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明法守法弘法
2015-04-17宛诗平
宛诗平
依法治国,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当前,各地各部门都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古人云:“吏治清则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依法治国本质上是依法治权,主要是依法治官。笔者以为,对于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在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必须积极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做到明法、守法、弘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明法,就是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种内在需要。众所周知,我国绝大多数的法律、法规都是由作为执法机关最重要主体的行政机关实施的,因此,各级政府是否依法行政以及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形象和依法行政能力,而各级领导干部法律意识的强弱和法治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政府是否依法行政以及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为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提高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和水平。
守法,就是要把遵守法律法规作为一种自觉要求。历史表明,诱惑性、腐蚀性是权力运行的内在属性。正如孟德斯鸠所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否受到有效制约以及各级领导干部是否遵法依法行政,直接影响到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至上理念,正确处理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知法守法,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循私枉法,净化官场风气和政治生态。
弘法,就是要把弘扬法治精神作为一种责任义务。一方面,要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让知法守法、依法办事成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善于运用法律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法治的理性精神融入到意识和血肉中。另一方面,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懂得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