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时期宫廷制漆机制初探
2015-04-17陈梦媛
乾隆时期宫廷制漆机制初探
陈梦媛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福州350117)
摘要:清代,宫廷御用上品需求量大,除地方官吏进贡以外,更多的是内廷制作,造办处专责制作或修缮帝后及宫廷需用的各项器物。造办处生产的漆器还远远满足不了皇家的需要,于是内务府行文给各地官府,其中以苏州织造成做的最多。乾隆时期宫廷漆器制作的管理制度严谨,由于造办处匠役与地方艺人的辛勤劳动,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兼具艺术与管理才能,才使得乾隆时期的漆器艺术创作,乃至清代宫廷艺术创作创造了巨大的物质和精神财富。
关键词:宫廷漆器;制漆机制;造办处;苏州织造
收稿日期:2015-02-20
作者简介:陈梦媛(1990-),女,福建福州人,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J527文献标识码:A
清代,宫廷御用上品需求量大,除地方官吏进贡以外,更多的是内廷制作,其制作都有较为详细的档案记录。乾隆时期御用漆器的制造记录多出现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清宫内务府造办处档案总汇》中《各作成做活计清档》(以下简称《活计清档》)以及内务府奏折类等档案中,本文以此为研究文本,通过乾隆时期宫廷制漆机构、宫廷制漆程序、宫廷制漆匠役来源、宫廷制漆匠役的奖惩制度四个方面来梳理乾隆时期宫廷制漆体系。
一、宫廷制漆机构
(一)京内制漆机构:内务府养心殿造办处
内务府,全称总管内务府衙门,《清史稿》载:“内务府总管大臣,无员限。初制从二品。乾隆十四年定正二品。”内务府是清代直接服务于皇帝及其家族,并管理全部宫廷事务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能有掌管皇家的饮食起居、财务、典礼、司法、工程、制造、作坊等宫廷杂物。
造办处在编制上隶属于内务府,造办处专责制作或修缮帝后及宫廷需用的各项器物,始创于康熙年间,初建于养心殿,故又名养心殿造办处。造办处的管理大臣是由皇帝特派的内务府大臣担任。为具体承办制造、修缮各项器物之事宜,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养心殿造办处开始设立作坊,例如:“玉作”“皮作”“木作”“油作”“裱作”等,造办处除在宫中设厂房外,景山、圆明园等地尚有许多作坊。
造办处“油作(油木作)”专管宫廷漆器的制造,其司匠还授予八品官衔,可见此作是造办处中一个重要的部门。虽说“油作(油木作)”承担了造办处绝大多数的制漆活计,但偶也由造办处宫外作坊来“收拾”漆器,《活计清档》载:“(乾隆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太监高玉等交洋漆插屏镶魄力面小鳌山一件,传旨:送往圆明园交冯弼华收拾。”[1]
(二)地方奉旨成造:苏州织造
乾隆时期,宫廷御用漆器需求量大,造办处制作的漆器还远远满足不了皇家的需要,于是,内务府行文给各地官府,把漆器制作的任务下达给地方,其中以苏州织造成做的最多。
织造与造办处同为宫廷修缮、制作所需物品,两者之间的关系较为密切,常有两处官员相互调任之事,例如乾隆朝前期的苏州织造海保,他在雍正时期就是内务府郎中;乾隆四十五年上任的造办处总管舒文,原任苏州织造。
苏州织造原是负责宫廷御用的毛纺细布,但从乾隆朝伊始,苏州织造开始制作一些御用器物。乾隆元年,皇帝就向苏州织造下达制作漆器的任务:“(乾隆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将盘样二件交海保,照样做托纱漆盘五百件,胎子做厚些……乾隆二年八月二十三日,七品首领萨木哈将织造海保做成送来脱胎香色漆五彩六寸盘二百件、五寸盘三百五十件交造办处收贮。”[1]
与造办处“油作(油木作)”相比,苏州织造承担了大部分乾隆时期御用雕漆器的制作。从乾隆四年六月,苏州织造正式开始为宫廷成做雕漆器:“(六月)二十八日,太监毛团传旨:将雕漆器皿做几件。钦此。于本日即交织造海保家人六十五讫。”[1]
相比之下,同年的造办处“油作”却无匠役会制作雕漆器,只能做得漆胎,然后交与“牙作”匠役封岐雕刻,《活计清档》记载:“(乾隆四年十月)二十九日,七品首领萨木哈将照多宝阁内红雕漆元盒做得红漆元盒胎子一对……呈览,奉旨:将此胎交予封岐,先画样呈览,准时再雕刻。”[1]
从此,雕漆的制作重心向南迁移,造办处“油作(油木作)”基本上只负责雕漆的“收拾”“擦抹”“打磨”“补漆”“刻款”“刻签子”等修缮的活计。
从古至今,苏州出能工巧匠,制作的活计物件素有“苏工甲天下”的美誉,乾隆帝对于苏州织造所成做的雕漆器相当满意,曾传旨:“南边现做雕漆活计,俱要酌量地方刻款。”[1]
在器物上刻写年款意味着什么?雍正帝曾下令:“凡做的活计,好的刻字,不好的不必刻字。”与其父相同,乾隆帝也曾传旨:“红雕漆春格一件,着认看,如好,刻款;不好,送进。”由此可见,只有皇帝认为好的活计,才能镌刻年款。如按造办处惯例,活计在完成后呈进,让皇帝过目并且感到满意之后,才能刻款,而乾隆帝直接下旨让南边的雕漆活计“俱要酌量地方刻款”,连最后亲审这一步骤都可省略,说明苏州做的雕漆器已达到了皇帝所要求的“好”的标准,这也标志苏州的雕漆业已发展成熟。
乾隆帝在命苏州制作漆器的同时,也会发放活计给两淮(淮南、淮北)盐政、淮关监督、凤阳关监督等。但就《活计清档》所载,两淮盐政、淮关监督、凤阳光监督等仅承办宫廷漆器的“收拾”工作,并未有制作的记录,笔者推测,乾隆帝应是更加信赖苏州的制作手艺。
二、宫廷制漆程序
从《活计清档》的记录可以看出,漆器的制作可分为“命活”和“节活”两种。
所谓“命活”,即做何物,做何样式,饰何种花纹,均按皇帝旨意完成。乾隆时期制作宫廷漆器有着严格的漆器工艺流程,凡皇帝下旨命做的物件都需要成做者先“画样”“做样”或者“贴样”呈览,得到谕旨“准样照做”之后才能开始制作。“命活”大致的制作过程是:皇帝下旨→成做者或“画样”,或“贴样”,或“做样”→呈览→皇帝提出修改意见→提交新样呈览→批准→制作。
乾隆帝对命活十分重视,要求严格,经常对成做匠役呈上来的稿样提出修改意见,然后退回重画再审,直至满意,才下旨准作,方可施工。有时,乾隆帝会要求成做匠役上交多份稿样,以便从中筛选:“(乾隆五年二月二十七日)……将画得福寿夔龙纸样一张、西番花纸样一张……呈览,奉旨:着照西番花样准做。”[1]
所谓“节活”,即宫内过节(中秋节、万寿节、年节)时专为皇帝制作的礼物。“节活”的记录最早见于雍正二年,时任内务府大臣怡亲王允祥给造办处下一项指令:“(雍正二年正月)二十八日……尔等将活计预备做些,端阳节呈进讫。嗣后中秋节、万寿节、年节下,俱预备做些活计呈进。其应做何活计,尔等酌量料理。”[1]
在《活计清档》的记载中,“节活”的记录远远少于“命活”,因为“节活”是由内务府大臣传各作坊自行设计制造,节日时呈献给皇帝欣赏把玩的,故而并非每个“节活”都似“命活”那样记录在案。《活计清档》中有存造办处油作的“节活”记录如:“(乾隆六年二月)初四日,奉怡亲王谕,内大臣海望、监察御史沈郎中传做各作小式活计做些,以备端阳节呈进……于本年四二十八日司库白世秀将做得……天中五瑞洋漆盒一件(上随象牙花)……持进交太监高玉等呈进讫。”[1]
虽说此等明确的“节活”记载鲜少,但不能否定各作在过节时敬献给帝王的“节活”的数量稀少。乾隆帝经常会取自己看中的漆器下旨造办处配盖或配座,但这些漆器的制作在“命活”档案中不见记载,也无登记进贡者,故可推断,此些漆器有可能为造办处所制作的“节活”。
三、宫廷制漆匠役的来源
从档案的记载来看,“油作(油木作)”匠役的来源与其他各作匠役来源相似,大致有如下三种[2]:
第一,旗匠。也被称为“家内匠役”,多由三旗佐领中挑选。旗匠占造办处匠役来源的绝大部分。每隔数年造办处在三旗苏拉或包衣中挑选数十名作为“学手匠”,“学手匠”艺成才能正式当匠役。
第二,南匠。为广东等督抚及三织造“拣选好手匠人送赴来京应艺”。南匠入宫前多为民间优秀的制漆艺人,是造办处匠役中的杰出代表。挑补南匠要由造办处请旨,奉旨准允后,造办处再行文督抚、织造拣选技艺精湛的南匠送京应役。南匠中若有因年老病故或因病回家者,会随时挑补。除常年住京应役者外,还有每年选送在京服役一段时间的。《活计清档》中就载有内务府大臣海望就“南匠不敷应用”而急需挑补匠役一事向乾隆请示的咨文。
第三,召募的民间匠人。《历代职官表·清代官制》中关于造办处的人员配置有记载:“如有用特殊之技艺时,须另招募也。”乾隆时期由于“活计甚多”,造办处招募民间匠人进宫当差已为常事。例如《活计清档》记:“(乾隆六年八月)初二日,油作为漆灰布地杖糙漆光黑洋漆围屏灯二分,用招募漆匠冯云寺做过九十六工,每工饭银七分、银六两七钱二分,段六领。”[1]
从《活计清档》记载来看,油作有外雇过“彩漆匠”“画匠”“洋金匠”等。召募匠人并无特殊要求,既有南方匠人,也有北方匠人,既有旗人,也有汉人。
在乾隆时期,为宫廷制漆的匠役是不能在漆器上刻写自己的名字,所以各漆器的制作者考证困难,但通过梳理《活计清档》,我们还是可以得知一部分与宫廷漆器制作、管理相关者的姓名,例如:造办处“油作”司库白世秀、催总六达子;“圆明园”冯弼华;“牙作”封岐;“苏州织造”安宁、图拉、海保、萨载等。另内务府大臣海望,除管理各“作”外,亦有为漆器设计画样,《活计清档》载:“着海望将晬盘,或雕漆,或填漆,或龙凤穿花。先画样呈览。”“内大臣海望画得长春仙馆彩漆双夔凤横披挂屏纸样一件。”可见海望是既有艺术修养又具有管理能力的人才。
四、宫廷制漆匠役的奖惩制度
为了让造办处各作更好地为自己服务,乾隆对其加强了控制,并制定了严格的奖惩制度。造办处内上下人等,如为人勤勉、活计“细致”,一般都会得到奖赏,反之,一旦出现匠役纪律松懈、司匠管理不严等问题,相关人员就会受到惩罚。
(一)奖励
造办处匠役平时无官俸可食,但有皇帝赏赐的工食银、饭食银、公费银、钱粮银及安家银。根据其身份不同、来源不同、手艺不同,所给的赏赐亦有差别,也有的匠役只供给饭食不另赏钱。
从制漆匠役的来源来看,南匠所得到的赏赐最多。南匠中各级匠役每月所享受的钱粮银自三两至十二两不等,钱粮银通常与衣服银并列,这是南匠的特殊待遇之一。其中,特等匠役收入十二两钱粮银,一等匠役为八两,二等匠役则为六两。[2]
南匠之所以受到如此优待,则与其客观条件和宫庭制造活计的需要有关。首先,南匠是由地方官员选送的技艺精良的民间艺人,自身制漆技艺高超;其次,南匠顾名思义,来自于南方,我国江南、广东一带经济发达,西洋的先进技术首先传入这些地区,这些地区的工匠们受到外国先进技术的影响,将自身技艺与西洋技术相结合,其技艺较其他工匠就更为精湛了。清朝治统者为了满足宫廷需要,遂以较优厚的待遇来吸引南匠进宫服务。但是,南匠所受的过分厚待成为了内务府的一大支出,这也引起了乾隆的疑问,他曾感慨,“南匠所食钱粮比官员傣禄还多”,于是乾隆就“南匠甚多”这一问题下令司库白世秀、副催总达子查明“造办处食钱粮南匠人数”。
招募的民间匠人与南匠相比,赏赐较低,根据其做工难度不同,每工银钱高低不等,最低的每工银钱仅五分。如遇造办处赶工的需要,紧急召募的民间工匠会得到较高的银钱赏赐。
旗匠较南匠与招募匠人的待遇是相当菲薄的,其待遇就是上文所提到的“只供给饭食不另赏钱”的情况,旗匠在造办处的做工基本上为履行义务。
乾隆给制漆匠役们另一种形式的赏赐就是赐予假期。“油作(油木作)”匠役告假的原因有二:其一为事假,“回乡省亲、葬亲、迁坟、照顾病人、接家眷、完婚”[2]均属此类;其二为病假,这些告假请求基本会得到满足。乾隆对于告病假的南匠格外重视,乾隆九年曾传旨着问内务府大臣海望“造办处南匠病了如何料理”,在得到“如病两个月即行革退”的回答时,下旨批示:“看伊当差勤敏,艺业精熟,多容限数余日……匠役病两个月如何即行革退?此乃海望错了,素日竟未料理。”[1]
帝王的奖励与宽容,都是为鼓励匠役更好地工作,为其服务。但是仅有奖励是不够的,乾隆制定了与之相应的严厉惩罚措施来配合管理造办处匠役。
(二)惩罚
造办处虽说是“集天下之良材,揽四海之巧匠”,但匠役们还是会出现消极怠工、浪费无度、阳奉阴违等情况,《活计清档》中不时出现乾隆下达“重修”“修改”的圣谕。
处罚匠役的原因有大致分为两种:一为活计质量粗劣,一为活计逾期。就《活计清档》的记录来看,由于活计质量粗劣所受到的惩罚为多。“油作(油木作)”时常的懒散状态让乾隆不满,乾隆对其上下各层人员的惩罚,首先采取“告诫”的方式,例如乾隆九年“大蒙古包内地平宝座屏峰”事件:
“(乾隆九年正月)初九日,太监胡世杰、张玉传旨:大蒙古包内地平宝座屏峰俱各糙,着传与海望往细微里另做漆的……地平屏峰宝座再有磕碰之时不依。”[1]
尚可补救的错误,乾隆会责令成做匠役返工重做,并罚其承担返工耗材之花销,例如乾隆三十五年造办处所作的一件洋漆台屏风上所嵌之物的配色令乾隆十分不满意,下旨改作,并传旨“其改工料价不准开销”,此种举措也可看为惩罚的一种。
如错误还未改正,乾隆就会下令追究责任、赔偿损失再加以警告:
“(乾隆二十六年八月)初七日,太监胡世杰传旨:出外黄油数珠圆盒二件上铜镀金饰,并京内现漆的黄漆数珠圆盒二件上铜镀金饰件做的糙了,查何人监造,着伊赔补。……往细致里成做,如再做的糙了,着治罪。”[1]
针对某些情节特别严重的失误事故,乾隆会发动大规模追查行动,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连带责任,采取鞭挞、罚俸等措施严惩,例如:
“(乾隆五十二年十月)二十六日……据福长安奏称,查本月初三日造办处成做之朝珠箱四个(内有紫檀二个),成做粗糙,奉旨交奴才福长安查办,奴才即将所做朝珠箱详加查看,未经琢磨光润,实属办理草率,相应请旨将朝珠箱交伊龄阿、舒文另行赔造……臣等查催长常住系监造紫檀木箱之人,如法成做乃漫不经心,以致做紫檀箱未经琢磨,实属草率,除经手之匠役从重责处,无庸另议,外应将八品催长常住,照法律笞四十,罚俸六个月,至伊龄阿、舒文,系管理造办处之员,于成做紫檀木箱草率之处未能细心查实,属疏忽,应将管理造办处事务总管内务府大臣伊龄阿、舒文照疏忽例,各罚职俸三个月。”
管理人员罚俸与鞭挞成做匠役是最常见的惩罚。虽然,造办处的匠役在成做活计的过程中出现失误,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但是尚未见到匠奴因此而被处以极刑的例子。
由是观之,乾隆时期宫廷漆器制作的管理制度严谨,也由于造办处匠役与地方艺人的辛勤劳动,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兼具艺术与管理才能,才使得乾隆时期的漆器艺术创作、乃至清代宫廷艺术创作不仅创造了巨大的物质和精神财富,而且为促进中国古代艺术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清宫内务府造办处档案总汇(1-55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2]吴兆清.清代造办处的机构和匠役[J].历史档案,19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