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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对河北省辖区银行的影响

2015-04-27康赵志强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北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培训中心河北石家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5年7期
关键词:储户保险制度存款

□文/王 康赵志强(1.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 北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培训中心 河北·石家庄)

存款保险制度对河北省辖区银行的影响

□文/王 康1,2赵志强2
(1.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 北京;2.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培训中心 河北·石家庄)

2015年1月,中国存款保险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已圆满完成,制度出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存款保险制度即将建立,会给河北省的银行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会造成一定的风险。本文主要分析存款保险制度对河北省银行的影响,以便实现河北省银行业长远发展。

存款保险;挤兑;信用评级

收录日期:2015年2月15日

存款保险制度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2014年11月30日,中国发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2015年1月,中国存款保险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已圆满完成,制度出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存款保险制度推行后,会对河北省的银行业带来巨大的变化,我们需要做好应变机制和路径。

一、存款保险制度对河北省银行的影响

2012年首例农信社破产进入司法程序,存款保险制度亟待推出。河北省银监局透露,全国首个被批准破产的河北省肃宁县尚村农信社正式进入司法程序。在案例凸显银行机构破产专门法律空白的同时,专家呼吁存款保险制度尽快出台。银监会批准尚村农信社破产申请,更多是一种告示效应,预示着以后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将出现新的处理方式,同时,打破了老百姓心目中银行业金融结构不可能破产的想法。

(一)正面影响

1、抑制银行挤兑,提升银行信任度。储户尤其是个人储户自身的弱势地位,只是表面选择银行,银行的实际运作根本不清楚,对于银行经营出现一些负面新闻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最为实际的就是取现,当大多人效仿,产生滚雪球式的连锁反应,挤兑产生。由于这种现象具有传染性,金融恐慌就会发生,造成其他原本经营良好的机构跟着遭殃,大量机构面临危机,金融危机就会发生。河北肃宁县尚村农信社的破产,周边的金融机构也跟着遭受了重大冲击。而存款保险制度能够保护储户的利益,即便银行真的出现经营危机,取款也不是第一要务,可以有效化解河北省银行面临挤兑的危机,提高银行的可信度,维护了河北省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2、为中小银行发展提供空间。在没有存款保险的环境中,储户在选择银行时,往往会选择四大国有银行,因为在人们的心目中这些银行无论发生什么样的损失,最后都会由政府兜底的,储户无需担心自己的存款。这种隐形的存款制度过度地保护了国有银行,明显把中小银行放在了不利地位,使中小银行在夹缝中艰难生存,并且无法达到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了存款保险,相当于中小银行也有了“后盾”,储户就会忽略银行规模问题,竞争地位平等了,河北省的一些中小银行的竞争优势会更既突出,生存空间扩大,使银行之间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3、通过监管提高银行的经营效率,有效处理问题银行。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能够降低挤兑的可能性,但是保险公司却承

担了很大的风险,为了使自己的风险降低,就要在一定程度上对河北省银行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管,此时处理问题银行有着公众信用、制度设计和管理成本上的便利。一旦出现问题银行,保险公司会迅速在正常银行与有问题银行之间建立起一道防火墙,迅速处理有问题的银行,避免风险的传播,减轻银行给储户和河北省经济带来的恶劣影响。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自身的经验与资源,有效处理有问题的银行,使得问题银行能够快速、有序、平稳的退出市场,达到效率与安全的双赢效果。还可以作为监管机构监管的补充,提高监管效率;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从盈利的角度出发,也要慎重审核参保的银行。只有符合保险公司要求的银行才可参保,否则就会被保险公司拒保。如果不能参保,会严重影响到银行的客户数量和质量。这就会激励河北省银行改善其经营状况是其能够达到保险公司的要求。

4、加强资源配置,减轻国家负担。目前,我国还没有银行的破产法规,即便是银行发生问题,不是由国家接手就是由指定的银行接管,实际上并没有对银行的行为产生约束力,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似乎在金融领域无效。在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引导有问题的银行合理退出市场,规范银行的退出机制,并承担一部分的损失,减轻了国家的压力。银行为避免被淘汰,也会加强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负面影响

1、中小金融机构面临严峻的流动性问题。存款保险会降低挤兑的风险,但是如果初期我们实行的是限额与比例共存的赔付方式的话,储户还是会承担一部分的风险。在银行危机发生的早期,从储户的角度出发,还是会快速去银行取现;为了避免限额外的损失,也会将存款分散在不同的银行,由于中小农村金融机构信息披露水平低,储户往往会选择有国家背景的银行,中小金融机构面临严峻的流动性问题。

2、中小金融机构面临成本的“超负荷”。即便是符合参保条件,也会面临巨大的挑战。作为被保险人,银行只有支付了保费才能享受保险公司的保障,银行在计算利润的时候就需要刨掉这一部分的保费成本,增大银行的经营压力。美国的FDIC存在的监管性破产标准就是要求保险机构在投保银行的资产没有全部耗尽、而且投保银行的资本出现严重不足的状况未满90天之内就能接管。如果我们要与国际接轨,就要达到8%的充足率,而我国银行的整体水平是2%~3%,甚至有些银行的充足率是负数,更不用提信用合作社的充足率了。按照国际标准,存款保险实行后,部分银行就直接进入接管程序,造成金融机构的混乱。

3、出现监管的漏洞,银行忽略风险。三大监管机构各自监管着自己的领域,一旦存款保险制度建立,银行缴纳保费属于投保人的身份,应受保监会监管,而银行在本质上业务应由银监会监管,现在,往往金融创新的步伐超过金融监管的脚步,到底由谁负责监管会存在争议,这就会造成一个监管盲区。2009年的金融危机已经告诫过我们,由于一些金融衍生产品,包含三个领域,谁来监控风险不确定,才导致风险蔓延,影响到了全球经济。如果不能很好地确认责任,同样的风险会发生在银行身上。

二、河北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应注意的问题

(一)建立银行评估体系。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对银行的评级体系,如果要保障河北省的存款保险制度实施能够更有效果,就要对河北省的银行建立风险评级机制。在进行评级时,在依据管理水平,资产流动性、资本充足率等相关指标时,需要照顾中小银行的利益,不能一味地以资产规模总量等国有银行明显占优势的数值作为评级时最重要的标准,否则将不利于银行业的公平竞争。这也是有效判断差别费率的基础,避免逆选择与道德风险的发生,激励银行通过改变自己的信用评级来获得更多的存款来源。

(二)严格资格审查,整顿问题金融机构。如果将所有存款金融机构纳入体系仍不能负担破产金融机构的损失,就有必要对加入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的资格进行审查。比如,由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对象往往是一些农户、乡镇企业以及农村经济组织,这些经济体本身就具有规模小,盈利低,风险大的特点,农村信用社的资产状况普遍较差。因此,单纯的强制加入政策未必能够得到预期的效果,而是应该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时,对经营状况差,不良贷款比率较高的农村信用社进行集中的整治,对于问题严重,经多方施救仍难起死回生的采取破产清算,对其他的进行资产重组,提高资产质量,以免其纳入存款保险体系后大规模破产,给刚建立的存款保险基金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

(三)明确管理责任,避免监管漏洞。一方面存款保险机构与人行对银行的作用缺一不可,互为补充。他们在整个金融体系中防止某些银行发生风险引起的“蝴蝶效应”,从而稳定经济。但是两者的责任又是有区别的,人行只是作为“最后的贷款人”,面对问题银行的处理及干预有一定的随意性,而存款保险机构主要就是负责对问题银行进行救助,他的责任更加明确,应该明确各自的责任,协调发展;另一方面银监会与保监会的责任重叠。存款保险制度一旦建立,保监会与银行有了交集,这也就赋予了保监会一定的权限,但这不能代替银监会的监管,二者的责任一定要明确,否则银行每月疲于向两大监管机构上交符合要求的各类报表。再者,如果二者都认为有些区域不属于自己管辖,就会造成监管漏洞,诱发严重的道德风险。在初期,两者应合作监管,划分各自的范围、报表信息、共享数据,对问题银行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四)加强对存款保险制度的宣传。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居民对保险就不太了解,更不用提存款保险制度,而且中国绝大部分的储户人为银行都是国家的,自己存款损失的概率为零,最后都会由国家解决。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存款保险制度的宣传,特别是城镇农村地区,要普及保险相关知识,让储户了解自己可能会承担部分损失,存款保险是怎么运作的,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产生危机意识,避免一些银行独大。但是要注意引导,避免储户对银行的稳定性产生恐慌,不仅金融体系会遭到破坏还会使大量的存款流向国外,造成经济损失。

主要参考文献:

[1]存款保险国际论坛.存款保险制度研究——2005年存款保险国际论坛文集[C].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2]汪冬华,黄康,龚朴.我国商业银行整体风险度量及其敏感性分析——基于我国商业银行财务数据和金融市场公开数据[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3.2.

[3]邱海洋,刘萍译.美国联邦存款保险法、银行控股公司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计划2014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存款保险制度对河北省辖区银行的影响及实施路径研究》(课题编号:SQ147005),项目组成员:王康、马纪英、徐可心、马丽斌、唐敏、李妍、周淑芬、赵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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