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学语文教材文言文编写的查新问题——以《爱莲说》的注释为例
2015-03-31聂志军彭姿黄颂梅
聂志军,彭姿,黄颂梅
(1.湖南科技大学 人文学院,湖南 湘潭411201;2.湘潭市第四中学,湖南 湘潭411100)
周敦颐的《爱莲说》是一篇脍炙人口的名文,一再被编入各种古文选本以至中学教科书里。但是就是这篇仅有100多字的短文,课文中的译注可供讨论的却有不少。为了便于讨论,兹录文如下: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盛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爱莲说》一共有18个注释,涉及到词、短语、句子以及作者信息。标题有1个注释,介绍了课文的出处以及作者周敦颐的相关信息。第一段有10个注释,依次为“蕃”“晋陶渊明独爱菊”“李唐”“淤泥”“染”“濯清涟而不妖”“不蔓不枝”“亭亭净植”“亵玩”“焉”。第二段有7个注释,依次为“隐逸”“牡丹,花之富贵者也”“君子”“噫”“菊之爱”“同予者何人”“宜乎众矣”。在这些注释中,我们认为,至少有4处存在没有及时查新的问题,导致教材与研究脱节,影响学生对课文的正确理解。下面依次介绍。
1 晋陶渊明独爱菊
课文翻译为:晋朝陶渊明只喜爱菊花[1]。对译的话,“独”翻译为“只”。《名校·课堂内外·教师用书》(以下简称为《名校》)注释为:独,副词,只[2]。
“独”可以做副词,《汉语大词典》有收录,意为仅仅,唯独。《墨子·尚贤中》:“且以尚贤为政之本者,亦岂独子墨子之言哉?”《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晋·葛洪《抱朴子·对俗》:“物多胜于人,不独龟鹤也。”
李小军(2007)认为“晋陶渊明独爱菊”中的“独”并不是“仅,只”的意思,而是“特别”的意思。“晋陶渊明独爱菊”就是“晋朝的陶渊明特别喜爱菊花”,“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就是“我特别喜爱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李文引用陶渊明的作品“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归园田居》),“我屋南窗下,今生几丛菊。蔷薇叶已抽,秋兰气当馥”(《问来使》),“幽兰生前庭,含熏待清风”(《饮酒》第十七),这些诗句表明陶渊明对桃花、李花、兰花等也是很喜爱的[3]。“独”有“独特,特别”之意,《汉语大词典》有收录。《庄子·德充符》:“受命于地,唯松柏独也正,在冬夏青青。”宋·王安石《收盐》诗:“海中诸岛古不毛,岛夷为生今独劳。”清·顾炎武《赠林处士古度》诗:“受命松柏独,不改青青姿。”
我们认为,李文结论甚为允当,但是发表以来,一直没有引起注意,教材和《名校》等应该参考并加以修订。
2 亭亭净植
课文注释为:笔直地洁净地立在那里。亭亭,耸立的样子。植,立[1]。《名校》注释为:它笔直洁净地立在水中[2]。
任俊华虽然没有具体解释过“净”的词义,但是在辨析佛教的“净染”观念与儒家的“主静”思想时涉及到“净”。任文认为周敦颐的《爱莲说》是有意向中国佛教著作学习,借“净染”讲静心思想,“净染”与“心静”密不可分。周敦颐自己常常把“静”解作“净”,例如《通书·蒙艮第四十》:山下出泉,静而清也。这里既是讲“出泉”(流动的泉水),则“静而清”的“静”应作“净”解,为“清静之意”。梁武帝《净业赋》也说:“《礼》云,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性之欲也。有动则心垢,有静则心净。”这里公开用“有静则心净”来解释儒家礼学思想,表明“静”与“净”在中国古代儒家思想家那里,早就是联系起来思想的事[4]。任文关于周敦颐“静而清”的“静”意为“净”的观点,可能还有商榷的必要,但是“有静则心净”确实表明二者有密切联系。
我们认为,抛开哲学术语方面的辨析,单纯从语言学角度来看,“净”用同“静”,宁静,寂静之义。《秦并六国平话》卷上:“休萌战攻侵伐之谋,共享安净和平之福。”《水浒传》第六六回:“再调公孙胜先生……直去北京城内净处守待,只看号火起时施放。”
“静”也可用作“净”。唐·杜甫《渼陂行》:“沉竿续蔓深莫测,菱叶荷花静如拭。”一本作“净”。戴望舒《在天晴了的时候》:“炫耀着新绿的小草,已一下子洗静了尘垢。”
“净”通“静”,距离周敦颐不远的朱涣理解比较到位。朱涣在《百岁令·寿丁大监》对此有引用:濂溪先生曰:莲,花之君子者也。我判府都运大监,则人之君子者也。以君子之生值君子花之时,静植清香,二美辉映。某也辄假斯意,作为乐府,以祝千岁寿云。
瑞芳楼下,有花中君了,群然相聚。笑把筒奭露浥,来庆黄堂初度。净植无尘,清香近远,人与花名伍。六郎那得,这般潇酒襟宇。
运了多少兵筹,依红泛绿,向俭池容与。歌袴方腾持节去,未许制衣湘楚。紫禁荷囊,玉堂莲炬,遍历清华处。归寻太乙,轻舟一叶江渚。
朱涣在序言中用“静植清香”,在词中用“净植无尘,清香近远”,可以清晰地标明朱涣是将“净”理解为“静”,但是在词中出于尊重周敦颐原文的考虑,仍然用“净”。因此,课文“亭亭净植”应该注释为:笔直地安静地立在那里。净,通“静”。
3 菊之爱
课文注释为:对于菊花的喜爱[1]。《名校》:即“对菊的爱”,指爱菊花的人[2]。对译的话,“之”对应“对于”,应该是介词。
“之”可以作介词,相当于“于”。《礼记·大学》:“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朱熹集注:“之,犹于也。”汉·刘向《说苑·权谋》:“防事之未萌,避难于无形。”《明史·熊廷弼传》:“辽已转危为安,臣且之生致死。”但是,“之”作介词,宾语都是出现在“之”之后,以上例证中均如此。“菊之爱”中的“之”如果是介词,按道理应该是“之菊爱”。所以,“菊之爱”译为“对于菊花的喜爱”不合理。
王建坤(1986)认为“菊之爱”即“爱菊”,或作“爱好菊花”。“菊”作为爱的宾语而提前,“之”作为结构助词使用,它既是宾语提前的标志,又有强调宾语的作用[5]。我们认为王文观点可信,“莲之爱”“牡丹之爱”同此。至于《名校》对于“菊之爱”的注释,更是失之太远。因此,教材应该注释为:爱好菊花。之,结构助词,无实义,助成倒装。
4 宜乎众矣
课文注释为:人该是很多了。宜,应当[1]。《名校》:那当然是有很多人。宜:副词,应当。乎:为副词的词尾[2]。
王建坤(1986)认为“宜”应该是动词,“适宜”“合适”之意,并将“乎”作“于”讲,使“乎”和其后的“众”构成介宾词组作“宜”的补语,译成现代汉语时则作“宜”的状语。因而,“宜乎众矣”就可译为“对于一般的人就很适宜了”。综上所述,“宜乎众矣”一句,我们认为可以这样解释:喜爱牡丹,对普通的人就很适宜了。宜,适宜,“乎”相当“于”;众,多,这里意为一般的,普通的[5]。我们认为王文观点可信,可惜一直不被重视,教材注释应据改。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从《爱莲说》这一篇短小文言文的注释问题,我们可以发现中学语文教材文言文注释存在教研脱节的问题。学界的研究成果没有引起教材编写者重视,很多有参考价值的注释没有吸收,年复一年地出现在教材中,影响学生对文言文的正确理解。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是教材编写者必须要面对并且解决的一个大问题。
我们认为,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要做到查新。教材每年都要修订一次,每次修订之前,应该成立专门的机构,组织专人对上一年度与教材相关的研究进行收集与汇总。然后,成立专家委员会,组织人员对这些研究成果进行审定。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的研究成果在当年度的教材修订中就要更改过来。这项工作刚开始实施可能工作量比较大,毕竟这么多年欠账比较多。但是,一旦坚持几年,问题肯定是越来越少,那么就意味着教材的质量越来越高。我们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1]课程教材研究所,中学语文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语文(八年级上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
[2]名校·课堂内外·教师用书[M].太原:希望出版社,2009.
[3]李小军.《爱莲说》中的“独”辨析[J].语文建设,2007(10):44.
[4]任俊华,彭丽瑶.《爱莲说》并非“佛学因缘说”——兼与《中国思想史》商榷[J].湖湘论坛,1995(2):66-67.
[5]王建坤,陈旺泉.《爱莲说》结句译注商榷[J].盐城师专学报,1986(2):9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