导工作,我们建议每一位学部委员在原工作职位的工作时间内,抽出六分之一时间、常委抽出四分之一的时间参加学术领导工作,拟请国务院转知有关部门准许学部委员将学部工作列入自己的工作时间之内。学部委员的待遇问题我们建议由科学院每月致送一百元的工作费。”8月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批准了这一报告并转发全国执行。

从院部到研究所,与学部相衔接的机构主要是地区学术委员和和所学术委员会。实质上,中科院学部是分学科群的院级学术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混合体,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履行全院学术领导和科研业务管理的职能。1957至1958年经过“反右”和“大跃进”等政治运动,学部委员的学术领导权被进一步削弱,但各学部的办公机构逐步加强,成为院部分工联系和领导各研究所的常设机构,是中科院专门的业务管理部门,直至1967年1月学部被撤销并停止活动。“文革”后期,随着科研业务的逐步恢复,中科院以原学部为基础成立了几个业务局。

1979年初学部恢复之后,进一步明确了学部是中国科学院的学术领导机构。在中科院呈送给国务院的《关于学部几个问题的报告》(1980年5月31日)中还说:“学部委员是一种工作职称,每隔四年可改选一次,连选可以连任,而不象院士那样是国家的终身最高学术荣誉称号,……”这本是1980年3月底4月初召开的学部委员大会的共识,但在1981年第四次学部委员大会上,由于一部分学部委员对于学部委员有任期及其“工作职称”的性质有不同意见,因此,这些内容没有写进《中国科学院试行章程》。但无论是1980年的学部委员增选,还是第四次学部大会之后学部的定位,实际上都是以“工作职称”为基础上进行的。总而言之,在1984年初的第五次学部委员大会之前,学部委员是一种工作职称,还不是一种荣誉称号。

二 学部委员的选聘标准和历次增选概况

1.首批学部委员的推荐协商

学部的筹备和首批学部委员的选聘工作主要是由院务会议秘书处操办的。1954年3月6日,秘书处召开第一次处务会议,第一项工作就是讨论学部的筹备工作。1954年4月,各学部筹委会召开会议,研究了各学部的学部委员的选择标准、名额分配和学科划分、征询对象的范围等问题。5月7日,钱三强召集秘书处会议,进一步研究了学部委员的人选资格,即:重要学术成就、在推动中国科学事业方面的贡献以及忠于人民的事业,会议还拟定各学部委员的名额。5月11日,郭沫若、张稼夫、李四光、竺可桢等出席学部座谈会,就上述人选资格达成了一致意见。6月19日,秘书处会议决定分为地学、动植物学、医学和基础医学、农林、矿冶、化学及化工、土木建筑(包括大地测量)及水利、机械、电机、数学及力学、物理学共11组学科,分别推荐学部委员人选。

1954年7月初,以院长郭沫若的名义向国内自然科学家发出645封信,请他们推荐学部委员人选。至1954年11月,共收回527封回复,共提名665人。在汇总各学部拟定的学部委员名单后,提出了165人的学部委员名单草案,提交到11月11日的院务常务会议讨论。这个初次名单中,数理化学部委员31人,生物学地学57人,技术科学35人,社会科学42人,总数为165人。参加这次院常务会议的竺可桢副院长当日记载:“前三者以票选,大概占1/4票数者入选,但亦不尽然,如农学俞大绂、土壤陈华癸均未当选。医农工,与企业部门接洽,改变较大。社会科学完全以协商方式。”也就是说,自然科学各学科学部委员的得票率大致在1/4以上就有望进入学部委员之列,但少数推荐票较多的科学家由于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未获通过而落选。技术科学部推荐票极为分散,得票最多者的得票率也才10%,无法由推荐产生,而是由中国科学院与中央重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建筑工业部、水利部等有关部委领导协商出30余人的委员名单。医学、农学方面的委员名单,在与卫生部、农业部分别协商后改动颇多。至1954年11月底,中国科学院党组向上呈报了177人的初步名单。

从1954年底到1955年初,在征求和吸收各有关部委和省市等方面的意见的过程中,学部委员的名单不断变动和扩大。这一过程,主要包括对被推荐人的政治历史问题审查和学术方面的征求意见。直到1955年5月15日,院党组最后向国务院报送了235人的学部委员名单。1955年5月31日,国务院全体会议批准了其中的233人。6月3日,周恩来总理签发了国务院令,公布学部委员名单,其中物理学数学化学部48人,生物学地学部84人,技术科学部40人,哲学社会科学部61人。

从最初的165人名单,到最终确定的233人名单,除去社会科学学部不计,科学技术三学部的学部委员名单从123人增加到172人。其中增加的49人,他们的推荐票数大都极少。即以最初名单上的123人而论,相当一部分推荐票也不过1/4。学部筹备之初,郭沫若院长提出过学部委员要采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并提出将所有留在大陆的原中央研究院院士纳入学部委员之列的想法,但后来都落空了。苏联科学院院士候选人需获得所在学部院士2/3以上票数才能当选;1948年中研院首届院士选举进行了分组和评议员两轮投票,最后当选者在分组投票中的得票率绝大多数都在2/3以上,评议员投票需获得4/5以上才能当选;而学部委员仅进行了一次推荐投票摸底,绝大部分学部委员所得推荐票不到1/2,同行认同明显不足。

首届学部委员的产生没有经过严格的投票,没有制订必要的程序,而是在征求意见和协商过程中不断变动。一定程度上这是由学部委员的性质决定的。在院党组书记张稼夫看来,学部委员只是一种工作称号,不是荣誉称号。因此,为了工作起见,不必为一定的学术标准所限。然而,在许多科学家和社会公众看来,学部委员又是替代院士的一种荣誉称号,名称虽不是院士,而其实寓有院士的崇高荣誉之意,因此希望名实相符,认为所有的学部委员都应有杰出的学术成就,否则就难免引起种种议论。虽然首批学部委员大都是我国杰出的科学家和学者,但其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从推荐票数看至少有约30%)学术成就不够突出甚至并不从事学术研究工作,这就致使学部的学术权威存在明显的缺陷。当时,华罗庚、杨钟健等优秀科学家在看到首届学部委员名单后都批评“统战性太大”,“搞了不少不做研究工作的人”,华罗庚甚至认为中国科学因此将“推迟五十年”。

2.学部委员的历次增选与选聘办法改进

1957年首次增聘学部委员时,中科院提出了“增补从严,宁缺勿滥;补漏不求全;主要从学术水平考虑,不要着重从照顾学科、地区、部门考虑”的原则,数理化学部、生物学地学部及技术学部还在常委讨论时采取无记名投票。再经学部委员反复磋商,征求意见后,并经过院长、副院长、学部主任几次讨论,最后经各学部投票议决,增补了21名学部委员。这次学部委员的增补,突出了学术标准,政治标准有所淡化,步骤更严密,并提出做科学行政工作的党员学部委员“应在适当时机提出辞职”,还提出“今后拟考虑进一步改由科学界民主选举产生”,均可视为向院士制度过渡的措施。但接踵而至的“反右”和“大跃进”运动不仅使几年内建立院士制度的承诺化为泡影,也严重削弱了学部和学部委员的职权。

在学部委员改称院士之前,进行过四次增选(1957,1980,1991,1993)。其中影响较大的是1980年和1991的两次大规模增选。

1980年的增选工作是在学部恢复后不久进行的。在中国科学院拨乱反正工作中,学部于1979年1月经中央批准恢复。此时,原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已改称中国社会科学院完全独立,原有数学物理学化学部、生物学部、地学部和技术学部的学部委员从原有的190人减为115,平均年龄达到73岁。1979年3月,中国科学院向国务院呈递了进行学部委员增选的报告,决定增补350名学部委员,以加强学部委员的力量,恢复学部原有的职能,不久获得批准。5月中国科学院制订了“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增补办法”,并发出了增补学部委员的通知。“增补办法”规定,“凡研究员、教授、高级工程技术人员(或有相当水平者)有丰富专业知识,在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方面有重要成就与贡献者,可选为学部委员”。但在实际操作中,也不乏副教授、副研究员级别的人员被列入候选名单并当选。

此次增补学部委员的程序,主要有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候选人的推荐和遴选,可由两名以上的学部委员联名推荐,或由中国科学院所属分院和研究机构,中央部委所属研究院、研究所(包括国防系统),各省(市)、自治区科委,中国科协所属各学会,推荐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的有关候选人。各有关主管部委、各省(市)自治区科委、中国科协和中国科学院分别对各自系统的候选人进行遴选后,将候选人报送至中国科学院。经审查确认的候选人996人。后一途径本是鉴于“文革”十年造成正常的学术交流难以进行,科学界基本处于隔绝的状态以及国防、军队系统的科学家因保密关系而不为外界了解等情况而采取的临时措施。没有料到的是,这种一时的权宜之计,后来被长期沿用,不仅背离了增选的同行评议精神,而且为一些部门、机构、行业等不同利益群体对增选工作的干扰打开了方便之门。第二阶段是中国科学院各学部进行评审和选举。先由各学部进行通讯评审或召集评审会议,从各系统报送的候选人中评选出初步候选人,然后由各学部召开全体学部大会进行协商和评议,各学部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共有376人。最后于1980年11月26日由各学部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出得票过半数的学部委员名单,198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此次当选的283名学部委员,平均年龄62.8岁,其中55岁以下的40余人,最年轻的是41岁。此次增补后,学部委员总数达到400人,平均年龄65.8岁,比原来117名平均年龄73.3岁减小了7.5岁。此次是中国科学院首次由中国科学院自主选举学部委员,意义重大。但此次设定增选名额过多,如果按照原定增补办法确定的“超过三分之二同意票,当选学部委员”的门槛,合格者不到140人,为使增选者达到和接近既定名额,这一门槛不得不降为“超过二分之一”,结果学部委员达到了283人,使本来就不很高的学术标准进一步降低了。而这一得票率沿用至2005年,致使我国的学部委员和院士选举的同行认同度长期低于国际惯例。

1991年的学部委员增选是在增选工作停顿10年后进行的,增选办法与1980年的大同小异。设定的增选名额为200名左右,由原有学部委员采用差额(20%)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210名新的学部委员。新当选的学部委员,平均年龄为61岁,其中60岁以下的有111名,50岁以下的有12人,最年轻的是42岁。国务院批准由此次增选开始,此后将每两年进行一次增选,后明确为每次增选不超过60名,学部委员增选工作从此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这是学部职能和学部委员转变为荣誉性质后的第一次增选,但沿用了1980年的增选办法,学术标准实际上没有相应提高。相当多的校长、院长、所长等科教界领导当选,学部委员的官本位化现象开始出现。

1993年的增选是学部委员增选规范化的第一次增选,也是以学部委员名义进行的最后一次增选。此次由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职称贬值,正高级科技工作者大幅增长,被推荐的候选人达到742人,而学部委员名额只有60人,竞争之激烈前所未有。最后有59人当选,其平均年龄为62.9岁,60岁以下的有23人,没有50岁以下的当选者,也是前所未有的现象,从而促使中央高层随即再次对学部委员年轻化提出了要求。此次当选者,在增选过程中还是被称为学部委员,但评审结果出炉之前,国务院于10月19日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决定,将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改称中国科学院院士,并决定成立中国工程院。1994年1月14日,中国科学院发出通知,将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改称中国科学院院士。因此,这批学部委员当选不久即改称院士。

三 学部委员改称院士的经过

1955年,学部大会成立前,中国科学院院长的苏联顾问、苏联科学院通讯院士柯夫达对中科院不直接建立院士制度十分不满,他批评中科院体制不健全,院领导不信任科学家。在此压力之下,郭沫若院长在学部成立大会上宣布,中国科学院将在几年内建立院士制度,“遴选我国最优秀的科学家作为第一批院士,……院士制度建立后,中国科学院将召开第一次院士大会,通过选举建立科学院的领导机构”。但这个承诺没有兑现。在1957年反右之后,反而走向了相反的趋势。

中科院之所以不直接采用院士制度,其重要原因是如何处理党的领导与专家职权的关系。如果采用苏联科学院的模式,党的领导就很难在制度上得到贯彻,而建院初期中科院面临的任务是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在这个问题上,中国科学院采取了一下措施:一是降低学术标准,安排一部分党员专家和领导做学部委员。在233名学部委员中,中共党员总共有44名。其中尤以哲学社会科学部为多,有29名,接近一半。在科学技术领域的三个学部,一开始党员只有16人,比例不高。二是由院领导兼任学部主任和副主任,以确保学部的工作与院的大政方针一致和协调。更重要的是,在1956年建立了由院党组成员分工联系各学部的制度,名为“联系”,实为领导。而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则在1957年成立了分党组,随即划归中宣部直接领导,逐步脱离了中国科学院。1961年1月,成立了针对科学技术各学部的四个“分口领导”党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学部工作的直接领导。至此,学部的各项工作是在党组直接领导下开展的,而学部委员的职权和性质长期得不到明确,正如薛攀皋先生前文所说,这样一来学部成了党组下面的一个办事机构。尽管如此,“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学部仍被视为所谓“修正主义科研路线”、“专家路线”的产物,于1967年1月被彻底砸烂撤销了。

早在1962年,中科院党组曾就是否实现院士制度以及学部委员制度的存废问题进行过一番调研,当时曾归纳出几种方案,整理出一份材料,随即作罢。1963年因授予印尼共产党总书记艾地“中国科学院名誉学部委员”称号,也曾对学部委员的性质进行过一番研讨。1979年初学部恢复重建后不久,院士制度的建立重新提上议事日程。此时,确立学部和学部委员在全院的领导地位成为一种共识,而院士称号则被定位为一种崇高的学术荣誉。1981年5月,中国科学院召开了第四次学部委员大会,明确学部委员大会是中国科学院的最高决策机构,选举中国科学院主席团,并由中国科学院主席团在其成员中推选院长和副院长。院长由科学家担任,次年院党组书记也改由院长兼任。这是中国科学院领导体制上的一次大调整,是体现学部委员的学术领导权的一种新体制。在这次大会上,通过了《中国科学院试行章程》,随后还制订了《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简则》。这样,中国科学院的领导体制达到了学部建立时的初衷,与苏联科学院十分相似,学部和学部委员的职权达到了最高峰。此时,重建的学部则成为了中国科学院的权力核心,体现了专家治院、民主办院和一定的学术自主的理念。

可惜这种体制仅仅维持了两年多的时间。1983年,由于国务院赵紫阳总理质疑“两侧重”的办院方针,中国科学院不得不调整办院方针。在此过程中,中国科学院的领导体制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学部的职能和学部委员的性质因而也大幅度转变。1983年11月,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调查组和中国科学院党组向中央书记处报送了召开第五次学部委员大会的报告,提出改变学部委员大会的性质和职能,很快就获得批准。1984年1月第五次学部大会召开,以上调整一步到位。学部委员大会由中国科学院的最高决策机构变为国家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咨询机构,中国科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任免。这样就基本取消了由学部委员选举中国科学院主席团和主席团选举院长的权力以及学部在院层面的各种权力,其主要目的在于促使中国科学院更好服从国家的意志,更好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随后与此相配套的是在全院实行所长负责制,这样也就基本上取消了学部对于研究所的学术领导权。从此,学部和学部委员在中国科学院组织机构中所原有权力几乎被取消殆尽,而其荣誉性则大幅提高,谓之“国家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荣誉称号”。职权被荣誉置换,也许是多数学部委员更愿意接受的转变。这一转变也为学部委员转变为了院士开辟了道路。

建立院士制度是在胡乔木、方毅的推动下,与1980年的学部委员增补工作几乎同时开展的。他们委托于光远、武衡、钱三强分别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科委和中国科学院对此加以研究。1980年3月12日,于光远等人召集国家科委、中科院、社科院、教育部、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的代表进行了院士问题的座谈。与会者赞同他们提出的建立院士制度的初步设想,但认为应当慎重,不要过急。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后,1980年7月,中国科学院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向国务院递呈送了《关于建立院士制度的请示报告》和《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士条例(草案)》。《条例》规定,院士是我国最高的学术荣誉称号,为终身职称。《请示报告》还明确提出第一批院士的名额约为200人(包括社会科学方面的院士),也就是说还不到计划增选后的学部委员总人数的一半。这是对我国科学水平的较为客观的估计。因此,拟议中的院士学术标准要比学部委员高出很多。中国科学院的请示报告及《条例》当年就被国务院原则通过。但到了1981年5月中国科学院召开第四次学部大会,由于会前和会上,建立院士制度的问题几乎被搁置了。胡乔木对此非常着急,为此他写信给方毅、李昌:“希望学部会议千万不要把院士制度否定了。院士制度是世界通行几百年的制度,无论如何不能用学部委员代替。两者性质很不相同……务恳考虑。”

建立院士制度的主要难点在于如何处理学部委员与院士的关系。于光远、钱三强等人最初研究的方案是从有名望的老科学家中遴选出有国际声望的少数著名科学家作为首批院士,院士为荣誉性质,与学部委员制度并行。但是随着院士问题在科技教育界征求意见,特别是在学部委员中征询意见,更多的人倾向于将所有的学部委员转为院士。1983-1984年学部职能转变过程中,学部委员在实质上享有了与院士一样高的荣誉,但毕竟还没有改变名称。1984年12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建立院士制度,提出“可考虑将科学院学部委员改为院士。院士的人数可由现在的几百人扩大到一千人左右;要提拔一批中青年科技人员当院士……院士只表明学术地位,不同行政职务挂钩。”会议决定由国家科委牵头会同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有关部门协商后提出方案。随即由胡乔木起草了对“有特别重大贡献或特别优异成就的专家”授予院士称号的有关决议稿征求意见。1985年1月13日,中国科学院主席团执行主席之一严济慈召集全国人大常委中的13位学部委员讨论建立院士制度的问题。1月17日,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五位执行主席严济慈、吴仲华、卢嘉锡、武衡、钱学森联名向中共中央反映他们对建立院士制度的意见,建议将学部委员全部转为院士,并称“院士总数不宜定死”。在这个问题上,五位执行主席与书记处的意见是一致的。对此,极力推动建立院士制度的中央政治局委员胡乔木却明确表示反对。他认为:现任学部委员有许多学术成就不高,还有少数是行政人员,把学部委员全部转为院士“不可取”。而中国科学院对胡乔木所提出的提高学术标准、控制院士规模而建立院士制度的办法也表示了不同意见。此后,院士制度的建立问题陷入僵局,学部委员的增选也因此停顿了。

这个问题一拖多年。直到1993年,这个问题才随着中国工程院即将建立而得到解决。此时,坚决反对将学部委员全部转为院士的胡乔木已于前一年病逝了。1993年10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改称“中国科学院院士”,同时决定成立中国工程院。表面上,学部委员全部转为院士,为中国工程院第一批院士的产生创造了条件,是在中国工程院成立之前;实际上,由于中国工程院的成立及其必须产生首批院士,使得中国科学院院士制度的建立不得不先期解决。随着1994年1月14日改称通知的发出,中国科学院院士制度终于由学部委员制度转变而成。中国科学院甚至为已故学部委员补发了院士证书。1955年首批学部委员的院士证书,竟然是由早在1978年逝世的郭沫若院长“签署”的!

四 学部委员转为院士的相关问题

学部委员全部转为院士引起了一些提法上的混淆。如因此一般人多认为“学部委员”等于“院士”,于是,在介绍科学家生平时常常出现“1955年当选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1980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等写法,殊不知在1994年前,学部委员与院士不能划等号,尤其是在1984年之前,学部委员并没有享有院士那样的崇高荣誉。至于那些早已去世的学部委员,更是终其一生也没有享有中国科学院院士的荣誉和待遇。

更重要的是,把这两种性质不同的称号对接起来的时候,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提升院士的准入标准,在学部职能转变过程中,也没有对于有关的体制问题加以深入的考虑,致使中国院士制度从一开始就存在院士人数过多、学术标准不高,以及院士的隐性权力等问题。

1.院士规模过大和学术权威性不足

全体学部委员转为院士由此产生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院士规模过大,院士的学术标准较低。本文以上不厌其烦地介绍历届学部委员的聘任和增补情况,就是为了说明我国院士制度的问题由来已久。首先是学部委员的产生不够规范,学术标准不高,权威性不高。1955年首批学部委员中,大多数学部委员推荐票不足1/2。1980年的增选,在准备建立院士制度的情况下增补学部委员,所定增补人数过多,不得不降低得票率,学术标准再次让位于人数规模。从十年动乱对我国科技事业造成的破坏来看,1980年所定增补300至350人的规模无疑是过多了。从80年代后期面向经济建设的科技发展路线对科技事业造成的投入不足和人才流失等后果看来,1991年所定增选200人的规模也是太多了。1991年的学部委员增选仍然沿用了1980年的办法和思路,没有随着学部委员性质的改变而相应提高学术标准。学部委员增选规范为两年一次后,每次增选名额为60人,也是在原有学部委员的基础上制订的,学术标准的提高仍然只是一句空话。1994年学部委员全部转为院士后,有关部门一直回避此一措施造成的院士规模过大问题,使得我国院士制度权威性不足的问题长期延续。至于中国工程院,相当程度吸取了中国科学院技术科学部的经验,如前所述,技术科学部在建立时在工程技术界认同最低,而该院从建立伊始就决定在短期内让院士达到与中科院院士相当的规模。如此一来,中国工程院院士规模过大和学术权威性不足的问题很可能更突出。

这一问题,尽管自2007年起院士增选时将“获得赞成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二分之一”当选院士改为“获得赞成票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候选人”当选为院士,自2007年以来,新增院士的整体水平有所提高,但原有的问题并没有解决,甚至可以说并没有明显的缓和。如果以1980年提出的包括社科界院士在内首批院士约为200名为宜的话,科学技术方面的院士应在150人以内。以此为基础,现今中国科学院院士经过增选当以300名左右为宜,中国工程院院士的规模也不宜超过此数。实际上,两院院士规模都远超此数,由此大幅降低学术标准,中国院士的学术权威性因此不足,是院士制度问题的重要根源。

2.学部职能转变与相关体制建设问题

1984年初学部的性质和职能转变时,学部和学部委员制度上的权力绝大部分被转移到院部机关和相关的研究所。比如,“对本学部范围内的院属研究机构实行学术领导和一定的科研管理”方面,“审议各研究机构的方向、任务和科研计划;评议研究所的工作;组织、协调、检查重要科研项目;组织重要的国内和国际性学术活动;评议或鉴定重要科研成果”、“评议应予资助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本研究项目”等权力大都被院部收回;“评定研究员和相当于研究员的高级技术人员的职称;对人、财、物的分配方案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议、检查和提出建议”等权力则下放到研究所。这一变化,加强了院级领导及院部职能部门以及各研究所所长的权力。在1992年第六次学部委员大会通过的《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章程》对学部的性质职能和学部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学部委员的选举、学部大会、外籍学部委员的推选等作了细致的规定,进一步从制度上确认了1984年初第五次学部委员大会所做出的学部和学部委员性质职能的转变。1994年该章程改称(《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至今虽然几经修订,但在学部的职能和院士的权利和义务方面并没有改变。因此,中国科学院的体制以及学部的体制,近30年来并没有实质的变化。权力的集中,虽然有利于贯彻国家和全院的方针政策,然而却造成了国家科学院的权力结构失衡,影响到学术自主和专家治理的实行,官本位的问题由此逐渐突出起来。

另一方面,学部委员的学术领导权力又不可能被完全由担任行政和学术领导职务的专家分享。在科技经费的分配、重大课题项目的立项、科技成果的鉴定、科技奖励、职称职务的升迁、科技规划的制定和评议、学科与机构的评议等重要环节,学部委员以及改变称号的院士们常常被邀请参加乃至主持有关工作,以显示其正当性和科学性。然而这些工作往往缺乏严密的规程,或者虽有规程但仍然不过是贯彻长官意志的橡皮图章。许多院士,不由得其自愿与否,都会成为这一类活动的出场专家。在表面上,院士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院士又享有从资源分配到职务升迁乃至延期退休等种种特权。学部委员原有的制度化的权力转变为院士们的隐性权力。加之从中央到地方的重视,院士几乎成为一种符号权力,被不断放大。这种隐性权力缺乏规则,也难以约束,严重背离了院士荣誉称号的性质。因此,某些院士一定程度上成为了中国科技界的一个特殊群体。中国院士的有关问题由此而愈演愈烈。

最近20多年来,我国科技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科技事业发展的需要而言,科技体制建设仍显得比较迟缓,至今未能建立起适应现代科技事业发展的科技体制和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在科技立法方面,从顶层设计到机构立法,都很不健全,不是付诸阙如,就是质量不高,甚至塞进体现部门或特殊利益的内容。尤其是近10多年来,国家对科技事业的投入逐步加大,但在体制建设和科技立法上都缺乏实质性的进展。以中国科学院学部为例,1984年确立的体制并无改变,当时由荣誉置换职权而带来的制度性问题长期没有解决。从国家层面看,科技体制上的一些老问题也长期得不到解决。由此,科教界形成了以部分各级官员为主的既得利益者,有的院士也是其中的组成部分,成为科技界中的一个特殊阶层。他们的改革意愿与社会的期待具有一定的差距。

五 结语

上一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是脑体倒挂、知识分子待遇问题最严重之时,也是科技界,包括中国科学院面临着最严重的经费困难之时。因此,无论是上层领导还是科技界对于建立院士制度的问题,都主要是从知识分子政策着眼,希望尽可能团结和尊重科学家,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而发挥他们在科教兴国战略中的作用,而不太区分学部委员与院士的学术标准之不同,更不希望在学部委员转为院士的过程中引起新的矛盾。胡乔木是中央领导中熟悉科技界和社会科学界的领导人,他的个人意见虽然在理,但终于抵挡不住全体学部委员转为院士的大趋势。

随着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我们不能不正视我国院士制度由历史演变带来的先天不足。这就是院士规模过大、学术权威性不足的问题。必须直面这一问题,采取实际步骤措施控制院士规模,逐步使当今世界第一流华人优秀科学家成为中国院士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提高我国院士学术标准和学术权威性,使之与院士的崇高荣誉相符。否则,近些年来由于院士称号异化而生的院士信任危机将愈演愈烈,院士荣誉和权力的合法性都将成为严重的问题。

另一方面,改革院士制度必须加强科技体制建设。近些年来,中国科学院学部和中国工程院都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和制度,对院士的职权、院士选举以及学术道德、社会责任等方面加以规范和约束,用心很好。但问题的关键在于,院士的隐性权力,是由于我国科技体制方面的缺陷特别是权力结构失衡造成的。因此,必须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建设现代科技体制,对科技体制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制订统一的基本制度,对领导者和管理者建立可操作的监督机制,使隐性权力转化为显性权力,从而使院士的权力得到规范和监督,使院士回归荣誉称号的基本性质。唯有如此,才能重建社会对中国院士的信任,更好地发挥院士制度对我国科技发展的促进作用。

应当指出,中国科学院院士作为中国科技界的特殊群体,在中国科学共同体的建设过程中,具有特殊的历史责任。1949年以来,我国科学共同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特有的意识形态选择和来自于科技界之外的权力主导,科学家的自主性缺失,致使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政治权力盖过了科学规范。在中国院士制度的建立和演进过程中,外力的干预也屡见不鲜。“文革”过后,虽然意识形态的因素不断淡化,但来自政治、经济和社会等种种因素对科技界的侵蚀仍然无孔不入。尽管各科专门学会日益专业化、国际化,但建设与国际科学界接轨的科学共同体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院士作为我国科学共同体中地位最崇高的人群,他们的行为和价值观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科学共同体的文化趋向和制度选择。在中国科学共同体建设的问题上,应当尽可能减少地方特色,努力融入国际主流。这是学部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21世纪中国科学家肩负的重要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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