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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地(外一篇)

2015-04-24李方

山花 2015年2期
关键词:棒子劳作玉米

李方

一步宽,乘以二百四十步长,等于一亩土地。五亩玉米,如果地宽为一步,要收完这片玉米,我一个人,需要走一千二百步。仅仅走完这一千二百步,并不是很难。在城市的霓虹灯下,用皮鞋的硬跟和更硬的水泥路面相接触,那是散步。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不过是超过了健康所需的锻炼步伐的十倍而已。但事实上远远不是这样。还需要双手的劳作。我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尽管不是一双养尊处优、白皙娇嫩的手,可是自从双脚从故土的田野走出去,穿上皮鞋,在马路上学会走路之后,这双手,已经习惯于翻书本和揭报纸,或者在电脑的键盘上灵动地舞蹈,而生疏于锄把,疏远于稼禾,厌倦于沾染上泥土了。而现在,这双手,作为一种保护,被套上了不透气的橡胶手套,在右手中,紧握着一枚五寸长的铁钉。

我所要面对的,不仅是五亩等待收割的玉米,还有久违了的对土地的感情和对劳动的热情。我并不拒绝这种感情,也不惧怕这种热情的复苏,我所需要的,只是对持久劳作所带来的疲惫的抗拒和抵抗肉体疼痛的毅力。对此,我在心理上已做好了准备。

现在开始。

基本的劳作程序是这样的。你站在两行玉米秆的中间。放心,这中间的距离恰好容得下一个成年人的身躯。从春到秋,我的兄弟一直都在这样的两行玉米之间穿行、点播、间苗、除草、施肥、灌溉。你的左右两手,对付的是两行玉米秆半腰上所结出的玉米棒。先左后右。用左手抓住玉米棒的中间部分,抓稳。右手握着的铁钉,很容易就能插进玉米棒的顶部,用力向上一挑,将玉米棒的外包皮一分为二。左右手紧密配合,抓住分开的包皮,同时快速地扯下来,玉米棒金黄的裸体,直直地,硬硬地挺立着。你想象它是什么它就是什么。其实它就是真实的、尚未脱离母体的玉米棒。用右手轻轻一折,包皮的底部,呈现出一个湿润、细腻,好像充满着一定温度的圆窝。无论握在你手中的这个玉米棒是长是短,是粗是细,是颗粒饱满还是籽粒瘪秕,你都必须承认,这里,是这根棒子受孕、子房膨胀、棒芯变粗、籽粒成长的地方。如同我们面对老屋地上那面当初呱呱坠地的土炕的感受。且慢,收住思绪的缰绳,赶紧把手中的玉米棒子扔到地上,转过身去,用同样的动作,收拾右面的那一个。

不是所有的玉米棒子都可以这样来收获。个别玉米,从它一出生,就遭遇到了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意外与天灾。如果它恰巧处在地边,每一次浇水,清流都没有到达它那里,那么注定,它不可能和其他玉米一样,也结出粗长壮实的棒子来。那么,它的棒子,就只有一两寸长,甚至只是一个圆形的疙瘩,上面缀着零零星星的几颗玉米粒,颗粒也不是金黄的颜色,而是呈现出一种尚未成熟的青白。个别玉米,长到一定时候,害了癌症,又没有得到及时的医治,在整个棒子的身上,满布着黑色的肿瘤,撕破肿瘤,里面是黑色的灰包夹杂着白色的细丝。这颗同样被赋予了结出饱满颗粒希望的玉米,就这样混杂在无数的玉米中间,痛苦地度过了一生。一些玉米,在快要成熟的时候,也许是因为风,也许是因为人的脚,被吹折,被踏倒,秸秆倒伏在地上。不能忽略和轻视它们。弯腰扶它们起来,你会看到,它们同样奉献着硕大的棒子。还有个别玉米,怀了别样的心思,在结了正常的棒子之后,又结出一个小的棒子来。小的棒子,都结在大的棒子下面。尽管这样的情况不是很多,但还是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观察到,凡是结两个棒子的玉米,要么是处在低洼处,根部可以多存储一些雨水;要么,它与其他玉米之间的株距和行距都超出了正常的距离,那么,它是营养过剩了。条件好的,环境允许的,可以多生一胎。这是我的结论。遇到这种情况,就得多耽误一点时间,来采收这个小棒子。我把这些小棒子,一律称作“二道毛”。因为这时候玉米棒子顶上的缨子,已经从当初的嫩黄,变为黑色,干枯而卷曲,很像许久没有洗涤和梳理的毛发。

掰玉米的劳作过程,基本上就是这样。剩下的,就是机械地操作。如果人是一台机器,输入了这样的程序,并且在操作的过程中不出故障,那么完全可以放心地投入使用。但人,毕竟不是机器。玉米缨子上挑起的灰尘,飘入鼻腔,会凝结成黑块;落到臂膀上,会引起红疹发痒;持久而机械地劳作,对一个平时并不注重锻炼、猛然间参加劳动的人来说,也极容易产生疲劳。

从变得闷热的玉米行子里出来,迎面是一股轻微的凉风。这片玉米地的东侧,紧挨着铁道,一列电气化火车正呼啸而过。坐在田埂上,脱下手套,在衣服上胡乱地擦一擦手,就可以喝一口水,抽一颗烟,看着火车。喝了,抽了,身心得到了短暂的放松,白面饼就着西红柿,可以补充一些体能。吃完了,马上返身回到玉米行子中,这是一条基本经验。初次劳作的人,越缓越乏。必须像上紧发条的玩具,继续奔跳。而一千二百步,连零头都没有走过。

这时候是正午。虽然秋天的阳光没有盛夏那样暴烈,但高过我头顶的玉米,遮得密不透风,闷热就是这样产生的。阳光强起来的时候,那些早上还沾着露水,非常柔软的玉米叶子,也变得干硬而锋利。每掰下一个玉米棒子,手臂和脸上,都会被叶子的边缘划出几道白痕。汗流下来,经过这些白痕,就像酒精洗涤伤口,有一种带着凉意的蜇痛。钻在玉米地里,我唯一能够看见的,就是玉米地旁边为火车输送电能的电线塔的塔顶。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坚持,一定要坚持。哪怕再苦,再累,也要坚持掰到下一个塔顶的位置。那种惯有的软绵绵的疲惫感,席卷全身。我低着头,故意不看那个塔顶。就好像那个塔顶并不存在。我只注意看趴在玉米棒子外面的那些细小的虫子,在包皮被猛然撕扯的时候,是怎样地惊慌失措,四散分逃。但我并不担心它们会被摔坏。它们那样细小的身体,即使从一米高的地方摔下,落到地上,依然完好无损,且又快速地逃掉了。那一个个被紧密包裹的棒子,在双手的配合下,露出它们金黄的、一丝不挂的裸体。但是我的手,已经不太听从我的指挥。手中的铁钉,一次又一次,悄无声息地滑落到了地上。而地上,脱落的干枯的玉米叶子,还有努力地作最后挣扎的杂草,往往会掩蔽了黑色的铁钉。你只能蹲下身去,拨开落叶乱草,并且不断地扩大范围,才可能找到。这时候,回头一望,走过的地方,也就是两行玉米秸秆的中间,铺成了一条细细长长的金黄的道路。那么笔直,那样耀眼。

常常要从繁密闷热的玉米行子里钻出来,透一口气,吹一吹凉风。就是手套,也需要脱下来,让双手通一下风。十个指头,都是湿漉漉的。在两根手指之间,已经起了细密的的皱纹。这样的不经劳作,使我替自己的双手感到羞耻。

在休息的时候,我仔细数了一下手中的几个棒子上的颗粒,取了一个平均值。每个成熟的棒子,大约可以结四百颗玉米粒。投入与产出比,应该是一比四百。每亩播种四斤,产量应该在一千六百斤左右。但你不能保证所有的种子都发芽,发了芽都能顺利地长大结出棒子来。就算是苗出得很齐整,也不能作这样的估算。气候、土壤、水肥、虫害,有许多因素在影响和制约庄稼的收成。因此,一亩玉米的最好产量是一千五百斤。而种植的品种,是登海3672号紧凑型。在玉米杂交之父山东李登海的土地上,亩产可以达到二千斤以上。紧凑型是相对直板型而言的。紧凑型玉米的叶子是按照40-50度角生长的,更有利于进行光合作用,因而种植密度大,抗倒伏能力更强。但也正是这种密度,使我的“行走”更为艰难。当你站在两行玉米秆的中间,左右会有七八个棒子在等待你。也就是说,每挪动一小步,起码要收拾干净二三十个玉米棒子。在这里,种植的密度等于劳动的强度。

听到四轮拖拉机的声音,我停止了劳作。我知道,收工回家的时间到了。抬头看看塔顶,正好和我对齐。一早上,我已经看到了三个这样的塔顶。

从玉米的行子里把那些棒子背出来装车,并不比掰掉那些棒子轻松。闷热更甚,但必须一次又一次钻到玉米行子里去,把那些金黄的棒子一个一个装进背篼,然后,把玉米干枯的叶子刷得像流水一样响,把它背出去倒在车厢里。来来往往中,我粗略地算了一下,从我开始掰这根棒子开始,掰的时候摸一次,背的时候摸一次,垒到架上摸一次,脱粒的时候再摸一次。要见到一颗一颗的玉米粒,每个玉米棒子最少得摸四次。五亩地的玉米,一共有多少棒子?我并不清楚。但我知道,不管它有多少,我都会将它们一一摸遍。

装完玉米,我点燃了一颗烟。顺着铁轨,我从一座电线塔走向另一座电线塔。它们中间的距离是四十三步,也就是说,从露水打湿衣背的早晨,到汗水蜇疼脸颊的中午,我走过了大约一百二十步。等吃过午饭,我再来地里,从太阳当顶劳作到夕阳西下,那么我将走过二百四十步。我还将看到三座同样的塔顶。顺着电线塔望去,看似密密麻麻;站在玉米地里,它们便等距离散开。我只需低头劳作,总会把它们一一看遍。

等到国庆长假结束,五亩玉米的秸秆都已被人砍伐干净了。那是西山里养牛的人家,以每亩八十元的价格买去了。最后的那一天,我不但看到了塔顶,也看到了塔身。它们整齐地排列着,静默无声。但是它们所输送的电能,正把一车的旅客运往目的地。坐在车上的乘客,看到一地的玉米都已被收割干净,一定会在心里想:秋天快要过去了,看,玉米都被收完了,田野,已经空旷起来了。

而这时,种地的兄弟,却有了新收获。他加工的第一批五吨粉条、粉皮,也已晒干、装袋,准备出售了。

在乡村

我已经不想也不愿引用那两句被人们用滥了的名句了。尽管我确实对那片土地爱得深沉。但是,我不知道,在浩如烟海的文学作品的描述里,我们的作家到底有几个人是真诚到眼里常含着泪水的。你可以毫不怀疑地认定:有无数的人在引用那两句诗的时候,仅仅只是出于一种习惯,出于一种顽强的记忆,出于一种内心假模假样的矫情,而不是因为感情真的达到了那种程度。

我们对于农业、农村、农民,到底知道多少,了解多少,明白多少?我们对于故乡的那片土地,那片土地上的山川梁峁、沟壑渠洼、田埂土道、花草树木、土院瓦屋、鸡圈犬舍、水塘枯井……那一切的附着物,是每每在用光脚底踩踏、用温热的手掌触摸着,还是这些东西仅仅只是存留在我们脑海中令我们反复玩味的幻象?一株生长了比村庄的历史还要长久的树木枯死了,倾倒了,腐朽了,枝枝叶叶早就塞进灶膛奉献了最后的一丝光热化成了青烟飘散在无垠的天空了,你是不知道的。在你的意念里,那株栉风沐雨、历尽沧桑的大树还存在着,上面落满了在暮色里飞归的鸟群,树下还聚集着男女老少和讲着古今的鹤发童颜的老爷爷。一口井,七八丈深,光是绞桶出井的辘辘上的麻绳,缠绕起来就如临盆的孕妇的凸腹,当初是怎样地滋养和湿润着一庄人的眼睛,但是你不知道它早就干枯了,如大地望向苍穹的一只没有眼泪的盲目。在你的笔下,它依然是那样的深邃着,它的水依然是那样的清亮着,甘甜着。还有那村中暴晒在艳阳中的石碾,就连它的底座,它的准确位置,现在都没有人能够指认了,但它碾过糜谷所发出的声音,还宛如旷野的秋风一样,在你梦中时时响起……所有这一切,都是记忆中的波纹,都是过往的痕迹,都是你能够想起的与那片土地的关联物。我们的笔锋所指,无一例外,都是虚妄的、恍惚的、不真实的,也是不现实的。真正的农业、农村、农民,都处在你的记忆之外,想象之外。

最真切的,还是人。

然而,物是人非。

几乎所有的村庄都是如此。在一座村庄里,会有那么不多不少的几个聋哑呆痴者。这些人的存在,让你感觉到,人类是齐全的;没有他们,村庄是不完整而显残缺的,这个世界,正是用他们的残疾补充圆满的。但是如果多出那么一两个,你也会觉得很扎眼,很别扭,像吃饱了的肚子又额外地填进去了一些食物,有点撑。但是现在,不多不少,就那么几个。特别自然,特别令人感到舒服。

比如这个当初的天之骄子。他的聪颖,他的帅气,他那咄咄逼人的才华,让所有人都感到:他不应该是这个乡村里的孩子,他不属于这片土地,他迟早会离开这里。不是他的爹妈把他生得好,教育得好,而是老天爷就把他“生成了那样”的一个人。他是村庄里第一个大学生,而且考入的是远在京城、甚嚣尘上的清华。当他从学校回到乡村时,那洁白干净的的确良衬衫,漆黑如墨的裤缝端直的裤子,落了淡淡的尘土的皮鞋,是怎样地戳疼了村姑的心房。他胸前白底红字闪闪发光的校徽,简直让他英俊的脸庞都散发着神秘莫测的光晕。这一再地证明了村民们之前的所有预测:他不属于这座村庄和这片土地。但最终这一切,都让遥远的京城里的一个姑娘摧毁殆尽。他毕业了。他失恋了。他被分配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大山里的水库去了。朝看薄雾起,夕观鸟雀归。刻骨的爱恋和无尽的相思,把他扔进了冰冷的水库里。打捞上来之后,他就回村了。从此他没有迈出村庄一步、迈出家院一步,甚至,没有迈出那间小黑屋一步。人每见他,他都那样诡秘地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现在,他的身上,也许只有这深藏不露的牙齿是洁白的吧。在乡村里,这样一个原本很可以光宗耀祖的人,却落得如此下场,用农村人的说法,那就是一个“花痴”。“为一个女人,真不值得。”乡里人常说:“远看一朵花,近看麻拉拉,不是为了睡觉养娃娃,宁打光棍不要她。”仅仅因为与一个女人恋爱不成而告吹,就视全天下的女人如粪土,把自己弄成一个呆子,一棵树上吊死,那不是傻子呆子又是什么?!村民们难以想象一个人爱一个人会让人遭受这样的罪孽,看不见的精神上的枷锁怎么会有如此巨大的神秘的力量?他们所理解的,就是看着顺眼,搭火求柴,居家过日子,似乎用不上太过浓烈和深厚的感情。

再如这个哑巴。他并不是先天的聋哑,仅仅因为生下来感冒发烧,几针打下去就先失聪,后失语。这就注定了这个村庄里要有这样一个哑巴。从小到大,他来到这个世上的唯一使命,就是让所有不聋不哑的人作为参照——其他人是正常人,而他,是残疾的。对于他,他并不知道自己的不幸,但是对于他的家庭,这当然是巨大的不幸。然而,在乡村,这样的不幸,也仅仅只是意味着这个人不能很顺当地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想法,不能很顺当地娶妻生子、成家立业、繁衍后代。他的一生,其实和骡马牛驴来到这个世上是差不多的。对于任何农活,他都是精通的,不比哪个精明强干的农人做得差。奇怪的是,他还学会了抽烟,学会了认钱,学会了喝酒。每碰上男人,他会举着右手,做出表示胜利的那种手势,搭在嘴上,成为吐烟圈的姿势。当他卷起了旱烟棒子,或者将香烟插到嘴里,就会流露出婴儿吃饱了奶水之后那种称心如意和满足幸福的表情,拍拍赠烟给他的人的后背,哇哇呀呀一番。他一辈子未曾婚娶。在乡村里,这样的一个人,除了吃喝拉撒之外,就只有苦劳苦做的份儿。不会有余钱为他操办婚事。也不是父母狠心,也不是兄弟们另眼看他,只是因为那些正常的兄弟,娶一房媳妇都很费劲。很自然,他会因为繁重的劳作而过早地苍老,弯曲着不能伸直的手指和脊背。就连他的辞世,也显得那样的轻飘和恍惚。没有哀乐,没有哭泣,甚至没有悲伤。人们怀着感念老天的心情,按照夭亡的婴儿的程序将他草草烧化(没有结婚的人被视为没有成人,无论你年纪多大,都不能安葬在祖茔里),然后在北沟里掘坑掩埋。“托老天爷的福,他终于脱孽了。”但是很久之后,人们还是觉得,这个庄子里没有一个哑巴,多少也是个缺憾。

但是有些人是不可缺少的。原来是。现在已经不是了。老姚真的老了。老到不拄着拐杖就走不了路的地步。他是个铁匠。当初他带着年幼的弟弟从河南逃荒而来,生产队能够宽容而毫不费力地接纳他们,很大程度上是看中了他打铁的手艺。一座村庄,太需要一个铁匠了。举凡生产队需要的一切与铁制品有关的东西,都出自他手。而后,妇女们烧火用的炭铲,老奶奶纳鞋底用的锥子,家门上用的门扣,老爷爷早上熬罐罐茶用的茶罐……林林总总,任何一个好意思张口的铁制的生活中的小玩意儿,都可以从他的那双沾满了炭黑和铁屑的大手中接过来,还可以看到他满脸的从心底里流淌出来的微笑,以及那两枚硕大无朋的外露的门牙。后来,他就不可抑制地衰老了下去,连同他的手艺。但是他和弟弟却在村庄里繁衍了几门姚姓村民。现在,他每天都坚持拄着拐杖到移民新村的建设工地去转一圈。你很难理解,作为一个早年从外乡逃难而来然后定居于此的人,会那样强烈而坚决地抵制移民新村的建设。“把咱们的庄子毁了!”他逢人便讲,“这不中。这些迁移来的外来户,比咱们庄子里的人还多。南山里人,都是鬼抽筋,和咱们不是一路人,就像,铁里面打不进去铜。”在乡村,任何一个人都有自由发表自己见解的权利,但别人同样拥有蔑视和不理不睬的权利。他就那样说,别人也就那样地听,但却没有人去反驳他:你当初不也是逃荒来的吗?也许,在村民们看来,老姚,实实在在是这个庄子里的人,而不是什么河南人!

村庄的变化是惊人的。它虽然古老着,但并不宁静。生活的旋风毫不例外地涤荡着每一个角落。你可以固守着你的观念,坚持着你一贯的劳作,但你无法拒绝生活的激流。老屋被推翻重建,土炕被拆除,变成各式各样的床垫,冰箱豪迈地挺着身子,彩电世俗地闪着媚眼,瓷砖、茶几、沙发蜂拥而至,让祭奠祖宗时设置香炉的方桌无处安身。就是那个你抚养长大的孩子,也拒绝与生俱来的黑发,黄一绺,红一撮地蓬乱着刺痛你的眼睛。你哀叹、痛惜、愤怒,甚至于扬起苍老而无力的手打他一巴掌。对不起,明天中午,这个人已经在银川南门广场或者西安康复路转悠着了。那些古老的有关农事的谚语,已经没有一句能够派上用场。在农药、化肥、温棚、地膜、喷雾器和五花八门、奇形怪状的农业机器的翻搅下,一切的一切,都浸淫着、轰鸣着、混乱着、生长着、前进着、变化着。那些一辈子背对苍天,把时光、力量、汗水、血滴、心思、希望、情爱倾泻在土地上的人,现在只剩下了一件事,就是把自己的身体安放在土地的内部、土地的深处。他们对这件事并不感到惊慌失措,也不感到痛苦悲伤,连一点恐惧都不会有。在他们浑身的肌肉起疙瘩的年龄,他们经常劳作在已经深埋于地下的祖先身边。在耕种疲乏的时候,他们会在祖先的坟院里坐着抽一袋烟,顺手拔去摇曳在坟头的荒草,用干硬的土块填塞坟堆上的黄鼠洞的洞口,压实,拍瓷。脑海里隐隐约约地浮现出先人在世的零碎片段:容貌、声音、腰身……某一件事、某一句话,然后叹息着起身,不敢拍掉屁股上的土,径直地走向慈眉善目、静站反刍的黄牛和插在泥土中的犁铧。从那个时候起,他们就明白,自己,迟早也会到这里来,在先人的坟脚下,挖一个四方坑,七尺深,安然自在地躺在松木棺材里,可以长久地休息了。人活在世上,就是看几天亮亮。天都有黑的时候,人就不能长命百岁。这是他们朴素的生死观。

也许,村庄里还在顽强而挣扎着保留的那一部分,也就在年节里了。但是形式远大于内容。腊月初八那天有谁还能够记起往灶火门上抹腊八粥?谁还会稀罕二十三过小年那一天按人头烙的小小的、白白的、圆圆的灶干粮?怎么会希望邻居家杀猪后端过来的那一大老碗粉条白菜炖猪肉弥漫着淳朴的香味……唯一能够渴望的,就是在大年夜里有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将所有的脚印都掩埋掉,道路都阻塞掉。白雪映衬下的彩灯更亮,春联更红,升腾到漆黑夜空中的礼花更璀璨,更耀眼。而在365天里,清明的细雨既不能使人断肠,也不能洗涤奔波挣扎的劳累;艾蒿淡淡的苦味的清香,也无法治愈万丈红尘中每个人的悲伤;皓月当空,月饼牙牙上的指纹,空留一枚相思,那个远离村庄和土地的人,忙得连抬头看一眼月亮的空隙和心情都没有。

在乡村。我们看到了古老农耕文化的逐渐消亡,看到了古老农耕图景的嬗变,看到了严格意义上的农民的茫然。农业,在工业的第一枚钉子被车床车出来的那一刻,就已经被刺穿了动脉。我们深情吟唱的那些残存在我们脑海里的乡村吆喝,其实是传统农业衰败的挽歌;农村,就像无数的祖先一样,必将被自己养大的那个叫作城市的后人所埋葬。我们无限向往的田园牧歌式的乡村,只能是我们在日益快节奏的城市生活压迫下,于梦境中出现的让心灵舒展的场景!农民,渐渐地连自己都会怀疑自己的身份——我应该被叫作什么?

对此,我已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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