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期刊构建作者异议制度刍议
2015-04-17钟羡芳
钟羡芳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福州,350007)
随着学术期刊的发展,投稿数量的增多,编辑处理稿件的工作量较大,作者对审稿意见的异议也日渐增多。优秀的编辑学家赵大良先生也曾于2015年1月博客发文,题为《让作者闹心的问题:一催就退》,[1]反映了当前的编辑活动还是以编辑为主,作者处于被动地位,编辑与作者之间缺乏足够的了解。而编辑与作者的关系,本应同志般地合作,朋友般地了解,没有主从、高低、贵贱之分,[1]二者优势互补,才能保证出版物的质量。但目前编辑流程对此欠缺处理机制,学术界亦尚未有文章对此专门进行理论分析。本文拟就该问题,从作者是否可以对作品的审稿意见提出异议、作者异议行为产生的根源、如何建立作者异议制度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作者异议权探究
目前,国内大多数学术期刊的作者异议制度尚未健全,作者向学术期刊投稿后,通常只能等待结果,而编辑大都只告之录用与否,对具体原因未加解释。若作者对审核结果提出异议,则通常如石沉大海,很难得到回复,甚至有可能被视为无礼之举,列为异类。事实上,作者有权对作者的审稿意见提出异议,这不仅是其应具有的权力,而且更符合学术期刊的办刊宗旨。
(一)作者异议是编辑的工作范畴
编辑——它是对人类的社会精神产品的原稿进行选择加工,使之广为传播的工作。[2]编辑的意义在于中介,“中介于作者与读者之间,中介于选题与社会意识之间,中介于创作与阅读之间。”[3]因此编辑的职责是如何促使作者与读者更好地进行沟通,使其作品符合出版规范,使科研成果转化为大众知识。作者所提出异议,是对其作品的解释和说明,编辑部应予以充分重视,展开良性互动,更好地把握文章的内涵,从而凸显中介性质,强化服务职能,避免行政化倾向。
(二)作者异议有利于期刊的发展
学术期刊编辑与作者群体建立良好的关系,获得广大研究者的信任,是获得优质稿件、形成品牌的关键之一,而建立作者异议制度,是实现该目标的重要途径。因为作者在投稿之后,“所获得的评价信息能帮助作者对自己能力进行合理的推测与判断,促进其内在积极主动性动机的发展”。[4]但其稿件遭到审稿人否定后,作者如果对评价信息不接受,必然会心生疑惑,从而有异议行为。如果编辑对作者反馈的信息给予充分重视,合理解释,则能在相当程度上保护作者的科研热情和兴趣。若对作者异议置之不理,不仅会打击其投稿的积极性,甚至会影响刊物的声誉,给人以霸道、暗箱操作的不良印象,从而不利于学术期刊的长远发展。
(三)作者异议符合期刊的办刊宗旨
学术期刊是研究者交流的平台,是学科发展的指向标,承担传播最新研究成果、培养学术新人、促进学科发展等重任。创新性是论文能否刊登的重要标准。尤其针对年青学者,创新能力更是其科研潜力的重要体现。因此,编辑在审稿过程中,应清楚每篇文章的创新之处及其学术价值,对不同流派的学术观点应兼容并蓄,才能充分发挥学术期刊的功能。若仅仅审核作者的论文文本,编辑及专家在较短时间内,就有可能遗漏论文的创新点,导致误判。而允许作者异议,则使审核者对其写作意图有更为深刻的了解,从而能做出更为准确的判读,体现学术交流的原则,符合学术期刊的办刊宗旨。
总之,作者对审稿意见提出异议,是其应具有的权力,是重要的交流方式,编辑应予以高度重视,保护作者创作的积极性,使期刊真正成为学术交流的平台。
二、作者异议产生的原因
作者之所以提出异议,其根源在于审稿制度存在不足,以致审核意见与作者预期有所偏离。目前的学术期刊对稿件编辑基本是三审制,即编辑初审、专家会审、主编专审,任何环节只要不通过,文章即有可能被拒绝。由于制度设计存在不足,优秀的文章有被埋没的可能,这体现如下方面:
(一)编辑的定位模糊
学术期刊的编辑负责稿件的初审,对其录用与否起到关键作用,这种特殊的地位,决定编辑必须及时把握学科领域的前沿信息,具有深厚的学术功底及扎实严谨的工作态度,以便能迅速、准备判定稿件的优劣。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我国许多学术期刊的编辑在科研体系中处于附属地位,难以获得与科研人员同等的发展机会,在职称晋升、进修深造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不利于提升科研能力,拓展学术视野,从而影响其对稿件的判断能力,甚至有的编辑只能依据稿件文字是否流畅、作者名气大小、署名单位层次等因素做出简单的判断,有时不免错失优秀稿件。
(二)专家的局限性
学术期刊通常会邀请数位专家负责稿件的二审,其“审稿意见是编辑部决定稿件是否刊用的重要依据,有时甚至是决定性依据”。[5]编辑部聘请的审稿专家多在专业领域内颇有建树,熟悉其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动态,能在相当程度上与期刊编辑相辅相成。但是,他们有时候也会存在某些方面的不足之处。
首先,专家为期刊审稿多基于道义,并非其工作职责,难以有较多时间和精力对稿件加以细致品读,对文中的创新点有遗漏的可能。
其次,随着学科不断分级,研究方向不断细化,长期从事某一领域常规科学研究的专家“容易对新兴交叉学科的成果视而不见或者视为异端,这种状况常常使新兴交叉学科的稿件成为专家审稿的盲区”。[6]
再则,专家作为学科知名人物,有可能受到人际关系及个人偏好等因素的影响,以致审稿意见偏颇。概而言之,甄选优秀稿件,不能简单地完全依赖专家审稿。
(三)总编个人力量有限
学术期刊的总编,通常既具有丰富的编辑实践经验,又有深厚的学术修养。一些权威学术期刊的主编被视为学界的领军人物。作为期刊的最终把关者,他们能够着眼全局,迅速判明稿件的质量,决定稿件的录用与否。但面对数量众多的投稿,总编难以全部过目,所审稿件通常已经过前两道程序筛选,某些优秀稿件已有可能在该过程中遗失。而且,总编可能也面临与审稿专家同样的困境,即对学科内某具体研究方向不甚了解,以至误判。
因此,现行的审稿程序,尽管层层把关、设计周密,但优秀稿件仍可能有“遗珠”之憾。而且审稿程序基本是单向的,作者缺乏与把关者交流的机会,只能被动地接受审稿结果。如果评审意见难以令其信服,又缺乏申诉渠道,则必然会使投稿者的积极性受挫,有可能使优秀的青年人才难以脱颖而出,从而不利于学术阶梯队伍的建设;同时,当越来越多的作者异议得不到表达的机会,则更会影响学术期刊的长久声誉。因此,建立作者异议制度极为必要。
三、构建作者异议制度的途径
如上所述,建立作者异议制度是保障作者权益、推动学术期刊编辑透明化的重要途径。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着手,逐步建立作者异议制度。
(一)多渠道反馈评审信息
在审稿的各个环节中,编辑应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例如,在初审环节,编辑应加强与作者沟通,熟悉其学术背景和科研实力,进而判断文章的价值高低,尽量解答作者的疑惑。如觉得稿件与刊物风格不符,应明确告知文章与刊物风格之间的差异之处,以消除其疑虑。在同行评议环节,尽量选择小同行,且审稿较为认真的专家,尽可能地给出详细评语,对文章所存在的疑点逐一列明,并及时通过编辑向作者反馈。在此基础上,允许作者对审稿意见提出书面异议,进而建立审稿责任制度和审稿失范责任追究制度。[7]总编也可在期刊公布联系方式,如电子邮箱、办公室电话等等,以便于作者申诉。
(二)稿件编辑流程信息化
建立作者异议制度,势必会增加编辑工作量,使其压力倍增。然而在信息化时代,网络编辑系统的运用,不仅能有效减轻编辑压力,而且更有助与作者的异议。如可通过发送EMAIL的方式,直接将审稿信息向作者反馈,使其及时了解稿件状态,缩短审稿周期,避免拖沓延迟。或在系统页面设计上,可让审稿专家与作者交流,针对具体问题互动,而编辑在其中扮演中介者角色,过滤讨论内容中的身份信息,确保评审的保密、公正。
值得注意的是,信息化采编系统(如玛格泰克稿件远程处理系统,勤云期刊采编系统、知网期刊采编系统等)的推出,已有一段时间(此类系统大都尚未建立作者、编辑、专家互动界面),理工类学术期刊使用较为广泛,但仍有许多学术期刊,特别是文史类刊物仍未应用。有的编辑部甚至还主要通过平邮方式与作者、读者联系,不仅耗时耗财,甚至会因信件丢失而导致信息不畅,因此稿件编辑流程信息化是大势所趋。
(三)发挥编委会裁判功能
作者提出异议后,仍有可能与审稿专家意见相左,但又确有其合理性。针对这种情况,有的期刊采取由作者推荐专家的方式进行审稿。不过这种方式也存在问题,如所推荐专家与作者是师生关系,可能会影响其审稿意见的公正性,其审稿意见也不一定比原先专家的意见更具权威性。因此,处理此类争议稿件的妥善方式是交由编辑委员会进行裁决。编委会“主要职责是把握期刊的学术质量和学术导向”,[8]其成员通常由多位学界有影响的专家组成。由编委会集体做出的决定,能在相当程度代表学界对文章的认可与否。遗憾的是,尽管我国绝大多数学术期刊都设有编委会,但能够真正发挥效力只有少数。
(四)提升编辑群体地位
建立作者申诉制度,必然对编辑提出更高的素质要求。他们不仅要熟悉编辑技巧,熟知学术研究动态,而且要有出色的协调与沟通能力,为各方所信任。许多国外权威学术期刊编辑多为某一研究领域的专家,他们对自己的角色有清晰定位,在初审环节发挥着重要作用。据相关研究统计,有的刊物40%左右、[9]有的刊物高达70%以上稿件在该环节已被拒,[10]审稿专家和总编得以集中精力甄别剩余的稿件。因此,编辑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作者申诉制度能否建立,决定刊物质量的好坏。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编辑队伍,编辑在科研体系中的地位应得到提升,其地位应不低于教研专业人员,并赋予编辑更多的进修、深造机会,使他们得以了解最近学术动态,迅速准确判定稿件优劣,恰当处理作者申诉。与此同时,编辑部还应积极推广信息投稿系统,使作者能够与编辑部、审稿专家进行有效互动,同时充分发挥编委会功能,真正实现集思广益。
总之,作者对稿件审查意见提出异议,既是编辑的工作范畴,也有利于培育学术人才、推动期刊的长远发展,应予以高度重视。作者之所以异议,与现在编辑制度存在不足有关。一方面,编辑群体地位偏低,未能享受应有的待遇,发展机遇有限,对学术前沿信息了解有限,以致对稿件误判;另一方面,受学科发展细化及其他因素影响,审稿专家亦不能确保审稿的完全正确,以致与作者期待有所偏差,而编辑部与作者沟通不足,亦是异议产生的重要根源。因此,借助信息化技术,促进作者、编辑、审稿者的深度交流,充分发挥编委会的功能,是构建作者异议制度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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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游苏宁.打造精品医学期刊推进学会期刊全面发展[C]//中华医学会第5次杂志工作会议资料汇编.北京:中华医学会杂志社,2009:9.
[9]林松清,佘诗刚,刘小然.试论退稿率与期刊学术质量控制:以《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为例[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12,23(2):28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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