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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思想解放与民生问题

2015-04-10王东明

关键词:赔款

王东明

(吉林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吉林四平136000)

晚清思想解放与民生问题

王东明

(吉林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吉林四平136000)

晚清时,世界列强攻破中国国门,同时也改变了清廷内部一大批开明官员和知识分子的思想,从而陆续开展变革,在政治、军事、教育等方面带来新气象。但由于对民生问题的忽视和恶操作,反而使广大底层百姓饥寒交迫,反抗不断,从而使清末的改革失去了最广泛的底层百姓的支持,也最终导致了改革的失败乃至使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走向终结。

晚清;思想解放;民生

“晚清”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大转折点,一方面它彻底改变了中国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社会,另一方面,它开启了中国近代化的新历程。其次,这是一个过渡时代。所谓过渡一方面是旧的已经发生动摇但尚未淘汰,新的已经开始但尚未完成,新旧之间又存着着无法调和的矛盾。另一方面,是制造技术、经济结构、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上层建筑等方面变化速度参差不齐,不能彼此适应。梁启超说过:在近代史上,中国人先是在器物上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接着又在制度和文化上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总之,整个社会已呈现出经济衰败、政治腐朽、思想沉寂的残破景象。而且“自京师始,概乎四方,大抵富户变贫户,贫户变饿者,四民之首,奔走下贱,各省大局,岌岌乎不可支日月,奚暇问年岁”?[1]当时,世界资本主义市场已经形成,欧美各国正忙于开展海外殖民扩张,对古老的中华帝国早已虎视眈眈,直到英国人用坚船利炮打开大清国门,把中国一步步推向苦难深重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与西方列强得寸进尺的侵略相比,更为可悲可泣的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员,大多数人仍以“天朝上国”自居,自欺欺人,到处充斥着贪污、腐败、萧条,整个社会正在走向无可救药的地步。

一、思想解放让晚清重新焕发生机

面对奄奄一息的晚清社会,中国各阶层有识之士并没有坐以待毙,而是积极担负起救亡图存大任,在民族危亡日益严重的时刻,涌现出一大批关心国家前途、民族命运的政治家、思想家和进步学者。这其中有我们熟悉的龚自珍、林则徐、魏源等,他们著书立说,筹划救国振世之策,逐渐形成一股思想解放的潮流。这股思想解放潮流的兴起不仅来势凶猛,而且有其历史必然性。自从1840年英国人用坚船利炮打开大清国门以来,晚清有识之士惊愕地发现强大的“天朝上国”原来也有许多不如“蛮夷”的地方,并上报朝廷要求学习西方。晚清七十年间,学习西方的浪潮此起彼伏,从四十年代个别人喊出来的“师夷长技以制夷”,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中华大地上欧风美雨的蔓延,反映的是西方思想文化不可逆转的趋势。在这场东西方文明交流碰撞中,晚清是被动的,或者说是弱势的。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新事物取代旧事物是客观规律。面对晚清当时这种腐朽的社会现状,晚清有识之士自己先解放思想,提出的学习西方思想,顺应了历史发展趋势。在西学的冲击下,封建思想文化一统天下的局面也就难以为继了。西方自然科学的传入已经让人耳目一新,政治学、历史学、思想文化的传入更在人们的心中激起巨大波澜,随之出现了社会思想解放潮流。这种思想解放潮流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甲午中日战争前后,维新派和守旧派之间围绕要不要学习西方,要不要以资产阶级君主立宪代替封建君主立宪等问题开展激烈斗争。在维新变法中,维新派提倡西学,办报纸,立学会,他们用达尔文的进化论作思想武器,批判了守旧派“祖宗之法不可变”的迂腐论调,进而引导人们打开眼界,解放思想;二是辛亥革命。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以进化论、天赋人权论对天命论、君权神授论、三纲五常等封建思想进行了无情揭露和批判。尽管革命派在论战中有其局限,但是我们知道,辛亥革命最伟大的意义就在于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民主共和的方案早已深入人心,顺应了时代潮流,人们在政治上和思想上获得了空前的大解放,促进了民主共和思潮的高涨和中华民族的觉醒。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从1902年到1908年中国人翻译出版论述和论及社会主义的著作达三十种左右,其中又有将近半数的译著提到或介绍到了马克思及其学说。这种探索对五四时期新的思想文化启蒙运动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作用是不可低估的。晚清社会涌现出来的诸多思想家以及他们提出的观点,已经成为中国实现现代化的酵母和催化剂,揭开了近代史上反对封建专制、要求民主自由之先声,有力地推动了晚清的思想解放。

二、晚清社会民生问题

晚清社会是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开端。在外强用坚船利炮打开国门的同时,也带来了西方的思想,开明之士痛定思痛之余,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救国思想。这一思想在长期闭关锁国的中国是符合历史进步潮流的。“师夷长技”是指学习西方的军事、民用、教育等技术,用以抵抗西方的侵略,这一具有进步意义的思想和举措由于其片面性和不彻底性以及主政者操作不当等原因不但未能挽救垂危的大清江山,反而增加了广大农民的生活负担。

经过康乾盛世,由于实行闭关锁国清朝逐渐衰落,到道光时期,由于鸦片战争的失利和太平天国起义,使清政府财政入不敷出,不得不增加税收,沉重的税收激起了农民风起云涌的反抗浪潮,使生产遭到破坏,从而进一步破坏了生产条件,降低了民生水准,这一恶性循环也直接导致了清朝走向灭亡。清末民生问题及成因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一)战争赔款打破了清财政的收支平衡,沉重的还款负担导致民生凋敝。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清政府开启了战争赔款的序幕,历次战争赔款成为清朝财政以及广大百姓沉重的负担,它所形成的财政经济及民生的恶性循环,最终从经济和政治上拖垮了这个延续了近300年的王朝,也使得在中国延续了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画上了句号。总体来说,清朝末年对外战争赔款呈现出由少到多,由财政可承受到财政失衡直到全面崩溃的轨迹。具体来看,从1842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至甲午战争前清廷财政尚可勉强度日,《马关条约》的大量赔款使清廷的财政雪上加霜,1901年《辛丑条约》本息9亿两之巨的赔款额,则彻底将清政府的财政拖向了崩溃。为了筹集战争赔款,清政府采取了增加税收和举债等途径。

1.征税:为了清偿外债,清廷只好将债务向各省分摊,即使边远贫困的省份也不例外,而这些都以税收的形式压在百姓的头上。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通过加强地丁漕赋、盐课、兵饷和商捐等的征收科派来增加收入;为筹集庚子赔款,则加重旧税、开征新税。此时征收的税种计有地丁、杂赋、租息、赔款捐等十几种之多。咸丰三年,随着酿酒开禁,酒税逐渐加重,成为清财政又一重要收入来源:“迄至晚清,因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窘绌、军饷筹措异常艰难,而陆续开酒曲酿造之禁,并公开征税。”[2]湖广总督张之洞在关于各省分派赔款数额巨大,请减免四成以纾民力电中称:“各省分派赔款为数过巨,筹措万难。方今民生困穷,商业凋弊…….若再痛加搜括,民力既不能堪,赔款仍必贻误。”[3]沉重的税负连续不断压在广大百姓身上,使得百姓不堪重负。

2.举借外债:由于财政逐渐失衡,战争赔款本息巨大,清政府只能举债度日。典型的如在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为筹措军费,清政府先后两次向英国汇丰银行借债,共计库平银2 800万两;甲午战后,为筹措战争赔款,继续大幅举借外债,包括:1895年俄法借款,计4亿法郎,合银9 896万两;1896年英德借款,计1 600万英镑,合银9 762万两;1898年英德续借款,计1 600万英镑,合银11 277万两,“以上3笔债款,相当于甲午战争前中国所借外债总和的7倍。中国年均摊还外债本息约2 000万两”,[4]清政府借新还旧,使政府财政陷于崩溃。

(二)“清末新政”中对经费问题的恶意操作加重了民生负担。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侵华之后,迫于内交外困,清廷于1901—1911年推行新政,即改革兵制,大规模扩练新军;改革学制,废科举,设学堂;改革官制,添设新机构,学习日本推行“君主立宪制”等。在编练“新军”方面,清廷原计划设立新军36镇,因无力承担巨大的开支,先在天津小站设立6镇,单此项一年军饷就多达900多万两。“如果根据6镇的编练计划估计,每年需花费5 400万以上。”[5]新政10年间,军费不断增长,1901年4 000万两,到了1911年军费已增加到了1.37亿两。为筹措不断增长的巨额军费,此时,清廷上下在经济政策的操作上,实际上或明或暗形成了“重新政,轻民生”的思想。

首先,摊派是清末新政经费的最主要来源。为了筹集经费,各地方政府绞尽脑汁。如1903年12月24日清政府发布的两个上谕,就向各省派款每年达960万两[6]。严令各地方政府“就地设法”,无论用何种方法,“苟能搜罗巨款,无不立见施行”。[7]这些派款款项,各地方政府又通过提高部分商品物价从劳动人民身上榨取。如直隶,1902年袁世凯拟“每户售酒百斤,抽捐制钱一千六百文,并准其于常价之外,每斤增加十六文发售”[8]。尤其清政府允许各地自由筹款,出现了许多新名目的税捐,如粮捐、新捐、学捐、膏捐、统捐、摊捐等等。百姓负担一增再增。据时人记载:“虽有永不加赋之祖训,而官吏相沿,巧立名目,十年以来,天赋之暗与旧者,已不啻三倍。”[9]其次,对民间日常生活用品乱设捐税。包括“铺税,肉税,糖税,房税,煤税等等,连农村日常生活中的普通商品也统统被加征各种捐税”[10]。再次,通过大量开铸铜元等手段加速经济上的通货膨胀,从而达到掠夺百姓财富的目的。“仅1904—1908年间,各省铸造铜元已超过124亿枚,加上私铸,总数不下140亿枚。”[11]导致百姓财富被摊薄,实际收入缩水。

沉重的负担激起了民众激烈的反抗斗争,清末新政时期,反抗苛捐杂税的斗争此起彼伏,10年内反抗斗争数百起。“农民没有从改革过程中获得任何切实好处,相反危及了自身的生存。”[12]农民的反抗斗争,消解了新政在局部的成功。

(三)清末灾害频发,既是天灾,也有人祸。清末人祸之外,天灾也接踵而来。水灾、旱灾、蝗疫等给百姓生活带来极大影响。1888年11月23日《申报》社论在评述其时的灾害状况时曾慨叹:“天下事固有莫之致而致,不期然而然者,今水旱饥馑之所以为患者,或者其天下古今一大变局乎?”[13]天灾到底到什么程度?据统计,从鸦片战争开始到清朝灭亡的70余年间,永定河共漫决33次,而从1861至1895年共漫决20次,约占总数的2/3,其中的1867至1875年,更创下了连续九年决口11次的历史记录[14]。黄河河道,嘉道年间已是“无岁不溃,无药可治”,1855年自河南铜瓦厢改道北趋后,也没有象魏源早年预期的那样“因败为功”,成为“不幸中之大幸”,[15]而依然是溃决频闻。据岑仲勉《黄河变迁史》统计,晚清时期黄河发生较大决口的年份共31年,计决口56次,其中1861至1895年间发生决口的年份就有16年,计33次,均占其中的一半以上[16];大约从十九世纪初叶开始,我国各地的自然灾害即相继呈现加速度发展的态势,至三四十年代显著增加,而且愈演愈烈,大洪水、大地震、大旱灾、大瘟疫、大风、奇寒似乎不期而遇地汇聚在一起,交相并发,并在七八十年代达于极点[17]。

灾荒产生的原因,除了自然原因外,也与晚清的社会因素密不可分,这有以下几方面。

1.一些官员对河防款的贪污挥霍使河流疏于治理。由于官员腐败,清政府拨付的河防款经常被贪污、挪用、挥霍,因此各大河流不能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治理,因而产生河流决堤,泛滥成灾。魏源在《筹河篇》等著作中谈到了清末政治腐败因素对黄河、长江、永定河水灾的影响。

2.连年灾荒也与因战争导致的森林被毁等生态环境恶化有关。如太平天国农民战争结束之后,许多地方的生态环境都遭到了严重破坏,尤其象苏州这样的鱼米之乡也破坏惨重,曾国藩在一封书信中曾有所提及,非常痛惜。19世纪70年代后,多地发生大旱,导致饿死的人数在1 000万以上,著名学者郑观应分析认为,森林遭到砍伐,生态遭到破坏是导致大旱的一个重要因素。而不论是太平天国农民起义,还是捻军的崛起以及其他的反抗斗争,其中的深层原因之一正是清廷对民生问题的忽视,是晚清社会问题与自然灾荒关系的典型缩影。

3.鸦片大范围、长时间种植是晚清灾荒频发的另外一大社会因素。中国近代史源于因禁烟为导火索引起的鸦片战争。鸦片战争之后,清廷战败,被迫打开国门,外国对中国输入鸦片合法化,因而国内也以与“洋药”竞争的目的开始扩大鸦片的种植。咸丰九年(1859年)清廷开始实施土药税厘条例,鸦片税厘成为清廷财政收入的一部分。随着全国吸食鸦片者日众,鸦片种植日益普遍,而清廷许多原来反对鸦片种植的官员,例如张之洞等开明人士出于军费的需要也开始支持或默认鸦片的种植。到19世纪60—70年代,鸦片种植面积达到顶峰,全国各省都有鸦片种植,很多肥沃的土地用来种植鸦片,导致很多地方粮食连年减产,甚至不能自给自足,积年粮食短缺导致饥荒的不断发生。

由此,晚清频发的自然灾荒背后存在着鲜明的人为和社会因素。自然、社会、人三者之间不论何时都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只有处理好了自然和社会的关系,才能真正实现为人的目的。而在晚清,这种关系的失衡使百姓生活饥寒交迫,流离失所。

战争赔款、军费开支、灾害频发成为伴随着1840年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沉重负担,与洋务运动、清末新政等自强运动相互缠绕,相伴而行,互为因果。经济上的负担迟滞了改革的进程和效果,改革和新政的庞大开支影响了民生境况,失去了最广大的民心,从而激起了普遍的抵触和反抗,成为从清朝内部兴起的导致其走向终结的内生原因。总之,清末民生问题与思想解放问题紧密相关,思想解放所推行的“洋务运动”“清末新政”不但未能纾解民困,反而成为将百姓推向更沉重深渊的原因。因而,极大消解了“洋务运动”“清末新政”局部的成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源于1840年鸦片战争的救亡图存的思想解放运动,其天然具有眼睛向上,忽视民生的缺陷,虽有历史进步意义,但未能契合当时的社会民情需求,因而得不到中国人数最广,基础最大的广大农民的支持,也直接动摇了清政府统治的根基,并成为其消亡的重要原因。其实质是政治影响经济,经济决定政治,人民是历史的决定因素等马克思主义科学历史观在晚清社会的鲜明体现,其得与失值得现代社会改革者进一步反思。

[1]龚自珍.龚自珍全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106.

[2]肖俊生.晚清酒税政策的演变论析[J].社会科学辑刊,2008(7): 17.

[3]王彦威,王亮合.清季外交史料[M].北京:北平,民国22-24年(1933-1935)第149卷:15.

[4]相瑞花.试析近代中国的战争赔款[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1):78-84.

[5]虞和平.中国的现代化历程[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 306.

[6]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5)[M].北京:中华书局,1984(9):5116 -5117,4925.

[7]江南道监察御史王奏陕西盐改官运害巨力微亟宜罢停另筹折[J].东方杂志,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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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陆兴龙.清末新政对民生问题恶性操作与社会矛盾激化[J].社会科学,2007(10).

[10]中国政治要览[J].东方杂志,1910(7).

[11]夏明方.从清末灾害群发期看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历史条件──灾荒与洋务运动研究之一[M].清史研究,1998.

[12]李文海,周原.灾荒与饥馑[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 4-6.

[13]魏源.筹河篇[M](中).盛康:《皇朝经世文续编》,卷一五0,工政,河防一.

[14]岑仲勉.黄河变迁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582-586.

【责任编辑曹萌】

I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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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5450(2015)03-0154-03

2015-01-21

王东明,男,吉林九台人,吉林师范大学讲师,中国近代史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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