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专家观点 有顺序也有例外

2015-03-30徐久儒律师

当代工人(A版) 2015年1期
关键词:美凤李善继承法

徐久儒律师

专家观点 有顺序也有例外

徐久儒律师

先要弄清《继承法》在当今社会,这种现象应该是屡见不鲜。由于各种原因,有些老人至死也没留下财产遗嘱,致不懂法的家人产生矛盾。还有的老人把全部财产送给了一直照顾他的外人,任何亲人都无法继承。说一千道一万,正因为很多人对《继承法》的认识模糊,才导致相关人频频闹上法庭的案例。

在这个案子中,我们要先理清一下继承人的顺序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事有例外 本案中,李善有否权利获得张美凤的房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财产。张美凤一直独居,李善虽不在继承人的顺序里,却在张美凤晚年生活中,是扶养、照顾她最多的人。尤其在张美凤重病期间,李善尽到了子女、亲属般的照顾责任,因此,依照法律,张美凤的房产,李善是有权利适当获得的。

那张美凤的侄子有权利继承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中,作为侄子,张大哥并不在继承顺序中,因此,张大哥不具备法定继承权。当然,如果他10年中一直照顾张美凤,那就另当别论了。

在这里额外提醒一下,中国已进入老年社会,因家庭财产继承产生的矛盾越来越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老人还不习惯在生前做好安排。这对社会、家庭和家人都有负面影响。为了后人和谐共处,到一定年龄后,我们还是早早思量和行动才好。

猜你喜欢

美凤李善继承法
My Mother
My Mother
老妈子
老妈子
从班昭《幽通赋注》看《文选》五臣–李善注的价值
中国与德国继承法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比较研究
被忽视的孩子们
简析继承法的本属与立法体例
我国遗嘱形式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本家侄不敌邻家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