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维明的儒学宗教观概述①
2015-03-30姜燕
姜燕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 411201)
杜维明的儒学宗教观概述①
姜燕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 411201)
在现代性思潮之下,如何阐发儒学在当代社会的意义,杜维明认为,儒学的宗教性维度的开显是很重要的。他认为儒学的宗教性有三个维度:其一,内在的超越性;其二,人文主义;其三,道德的形而上学。探讨、研究杜维明先生关于儒学方面的思想,对于我们更深刻地认知中国传统文化和思想资源的现代价值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
杜维明;内在超越;人文主义;道德的形而上学
杜维明先生提出儒学第三期发展的前景问题,是源于20世纪60年代西方思想界对中国儒学的悲观判断而开始的。当时,在美国关于中国学研究领域最主要的学术代表列文森认为,儒家思想产生并依赖的社会环境已经消失了,它只能存在于某些人的心底,儒家人文主义难以对抗现代社会中的科学化﹑现代化﹑技术化考验。
儒学在近现代的命运十分悲惨,就以中国大陆来说,19世纪科举制度废除﹑封建专制制度瓦解﹑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制度崩溃、新中国成立以后“文化大革命”运动高唱破四旧和批孔,这些事件都严重阻碍了儒学的正常发展,也误读了儒学的真正内涵。20世纪80年代以来,杜维明致力于儒学在全球视野下发展的研究,并主张世界各大文明之间进行对话交流。他对儒学有深厚的感情,坚信儒学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不仅对于中国大陆、东亚,乃至全世界都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杜维明先生认为,近代以来中国大陆的落伍不可归因于儒家思想,应该归因于儒家思想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政治化”变异,他将“儒家传统”与“儒教中国”做了明显的划分,两者既不是同一类型又不属于同一层次,后者才是“封建遗毒”,是以政治化的儒家伦理为主导的封建社会意识形态以及它在现实社会中的各种远离儒家思想真正含义的表现。“儒学基本的精神方向,是以人为主的,它所代表的是一种涵盖性很强的人文主义。这种人文主义,和西方那种反自然、反神学的人文主义有很大不同,它提倡天人合一、万物一体。这种人文主义,是入世的,要参与现实政治,但是又不是现实政治权势的一个环节,有着相当浓厚的批判精神,即力图通过道德理想来转化现实政治,这是所谓‘圣王’的思想。从圣到王的儒学的真精神。”[1]杜维明做此区分的目的便在于强调儒家传统不会因为儒教中国的消亡而消亡。
儒学有无宗教性的问题,不仅是对儒家传统基本特质的挖掘,更是其能否和世界其他轴心文明进行对话的关键,杜维明非常注重对此问题的探讨。他不认同儒学是宗教一说,但他非常肯定儒学具有宗教性这一观点。
1 儒学独特的内在超越特征
任何宗教都具有自己的宗教形式和固定场所,如基督教的洗礼、礼拜,佛教的化斋、读经、寺庙,伊斯兰教的斋月节,而儒教却没有这些外在的形式和固定场所。牟宗三先生提出宗教之“事”和“理”后,人们对儒学是否为宗教的评判也不再仅仅拘泥于这些外在形式,然而,宗教的超越性问题却是绕不开的重点问题。如果说儒教是宗教,那如何解释这以往宗教所共有的超越问题呢?杜维明受唐君毅、牟宗三等人的影响,认为儒学虽然并非宗教,但是同样具有宗教意义上的超越性,它是内在超越性。此“内在而超越”将儒学中最高的哲理与现实中最简单、最朴实的日常生活融合在一起。
儒家思想不同于其他宗教思想,它不以上帝存在或者涅槃重生为起点,而是从个人具体的现实存在出发,一方面,人的生存离不开现实生活中的关系网络,另一方面,人又可以在不断拓展的人际关系中突破自己、提升自己进而得到转化,最终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儒家思想具有世俗主义的价值倾向,不提倡归隐山林的隐士生活,而是主张面对社会问题,在这个社会中通过对日常生活中的内在体验不断提升自己,从而达到“赞天地之化育”“天人合一”的境界,进而实现“终极的自我转化”。儒家思想的这种人格发展的庄严、超越和无限性很好地体现了儒学的宗教性特征。
对于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实现这种“内在超越”的问题,杜维明提出了“掘井及泉”的思路。“掘井及泉”出自《孟子·尽心上》:“有为者辟若掘井,掘井九牣而及泉,犹为弃井也。”其意大致相似于“行百里者,半九十”一样,警告人要寻根究底,不可半途而废。具体的做法就是了解自我的具体存在-深入内在-实现超越。通过对宗教和哲学的学习反思获得“自我的具体存在”,之后再通过反躬求证的内在体验深入内在,最终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2 以伦理道德为中心的儒家人文主义
针对西方惯有的唯我独尊的强势思维,以及为了提升儒学的魅力,杜维明详细阐述了儒学人文主义,并将其与西方人文主义进行了对比。“儒学基本的精神方向,是以人为主的,它所代表的是一种涵盖性很强的人文主义。这种人文主义,和西方那种反自然、反神学的人文主义有很大不同,它提倡天人合一、万物一体。”[2]儒家思想的人文精神可以用来反思、批判西方的“人类中心主义”,甚至帮助解决西方文化中诸如以上提到的种种缺陷。
儒家人文精神主要体现为四个层次:其一,个人方面,主张道德自律、实现自我、通过不断修身达到成圣成贤的境界;其二,社群方面,以个人为网络中心点层层限定而又不断突破个人、家庭、社群、国家等关系;其三,自然方面,作为天地万物中不可或缺的“人”要敬畏自然,与自然和谐共处;其四,天道方面,主张天人合一、人心契于天心之中。儒家人文精神的特征可概括为个人与社群良好互动、个人和自然和谐发展、人心天道相互呼应。人道源于天又根植于人性之中,同时又普遍体现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
3 儒学中道德的形而上学
形而上学与宗教的关系如何?即宗教能够通过形而上学的方式建立起来吗?海德格尔论述道:“神学在此乃是指探问整体中存在的东西。对整体中存在东西的这一探问,这一神学的探问,离开对存在东西本身、对整个存在本质的探问,是不能进行探问的。这是对存在东西本身的探问,是‘本体论’。”[3]可见,哲学的追问是本体论的,亦是神论的,即哲学愈是形而上学,则哲学本源上就是神学。在杜维明看来,儒学是建立在道德的形而上学之上的,故儒学具有宗教性。
现代新儒学的基本特征之一,便是继承宋明儒学的心性之学。心性之学是儒家内圣之学的理论基础也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它通过阐述人内在的心性与超越的天道合二为一的观点,不仅确立了人作为道德主体的地位,而且论证了人在有限的生命中能够达到圆满的境界,最终完成了儒家“道德形而上学”的体系。“儒家认为,道德并不是一种如何使我们能够群居的原则,而是一种如何使我们的群居具有价值的原则。道德不只是一种维系社群的工具,它还是社群从一开始何以值得组织起来的根本理由。”[4]在儒家传统中,“天”仍然具有超越的指向,人们在日常生活的内在体验中就蕴含着道德的终极依据,这也为追求终极依据的人们提供了天人合一的理论基础。具体的人都分享了天性,但是并非每个人都可以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道德的自我修养是达到天人合一所付出的必须的努力和过程。在此杜维明又引出了“诚”这一概念。“诚”意在表明天道之实然与人道之应然,不仅是个人自我认识的基础,也是天人合一的根据。人道要求道德体现在日常生活的事务中,“诚”则是在日常生活事务中所体现出来的一些常人都可以理解的东西,只是君子对自身要求更高,不仅是理解,更是在不断尽力地实现他内在的道德性,在他们看来,这不仅是对天道的一种承诺,更是对自身的一种责任。“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中庸第22章》)“诚”,人之德性最本真的体现,自然也是天所赋予的人性的真理与实在。只有在人心最真诚、最真实的时候,人性才会体现出最深刻、最实在。杜维明认为,天、天道、诚、心等这些在儒家思想中经常出现的非常重要的形而上学的概念形成了儒家的整个理论体系。
4 儒学所具有的宗教性内容
杜维明认识到宗教所具有的强大的社会凝聚力,他一直致力于儒学与世界各大宗教文明对话的工作,他始终强调儒学的宗教性特征,儒家的宗教性是通过每一个具体的个人在日常生活的内在体验中自我超越时所具有的无限的力量来展现的。“终极的自我转化”就意味着我们学习做人的过程是无穷无尽的,“终极”便是人性所实现的最大限度,通过修身达到人性的最高境界,不是脱离人的本性,而是尽可能完整地体现人的本性,当然我们不可能将人性完整而充分地体现出来。人要想尽可能地展现本性,必须与天之间建立一种对话关系,坚定人性可以不断完善的信念是对自我超越的一种信念。
儒家提倡积极入世的人生态度,所以儒家的个人指的是在现实生活存在的具体的个人,每一个个体都要对自身所处的境地和扮演的社会角色进行全面的反思。当一个追求终极转化的人在自我超越的过程中遇到了志同道合的人,那么“社群行为”由此开始,强调信赖社群的重要性,是儒学宗教性特征之一。通过社群的参与,我们可以更好地同其他超越者一起交流学习,将家庭、邻里、宗族、国家之间的关系都整合到自身的转化过程中。儒家提倡兼爱思想,从自我这个同心圆开始不断向外拓展,家庭、邻里、宗族、种族、国家、世界、宇宙,每一个同心圆规定了人们在一定时间、一定空间上的角色,但人们通过创造性的自我转化便会很自然地将其层层突破而使自己达到更高一层境地,达到新的自我认同。这种充分实现自身人格的方式以“探寻人类的洞识达到精神的自我超越为主要目标”[5]。以家庭为例,当我们用自我的真实感情而达到“齐家”的能力时,我们就可以突破自我中心主义的层次而转化成开放的自我。
一个人在具体的生存环境中遇到的人际关系会越来越复杂,所担负的社会角色也越来越多,社会对我们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从个人到家庭到邻里到社会到国家,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甚至人类都不是终点,个人中心主义、裙带关系、地方观念、人类中心主义都是不允许的,都是需要突破的。儒家这种立足人性内在本质又具有充分理想性的宗教哲学对于当今和未来人类的自我反省都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
[1]杜维明.儒家传统的现代转化——杜维明新儒学论著辑要[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
[2]杜维明.杜维明文集(第五卷)[M].武汉:武汉出版社,2002.
[3]海德格尔.谢林论人类自由的本质[M].薛华,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
[4]杜维明.中庸:论儒学的宗教性[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
[5]魏彩霞.全球化时代中的儒学创新——杜维明的现代新儒学思想[D].杭州:浙江大学,2003.
(责任校对 晏小敏)
G122
A
1674-5884(2015)07-0182-03
10.13582/j.cnki.1674 - 5884.2015.07.059
20150326
2013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S130072)
姜燕(1987-),女,山东潍坊人,硕士生,主要从事中国哲学转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