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警方进京拘传记者成闹剧
2015-04-17
■西丰警方进京拘传记者成闹剧
2008年1月1日,法制日报社主办的 《法人》杂志刊发了记者朱文娜采写的 《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的文章。文章报道了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女商人赵俊萍遭遇的 “短信诽谤”案。该报道的主要内容是,西丰县女商人赵俊萍因不满西丰县政府对其所拥有的一加油站拆迁补偿处理,编发短信讽刺县委书记张志国,被判诽谤罪。西丰县方面认为此报道失实,并严重影响了西丰县的形象。
3天后,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携带“立案通知”和 “拘传证”,到北京 《法人》杂志编辑部,要求拘传记者朱文娜。由于朱文娜当时没在单位,西丰县警方未能如愿。
2008年1月6日晚,西丰县政法委书记周静宇在接受 《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证实了和宣传部部长一起到 《法人》杂志社交涉的事。关于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 “诽谤罪”对朱文娜立案并赴北京抓捕一事,周静宇说 “确实已经立案”。但县委书记张志国在接受 《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说,他对西丰县公安人员赴京拘传记者一事毫不知情。他还说,报道确实有损西丰形象,并诽谤了他个人。周静宇也否认立案和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有关。周静宇表示,记者朱文娜采写的报道通篇失实,严重影响了西丰的形象, 《法人》杂志应当立刻采取行动补救, “我们不采取相应措施,是对全县人民不负责任!”
西丰县警方的做法经媒体曝光后,舆论汹涌,批评潮起。在舆论的聚光灯下, “西丰事件”发生了戏剧性转变——
2008年1月8日下午,西丰县公安局召开会议决定,对朱文娜撤销立案、撤销拘传,至于撤销原因,公安局局长王卫东的原话是 “认为不妥”;1月9日下午,西丰县委县政府指派相关负责人赴北京,向法制日报社表示道歉;2月5日,辽宁省铁岭市委在西丰县宣布,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因在 “进京拘传记者”事件中同意公安部门介入,同意县公安局立案并拘传记者,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被责令引咎辞职。
一场弄得沸沸扬扬的 “进京拘传记者”闹剧,终于在农历大年三十前夕有了个官方说法。
【评 点】
因一篇报道涉及县委主要领导人,辽宁西丰县警方就以 “涉嫌诽谤罪”对采写报道的记者立案调查,并进京拘传。此举在社会上引起强烈质疑。一些司法界、媒体界人士认为,用司法手段对待记者的职务行为有滥用职权之嫌,开此先例将造成较大的负面后果。如果报道确有失实之处,无论是媒体还是记者本人,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动辄以刑事手段追究记者责任,却是危险的,因为这将让正常的舆论监督举步维艰。
【观 点】
● 《法人》杂志总编辑王丰斌:舆论监督报道遭遇诽谤立案,新闻记者遭遇警方拘传,这不仅是新闻媒体的悲哀,更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耻辱。在此,我们由衷地希望发生在朱文娜记者身上的噩梦永远成为过去。
●毛建国 (新闻评论员): “一条短信引发两起诽谤案”,决不仅仅是因新闻法缺失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因官员的素质问题,而在于基层官员权力过大,有效监督约束太少,以至于一些县官才如此骄横跋扈、肆无忌惮、无法无天。对此,我们该警醒了!
●李曙明 (新闻评论员):如果没有舆论关注,要让有关部门撤销立案、撤销拘传、进京道歉,几乎不可想象。这是舆论监督的胜利,我们为此深感欣慰。然而,有关部门、当事人所作所为中反映出来的他们对待法律的微妙心理,却令人十分不安。法律如何树立权威?如何恢复人们对法律的信任?这些话题再一次沉重地摆在我们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