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权力到权利—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取向的转变
2015-03-31吴爱菊梁宏杰
吴爱菊,梁宏杰
(1.华中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430079;2.华中农业大学 植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湖北 武汉430070)
思想政治教育具有为社会生存和发展服务的功能。思想政治教育实现此功能的方式有2种,其一是直接满足社会需要、服务于社会秩序的维护,其二是通过促进个人自由发展从而实现社会发展。第一种所表现的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权力性,它直接着眼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取得和维护;而第二种所表现的则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权利性,它所着眼的是个人利益,并通过个人利益的自觉维护与调整从而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协调[1]。因此,思想政治教育的权力性与权利性分别决定了其工具性价值取向与目的性价值取向。从这个角度分析可以看出,改革开放前后,随着权力向权利的偏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取向也在发生转变,由改革开放前的工具性价值取向向改革开放后的以人为本转变。
1 思想政治教育的权力性和权利性与价值取向的关系
1.1 思想政治教育的权力性决定工具性价值取向
“权力”是政治学、社会学、法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李松林在综合这三方面分析及福柯的权力观的基础上将“权力”定义为:“某些人或组织凭借某种资源优势能使他人的思想和行为产生符合自己意愿的改变的特殊影响力。在外延上它既包括宏观上的国家权力,也包括根源于国家权力但又直接产生于知识、理性、话语和学科内部的微观权力。”[2]因此,权力反映的是凌驾于他人之上的、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这种能力不仅直接来自于国家宏观权力,还来自于国家权力渗透于各领域的微观权力。权力主要有强制性、支配性、扩张性、不平等性等特点。教育作为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必然要受到社会的制约。这种制约主要来自社会中统治阶级政治权力的控制。迈克尔·W·阿普尔指出:“教育并非一个价值中立的事业,就教育制度的本质而言,无论教育工作者是否意识到,他们已经被卷入了一项政治活动。”[3]所以,教育总是与权力相联系的,具有权力性。作为传播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思想政治教育,其权力性更为明显。
思想政治教育的权力性首先表现为国家教育权,宪法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权力性其次表现为知识权力。作为传播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其教育内容是有阶级性的,教育知识的选择和解释是和政治权力联系在一起的。国家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控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和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编制教材等。党和政府也规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必须拥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按照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对教育内容进行讲解从而塑造大学生的思想、情感和行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权力性最后表现为教师教育权力。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教育权力是由国家赋予的,是一种职权。作为国家赋权的教育权力,其行使的目的自然是为国家和社会的生存、发展需要培养一定的人才。所以,思想政治教育的权力性要求其应立足于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寄托自己的价值诉求,从而采取工具性价值取向,不断推进个人的政治社会化。
1.2 思想政治教育的权利性决定目的性价值取向
“权利”,从词源看,在西语中,它与正当、正义等价值评价密切相关,与社会主体的人格独立和自由紧密相连。权利的特点是强调“利”,强调人的价值与尊严,强调人的利益和需求,强调人的自由与自主。这一点正是与教育发生联系的最关键的结点。因为教育的对象是人,所以教育必然具有权利性。教育的权利性要求在教育实践中要谨记康德的告诫:“人就是现世上创造的最终目的。”[4]
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是现实的人,教育的这种权利性也是思想政治教育所具有的,即以人为出发点,以人为最终归宿。另外,从个体的人与社会的关系来看,人不能离开社会而生存和发展,但人又是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社会的发展固然为人的发展提供一定的条件。但只有人的发展才最终促进社会的发展。所以思想政治教育除了其权力性所规定的社会价值外,更要注重个体的价值,只有促进个体的自由发展,才能最终促进社会的进步。“理性存在着本身从来不仅仅被用作手段,而被当作限制全部手段应用的最高条件,在每种情况下都同样被当做目的。”[5]更何况思想政治教育本身具有提升和优化人的思想境界,丰富和健全人们的精神生产的价值,是引导个体灵魂向善和德性养成的力量,能满足人对思想和精神的需求。所以思想政治教育也必然具有权利性。思想政治教育的权利性要求应立足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采取目的性价值取向。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肯定和维护学生的权益,以促进大学生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最终目的。
由上述分析可以得出,思想政治教育既有权力性,又有权利性,两者共生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取得实效性,必须在这两者中间取得相对平衡从而采取合理的价值取向,不能过于注重权力性而造成教育实践中人的缺失,也不能过于注重权利性而造成思想政治教育的世俗化。
2 权力的扩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注重工具性价值取向
2.1 权力的扩张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采取工具性价值取向
近代思想家卢梭提出“人民主权”论,认为公共权力是人民权利的部分让渡,由国家代替行使。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在于为人民谋求利益。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教育权也应保障人民平等地享受受教育权和促进受教育者自由全面发展。但是权力“总有着一种超出它自己的范围而发展的本能倾向……和一种特殊诱惑。权力总倾向于增加权力……它喜欢自己是一个目的而不是一个手段。”[6]正因为权力的这个特点,所以很容易导致权力主体不顾权力客体的利益和需求,通过制约权力客体的自由选择来实现自己的意志。改革开放以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和政府包揽一切,公共教育权力主要以国家教育权力的形式而存在。国家完全控制教育领域,教育的目的是为社会服务的。毫无疑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会采取工具性价值取向,为社会的需要培养人才。在过渡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肩负着改变旧思想树立新思想的重任,为巩固新政权和恢复国民经济服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探索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秉承“贯彻执行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所需要的各种专门人才服务。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完全沦为阶级斗争的工具。
2.2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具性价值取向存在的弊端
改革开放前的这段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之所以会采取这种工具性价值取向,主要是因为当时在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下,巩固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成为首要的任务。所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政治权力为中心,以社会稳定为目标,为社会培养人才。不可否认,这种以权力为中心的教育模式,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为社会的稳定,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起了重要作用。但是这种教育模式本身是偏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是权力异化的表现。况且随着权力的扩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权力性日渐凸显而造成其权利性的边缘化,把人当作实现社会需要的手段,忽视人的意义、价值。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随之而来的人的主体性的提高,这种工具性价值取向指导下的教育模式的弊端日渐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教育目标上只强调社会的发展需要,忽视大学生的需求和独立人格发展需要;教育内容上知识权力化,与大学生的生活实际脱节;教育教学方式上,采取理论灌输的单一形式,排斥与学生的对话交流,出现教师的话语霸权;师生关系上,师生间是上控下从的关系,学生依附于教师的权威,缺乏独立性等,这种权力异化下的思想政治教育重在培养听话的人,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压抑了人性,否定了人的发展需要,否定了思想政治教育本身的精神生产功能,在某种程度上形成福柯所说的规训教育,从而使人丧失了人作为人应该拥有的独立、自由发展的权利。
3 从权力到权利: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取向由工具性向以人为本转变
3.1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取向由工具性向以人为本转变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法理所归
现代法治理论认为,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基础,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保障。因而国家权力的存在和行使,应当以保障公民权利为出发点和归宿。换句话说,国家权力要稳定地存续下去,就需要向公民权利转化,即从权力社会到权利社会的转型。现如今中国社会的转型从一定程度上说就是这种转型倾向。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政治权力管制各领域,个人利益完全附属于国家、社会利益。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国家主要从宏观上对经济进行调控,不再采取全面控制方式,政治权力逐渐淡出竞争领域,个人成为独立自主的利益主体。在政治领域,随着政治体制的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得到发展,政府职能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在权利社会转型下,由国家权力直接控制的思想政治教育也必须实现权利转型,在价值取向上由工具性向以人为本转变,强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在完成权力性要求的基础上,更关注大学生的实际需求,关注他们意义世界的建构,以促进他们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终目的,由此,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才能获得合法性存在基础。
3.2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取向由工具性向以人为本转变是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主体、自由意识逐渐提高,争取利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个性也要求得到彰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也使人们的平等、民主、公正等权利意识得到提高。在此背景下,过去那种以权力为中心,以培养整齐划一人才为目的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况且,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要求拥有进取、平等、法制、民主等观念,拥有独立自主性、创造性的人,那种权力强制教育下培养出来的“听话”人只能被社会所淘汰。所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以大学生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把大学生培养成拥有独立人格的人。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指出:“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这是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人为本价值取向的确立。
以人为本强调的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权利性,即在教育中要充分肯定大学生的基本权利,尊重大学生的主体地位,以促进大学生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但需要指出的是,以人为本不单纯指思想政治教育的权利性,不单纯只满足学生个体的发展需要。以人为本是工具性价值取向与目的性价值取向的统一,是在注重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兼顾个人的发展,强调通过促进个人的发展来实现社会的发展。
[1]蔡春.在权力与权利之间—教育政治学导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2]李松林.控制与自主:课堂场域中的权力逻辑[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
[3]迈克尔·W·阿普尔.意识形态与课程[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4]康德.判断力批判(下)[M].宗白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5]康德.康德文集[M].郑保华,译.北京:改革出版社,1997.
[6]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彭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