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2015-04-17王永清
王永清
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王永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提出了明确要求。鸡西市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积极探索,制定了《鸡西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以清单的形式对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围绕明责、考责和追责三个方面深入推进,使“两个责任”的落实更加科学化、具体化、条目化。
一、科学“明责”,解决“责任定位不够准确”的问题
厘清责任,是落实责任的前提。只有把责任划分清楚了,各自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才能种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产田”。《责任清单》针对以往认识不清、责任虚化、推进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以责任归位促责任到位,清晰界定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在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督促检查、示范引领等5个方面的主体责任,并细化为15项具体任务、25项落实措施;明确了纪委的监督指导、检查考评、组织协调、正风肃纪、问责惩处等5个方面的监督责任。《责任清单》厘清了党委和纪委各自的“责任田”,明确党委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党委要做到集体领导不松手、主要领导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责齐上手,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又要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任务情况,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在落实监督责任上不缩手。
二、强化“考责”,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监督考评,是落实责任的关键。党委的主体责任有没有落到实处,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否到位,要有一个行之有效监督考评的抓手。《责任清单》对此进行了科学设定,在考核内容上,突出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主要有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职”、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情况。在考核方法上,坚持做到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责任的总体要求与具体任务相结合、领导班子考核与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相结合,使考核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保证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在制度保障上,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签状明责制度》等九项制度,使考评更加规范。
三、严格“追责”,解决“落实不好怎么办”的问题
问责追究,是落实责任的保障。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严格的责任追究,是督促党委、纪委把责任落到实处的有效手段。市委围绕《责任清单》的落实,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把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8个方面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7个方面列入追究内容,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标准、程序、形式、量纪幅度,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责任追究突出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分清责任。即分清追究的是主体责任还是监督责任,分清是领导班子集体责任还是个人责任,分清是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还是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保证追究对象准确无误。二是注重有责必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长期存在不正之风的县区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姑息手软等行为,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三是注重监督追责的落实。对追责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防止只追不落、重追轻落、变通落实等问题的发生,确保责任追究的严肃性。
(作者系中共鸡西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张霞zhangxia@fendouzazh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