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晋商会馆的伦理意蕴
2015-04-11薛勇民樊思宇
薛勇民,樊思宇
(山西大学 哲学社会学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论晋商会馆的伦理意蕴
薛勇民,樊思宇
(山西大学 哲学社会学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摘要]晋商居我国近代十大商帮之首。当时随着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晋商开始寻求共同发展,于是在全国各地的主要城市和各大商埠都建立了会馆。晋商会馆在日常活动中,体现了崇信重义、尚中贵和、乐善好施等丰富而深刻的伦理思想。这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宝贵财富,对现代商业活动依然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晋商;会馆;晋商伦理;崇信重义;尚中贵和;乐善好施
会馆,是同乡人在异地设立的、专门为同乡人士提供集会或休息的场所。从形式上看,会馆是一座座建筑;就其性质而言,会馆是一种具有社会性的同乡组织。与其他省份设立的科举会馆与官绅会馆不同,晋商会馆的商业性质明显,是由商人出资兴建、并专门为商人服务的。在山西商人建立的会馆中,有山西商人独资建立的,如古晋会馆、全晋会馆等;有地方性的会馆,如潞泽会馆、平阳会馆等;还有多省合建的会馆,如山陕会馆、山陕甘会馆等。为了研究方便,把这些会馆统称为“晋商会馆”。
晋商会馆的设立,一方面使得出门在外的山西商人有了归属感,起到了“叙乡梓、联乡谊”的作用;另一方面为商业交往活动提供了便利,有效地减少了由于买卖双方市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损失。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馆庙合一的晋商会馆,促进了关公文化的传播,其定期或者不定期举行的戏曲演出娱神又娱人。
与晋商兴衰的轨迹相契合,晋商会馆明代中期兴起、清代繁盛、民国时期衰落。如今,这些散落在全国各地的晋商会馆经受了历史的沧桑,多已残破不堪,但是由儒家文化滋养的晋商精神,仍然值得我们继承和弘扬,尤其是晋商会馆活动中所体现出来的崇信重义、尚中贵和、乐善好施等伦理思想在现代社会仍具有重要价值。
一、 崇信重义
信义,是中华文化的精义所在。在传统社会中,不论善恶黑白、庙堂江湖,都普遍讲信义、重然诺,并以讲求信义为荣,背弃信义为耻。诚信,首先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小车无,其何以行之哉?”诚信还是商人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诚招天下客、义纳八方财”,“仁中取利真君子、义内求财大丈夫”。晋商会馆是明清时代晋商进行商业交往活动的重要场所,其中自然也蕴含着深刻的信义思想。现择其要者,表述如下。
第一,关公文化,彰显信义。馆庙合一是晋商会馆的普遍形式。晋商会馆主要供奉的是山西人的老乡——关公,在晋商会馆的显要建筑中,也就是中轴线上,山西商人都修建了供奉关羽的殿堂。关公是信义的化身,“义”是晋商所崇拜的关公精神的最好的诠释,而“信”是“义”的表现形式。晋商对关公的推崇,其实也是向人们宣示着要时刻保持着“信义为本、禄利为末”的自律理性,通过关公所表现出来的忠义诚信精神,使晋商所推崇的“诚信不欺”“以义制利”的理念得到广泛认同。
第二,交往有信,轻财尚义。晋商摒弃短视的机会主义行为,注重公平交易,及时纠正会馆中会员的不诚信行为,对那些见利忘义、损害顾客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罚,保证市场交易活动的有序进行。在众多的晋商会馆中,有两样神圣的供物。一是为人所共知的关公像,另外一个圣物很奇怪,是一杆“官秤”[1]27。河南省社旗县的山陕会馆现在是诚信教育基地,每年有来自五湖四海的人慕名来这里参观,接受晋商文化的熏陶,在这座会馆中就供奉着“官秤”。雍正初年,山西商人主导着河南社旗市场,其间改换戥秤,大小不一,为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当地的会馆协商约定,齐集关帝庙公议。社旗山陕会馆的碑刻《同行商贾公议戥秤定规概》记载:其间即有改换戥秤,大小不一,独网其利,内弊难除。是以,合行商贾,会同集头等,齐集关帝庙,公议秤足十六两,戥依天平为则,庶乎较准难均匀者,公平无私,俱各遵依[2]140。有了这样的规定,晋商的经营活动越发规范,信誉也就越来越高。
第三,仁中取利,义内求财。晋商建立会馆的目的之一,就是使齐聚在此地经商的山西商人,在危难之时可以伸出援助之手、相互帮助、共同抵御风险。晋商既要对顾客讲信用,还要施信义于其他商号。在一家商号遇到困难之时,其他商号不能坐视不管,更不能趁机把其挤出市场,而要施以援手。那些见危不救,甚至落井下石的商号在会馆之中的信誉就会降低,无形之中也会遭到其他商号的联合抵制。所以,在会馆制度下的山西商号,一般不会趁火打劫,使自己的信誉受损。
会馆制度下的晋商,以会馆的制度、规则为指导,并且受关公精神的感染,他们笃守信义,不但促进了明清晋商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使人们对晋商有了新的认识,自觉地摒弃了对商人“无利而不往”“无商不奸”的印象,而且对晋商本身来说,晋商的信誉会因此得到不断地提高,成为晋商隐形的财富,从而铸就了晋商在历史上的辉煌。但是,也应该认识到,“信义”并不是万能的,不能盲目地讲求“信义”,晋商的衰败与其盲目地相信别人不无关系。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既要重信义、守良规,又要注意审时度势、拒绝愚忠和盲从。
二、 尚中贵和
尚中贵和思想是中国传统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文化之品格,人生事业之格调,其根本者在于和。晋商作为典型的儒商,信奉着中庸之道,他们亦儒亦商,把儒家的中庸思想融入到其商业伦理之中。山东聊城的山陕会馆,在其大门上方,左右分别石刻“履中”“蹈和”[3],就说明晋商已经把这种理念内化为经商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伦理信条。会馆的建立,不仅仅为出门在外的山西商人提供了一个安居乐业的场所,更是他们团结互助、和衷共济的大平台。其“中”“和”思想可以概括为三点。
第一,和谐共赢。晋商会馆大多由众多商人联合捐资兴建。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捐款,如义捐、乐捐、喜捐等,再加上本籍商人或商号入会所缴纳的会员费,还有会馆对过往商品征收的厘金,这些构成了晋商会馆的资产。晋商会馆用这些资产做为本金,通过投资房地产和进行放贷等方式使资本增值,同时也为其会馆提供了一个资金拆借的平台,晋商利用这个平台,相互协作、互惠互利。
第二,联合互助。晋商会馆的设立促进了商人的交流与融合。“一人智慧无多,纵能争利无几何,不务其大而为之。”晋商在经营过程中,注重联合各地的力量来实现其商业繁荣。在众多的会馆中,可以发现,由晋商独自兴建的会馆并不是特别多,更多的是山陕会馆或者山陕甘会馆。除此之外,本已形成联盟的山陕商人或者山陕甘商人,还注重同其他省份的会馆进行合作。在四川灌县,除山陕会馆外,还有广东会馆、湖广会馆、贵州会馆、四川会馆、福建会馆、江西会馆等会馆,晋商会馆经常与其他会馆进行交流与协商。晋商这种注重共同发展的理念无疑对晋商的兴旺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和气生财。晋商的和为贵还体现在对违反会规的会员的处罚上以点到为止。晋商会馆对违反会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处罚的形式有三种:(1)财产处罚。社旗山陕会馆的《公议集货行规碑记》记载:卖货不得包用,必要实落三分,违者罚银伍拾两[2]142。(2)罚戏。社旗山陕会馆的碑刻《同行商贾公议戥秤定规概》记载:公议之后不得暗私戥秤之更换,犯此者罚戏三台[2]140。(3)扭送官府。这是最严厉的处罚方式,除情节特别严重外,晋商都会尽量避免采用这种方式。晋商用这种方式解决问题和争端,手段温和,体现了“尚中贵和”的儒商特质。
儒商强调“以和为贵”,摒弃一味追求利益而损害他人或其他同行利益的行为。诚然,晋商做为商人,其目标也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但追求利润与注重和谐、协作并不是完全冲突的。晋商把尚中贵和的伦理精神融入到其商业伦理之中,在经营过程中虽有竞争但也不失和,在同行危难之际,能与其协作联手,会馆的纽带作用就会奏效。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受西方竞争观念的影响颇深,强调“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法则,这种注重竞争的对抗性法则,为了获得最大程度的商业利益难免会用残酷的竞争手段来对抗对手。事实上,竞争和合作可以并存,双方不一定非要争个鱼死网破,有一个更好的选择则是和谐共赢。
三、 乐善好施
儒家学说的创始人孔子,其核心思想为“仁”,提出“仁者,爱人”,这个“爱人”的范围包括父母兄弟、君主臣子乃至一切人。儒家学说的另一位代表人物孟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仁”的思想,认为人性本善,人都有恻隐之心,其中有恻隐便会体现在行动上,所以孟子将孔子所谓“仁”的道德感情直接发展为道德行为。孟子这种求善的内在精神、施仁的外在行为,蕴含着慈善思想[4]。儒家学说的“仁爱说”和“性善论”就成为慈善伦理的两大基础性理论。
饱受儒家思想浸润的儒商,将儒家“经世济民”的思想引入商业,以经商手段实现其“立功、立言、立德”的人生理想[5]。晋商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他们在发家致富之后,以会馆为平台,主动捐资捐款,将一部分利润用于慈善事业的兴办。随着晋商经济实力的增强,加之政府的倡导,晋商会馆的慈善活动在清朝年间呈现出兴盛的局面,其主要活动包括:购买义园、扶危济困、捐资助学等。
第一,购买义园。在晋商创业时期,很多人都是年少时出去打拼,立下不做出点成就就无颜回乡的誓愿。但生活并不总是在人们的预料之中,再加上晋商创业时期环境恶劣,以及许多意外情况的发生,难免会有人客死他乡。晋商会馆成立以后,会购买义园,用以埋葬客死异乡的同乡人。设立在北京的平阳府太平会馆,就是在庙宇的基础上改建而成的,所以又叫晋太高庙会馆。由于晋太高庙会馆地处偏僻,四周多为各省义地,故平阳府太平会馆又购了苇田数亩作为义园[2]28。如果有同乡人客死在北京,而又没有亲戚可以通知,会馆就代为埋葬在此义园。晋商会馆中义园的设立,深受儒家慈善伦理的影响,把济众为怀这种内在精神直接发展成为现实的行为实践。
第二,扶危济困。除了购买义园之外,晋商会馆还会购买义庄和义田,然后将其出租,收入的一部分就可以用作帮助处于困境的同乡老人和病人。建在北京的临汾西馆就践行着扶危济困的慈善理念,无偿帮助同乡的亲友。如在光绪年间,发旅费、梓费于无力回乡的亲友。民国期间将北楼改为同乡疗养院,作为旅京人治病养疴之用[2]10。临汾西馆的种种行为都奉扬着晋商经世济民的伦理观。
第三,捐资助学。晋商虽然奉行“学而优则商”,但他们并不是经商以后就把学习丢在一边,而是认为“贾亦可习儒”。由于晋商长期在外地经商,从经商的过程中也发现了教育的重要性。清朝道光年间,晋商会馆出资兴办了所谓“四大义学”[1]137。在与语言不同的商人交流过程中,晋商开始重视对其员工语言的培训,如免费教员工蒙古语、俄罗斯语和维吾尔族语等。除此之外,晋商还资助赶考的学子。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结束因八国联军侵犯北京而西逃的日子,返回北京的路上途经开封,决定1903年和1904年两科的全国会试在河南开封贡院举行。这两年,山、陕、甘三省前来会试的举子,大都食宿于会馆,有不少举子得到同乡富商的资助[2]99。晋商借助会馆,身体力行的从事慈善事业,这种济众为怀的精神为晋商在中国历史上又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晋商驰骋商界的年代,慈善事业之所以兴盛,原因就在于:一方面,晋商铸就的商业帝国经济实力非常雄厚,有了强大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三晋地区一向是文化交融、民族融合之地,儒家文化对晋商和晋民的影响最为深厚,“爱人”“施仁”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明清时期的山西商人敢于大胆地挑战中国传统观念对商业的轻视,将“商”与“儒”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其特有的伦理观念。如今,我们已经进入了法治社会,但是法律也有空子可钻,这就需要道德来弥补。晋商会馆中的道德约束机制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方式和调节方式,值得现代商会、现代商业活动借鉴。
[参考文献]
[1] 刘成虎,韩芸.晋商五百年·会馆浮沉[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14.
[2] 山西省政协《晋商史料全览》编辑委员会.晋商史料全览:会馆卷[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
[3] 王日根.中国老会馆的故事[M].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14:55.
[4] 郭婷.明清时期晋商的慈善活动[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4:15.
[5] 薛勇民,等.走向晋商文化的深处:晋商伦理的当代阐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3.
樊思宇(1990-),女,山西长治人,山西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应用伦理学。
The Ethical Implication of Jin Merchants′ Guild Hall
XUE Yongmin,FAN Siyu
(SchoolofPhilosophyandSociology,ShanxiUniversity,Taiyuan030006,China)
[Abstract]Jin merchants occupied the first place in ten major business groups of our country in modern times. With the growing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strength,Jin merchants began to seek mutual development; they established guild halls in major cities and each big commercial port across the country. The daily activities of Shanxi merchants in their guild halls have reflected their belief in honesty and righteousness, their pursuit of harmony with moderation, and generosity to help people in need and so on, which embodies rich and profound ethical thoughts. This is the wealth of Chinese traditional ethics, and has a strong reference value to modern business transations.
[Key words]Jin merchants;guild halls;ethics of Jin merchants;worship of honesty and righteousness;pursuit of harmony with moderation;generosity to help people in need
基金项目*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民国初期山西村治中的法律问题研究”(11BFX017);山西省高校“131”领军人才工程(第二批)2015年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和高校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K248;B82-0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85(2015)12-0046-03
[DOI]10.16396/j.cnki.sxgxskxb.2015.12.012
[作者简介]薛勇民(1964-),男,山西万荣人,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应用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