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税务系统职务犯罪多发的环节
2015-04-09刘国敏
刘国敏
上海税务系统职务犯罪多发的环节
刘国敏
从查办案件看,税务工作职务犯罪多发在纳税申报审核、税务登记管理、减免税审批等环节。
利用二手房纳税申报审核的权力徇私舞弊。为了使房地产交易更加便捷,税务机关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派设涉税专管员,负责审核纳税申报,这其中隐藏风险。如张晓勇在担任闵行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手房”涉税专管员期间,利用审核纳税申报的职务便利,在受朋友请托审核某花园住宅出售方虚假纳税申报的过程中,明知纳税申报人未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仍违规受理,徇私舞弊少征税款达76.9万余元。
利用税务登记管理的权力谋取私利。一是利用税务变更的权力收受好处。如奉贤区税务局十所税收管理员毛玲权在收受中介机构的贿赂后向其提供了相关的“空壳”公司信息,使得中介机构顺利完成企业转让变更,毛在此期间收受贿赂。二是利用税务注销的权力收受好处。如奉贤区税务局六所税收管理员周文受中介机构的请托,为其客户办理企业注销手续时给予关照,并收受中介公司的贿赂。
利用减免税审批的权力谋利。减免税政策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税负。在减免税审批环节,存在职务犯罪风险。如闵行区税务局四所副所长庄超、税收管理员于庆受贿案中,两人在审批辖区公司申请“双密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的过程中,分别收受承接该项目申报的中介公司经理的贿赂款23万、2万元。
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权力谋利。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实践中,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申领、版本升级等存在职务犯罪风险。
不履行税务稽查、监管职责,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形式。税收管理员对所分管企业申报纳税的相关行为和事项具有监管职责。相关人员不履行税务稽查、监管职责,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作者单位: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