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妊娠合并胫骨踝骨折的护理体会
2015-04-15浙江省嘉兴市妇幼保健医院外科浙江嘉兴314000
朱 娟(浙江省嘉兴市妇幼保健医院外科,浙江 嘉兴 314000)
孕妇进入妊娠的晚期之后,心理和生理等多个方面都会出现一系列的变化,并且胎儿在晚期阶段发育比较迅速,此时的孕妇护理就显得十分重要。胫骨踝是小腿部位的主要骨骼,它对于支撑体重起着重要作用,大约承担着1/6的体重,胫骨踝骨折,极易造成小腿的缺血或坏死、骨筋膜室综合征等情况。孕妇晚期阶段需要补充大量的钙质等微量元素。选择2010年5月~2014年8月晚期妊娠合并胫骨踝骨折患者10例,经过精心护理,效果满意,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本组10例,年龄23~30岁,平均26岁,妊娠30~36周,平均32周,受伤前不存在妊娠的并发症。车祸伤3例,摔伤7例;胫骨骨折为8例,踝关节骨折为2例。
1.2 治疗方法和结果:对踝关节骨折的患者进行石膏外固定方法及手法进行复位治疗,对胫骨骨折的患者采用切开内固定手术及石膏外固定方法。本组10例出院后均获取随访,患者足月分娩,其中阴道分娩6例,剖宫产4例;随访2~12个月,骨折均愈合,患者对护理满意达到98%。
2 护理体会
2.1 心理护理:胫骨踝骨折是骨外科常见的创伤性疾病。妊娠期发生骨折后,因受突然意外打击,孕妇易焦虑、紧张,恐惧,既考虑胎儿不能正常发育生长,又担心骨折情况,在治疗过程中,加强护理,使患者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治疗[1]。
2.2 基础护理:保持床单位清洁整齐,嘱患者多饮水,适当补充钙剂。加强营养摄入,以高蛋白、高热量、易消化的流质、半流质饮食为主,多食水果、粗纤维食物,预防便秘。
2.3 病情观察:测量患者生命体征,观察患者的精神,意识状态,定期观察宫缩、胎心、胎动、阴道有无流血等情况,详细记录。为需要手术治疗的患者备血,协助医生为患者做术前检查,必要时产科医生会诊。指导患者正确计数胎动,嘱其注意自觉症状的变化,如胎动异常或身体不适,应立即报告医生并及时处理。本组3例多次出现胎动频繁,孕妇自述胸闷、心悸,查体见出汗多,面色苍白,胎动较为活跃等情况,心率106~110次/ min,呼吸20~22次/min,血压(135~148)/(75~89)mm Hg(1 mm Hg=0.1333 kPa),胎心162~168次/min,无腹痛、子宫无收缩、阴道无流血、流液情况。此时立即进行左侧卧位,吸氧,辅以药物治疗,患者症状逐渐缓解,胎儿和患者的体征均趋于正常。
2.4 骨折护理:孕晚期患者常出现低蛋白血症、水肿现象。包括患者的温觉、痛觉以及肢体的运动情况,发现异常,应积极地进行血管的超声波检查,加重对其腓肠肌的舒缩运动,经常使踝关节做舒展的运动,在搬动患者的肢体时,应该遵循生物学的规范原则,防止骨折部位的旋转应力,这样可以避免造成新的损伤,使患者加重疼痛,若护理不当容易使骨块分离或产生新的骨折[2]。行石膏外固定后应抬高患肢,防止石膏固定缠绕过紧致石膏折断,取合适卧位、促进患肢静脉血回流通畅、减轻患肢肿胀,又要考虑到妊娠的生理特点(中晚期妊娠增大的子宫使膈肌上移,心脏负荷加重,还可造成下肢静脉血回流缓慢,从而更加重肢体远端的肿胀)。另外尽早让患者进行直腿抬高的训练以及股四头肌的收缩训练是十分必要的,这样可以尽早恢复骨折后的肢体机能,从而降低肌肉废用性萎缩,在术后3周进行附中训练,待骨折端有骨痂形成后可以完全负重。
3 讨论
妊娠晚期妇女发生下肢骨折临床较为少见。在患者进行康复训练的过程中,应该坚持早运动,晚负重的锻炼规律,作为临床护理的主要工作之一,为患者制定一套既完整又科学安全合理的方案体系,并在膝关节伸展的运动过程中,按照股骨踝的形态重新塑型,经过观察显示:经过重新塑型后的关节外部平整度,以及骨折处的粘合程度进行分析判断与处理,如果在骨折手术后过早的进行负重,则会引起关节的再次损伤,从而引起关节畸形,一般要求在手术后的三个月之内不可进行负重的康复训练,还应结合患者的实际恢复情况,决定患者的负重时间,在术后早期应采用CPM开始对膝关节进行活动练习,这对于恢复是十分有帮助的,对于把握CPM开始的时机,有的认为锻炼应该在手术后马上进行,但是绝大多数认为应该在孕妇恢复一段时间后进行。结果显示,在孕妇恢复一段时间后进行锻炼有着良好的恢复效果,由于手术后肢体会产生浮肿的现象,所以需加以康复护理使之能够更好地恢复。
总之,通过对晚期妊娠期间胫骨踝骨折的有效合理的护理,并且完善术后锻炼,不仅可以减少患者的病痛,还可以节约医疗成本,提高生活质量。我们护理需关注手术的每一个环节,对患者病情予以严密监测,预防并发症出现,使之早日康复。
[1] 毛绍华.微创经皮钢板内固定治疗胫骨骨折[J].当代医学,2012,33(1):62.
[2] 韦敏克,梁 斌,尹 东,等.胫骨骨折术后骨不连治疗方法的疗效比较[J].中国矫形外科杂志,2012,36(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