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示范,是坐实核心价值观践行的关键
2015-04-17蔡星天
蔡星天
时下,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彩牌艺匾等式样繁多、款形别致、图文并茂,覆盖了大街小巷、社区庭院、楼道堂口;电视上的插播、网媒上的布展、各类讲堂的演绎等等,可谓随时可见可闻,真乃蔚为大观!如此造势和昭告,旨在广为人知矣,固然必要和可贵,但究竟能否真正深入人心、化为行动,值得探究。
笔者以为,目前停留在口号上的核心价值观,对于绝大多数民众来说,还显得太过抽象虚空,有些“高大上”的不可攀附感觉。事实上,核心价值观则是最凝聚和体现着民意、民愿与民求的中国梦的核心与精髓所在。那么,如何将这不该有的虚空和距离感尽快消弭掉呢?答案或许只有一个,即:注重用发生于我们身边的凡人善举事例,来做榜样、做诠释、做示范、做导引,让广大民众在喜闻乐见的感动感怀、赞赏折服之余,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受到心灵启迪、道德净化和行为校正,才是最理想的。换言之,践行核心价值观是要遵循和坚持由易到难、由近及远原则的,只有用最生活化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好人好事,作为切入点和传导点,因势利导地施以引导、熏陶和感化,才能让更多的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小事中朝着“三个倡导”的要求方向转化变化,以至于“积小善成大德”。
近年里,我省推选出的赵广美、李令堂、孙岩等十大“感动龙江人物”,评选出的王正旺、孙慧熙、刘湘明等十大“龙江好人”榜样,还有“十佳公仆”、“十佳孝星”、“百名道德模范”等等先进人物,都集中体现了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品格,体现了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境界,体现了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节操,体现了尊老爱幼、乐于助人的德行……而这些品德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象展露,都是新时代雷锋精神的高度凝炼。抓好对这些榜样范例的大力宣传,对于引导核心价值观的“接地气”和融民众“链接”,都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教化作用。当然,还可再拓展些,譬如:多搞一些崇德向善、服务社会的公益活动,让有影响力的楷模担当爱心大使、慈善代表和公益形象代言人等,会使更多的好人好事形成规模,产生持续博大的社会影响力,催生社会的真美善产生更多的“裂变”。
一个国家的强盛,离不开精神的支撑;一个民族的进步,有赖于文明的成长。核心价值观的普及和融透,实际是在补充中华民族的“精神之钙”,只有持之以恒地极大限度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真正变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切实变为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变为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我们国家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领域,才能充满温馨、美好、祥和与快乐;我们民族的思想引领、理想追求、精神动力和道德规范,才会充满“源头活水”和不可战胜的正能量。
因此,各级政府和宣传组织部门,在做好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宣传鼓动工作同时,还应把工作做得实一些细一些,务求实效。莫忘了在如何发现、树立和宣传好践行核心价值观的现实“活样板”上下功夫。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样,方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化为“种子”,植入广大民众的精神土壤,迅速串根发芽、结出道德花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