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英三国教育督导制度比较
2015-04-17宋婷王彦飞
宋婷,王彦飞
(1.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教育处,海南海口571100;2.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幼儿师范学院,海南海口571100)
中、美、英三国教育督导制度比较
宋婷1,王彦飞2
(1.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教育处,海南海口571100;2.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幼儿师范学院,海南海口571100)
美国教育管理体制与国家政权管理体制一样属于地方分权制,地方分权管理体制下,地方自治思想统领教育管理,教育事业归地方管辖,教育督导的职能侧重于服务;英国教育督导机构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首先是教育督导最高机构教育标准局独立在教育部之外,直接对议会负责,其次是皇家教育总督学有制定教育督导政策的权利,不受任何机构限制,且教育督导工作人员的报告具有独立权,任何人不得干扰更改。英美两国的教育督导经验提示我们应理顺教育督导体制,严格督导人员选聘机制,采用灵活多样的教育督导方式。
中国;英国;美国;教育督导制度;比较
“制度是任何一定圈子里的行为准则”。教育督导制度建设对于教育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均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教育督导已成为许多国家加强教育管理的主要手段。近现代教育督导制度起源于欧美,迄今有两百多年的历史。在欧美各国的教育督导制度中,美国的教育督导制度其实就是其教育管理制度,在美国的教育管理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英国的教育督导制度非常完善,且独具特色。比较研究中、美、英三国教育制度,对于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启迪。
一、发展概况
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始发清朝末年。1905年清政府成立国家学部,学部设立视学官,各省设立视学,视学的主要职责为巡查各个地区的学务[1];1909年,清政府颁布了《视学官章程》,针对视学人员的资格、职责、权限、考核办法以及视学的范围和视学经费的保障做出了具体规定。《视学官》章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近代教育督导工作驶入规范。1912年民国教育部成立,1918年,“中华民国”颁布《省视学规程》和《县视学规程》,设立省级、县级视学制度,该制度的建立,对于各地的教育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民国后期,重新修订《省视督学规程》,视学人员的称呼由原来的“视学”变为“督学”。
1976年,我国开始恢复重建教育督导工作。1984年,教育部开始设立视导室,视导室负责巡查、指导我国各个地区的教育工作。1986年,我国开始设置督导司,同时要求各省市、自治区设立督导机构,督导司负责全国教育督导工作。1991年,教育部颁布实施《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对我国教育督导的任务、性质、范围、机构设置以及督导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规定。《教育督导暂行规定》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新教育督导体系的基本形成。1993年,在我国机构改革的背景下,决定建立国家教委教育督导团,并设立办公室。2000年“国家教委教育督导团”更名为“国家教育督导团”[3],至此,我国教育督导制度更为完善。
美国教育督导制度的建立始于十七世纪末十八世纪初。初期的教育督导并没有专职教育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而是由国家行政人员或者教士到学校进行教学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校舍、设备以及总体办学情况等。当时美国教育水平很低,甚至学校的设立都没有相关标准的规定。教育督导工作也属于随机性质的,督导方式、督导时间比较随机。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和科技的发展,19世纪中期,各地教学委员会开始重视教育督导工作。20世纪初,美国开始设置学科督导员,至此,美国教育督导制度日趋完善。美国现行教育的管理制度可以概括为分级管理,分为中央和地方管理,教育督导工作也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的督导。
英国教育督导建立源于18世纪,1839年英国女皇任命J·艾伦(J·Auen)和H.S·特曼赫尔(H.S· Tremenheeve)二人为皇家督学,并建立教育督导机构,标志英国教育督导制度的建立和英国女皇督学团的产生。至1871年,英国已有八位高级督学、81个分区督学和71个督学助理。二战前,英国女皇督学团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设置了一名高级主任督学负责全面工作,在主任督学下又设置初级教育、中级教育、师范教育、继续教育4种类型的主任督学,每种分设1名。1970年后期,女皇督学团的督导范围扩展到地方教育局和职前师范教育。1970年至1980年,督学团联合教育科学部进行中高等教育课程改革。总的来说,在战后中央加强教育统一管理的背景下,英国督学在英国教育中的影响越来越大,教育决策也更多参考督学相关工作、调研报告。1922年,英国女皇督学团正式更名为“教育标准局”,教育标准局成员为首席女皇督学、女皇督学、补充督学和注册督学[3],首席女皇督学和女皇督学负责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师范学校和地方教育部门评估工作。教育标准局下设19个司、办,在地方设有14个地区办公室,地区办公室对首席女皇督学负责,执行上传下达的任务。
二、中、美、英现行的教育督导制度比较
(一)教育督导机构比较
我国教育督导机构是多级的,呈网络状。自1986年开始,我国教育督导机构分为省、市、地、县四个级别。1998年,我国开始独立设置教育督导机构,到2001年,除偏远地区,我国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完备,县级教育督导机构建立完全,但是目前我国教育督导机构并没有独立,大部分还挂靠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内。
美国教育管理体制与国家政权管理体制一样属于地方分权制。地方分权管理体制下,地方自治思想统领教育管理,教育事业归地方管辖,隶属地方事业,由地方公共团体自主经营管理。美国教育督导的工作方式的主要形式可以归纳为两个字——服务。例如宣传提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为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出版教材提供所需的材料,为先进的教育实验提供咨询、引导,及时发布教育信息,与科研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等。美国教育督导机构越是基层,服务性就越凸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深入课堂协助。美国教育督导工作人员经常深入课堂协助教师准备课程,或是与一线教师讨论教学方法,并为教师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2)进行师资培训。美国教育督导机构承担在职教师进修、培训工作,经常组织教师参加研修班、谈论学习会等;(3)研究、修订教材。美国各州、地方教育督导定期组织在职教师召开研讨会,研究教学方法、修订学科教材等。
英国教育督导组织完善,督导队伍庞大,中央教育标准局设立一二十个工作部门[4],可见,国家很重视教育督导机构的设立和建设。教育标准局总部设在伦敦,在全国各地设立分部,分部由原女皇督学的7个增加到12个,扩大了教育督导覆盖面,并且在地方设置视导机构,共计105个。视导机构由主任视导员和学科(学段)视导员组成,学科(学段)视导员有主任视导员直接领导。中央教育标准局、教育标准局地方分部和地方视导机构构成了完整的教育督导网络。英国教育督导机构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首先是教育督导最高机构教育标准局独立在教育部之外,直接对议会负责,其次是皇家教育总督学有制定教育督导政策的权利,不受任何机构限制,且教育督导工作人员的报告具有独立权,任何人不得干扰更改。
(二)教育督导人员聘任比较
教育督导员是正确评价、指导和推进学校工作的权威人士,在教育督导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各国对教育督导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和选拔聘任都颇为严苛。
我国对教育督导人员的学历要求是受过高等教育或具备同等学力,具有广博的文化知识,且要求具有教育工作经历至少10年以上。除此以外,我国还重视对教育督导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分为两个层次: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督学由教育部组织专门机构进行培训;县级督导由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培训。还有若干地方教育部门将督导部门设置为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基地,拟提拔担任校长的人作为“兼职督导”参与教育督导、学校评估等活动,熟悉教育业务,锻炼能力,为校长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美国教育督导人员的选聘条件也很严格。首先,教育督导人员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在美国教育督导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总数的90.1%,其中博士研究生占总数的15.4%。其次,教育督导人员需具备一定的教学阅历,据美国一项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教育督导人员平均教龄为7.4年。再次,对教育督导人员的年龄有一定的要求。美国教育督导人员的平均年龄为39岁,有些州规定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年龄需满24岁。总之,美国对于教育督导人员无论在学历、年龄、专业教育背景等各方面均有较高的要求。
英国督学的选聘、培训及管理有一套严格的制度规定,任职条件非常严苛。督学等级分为皇家督学、注册督学和普通督学三个层次[5]。
1.皇家督学选聘英国皇家督学的主要任务是监督下级督学工作机审阅下级督学的工作报告,其选聘范围是在全英国进行公开招聘,年龄要求为30-49岁,学历要求为大学硕士学位级以上,且有很高的学术声望,敏捷的思维,丰富的相关经验。应聘人员要笔试、面试合格后才能拥有皇家督学候选人资格。拥有皇家候选人资格后,需要顺利通过数月的培训、实习、试用后才予以录用。
2.注册督学的选聘自1992年开始,英国实行注册督学制度。注册督学选聘范围为普通督学人员范围。注册督学的选聘条件如下:具有普通督学资格,且参加教育督导评估活动5次以上,且在教育评估活动中有英文、数学、自然科学等主要科目的评估经验,要求有很强的分析、管理和写作能力。注册督学的选聘跟皇家督学选聘有部分类似:参加选聘人员必须有两名注册督学联名推荐,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合格后被录用为注册督学,此后每三年进行一次业务知识考试,每年必须参加相关教育督导培训[5]。
3.普通督学的选聘普通督学的任职资格为具有4年以上的教学经验和教学管理经验。申请成为普通督学要经过注册督学的培训,培训后经过教育标准局的考察,合格后方可获取普通督学资格。综上所述,英国督学的选聘具有公开性、严格性、培训常态化的特点。
(三)教育督导方式比较
中、英、美三国的教育督导方式基本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全面督导和抽样督导。全面督导指的是对所有的学校进行督导,从而可以全面了解国家教育的整体情况,进而制定修改教育政策。由于国家督导工作人员不足,因此采取抽样督导的方式,随机抽取被督导的学校,再开展教育督导工作。中英美三国基本都采取抽样督导方式、集体督导和独立督导。2.临时督导和定期督导。临时督导是指并无预先计划的行程表,在有突发事件或接受请求后前去督导,具有临时性和被动性;定期督导为有计划有安排的进行督导,便于教育督导工作定期开展,但是最后调查的结果可能会失真。3.专题督导与普遍督导。督导前选取需要了解的督导方向,再开展督导工作,称之专题督导。对学校的教学进行全面督导的方式称之为普遍督导。4.集体督导和独立督导。集体督导是由督导人员全体合作开展的督导活动;独立督导是由督学个人依据整体分工而完成的工作。
三、启示及借鉴
(一)理顺教育督导体制
从英美两国的教育督导体制来看,分级明确,从中央到地方都设置了专门的教育督导机构。英美两国的教育督导机构具有相对独立性,其他部门不能影响教育督导工作,教育督导部门有独立权利和自由开展工作。而我国目前还没有独立的专门的教育督导机构,教育的督导机构挂靠在其他部门,对我国教育的督导工作的开展没有提供足够的保障。因此,当前我国教育督导工作的关键问题是理顺体制,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严格督导人员选聘机制
教育督导工作是专业性非常强的一项工作,鉴于教育督导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教育督导工作的品质,因此美英两国非常重视教育督导工作人员的选聘,且两国教育督导人员的任职条件堪称严苛。除了学历、经验、年龄上有要求之外,在教育督导人员的选聘上,美英两国均有成熟的选聘流程,采用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相结合。被选聘为专业的教育督导员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参加培训,美英两国在教育督导培训上每年投入力量不可小觑,而相比之下我国在教育督导人员的选聘和培训上投入力量不足,要想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教育督导队伍,选聘和培训工作是关键。
(三)多种督导方式相结合
美英两国在教育督导工作中,全面督导和抽样督导相结合,临时督导和定期督导相结合,专题督导与普遍督导相结合,集体督导与独立督导相结合,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督导方式。为确保我国教育督导工作的有效开展,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督导方式。
[1]张敏.行政督导制度研究——以教育督导为中心[D].昆明:云南大学,2006:34-35.
[2]郑晓花.新中国教育督导之路[J].教育,2008(5):12.
[3]芦雷,徐鹏.中英教育督导制度的差异及其原因探析[J].教学月刊:中学版(教学管理),2010(7):11-12.
[4]石伟平.英国督导体制的历史演变[J].外国教育资料, 1991(5):8-9.
[5]王伟.英国的督学管理及启示[J].基础教育参考,2004(8):5.
【责任编辑:张惠】
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Educational Inspection System in China,Japan and USA
SONGTing1,WANGYan-fei2
(1.Hainan Vocational College of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Haikou 571100,China; 2.Qiongtai Teachers College,Haikou 571100,China)
American education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state power are classified to a decentralized management system.Within such administrative system,the ruling spirit of local government influences the local education management,and the function of education supervision will inevitably focus on service.The distinctive feature of British education supervision institution is independent.First,the supreme body of education supervision,separate from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is directly responsible for the Parliament. Second,royal education ministry has the rights to establish education supervision policy without any institutional limitation and the report stands independent.Experience happened in UK and USA suggests we straighten out educational supervision mechanism and use flexible way of educational supervision.
China;The UK;The United States;supervision of the education system;compare
G51
A
1008-018X(2015)01-0076-04
2014-12-03
宋婷(1986-),女,河南许昌人,海南政法职业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