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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农村金融存在问题及对策探究

2015-04-21杨晓燕

经济师 2014年11期
关键词:金融改革农村金融

杨晓燕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包头市农村金融体系日趋完善。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差距大,农民收入低的问题也不断的突显出来,使得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依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文章在阐述了包头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包头地区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正规有序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稳定创新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建立良好健康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等深化包头市农村金融改革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包头 农村金融 金融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11-171-02

一、包头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2012年,包头市以统筹城乡发展和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为核心,不断调整优化农牧业产业结构,全面实施“南菜北薯、乳肉并举”战略,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农村经济总收入持续增长,农民所得继续提高,农民生活进一步改善。截止到2012年底,全市共辖9个涉农旗县区、35个乡镇、591个村、农户22.89万户、人口75.55万人、劳动力45.71万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劳动力18.50万人,外出务工劳动力20.47万人。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总面积934.99万亩,其中耕地面积403.18万亩,户均耕地面积17.61亩,人均耕地面积5.3亩。

(一)包头地区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从2006年开始,包头地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一直保持平稳增长的势态,到2013年底,包头地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91.5亿元,与2006年相比,增长了30.1亿元,年均增幅不断上升。第一产业中农业占比逐渐下降,牧业和渔业都有较大发展,尤其是渔业,产值由2006年的8429.32万元增长至2013年的18378万元,增长速度非常的快,产业结构更加优化。

包头市坚持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机械化作业的现代化农牧业发展道路,不断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牧业转变。包头市农牧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机械化作业水平逐步提高。

(二)包头地区农业人口基本情况

包头市现辖9个旗、县、区,其中:市区3个,2个矿区,3个农牧业旗县区,1个经济开发区。到2006年末,全市人口达到276.62万,其中农业人口有49.82万,占我市总人口数的18%;这几年,包头地区充分发掘农牧业内部增收潜力,致力于提高畜牧业比重,广开农民增收渠道,增大了农村牧区其它产业的就业空间,以促进农牧民增收。可是,与城镇居民相比,农牧民收入水平仍然相对较低。到2013年底,包头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500元,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仅11421元,相比之前收入的差距已经在不断缩小。

二、包头地区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包头地区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现状分析

在包头地区金融机构中,网点设置得比较多的是农村信用社,有200多个网点遍布包头市各个地区,不管市区还是旗县或是乡村都有它的网点,更贴近农民,贴近百姓,为广大农牧民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广大农牧民可以在离自己较近的地方办理所需要的服务。而其他银行一般只在市区设置网点,带有局限性,给广大农牧民造成不便。所以,从机构网点这方面来说,农村信用社有它独特的优势。农村信用社与“三农”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农村信用社的兴旺发达要靠“三农”经济的发展。从50多年的历史来看,广大农民群众见证了农村信用社的成长,它的每一次进步都为广大农牧民提供了更好的服务,这一优势是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

(二)包头地区农村金融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金融机构数量少,作用小。现在,包头市在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分行的带领下,逐步形成了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为主、以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为辅,以民间金融为补充的相互合作的农村金融体系。可是能够向农民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却非常少,农业发展银行只是承担国家的政策性金融业务,业务品种单一,不会对大部分农民发放贷款;邮政储蓄银行建立时间较短,业务种类较少,但是吸收了大量农民的储蓄资金,发放贷款的规模却远远小于储蓄的数量;中国农业银行虽有涉农贷款,但主要面向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发放贷款,很少向农户发放贷款。

2.产品种类少,不能满足金融需求。目前,包头地区的农村金融机构只向农民提供存款、贷款、支付结算之类的基本金融服务。但是随着包头地区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部分农村地区步入小康社会,还有一些地区的农户已经相对富裕,这些农户想要得到金融机构更多的金融服务,比如理财产品、货币基金、保险、外汇等金融产品;然而一些比较贫困的地区,农户则想要得到更多的贷款服务,比如上学贷款、建房贷款、农机贷款、消费贷款等贷款品种。因为我市农村金融产品种类少,结算手段相对落后,人员素质不高,电子化水平低等原因,造成不能满足农村金融需求的现状。

3.机构间竞争少,运行率低。现在,包头市形成了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为主的金融体系,内蒙农村信用社在我市农村金融体系中占据绝对有利的主导地位。特别是国有四大银行实行收缩政策以后,我市的金融市场被内蒙农村信用社垄断,因而金融机构间的竞争比较少,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在相对无竞争的环境下发展,缺乏提高其运行效率的机制,所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还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也就影响了我市农村金融的发展。

4.金融机构投放贷款不足。目前,由于包头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收缩政策,撤并了基层机构网点,收回了贷款权限,所以包头地区的金融服务主要由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提供。然而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因为缺乏机构间竞争,在很多方面存在问题,所以还不能满足农村金融需求,这就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从几家大型金融机构来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只有农业银行向农村投放贷款,然而向农村投放贷款总额占其总贷款额的极少份额。

5.民间借贷活跃但不规范。长期以来,包头市的农村金融体系在发展中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由于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民知识水平不高,思想观念也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农民在遇到金融方面的困难时往往想到的不是银行的信贷而是民间贷。虽然民间借贷不是正规的金融产品,但是仍然受到广大农户的欢迎,这也说明了民间借贷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民间借贷增加了农民资金来源的渠道,活跃了我市的农村金融市场,但是我们不能忽略其存在的问题。民间借贷存在金融风险,容易发生财产的纠纷,不利于保护广大农民的财产利益。同时民间借贷的利率很高,相比银行贷款利率要高出很多,这也就意味着加重了农民的经济负担。所以我们仍然要规范民间借贷,确保我市农村地区广大群众的利益。

6.农村金融资源流失严重。随着包头地区的经济发展,我市农村经济也在不断地增长,农民的富裕使得内蒙古农村信用社的储蓄存款不断增长。然而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大部分存款都没有运用到农村经济的发展中,相当大的一部分资金通过上存方式流向了城区流出了农村。

三、包头地区农村金融改革的建议和对策

(一)建立正规有序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1.发挥正规农村金融的支农作用。当前,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已经成为包头市农村地区商业性资金供给的主力军。首先,必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通过改革,把农村信用社办成商业上可持续、主要服务乡村的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增强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功能,发挥其特有的贴近“三农”灵活应变的制度优势,以满足农村弱势群体的融资要求,从而实现商业金融与合作金融的共存共荣,相互补充,共同发展。其次,加快推进农业银行改革。农业银行在县域经济发展中起着很大的作用,坚持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方向,并通过改革进一步拓宽和增强农行的支农功能,巩固自身已取得的商业化改革成果,使其经营决策和金融服务贴进基层、贴近农村,切实提高农业银行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支持质量和效益,加强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再次,调整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定位。农业发展银行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棉油市场、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对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进行调整,并努力完善运作机制。最后,充分发挥邮政储蓄银行的金融服务功能。自2007年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成立以来,邮政储蓄银行“只存不贷”,成为包头市农村地区资金外流的一个主要原因。要想充分发挥邮政储蓄银行点多、线长、实时等优势,还需要继续加强邮政储蓄的农村金融服务功能。

2.引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民间借贷存在很大的负面影响和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民间借贷产生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资金的投向具有盲目性,资金很可能流入到国家限制或禁止的相关产业,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金融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容易发生债务纠纷。我国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体系不健全,民间借贷行为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首先要建立完善民间借贷法律制度。由于缺乏法律保障,民间借贷市场一直处于半地下状态。包头应当借鉴多数城市和地区的经验,尽快出台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法规,确定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

3.完善农村金融的服务机制。近几年,包头市十分注视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包头市要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促进农村资金回流和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允许农村微小金融组织通过多种方式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以此建立大型金融机构与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对接机制;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完善担保机制;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优惠措施和补贴力度,统一部署协调支农资金使用;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和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业务,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

(二)建立稳定创新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

1.金融产品要不断地增加。当前,包头市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农民们对金融机构的要求也更多。所以,包头市的农村金融机构要根据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特点,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我市实际、可操作性强的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创业贷款,不断扩大覆盖面;鼓励开发适应“三农”多层次、多样化、多元化特点的农村金融创新产品,发放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和大学生“村官”创业等创新贷款,不断满足“三农”有效需求。

2.农村金融要不断地创新。目前,包头市形成了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为主的金融体系,在金融机构的发展中由于缺乏竞争,存在很多问题,因此我市的各涉农金融机构要不断地创新。加强与担保、保险等机构合作,综合发挥服务“三农”的功能作用,共同构筑多层次的农村金融风险共担体系。要积极推进农村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合作,探索发展联合担保、再担保、会员制担保等形式的担保融资模式,合理分散涉农信贷风险。鼓励各涉农金融机构与保险机构合作,逐步扩大涉农保险产品的范围与创新品种,不断提升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度。建立银行信贷与农业保险的利益联动机制,探索开展“信贷+保险”新型贷款模式,通过授信政策鼓励农户参保投保,通过保险机制有效分散和降低涉农信贷风险。

(三)建立良好健康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1.加大农村金融法律环境的执法力度。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确保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法律法规,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农村金融,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这些农村金融法律法规不仅效力等级低,还十分零散,甚至有些重要法律法规存在缺失现象。包头地区的农村金融法律法规也发展非常缓慢,这严重影响了包头市的经济发展。所以当前包头市在农村金融法律法规的发展上,不仅要遵循国家的政策,也要根据我市农村金融自身发展的特点来制定一些法规来规范。在处理和协调农村经济金融事务中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积极地大力推行依法行政,绝不能有行政干预的行为。

2.完善农村金融信用环境的建设。加强农村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对于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立规范有序的信用秩序,从根本上解决“三农”贷款难问题,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目前,包头市通过不断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工作,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点,争取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入到“三农”发展上来,实现银行金融机构和农民群众互利共赢。包头市通过开展信用建设、取得金融机构长期扶持、创业致富的农户广泛宣传、树立典型,在全市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推动农村金融信用建设环境工作深入开展。农村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工作,对于提高农民群众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 张晓山,何安耐,等.走向多元化、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2006

[2] 爱德华·S·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3] 张元红,马忠富,等.当代农村金融发展的理论与实践[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

[4] 彭兴韵.金融发展的路径依赖与金融自由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5] 冯兴元.试论中国农村金融的多元化——一种局部知识范式视角[J].中国农村观察,2004(10)

[6] 安翔.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深层原因[J].技术经济,2004(1)

[7] 安翔.县域金融重构——对当前农信社改制的思考[J].技术经济,2004(6)

[8] 包头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包头调查队.包头统计年鉴[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84~2007

(作者单位:内蒙古包头市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内蒙古包头 014000)(责编:纪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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