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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女性生存状况略论

2015-04-10黄沁茗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魏晋妇女

黄沁茗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魏晋女性生存状况略论

黄沁茗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魏晋时代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人的自觉”的时代,这种自觉也反映在女性的生存状况上。由此,我们看到了一个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独树一帜的女性群体,不仅女子被允许参与到文化教育事业之中,而且妇女追求自主爱情和婚姻的行为也能得到父母和社会的认可,两性关系呈现出相对自由、解放的新气象。

魏晋女性生存状况

魏晋时代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人的自觉”的时代,这种自觉也反映在女性的生存状况上。魏晋士人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儒家的“三从四德”的道德标准,以新的眼光审视女性,对女性的美貌、才情、胆识、气度给予了由衷的肯定和赞赏,表现出不同于其他时代的相对平等、开放的女性观念。这种新的女性观必然带来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和家庭角色的变化,由此,我们看到了一个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独树一帜的女性群体,不仅女子被允许参与到文化教育事业之中,而且妇女追求自主爱情和婚姻的行为也能得到父母和社会的认可,两性关系呈现出相对自由、解放的新气象。

一、男女文化教育地位的相对平等

魏晋妇女文化教育地位的提高首先表现在一些具有学术渊源的大家族,不吝将家学传授给女子。魏晋时期才女辈出,尤其是同禀才华的兄妹不止一对,很能说明当时士族家庭的男女有同等读书的权利和机会。魏晋时期,涌现了很多才女,许多才女都有诗词书画流传于世。首先,魏晋的女诗人特别多。这于《玉台新咏》中看的很清楚。《玉台新咏》是继《诗经》、《楚辞》之后出现的一部现存较早的诗歌总集。该书收有六朝近二十位女性的诗文达40首左右。所收并不完全,但即从这个收集,便可看出此时期女诗人之多,非汉、唐所能比拟。许多妇女还有文集行世。胡应麟《诗薮》云:妇女“有(文)集行世,则六朝为多。”《隋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书·艺文志》所收录这一时期的女性作品也有30多部,内容体裁丰富多样,包括诗歌辞赋、古文注疏、祭文悼词、书法理论等。其次,这一时期的女子不仅在文坛上给中国历史留下了辉煌的一笔,而且在书法艺术领域也占有一席之地。如东晋女书法家卫铄,师承钟繇,妙传其法,擅长隶书,亦重行草,作《笔阵图》一篇,详述书道的精微奥妙,在我国书法史上影响深远。此外,这一时期以诗文著称的兄妹不止一对。谢氏兄妹自不必说。西晋的女文学家左芬是一位值得书写的才女。她和其兄左思,都是当时文坛上的名人。左芬以文才超众被武帝纳为嫔妃。南朝宋诗人鲍令晖和作为文学家的兄长鲍照也是文坛上名噪一时的兄妹俩。鲍令晖的诗作多为思妇之辞,情意缠绵、语言清丽。又据《南史·刘勔传》附《刘孝绰》载:

孝绰辞藻为后进所宗……兄弟及群从子侄当时有七十人,并能属文,近古未之有也。其三妹,一适琅邪王叔英,一适吴郡张嵊,一适东海徐悱,并有才学。悱妻文尤清拔,所谓三娘者也。悱为晋安群卒,丧还建业,妻为祭文,辞甚凄怆。悱父勉本欲为哀辞,及见此文,乃阁笔。

将刘氏兄妹与谢氏兄妹、左氏兄妹、鲍氏兄妹并以诗文著称同看,便可知魏晋六朝世家大族的子女有同等的受教育的机会。

妇女文化教育地位的提高还表现在受过一定教育的妇女,往往在家庭中承担了教育子女的重任。钟繇之子钟会的成才离不开母亲张氏的启蒙教育。据《陈书》记载:“夫人性矜严,明于教训,会虽童稚,勤见规诲。年四岁授《论语》,八岁诵《诗》,十岁诵《尚书》,十一岁诵《易》,……十四岁诵《易记》。”陈朝招远将军谢贞受出于母。《陈书·孝行传》曰:“贞幼聪敏……母王氏,授贞《论语》、《孝经》,读讫便诵。八岁,尝为《春日闲居》五言诗。……年十三,略通《五经》大旨,尤善《左氏传》,工草隶虫篆。”晋人韦逞母宋氏承继家学《周官》音义,战乱之中,“宋氏昼则樵采,夜则教逞,然纺绩无废。”后韦逞因母亲的授业而学有所成。南齐王融:“母临川太守谢惠宣女,敦敏妇人也,教融书学。”王融在此基础上,“少而神明警惠,博涉有文才”。《元嘉历》的制定者何承天“五岁丧父。母徐广姊也,聪明博学,故承天幼渐训义”。母亲的启蒙教育得当,使他终成伟大的天文学家。其他如晋人夏侯湛、刘宋名士宗炳等人的启蒙教师均为其母。

北朝不少妇女同样承担起家族内的教育活动。清河房爱妾妻崔氏:“同郡崔之孙之女,性严明高尚,历览书传,多所闻知。子景伯、景先,崔氏亲授经义,学行修明,并为当时名士。”陆道虔妻“甚聪悟,常升高座讲《老子》,道虔从弟元明隔纱涯以听焉。”卢元明“性好玄理”乃一代名士,他能听嫂子讲学,是元氏学问深厚的最好例证。此外,南朝时,还有妇女被任命为博士,如吴郡韩蔺英被称为“韩公”,陈朝宫人袁大舍因有文学才能,被人称为女学士。当时妇女参与家族内的教育活动还有很多的事例,她们为魏晋六朝学术文化的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男女婚嫁的相对自由

魏晋时期的男女可以自己选择对象,两情相悦,即可结婚,而父母一般不加干涉,如徐邈女之择王濬、贾充女之择韩寿。据《晋书·王濬传》记载:

“刺史燕国徐邈有女才淑,择夫未嫁,邈乃大会佐吏,令女于内观之。女指濬告母,邈遂妻之。”

刺史徐邈有个女儿,才淑具佳,正在择夫,尚未嫁人。徐邈为给女儿择配,大会佐吏,令女儿在内室观看,暗中挑选。来客中有从事王濬,姿貌俊秀,被徐女相中。徐女告知母亲,徐邈便将女儿许配给了王濬。徐女果然颇具慧眼。后来,王濬两任益州刺史,并率军东征,灭掉吴国,立下赫赫战功,官至抚军大将军。他們夫妇俩更是恩爱厮守,度过美满一生。《世说新语》“溺惑”篇还记载了贾女与韩寿自由结合的故事:

韩寿美姿容,贾充辟以为掾。充每聚会,贾女于青琐中看,见寿,说之,恒怀存想,发于吟咏。后婢往寿家,具述如此,并言女光丽。寿闻之心动,遂请婢潜修音问,及期往宿。寿蹻捷绝人,逾墙而入,家中莫知。自是充觉女盛自拂拭,说畅有异于常。后会诸吏,闻寿有奇香之气,是外国所贡,一著人则历月不歇。充计武帝唯赐己及陈骞,馀家无此香,疑寿与女通,而垣墙重密,门閤急峻,何由得尔!乃托言有盗,令人修墙。使反曰:“其余无异,唯东北角如有人迹。而墙高,非人所逾。”充乃取女左右婢考问,即以状对。充秘之,以女妻寿。[1](p1079)

万绳楠先生称“这是晋朝的西厢记”,“所不同的是老夫人拷问红娘,得知真情之后,不肯以莺莺妻张生,而贾充考问婢女,得知实情后,却以女贾午妻于韩寿。西晋婚姻比元朝自由。”[2](p142)

魏晋时期对于妇女改嫁的约束也十分宽松,算得上是这个时代的一大进步。这个时期如果丈夫去世,妻子可以改嫁,她们的亲属甚而亡夫的家人会很开明地给予理解和帮助。《世说新语》“伤逝”篇第8则中,诸葛道明女儿本为庾亮儿媳,庾亮的儿子庾会死后,诸葛家写信给庾家想让女儿再嫁,庾亮回信说:“贤女尚少,故其宜也。”继而在《世说新语》“假谲”篇第10则中,当诸葛道明女儿改嫁给江思玄后,江对其不但不嫌弃,反而为了打动她而百般逢迎。江的良苦用心与真挚情意终于使妻子涣然冰释,两人“情义遂笃”。其实魏晋以来,上至帝王下至平民,再娶再嫁是很常见的,女性再婚的合理性已经得到社会的共识。如宋祎先嫁王敦再嫁谢尚;东晋简文帝母郑太后曾先嫁田氏后入宫为妃;玄学大师何晏母带着何晏再嫁曹操,并母子受宠等等。

三,两性关系的相对解放

干宝在《晋纪总论》中这样描述当时的妇女:“先时而婚,任情而动,故皆不耻淫逸之过,不拘妒忌之恶。有逆于舅姑,有反易刚柔,有杀戮妾媵,有黩乱上下,父兄弗之罪也,天下莫之非也。又况责之闻四教于古,修贞顺于今,以辅佐君子者哉?”这说明当时的妇女能突破礼教的束缚,自由地表达自己情感和个性。“父兄弗之罪,天下莫之非”,说明男性乃至整个社会对她们的任情任性之举也颇能接受。在这种相对宽松的社会氛围下,男女情爱、性爱关系也表现为一种相对自由、解放的状态。

女性可以公开表达对美男子的欣赏和爱慕。《世说新语》“容止”篇中记载:

潘岳妙有姿容,好神情。少时挟弹出洛阳道,妇人遇者,莫不连手共萦之。左太冲绝丑,亦复效岳游遨,于是群妪齐共乱唾之,委顿而返。[1](p717)

潘岳姿容秀美,风神动人。年少时拿着弹弓在洛阳街道上玩耍,妇人们遇见他,没有不受拉手围住他看的。左思长得极丑,也效仿潘岳出去游玩,可是妇人们却一齐向他乱吐唾沫,弄得狼狈不堪地回来。刘孝标注引《语林》:“安仁至美,每行,老妪以果掷之满车。”

士人和女性都把随意无拘之风带入家庭生活中,夫妻间充满情趣,互相亲昵逗乐而不是依照“相敬如宾,举案齐眉”的传统夫妻模式生活。如温峤姑母托其为女儿择婿,而温峤诈而自娶,行礼后,既已成夫妻,“女以手披纱扇,抚掌大笑曰:‘我固疑是老奴,果如所卜。’”(《假谲》9)新娘本应有的“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的含羞矜持在此荡然无存,代而取之的是“抚掌大笑”,并称夫为“老奴”,其夫妇之间率真无拘之情可见一斑。更有荀粲以身卧雪取冷为妻降热,并为妻而死的故事,可算是夫妇亲密的典型了。当然,夫妻之间的相知、与默契多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琐事和言谈举止中,如王浑与钟夫人的“参军之戏”(《排调》8)、谢安与刘夫人的“捉鼻而语”(《排调》27)等。同时,妻子常常不避嫌疑当众以亲昵之语称夫以表达对自己丈夫的情和爱。

王安丰妇常卿安丰。安丰曰:“妇人卿婿,于礼为不敬,后勿复尔。”妇曰:“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遂恒听之。[1](p1080)

清代学者赵翼对“卿”这个称谓有十分准确的解释:“六朝以来,大抵以卿为敌以下之称。……南齐陆慧晓见士大夫,未尝卿之,曰:‘贵人不可卿,贱者乃可卿。人生何容立轻重于怀抱!’故常呼人官位。”可见,“卿”在六朝以前主要用于君称呼臣、长辈称呼晚辈,这就是王戎所说的“妇人卿婿,于礼为不敬”的文化背景。他的妻子不仅不听劝告,反而理直气壮,王戎不得已就只好听之任之了。在这里,女主人公关心的是自己对丈夫的爱,她认为“卿”字更能表达她的爱,这样也就够了。至于“卿”这一称呼在世俗中的等级尊卑的意义,她是在所不顾的。

荀奉倩与妇至笃,冬月妇病热,乃出中庭自取冷,还以身熨之。妇亡,奉倩后少时亦卒。是以获讥于世。奉倩曰:“妇人德不足称,当以色为主。”裴令闻之,曰:“此乃是兴到之事,非盛德言,冀后人未昧此语。”[1](p1075)

在中国历史上,妻子殉夫屡见不鲜,丈夫殉妻却很少,荀粲的行为足以说明他的“以色为主”的真正含义。在荀粲眼里,妻子既不是抽象空洞的封建“妇德”的载体,也不是可以随便脱换的衣服,妻子是应该得到丈夫爱护和体贴的“人”,是应该享有自由、平等与尊重的“人”。同时代的诗人潘岳在妻子死后,作了一首《悼亡诗》,情意殷切,哀婉感伤,对亡妻的感情也与荀粲相类。这种婚姻生活从人的自然本性出发,尊重感情、珍视情感的行为,开启了魏晋婚姻的新风尚。

总之,作为一个群体,魏晋时期的女性在爱情、婚姻、家庭及个人尊严、家族荣誉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自主意识,已经成为魏晋时期人的自觉的一部分,成为魏晋文化和魏晋人文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女性走出闺阁和家庭,追求个性解放和人格尊严,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1](南朝宋)刘义庆著,(南朝梁)刘孝标注,余嘉锡笺疏,《世说新语笺疏》,中华书局,2007年10月第2版.

[2]万绳楠:《魏晋南北朝文化史》,东方出版社,2007年5月第1版.

K235

A

1009-8534(2015)06-0033-02

2015-09-22

黄沁茗(1969―),湖北黄冈人,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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