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不翼而飞的背后
2015-04-09甄知
甄知
不翼而飞的存款
何先生在广东东莞市塘厦镇做出租车代班司机,2007年在某银行塘厦支行办理了一张凭密码支取的储蓄卡。2013年3月23日晚上10点,何先生在住地附近银行的ATM机办理存款业务时,发现银行卡余额仅剩53.7元。“本来有16000多元的,一下不见了,这是我养家糊口的钱啊!当时我就急了,赶紧打客服电话联系他们,他们说,让我等明天的答复。我一晚上没合眼啊!”何先生回忆道。
第二天,何先生到银行当面反映账户金额不符的情况,并打印了账户交易明细。账户交易明细显示,何先生的银行卡在2013年3月23日凌晨,分别在福建海峡银行龙海支行的ATM被取款一次、漳州市角美工行的ATM被取款三次,金额分别为2000元、5000元、5000元、4000元,依次产生手续费为22元、52元、52元、42元,共计16168元。
何先生联系银行客服,并当即向公安机关报警。何先生表示事发当天,自己并未离开过东莞,也未使用过银行卡进行取款交易,银行卡也一直在身上,没丢过也没借过,银行卡密码更未向任何人泄露过。何先生指着邻居街坊说:“他们都可以给我作证的。”何先生的邻居也称3月23日,他们都在住处没有离开过。
对于何先生银行卡内存款被盗取一事,银行认为,无法直接证明何先生与银行卡均在塘厦,也有可能是何先生授权他人所为。另外,何先生曾开通电话银行业务,有可能是何先生在使用手机时泄露了密码。
银行表示,根据储蓄合同的约定,何先生应对密码及银行卡负妥善保管义务,因密码的唯一性及人身依附性,银行卡信息被非法复制、密码被泄露的风险,应当由何先生承担。
对于银行的解释,何先生表示不服:“我的钱放你那里了,是看中你的信誉、你的负责态度,我的卡好好的在身上,钱全都没有了,怎么就成了我的责任?手机银行是你们说开通了方便,劝我开通的,现在怎么就成了我的责任了?你不提供(手机银行业务)给我,我会开通(手机银行业务)吗?”何先生随后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
法院判处银行负主要责任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首先,从取款的时间以及报警的时间来看,均发生在当天,尤其是取款时间发生在凌晨,该时段需要大额现金交易不符合常理,而何先生在第一时间报警符合一般人发现存款被盗后的正常反应。其次,从取款的地点来看,案涉银行卡是在福建两家跨行网点被取款。银行卡在同一天往返福建、塘厦两地的可能性较小。在无证据证明相关取款行为是何先生伪造卡片或授权他人所为的情况下,法院认定何先生涉案银行卡内的存款系被他人使用伪造的银行卡盗刷。
由于涉案银行卡被人成功支取现金,法院推定犯罪嫌疑人输入的是正确的密码。关于何先生银行卡密码泄露的原因,双方均未进行举证。何先生虽然主张银行卡密码并未向其他人泄露,但不能举证其已尽到了妥善保管及使用密码的义务,也没有证据证实密码信息是银行所泄露,并不排除何先生平时生活中将密码泄露的可能性,尤其是其办理了手机网上银行,容易被人窃取密码,因此,何先生应当为此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对此,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判定银行承担主要责任即承担70%的赔偿责任,何先生承担次要责任即自行负担资金损失的30%。随后,银行向何先生赔偿存款损失11317.6元及利息。
储户如何防患于未然
一般来说,犯罪分子必须同时掌握两个信息才能实施犯罪,第一是卡号,第二是交易密码,那么,犯罪分子是如何获得这些信息呢?据公安部门的资料显示,犯罪分子一般是通过储户随意丢弃的对账凭条和消费者丢掉的消费回执单获得卡号,而犯罪分子获取密码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当持卡人使用自动提款机取钱时有人假装排队在身后偷看。②在个别案例中,有人出现在自动提款机周围隐蔽拍摄密码。③给持卡人打电话,假冒工作人员索要密码。④声称在银行卡抽奖活动中中奖,要求核对账号和密码。
那么,针对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我们应怎样防范呢?在此提醒大家掌握一些基本防范对策。
办理业务时,①警惕柜员机旁的可疑人员和摄像头。②使用ATM机前仔细检查插卡口有无异常。③冷静处理吞卡,正常吞卡时机器会出现吞卡凭条。④遗失卡后,要及时挂失。⑤注意不要随手乱扔凭条,以免泄露重要信息。⑥卡的密码不要过于简单,不要采用生日、电话号码、门牌号等公众数字。
银行人员瞒天过海设骗局
看到银行打出的对账单上存款余额仅1元,老王彻底懵了。
大约20天前,某银行客户经理小张向老王透露一个信息,银行需要2000万元资金用于冲存款规模。小张提出了非常优厚的条件,资金以活期存款形式存入,期限为20天,除正常活期利息外,银行将一次性给予1%的贴息。小张提出,只要资金入账,银行可先支付贴息,期满后,老王可将本金和利息全部收回,由于是第一次合作,为防止客户在拿到贴息后撤资,银行方面希望能将资金冻结。
老王大概算了一下,按照目前利率水平计算,2000万元资金所得的活期利息约5556元,加上贴息,老王期满后将得到总收益约20.56万元,折合年化收益率在18%左右。在高额贴息的诱惑下,老王同意小试一把。在去该银行位于北京的某支行开户后,老王的2000万元资金入账,相应返利当场兑现。
就在一切看似按照彼此的约定进行的时候,老王却落入了一个精心策划的局中。
大约过了10天,偶然机会老王来到该银行另外一家分行办理业务。在完成打印对账单的操作后,老王发现,2000万元资金在到账后第二天被分三次提走,分别提取400万元、600万元和1000万元。现在,老王账户存款余额仅为开户时多存的1元。2000万元资金就这样从老王的户头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拿着存折,有些手抖的老王迅速拨通小张的电话。面对小张不断地推诿和抵赖,老王不得不下了最后通牒:如果期满后,2000万元资金无法入账,将报警。面对威胁,小张终于承认,资金确实被挪用了。他承诺,保证资金的安全,将在期满后全部资金如数归还老王。
小张私下将内情向老王和盘托出:资金用于给某企业提供搭桥资金了。该企业为参加项目招标拿到合同,需在招投标时提供一笔担保金,显示企业拥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这家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由于央行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目前,银行流动性异常紧张,资金迟迟不能到位。银行只好通过这种方式帮助企业筹集搭桥资金。“到时候银行贷款资金到位,将归还王先生的资金。企业在拿到合同后,往往获利巨大,其实给王先生的贴息是由企业来支付的。”小张表示,他之所以敢于挪用客户存款,原因在于他能从中得到巨大好处。
据一位银行内部人士表示,一般这种担保金,即使企业将贴息给到10%都不为过。运作这种交易的“潜规则”是:企业负责人找到银行客户经理,企业会先提供相应资质证明,之后,银行客户经理和企业签订协议,其中,明确约定资金用于项目担保金,到期后付给银行人员贴息10%等条款。银行客户经理再去找到适合的“金主”,以更低价格筹集资金,其中的价差会落入银行内部人员腰包。这蕴藏的风险非常大。万一到期资金无法顺利解冻,银行人员无法向“金主”交代。银行人员瞒天过海的骗局将真相大白。一顶违规挪用客户资金的帽子,可能会断送这位银行人员的职业生涯。由于利益巨大,自然会有银行内部人员选择铤而走险。”
存款不翼而飞 双方难辞其咎
对于一般的储户而言,关心的无非是两点:一是我的钱放在银行到底安全不安全,二是银行的储蓄收益能否覆盖其他投资方式和物价贬值等沉淀成本。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只要一个银行的运营稳健,给储户较高的储蓄收益,并保证快捷和高效的支付服务,客户就基本上不会担心银行的存款安全问题,因为目前的银行业是国家管制下的一种半垄断、非竞争行业。
但是,即便是在银行业十分严格的业务操作流程管理和权责十分明确的授权体系之下,银行客户的储户存款为什么还会出现被盗甚至是被非法转移的事件呢?首先,必须要明确的是,这是一种个体现象而非是群体现象,储户的存款不翼而飞说明在客户风险教育和客户的财产安全自我保护力度方面尚需要加强。
对于银行而言,很多时候起到的是一个程序上的正义的作用,也就是说,一个业务流程符合银行监管和业务办理的流程要件,就可以推动下去,比如,银行卡的盗刷、存款账户被他人得知密码后转走等。银行存款不翼而飞,无非是内外部两种因素,一种是银行内部人员违反操作流程,通过其他非合规的方式转移客户资产,但是这种可能性相对比较低,对于银行工作人员而言,违规与授权是判定其职业生涯的首要诚信因素,除非具有某种不可抗力,一般而言,银行员工不会轻易拿自己的职业生涯做赌注。
另一种是外部因素,这是目前银行存款安全性的主要来源。客户的详细资料、网上银行密码、银行卡密码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有可能在不经意间泄露,而一旦被他人利用,银行的程序正义是很难分清楚这种道德正义上的具体诉求的。所以,遇到这种问题,银行站在道德主义上的立场,也许会给予一定的援助,但并不意味着银行应该对客户自身的密码保护不严而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银行储蓄客户而言,需要分清楚银行的业务流程和自身银行数据资料保密之间的差异。当然,为了保证客户资金的相对安全,银行也需要在业务流程和风险合规中做更多的前置性程序考虑,通过各种可能性分析尽可能降低储户资金被非法操作的风险。但是,从一个程序正义的启动角度而言,客户掌握着自身资金安全和资产处置的绝对主动地位,银行是依据客户的指令行事,而客户的指令存在被他人得知的风险,这种风险需要客户有安全保护意识来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