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中求进 再创佳绩——2014年山东省散装水泥工作综述
2015-04-04山东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山东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稳中求进再创佳绩——2014年山东省散装水泥工作综述
山东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2014年,在商务部的指导下,在省经信委和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的直接领导下,在中散协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散装水泥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和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以及我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219号令等发展散装水泥政策法规,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稳中求进,使我省发展散装水泥再上新台阶。全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散装水泥总量、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能和产量、节能减排综合经济效益分别创历史最好水平。为建设“两型”社会、促进节能减排、治理雾霾天气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再创佳绩
(一)散装水泥总量位居全国前列
预计散装水泥量达到1.1亿吨,同比增加1000万吨,增长10%,散装率达到65%;预拌砂浆产量近800万吨,产能约5000万吨。
(二)节能减排效果显著
节约标准煤约250万吨,减少粉尘排放约11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66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3万吨。创节能减排综合经济效益近50亿元。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
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实施“依法治散、以法兴散”,发展散装水泥依法行政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促进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发展,加快了城市城区“禁现”工作步伐。
近年来,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出台了政策法规。
7月30日出台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鲁政办发[2014]26号)要求:“积极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到2017年年底,所有城市、县城建成区建筑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快我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节约资源、能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从年初开始,就成立了立法工作小组,启动了制定计划、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有序开展调研、起草、论证等各环节工作。在深入学习国家和有关省市法律法规基础上,先后到浙江、安徽等省以及我省各市实地调研,召集市、县级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座谈,充分了解掌握基层意见建议,明确立法重点,理清立法思路,起草完成了条例初稿。通过召开座谈会、下发条例初稿等方式,征求了各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意见。根据各市意见,对《条例(草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已经上报省经信委,并列入2015年省人大立法计划二类项目。
聊城等市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大预拌砂浆“禁现”力度。聊城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规定了“禁现”的区域和时限。淄博、泰安、枣庄等地继续协调建设等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出台“禁现”政策。
(二)农村推散持续健康发展
各地抓住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时机,学习借鉴章丘、桓台、菏泽和平度典型经验,因地制宜,开拓创新,积极拓展农村散装水泥市场,不断把农村推散引向深入。一方面优化布局销售点网点数量,增加散装水泥使用量;一方面积极推广供应预拌混凝土。
菏泽市加大投入,研发“第三代”小散罐,同时,制定科学管理的物流机制,保障高效率运输、使用散装水泥,提高了农民用散的积极性,极大地推进了农村推散。淄博等市积极增加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扩大农村散装水泥使用量,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
(三)大力发展预拌砂浆,稳步推进砂浆“禁现”
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发展预拌砂浆的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采取措施,通过宣传引导、出台政策、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以及资金扶持等方式加快预拌砂浆的发展,积极推进城市“禁现”,全省预拌砂浆持续较快发展。
一是积极培植企业。通过宣传引导,制定规划、出台鼓励发展预拌砂浆政策文件,提升了社会认知度,调动社会发展预拌砂浆的积极性,吸引了大量社会资金,预拌砂浆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市场供应能力不断增加,预拌砂浆使用量逐步提高。目前,全省各市和部分县(市、区)均建有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全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达112家,比上年增加29家,设计产能为5000万吨。为使预拌砂浆健康发展,聊城等地在积极发展预拌砂浆的同时,采取措施,着力抓好产业整体发展规划,避免恶性竞争。
二是积极推进城市砂浆“禁现”。各地协调建设等有关部门,出台城市砂浆“禁现”政策,“禁现”区域不断扩大,从城市城区扩展到县级城区,数量在不断增加。全省已经有14个市和部分县(市、区)政府出台了“禁现”政策。全省“禁现”数量远远超过了国家要求我省七个“禁现”城市的目标要求。济宁、菏泽、威海和聊城市召开了预拌砂浆推进会,进一步加快了发展步伐。济宁、东营等市积极开展机械化施工。
三是通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竞赛,帮助企业培养人才。这对于提升我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技术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我省预拌砂浆规范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几年,举办了三期全省预拌砂浆生产和检测技术培训班,来自省内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300多名生产技术负责人和检测人员参加了培训,对理论和技能考试合格者颁发建材物理检验工(砂浆检测)中级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2014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省散办和省建材工会委员会共同主办了首届预拌砂浆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来自七十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134名选手参加了竞赛。获得成绩第一名的选手,将被推荐申报“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同时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并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优先推荐参加“山东省首席技师”的评选。
四是加强服务管理和监督检查。省散办根据《山东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现已对112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进行了备案。
青岛市借助《城市“禁现”预拌砂浆生产使用管理平台》,实施城市“禁现”从生产到使用常态化“闭合式”监督管理,全面统筹推进城市“禁现”。烟台市散办会同住建等有关部门,建立长效保障机制,监督检查推广应用预拌砂浆情况,有力促进了城市“禁现”工作的开展。
(四)强化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
各地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规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方式,以在政府服务大厅设立“窗口”集中征收为主,依法强制征收等其他方式为辅,加大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力度,征收额度大幅增加。
各级散办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认真做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发挥专项资金效能,加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投入。为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烟台市出台《烟台市散装水泥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潍坊市制定了企业申报、部门协商、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的项目遴选制度。拒不完全统计,全省专项投入约1500万元,用于扶持农村散装水泥和预拌砂浆的发展,引导了大量社会资金投入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五)实施依法行政
各级散办认真贯彻落实发展散装水泥政策法规,实施依法治散、以法兴散,提升了发展散装水泥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为了统一散装水泥执法行政处罚标准,依据《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制定并上报了散装水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时将《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转发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建立了散装水泥执法案件统计报告制度。按照省经信委的要求,上报了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完成了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上报了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了散装水泥管理工作。
烟台市散办会同住建等有关部门,联合督查了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情况,要求预拌砂浆企业实行产品销售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拌砂浆使用动态,没提供预拌砂浆使用证明的建设工程,将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达不到预拌砂浆使用标准的建筑工程,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将进行处罚。
聊城市依据《聊城市散装水泥管理规定》和《聊城市散装水泥行政执法一般程序》,规范化、常态化对市主城区在建工程进行执法检查,详细了解掌握工程使用预拌砂浆的情况,督导建设工程“禁现”。
(六)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
各地重视宣传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精心策划宣传方案,优先保障宣传所需资金,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并且努力使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提高了宣传效果。
一是集中宣传。在6月8日至14日,散装水泥宣传周期间,按照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4年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发展散装水泥,减少粉尘污染”为主题,全省上下利用各种媒体,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对减少粉尘污染和雾霾天气的重要作用,对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提高建筑施工水平、促进文明施工、加快城镇化建设、建设美丽家园的重要意义,国家和我省关于发展散装水泥的方针、政策法规,散装水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行业创新内容,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是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各级散办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常态化宣传。省散办充分利用“山东散装水泥信息网站”,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咨询服务等。各地踊跃向《中国建材报》《中华建筑报——散装水泥双周刊》《散装水泥》杂志、“中国散协信息网”投稿,宣传报道我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淄博市散办通过电台《1143早新闻》《淄博新闻》电视栏目、《淄博散装水泥信息网》《鲁中网微博频道》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宣传,提高了社会各界的认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有利条件。
(七)积极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积极向省编办汇报散装水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全省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情况、所开展的主要工作以及取得的成绩,在事业单位分类的关键时期,省编办将散装水泥管理纳入事业单位分类方案中的公益一类第八项行政辅助类,省散装水泥办公室被确定为公益一类。省级散装水泥办公室的分类为各市、县级散装水泥办公室的分类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各市、县参照执行,大部分已经被明确为公益一类。分类问题解决了,也就为经费形式还是自收自支性质的散装水泥办公室改为全额拨款奠定了基础。
2015年是发展散装水泥“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省经信委和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有信心完成好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山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