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档案建立原则的思考
2015-04-17杨项讷
杨项讷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 江苏南京 211189)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数字化
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档案建立原则的思考
杨项讷①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 江苏南京 211189)
数字化档案是当前档案发展的重要趋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现必然需要相关档案记录的支持。本文针对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即对文化空间的依赖性、传播的活态性和载体性、传承的排他性和不稳定性,提出了其数字化档案建立的原则:完整性原则、有序性原则和标准化原则。
手工技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 数字化档案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在于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传播、传承和发展。毫无疑问,档案记录是其基本方式之一。而随着数字化技术的不断演进和发展,数字化档案及数字化档案馆的建立成为必然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试图就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档案保护进行思考,从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入手,思考其数字化档案建立的原则。
一、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现状
第一,生产技术进步,机器逐渐取代人工。工业化进程的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手工技艺品可以脱离人工,通过机器完成。许多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通过数字图案设计、数字模型建立以及计算机控制技术等,逐步实现机械化生产。虽然文化主体未必会认同机器生产的略显机械僵硬的产品,但是已经意识到其对生产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增加的作用。不论是对投资商还是生产者而言,纯手工制作所意味着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及投资回报率都并不理想,甚至在市场竞争力方面也有所不足。这些时间上的花费以及回报的低廉,也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当代青年对传承技艺的冷淡态度。而伴随着机器广泛使用的是商业化开发,文化产业化开发早已不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当然,产业化开发必然增加文化的受众,但也往往进行了文化稀释——过度开发、重复开发现象层出不穷,也淡化了文化主体对文化的归属感。正如学者所说:“但在今天的市场经济中,壮锦仅能保留民间工艺品的身份,已不再作为生存的手段,壮锦的意义也只是作为一种民族工艺美术品为人们接受。特别是现代物美价廉的优质纺织品层出不穷,壮锦消费群日益减少,需求量日益锐减。文化整体生态的转化导致壮锦文化流失。”①丁智才:《民族文化产业视域下少数民族非遗文化的生产性保护——以壮族织锦技艺为例》,《云南社会科学》2013年第5期,第102页。
第二,社会结构变化,技艺传承无力。传统的手工技艺传承是在自然经济中存在和发展,自然经济极大程度地稳定了当时的社会结构,无论是家族传承、师徒传承或社会传承,都确保了传承之间的代际关系以及传承动力。传统上,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是通过家族传承、师徒传承或社会传承,毫无例外,都是通过口传心授、耳濡目染直至最终学得技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年人离开家乡,选择外出工作或是从事其他更被市场需要的行业,手工技艺传承后继乏人。没有传承,何谈创新?每一个时代都会对传统进行创新,然而,由于缺乏传承,只能依靠掌握传统工艺的老人进行制作,未能适应时代的变化而创新,其传承发展活力匮乏。
第三,文化记忆萎缩,文化主体的文化自觉缺乏。这几乎是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面临的共同的社会大背景。随着全球一体化的不断发展,主流文化搭载各类现代传播媒介,获得了迅速且高效的传播,打破了原本自然的文化传播传承模式,改变了文化主体应接收的文化记忆,使得地方文化或是非主流文化的发展空间一再缩小。这种打破不断减少了文化主体对地方文化、区域民族文化的接触机会,使其失去了与传统文化的“有机联系”,导致了非主流的集体文化记忆萎缩。与此相对的是,主流文化的不断扩散和传播。而文化自觉是基于对传统文化的充分接触和理解之上,对文化的一种自我觉醒、自我认同并自我保护的积极的文化发展心态。无疑,文化记忆萎缩自然导致了文化自觉的缺乏。最终,文化记忆萎缩与文化自觉缺乏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亦是如此,甚至影响更甚。手工技艺生产常常不是独立存在的,多与文化记忆和文化空间以及民俗密切相关。当文化记忆、文化空间以及民俗逐渐式微时,无疑很大程度地使其丧失了存在的社会基础和传播群体。脱离了文化记忆和文化空间,文化主体对其文化产品的关注也日益淡薄,何谈工艺传承?
总而言之,生产技术的发展、社会结构的改变及文化记忆的萎缩不同程度地导致了其传播传承窘境的出现。在传统社会中,文化主体处于相应的文化空间并进行文化生产和文化产品生产,文化主体和文化载体两者关系密切,互为动力,相互促进。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和主流文化的传播,文化主体的文化记忆萎缩、文化自觉缺乏,文化载体离开文化主体,进行机器生产、商业化开发,两者失去有机联系,最终导致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危机的出现。
二、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多样,内容广泛,不同类型的文化遗产具有不同的特点。透过这些特点,既可以深化对文化遗产的认识,也可以对其保护提出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就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除了具有手工性、物质性、艺术性以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一)对文化空间的依赖性
这里的“文化空间”不仅是指狭义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类型,更是在广泛意义上指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核的传统文化和传统文化精神,即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社会文化空间”。我们可以通过对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来分辨出这种依赖。从产生的原因及用途来看,大致可将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以下几类:生产生活类、建筑居住类、节庆民俗类、人生礼俗类和信仰民俗类。生产生活类又包括:服饰及配饰类、家具及装饰类、床上用品类、农事用具类、食炊用具类等,除了与实用功能紧密连接的工具类生产外,服饰、配饰、家具、装饰……都与其传统文化和审美相联系。如云南撒尼刺绣,其传统图案多样,富于变化且兼具装饰性,传统上认为刺绣是心灵手巧的标志,审美上讲求别致美观。而随着社会文化空间的丧失,其技艺也发生了相应变化。“虽然阿着底村的女性几乎人人都会刺绣挑花,但不同年龄段的妇女对刺绣技艺的传承情况又有所不同。村中的中青年妇女从事刺绣,主要是为普氏刺绣厂绣制各类绣片,以从中获取经济收入;而老年妇女们则大多绣制背被、围腰带、披肩带、挎包带等传统服饰,以备自用。因此,前者刺绣追求的是质量前提下的速度、数量与效益,而后者刺绣则更注重图案纹样的精巧、别致与美观。”①肖青:《石林阿着底村彝族刺绣工艺调查报告》,《民族艺术研究》2005年第3期,第71页。建筑居住类既有相应实用功能又有相应审美功能,两者往往难以分割。正如孟琳在《“香山帮”研究》中所指出的那样:“‘香山帮’匠人的手艺营造出的是一种生活的方式,同样,吴地人的性情审美也都反映在了营造技艺过程中的精微之处。”①孟琳:《“香山帮”研究》,苏州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50页。节庆民俗类、信仰民俗类、人生礼俗类的手工技艺与文化空间的密切联系自不必说,也正是因为这种文化空间的依赖性赋予了手工技艺产品独特的文化属性。
(二)传播的活态性及载体性
这里的活态性强调的是其生产的实践、创新、发展、传播的具体过程。载体性可以说是对上一特性的一种延续,制成的手工技艺产品必然附着相应的文化内涵,传递了相应的文化信息。这种载体性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被大家认识,萧何一句“天子以四海为家,非壮丽无以重威,且无令后世有以加也”,既是对皇权的注脚,也是对物品象征性、载体性的极佳表现。从语言学角度来看,手工技艺品好比“能指”,是文化传统的物态形象,而蕴含的文化意义则是其“所指”,是具体社会中的文化意义。这也表明了手工技艺品所可能包含的多种“活态的”社会含义。“绣球也是如此。从定情物到吉祥物,承载着壮民族历史文化、体现着壮民族的精神面貌的绣球,当下更多的是作为壮族的文化符号,出现在广西各级政府的公务活动和重要场所。”②丁智才:《民族文化产业视域下少数民族非遗文化的生产性保护——以壮族织锦技艺为例》,《云南社会科学》2013年第5期,第102页。在不同的语境下,它的含义可能截然不同。在这个意义上,它的活态性和载体性形成统一。无疑,它是隐性文化的物质外衣。
(三)传承方式的排他性及不稳定性
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传承方式主要有师徒传承、家族传承、作坊传承、社会传承。在传统社会中,它们无疑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和优越性。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物质的又是文化的。与其他类型的非物质文化相比,其生产性是最为明显的。它之所以可以经历漫长的历史时期一直传承下来,既有文化因素,也有物质因素。它最终会通过物化形式来表现,并带来一定的物质变化,甚至经济收入。这给师徒、家族、作坊、社会传承提供了双重动因。尽管存在着家族传承以血缘为纽带,作坊传承与经济效益相连,社会传承则是社会传统认识下的群体传承形态的差异,但从根本上来说,它们都是区域性师徒传授制度,传承主体单一,传承方式固化,传承活力不足。一直以来,手工技艺都是通过口传心授、耳濡目染实现技艺的代代相传和积累创造。而社会结构的改变,使其传承的文化空间和社会氛围发生变化,文化继承者的单一和缺席,最终导致了其传承的不稳定性。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记录刻不容缓。
手工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数字化档案建立的原则:文化空间的依赖对档案的整体性提出要求,传播的活态性和载体、传承方式的排他性及不稳定性,对档案的完整有序、有效传播提出要求。
三、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档案建立原则
“世界记忆工程”“中国传统音乐档案数字化计划”“城市记忆工程”……都展现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数字化档案建设的关注。然而,当前仍是数字化档案的发展初期,学界仍未对其达成共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理论与实践》一书中,综合学者的观点后,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主要包括三大部分”:(1)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档案;(2)申报与保护工作中形成的档案;(3)传承人档案。①周耀林、戴旸、程齐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理论与实践》,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67—68页。故此处的数字化档案所指的主要是数字化的遗产本体档案、申报与保护中形成的档案、传承人档案及原有电子档案、档案元数据。作为一种新型建档方式,数字化档案既能吸纳传统档案信息,又能利用相关技术对建档对象进行更为深入的记录、挖掘和高效传播,更加符合当代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和传播的趋势。而针对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在以项立档、以人立档的基础上,对其数字化档案建设提出了以下原则。
(一)完整性原则
这可以说是任何档案最基本的原则。档案是实践过程的历史记录,这种记录是对历史现实最真实的反映,只有足够完整的档案才能真正反映历史的真实。在档案发展的初期,由于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缺乏,往往很难实现档案的完整记录。尽管如此,在档案管理的发展过程中,档案有机联系理论不断完善,全宗原则,即在建档、归档中,注重被记录的对象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有机整体得到相应的重视和实践。
虽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档案记录仍处于基础阶段,档案记录理论阐释和实践经验都在积累之中,但是其记录对象常常都是经历了发展的成熟阶段,走向衰落的过程中。换言之,与其他档案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客体具备了较好的完整性。想要实现对其客体的良好记录,就必然需要反映这样的完整性。对手工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基本信息的完整性。由于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者常常是文化程度不高的传统老艺人,虽然他们身怀绝技,但通常难以将自己掌握的工艺进行有效的记录和书写。因此,完整性的第一要义就是要尽可能完成与手工技艺相关的基本信息的记录。面临的问题:数字化档案的基本信息包含哪些?数字化档案的主要信息来源是传统档案的数字化记录及原有电子档案。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档案同样如此。与数字化档案相比,传统档案发展已经较为成熟,在基本信息采集、记录和分类方面优势明显。因此,数字化档案对传统档案内容的延续是档案发展的必然过程。同时,数字化档案基本信息还包括相关的背景信息和元数据。归档的元数据同样是对档案及档案客体形成整体认识的重要部分。还需要指出的是,传承人及实物档案的建立。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和文化的集中代表,对其数字档案的建立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档案完整性的应有之义。二维图案再现及三维模型建立的技术的发展,为数字再现实物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相关数字档案的建立,既是完善文化遗产档案的重要方面,也是实现其有效传播的重要途径。
(2)文化空间的完整性。这里主要是指狭义的文化空间。档案建立又必须考虑精准、简洁以及储存空间的大小。广义的文化空间是一个过于宽泛的范畴,与档案的本质特征和职能相左。基本信息的完善仅仅是档案记录的第一步,由于文化遗产的特殊性,仅仅依赖基础信息无法反映文化的整体面貌,很难“以一斑窥全豹”。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文化空间独特的依赖性,使档案记录时必然需要考虑其存在的文化空间。如果没有对相关文化空间的记录,其文化内涵难以表现,好比只有丝线,难以想象最终织成的布匹。“非遗档案的建立必须遵循来源原则,不能割裂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也不能割裂档案与所形成人文环境和自然空间的有机联系。而且在非遗建档过程中,我们不能只关注各种非遗的表象,要‘尽量记录每一种遗产所包含的文化因素’,要深入观察和记录蕴藏在非遗中的内涵和精神。”①王云庆、陈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展览研究》,《档案学通讯》2012年第4期,第36页。因此,对文化遗产文化空间的记录需要利用文化事项之间的关联性,建立卷宗的关联性,以便对文化遗产形成整体性认识。
另外,对基本信息完整性及文化空间完整性的重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性原则相一致。从现实意义上说,则是构建社会记忆、深化历史文化认识、培养民族文化自觉性及档案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有序性原则
档案自身具有的相互关联性和整体性说明了在认识、解读档案时的一种整体性思维,有序保存则是这种整体性思维形成的必要条件。也只有有序保存才能为档案的动态调试增补提供空间。从数字档案自身的职能来看,有序存档、归档是实现档案高效检索、查阅及长期保存的基础。这也是档案有机联系理论对档案管理的现实意义,是我国档案发展与世界实现交流的必然要求。
只有完整有序的档案,才能有助于认识理解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有序性原则即是将其基本信息档案、相关信息档案、延伸信息档案进行合理的组织、编号、分类、立卷、案卷排列和案卷目录整理等。全宗整理是档案整理最基础的工作。它好比是建房的砖石,砖石为建造工作提供了足够的发挥空间。因此,此处重点说明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全宗整理的有序性原则。全宗整理可以分为全宗之间的整理分类和全宗内的档案分类。一般来说,在档案建立过程中,全宗之间的整理分类——“全宗群”——并不是归档、整理、统计中必需的实体单位,在实际操作中具有较强的灵活性,故在此不做过多讨论。而全宗内的档案分类标准主要有时间、来源、内容、形式。针对文化遗产类的内容属性来说,内容分类更具有合理性。其主要分类方法有问题分类法、实物分类法、地域分类法、专业分类法。在具体的档案分类过程中,往往是几种方法综合使用。问题分类又称为事由分类,即按文件内容所说明的问题对象分类。尽管问题分类法具有更多的主观因素,在采用时需要更加谨慎,但对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问题分类法既有利于展现其全貌,也能灵活处理文化遗产中出现的特例。同时,还需要考虑到该档案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显然,实物分类法、地域分类法、专业分类法更有利于实现档案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因此,对其全宗内的整理,总体表现出以问题分类为导向,兼实物、地域和专业分类法。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数据库系统也展现出了这种取向。数据库页面上方导航条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十大类型: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页面内容除了“申遗动态”栏目外,有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级分类及地域分类的查询栏目,以及除民俗外的九大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栏目。而档案信息化管理中的分级集成,“即遗产所属地域上的级别(国家、省、市、县及以下)集成也包括了遗产本身的级别(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和类型集成”①周耀林、戴旸、程齐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理论与实践》,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57页。。这也有效处理了不同地区的相同文化遗产档案建立与区分的问题。此外,档案的长期保存性也要求档案建立的有序性。长期性既是档案本身的职责,也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然要求。内容上的有序性是实现档案长期保存和内容延续的基础。简而言之,档案是手段,保护是目的,传承是根本,这样的发展目标决定了数字化档案的整体性、有序性。
(三)标准化原则
归档、存档的有序性和长期性,要求档案整理分类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而标准化是获得稳定性和延续性的重要途径。一定意义上,标准化也是文化遗产数字档案有序性的延伸。随着档案馆档案利用的方式从馆员利用走向资源利用再走向用户利用,相关资源数据库以及数据检索系统的建立是数字化档案开发的必然方向。标准化的数字档案建设有助于其数据库、检索系统的建立、使用和推广,从而实现文化遗产的传播。当前,国家各类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方案,诸如国家标准《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行业标准《全国革命历史档案数据采集标准》《民国档案目录中心数据采集标准》《明清档案目录数据采集机读目录数据交接格式》等的颁布与实施,也反映了当下数字化档案标准化的现实需求。
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档案的标准化原则,在内容上表现为遗产本体档案、申报与保护中形成的档案、传承人档案及原有电子档案、档案元数据的信息标准化采集、记录和整理等;形式上表现为数据储存格式标准化、元数据格式标准化等。“为了使分散在不同地理位置上的文化艺术组织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者能够共享信息,需要在档案数据库的建设初期就制定好统一的标准规范,如数据采集和记录标准、压缩格式规范等。现阶段,我国信息化领域国家标准相关的有《GB20530—2006文献档案资料数字化工作导则》《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可供参考。”①周耀林、戴旸、程齐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理论与实践》,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62页。当前国内并未颁布与文化遗产数字化档案相关的执行标准,对国外相关成功经验的吸收是标准化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1993年,加拿大著录标准委员会完成了该国的档案著录规则(RulesforArchivalDescription,简称RAD)。“该规则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一般著录规则(generalrulesfordescription)、多媒体全宗(multiplemediafonds)、文本文件(textualrecords)、图形数据(graphicmaterials)。”②黄霄羽:《外国档案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60页。“RAD主要应用多层级著录的原则来著录档案。多层级著录指的是根据档案管理组织的架构(外部架构)以及档案编排的方式(内部架构)来进行著录。”③同②,第161页。至2008年,RAD已经远不止这四个部分,新的扩充内容包括制图数据(CartographicMaterial)、建筑技术绘图(ArchitecturalandTechnicalDrawings)、动态影像(MovingImages)、音频数据(SoundRecordings)、电子信息记录(Recordsin ElectronicForm)、缩微记录(RecordsonMicroform)等等。这对手工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档案的标准化实践,尤其是在多媒体全宗、图形数据、多层级著录等环节的处理上,必然有重要的启示意义。简而言之,标准化是数字化档案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手工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档案的有效建立和高效传播的重要方式。
档案记录是文化重构和创新的基石,而数字化档案传播速度的突破、传播内容的丰富、传播形式的多样,极大地改善了传统档案的传播效率。立足当前,展望未来,整体性、有序性、标准化的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档案才能真正实现档案的开发利用,才能满足新形势下对数字档案的需求。
四、结 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是一时之功,而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反思、不断创造的动态过程。数字化档案的保护仅仅是为这样的努力提供一个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希望借此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对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以期为后续的发展提供支持。
① 杨项讷(1993— ),女,云南昭通人,东南大学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