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或益公
2015-03-30玉燕
文|玉燕
公益或益公
文|玉燕
去年10月,任志强宣布退休。“别整得退休跟要死了似的。”他说。
这便是“任大炮”的说话风格。此前几天,他接受采访时说的话,丝毫看不出他即将退休,“天天被骂也要坚持做公益。”任志强说过的,做过的,足以让他称得上主流社会人。但仅以社会人来概括他,又嫌轻飘。
“人·社会人·公民——环境法制变革的人学分析”。这是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欧阳恩钱一篇论文的标题。仅看标题,就知道这三者是递进关系。
从人到社会人,再到公民,不是谁都能做到,但有人在做。所谓做,切入点多是公益。任志强说:“我1988年就开始做公益了,有人说想做改革研究,我就投了几千万,成立了改革研究会,我是研究会副理事长。”
所谓公益,从大的划分来看,无非服务和护法。服务是服务社会,护法就是护权。前者典型人物是邓飞,后者典型人物是丘建东。
邓飞作为媒体人,从2011年起,发起微博打拐、免费午餐、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暖流计划、女童保护、让候鸟飞、中国水安全计划等多个公益项目。他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投身公益,帮助中国乡村儿童获取基本公平和保障,支持乡村有尊严成长。免费午餐影响了中央政府年投入160亿元,改善乡村儿童营养状况。“透明公益、人人公益”理念大获赞誉。
“我不是刁民”。这是中国“公益诉讼第一人”丘建东的宣示。
1996年1月4日,丘建东把龙岩市邮电局告上法庭,理由是邮电局未执行夜间长途电话半价优惠规定,多收0.60元长途话费;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欺诈条款,加倍索赔人民币1.2元……
这起公益诉讼虽然一波三折,两次撤诉,但影响甚大。随后,公益诉讼风起云涌。孙志刚案发生后,3名学者上书全国人大,建议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2001年4月,律师乔占祥以铁道部关于春运涨价《通知》未经国务院批准、未组织听证,侵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铁道部告上法庭……
专业人士在行动,普通民众也雄起。张海超以“开胸验肺”的壮举,揭穿了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谎言,引起全社会对尘肺病患者的关注。其后一段时间,张海超拖着病体,义务帮助有同样遭遇的工友,替他们维权。
但任志强不赞成人人做公益,“一个家有一人做公益就行,没必要全民公益,公民没这个义务。”任大炮这话有些绝对。不在公共场所扔烟头、开车时少按一次喇叭,虽然不算大公益,但至少“益公”,谁人都可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