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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解读不同文化下的潘金莲和海丝特·白兰

2015-03-29陈志兰

红河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男尊女卑白兰潘金莲

陈志兰

(四川警察学院,四川泸州 646000)

重新解读不同文化下的潘金莲和海丝特·白兰

陈志兰

(四川警察学院,四川泸州 646000)

古典小说《金瓶梅》中的潘金莲自古以来一直是众矢之的,千古骂名陪她走过几个世纪。而同样遭遇但不同命运的另一位女性——美国作家霍桑在《红字》中的海丝特·白兰则一直被认为是温柔善良、自强不息的女性代表,海丝特最终得到了人们的理解。文章通过对男权视角下女性形象的分析和对以上两个女性命运的比较,试图寻找出中西方女性悲剧命运的共同性成因。

不同文化;代表;悲剧;命运;比较

我国明初小说家施耐庵(1296-1370)写有一本著名的古典小说《水浒传》,描写的是中国北宋时期农民革命宋江起义的斗争故事。在这个故事中还有一个楔子性人物潘金莲,她虽然不能算是小说的中心人物,然而千百年来却饱受争议。虽然也有人同情她的遭遇,赞美她追求自由、反抗旧伦理的勇气,[1]认为她的这段故事,也算是一场爱情的悲剧。但是多数人将她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认定潘金莲就是妖艳、淫荡、狠毒的象征。特别是经施耐庵的《水浒传》初刻,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再度演绎后,这位女性成了活在戏剧舞台、文学作品、市井百姓茶余饭后的反面女人的样板。她虽是从《水浒传》中借衍而来的,但在《金瓶梅》中,其经历、性格、生活等得到了多方面的充实。作者将其塑造成了一个既聪明伶俐、美丽风流,又心狠手辣、淫欲无度的典型。

随后的19世纪,另一位远在美国的西方小说家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在1850年也创作了一部杰作《红字》。这部小说描写的是17世纪北美在清教殖民统治下,发生在波士顿的一个爱情悲剧。因为这部小说,霍桑被誉为美国文学史上浪漫小说和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者。在《红字》中,海丝特·白兰(Hester Prynne)是至始至终存在的关键人物,也是这出爱情悲剧的女主角。正是这一形象的塑造使作者屹立于世界文坛。实际上,海斯特.白兰的爱情悲剧与施耐庵《水浒传》中描写的潘金莲十分相近。然而,人们对两位女性的评论却截然相反。在《红字》中,霍桑对白兰多有同情甚至有溢美之辞,纯粹把她描写成了一个正面的人物。人们也将其视为纯洁善良的美丽天使。而对于潘金莲,几乎所有的评论一边倒,将她定格为一个十恶不赦的淫荡妖妇。实际上,如果把他们放到东西方传统文化中加以考察,我们就会发现他们的遭遇实际折射出的是文化差异。

一 中西方文化中的一个共同基点——潘金莲和白兰所受制的男权与夫权社会

女性的社会地位往往直接反映一个社会的本质,正如马克思所说“社会进步可以用女性(丑的也包括在内)的社会地位来衡量”。[2]从潘金莲和白兰的遭遇看,她们的身上都集中体现了中西方女性在传统文化中低下和可悲的社会地位。在中国,千百年来的社会是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几千年的中国文明史是以男性为中心的历史,与之相应的中国文化传统色彩也突出表现在男尊女卑。虽然一般认为儒、释(佛)、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脊柱,三教合流成了传统文化的基本格局,但实际上儒家文化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支配了中国社会两千多年,儒家思想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和代表。而在儒家典籍中,男尊女卑的理论俯拾皆是。《晏子春秋·天瑞》:“男女之别,男尊女卑,故以男为贵”。《孔子家语·本命解》:“女子者,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理者也。是故无专制之义,有三从之道,既嫁从夫,夫死从子。”[3]即三从理论。总之,女性从生到死都是依附男性,“阴卑不得自专,随阳而成之”,[4]整个社会形成了以男性为中心,以女性为附庸的主从关系不平等格局,试述如下:

(一)中国男权社会下的一个附属品——潘金莲

潘金莲生活在北宋时期,当时北宋正值封建社会中期,男尊女卑的观念炽盛。这种男女不平等的格局从生理功能到经济权限、政治职责和社会地位等各个方面形成了尊卑贵贱的行为规范。潘金莲本是山东清河县一户大户人家的使女,长得颇有些姿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她,潘金莲去告诉女主人,大户因此记恨于心,不要一文钱,白白地把她嫁给武大郎。潘金莲第一次被人抛弃是由于主人的妒恨。她没有尊严,作为祸水,被大户一家泼了出去。嫁给武大后,由于嫌弃他身材短矮,人物猥琐,潘金莲接下来与西门庆发生了性行为,行为上有些主动。但从根本上看,西门庆喜欢的是那“三寸金莲”,他对潘金莲无休止的玩弄、占有,实际说明他也只是把她看作诸多老婆中的一个玩物。说到“三寸金莲”,这是封建礼教加在女性身上的又一把枷锁,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取悦男性。这一点再次证明,中国封建社会的女性在男权、夫权下是男人们随心所欲的玩物。从潘金莲被人玩弄的事实看,在男权社会中,女性始终不能逃脱这种附庸的悲惨命运。作为使女时,她是主人家的一份财产,只不过这个财产会说话,主人凭借自己的心情,随意可以拿出去送人,而本人没有任何的选择余地。嫁给了武大后,这份寄居在主人家的财产就被转赠到了武大的账户上,这也意味着武大可以对她为所欲为。在潘金莲与他人通奸并合伙谋害了武大的性命后,对于武松而言,这不仅意味着武家受到了伦理道德的羞辱,也意味着兄长的财产和性命受到伤害。“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武松岂有不杀之理,必诛之而后快。潘金莲就这样成了一个被随意可以抹杀的物件。由此可以看出,在封建“男尊女卑”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女性基本毫无地位,这直接导致了伦理的丧失,悲剧的发生就自然而然了。然而这种现象岂止表现在东方的文化中?

(二)西方基督教立场下一个幸运的“潘金莲”——白兰

从中世纪西方奉承基督教为国教以来,基督教在西方传统文化中扮演着唯我独尊的核心主导地位,基督教代表西方的传统文化。据《圣经·旧约全书·创世纪》记载,上帝在第六天造人时只造了男人亚当,后来看到亚当“独居不好”,才从亚当身上取下一根骨头造了一个女人夏娃,成为他的“配偶帮助他”。这个故事说明了两个问题:(1)女人是为男人而造的;(2)女人是男人身上的一部分,是男人的附属物。纳撒尼尔·霍桑笔下的白兰是英格兰一个破落的贵族家的女儿,家庭传统。她的父母属于严父慈母型,父亲掌握着她的命运,主宰着她的婚姻,她并非自愿嫁给罗杰,对于这桩父亲强加的不幸婚姻,她只有屈服,无法抗拒。她的父亲是父权的象征,她唯一的权利就是婚前归父亲,婚后归丈夫。她与丁梅斯代尔的奸情败露后,罗杰想方设法查找奸夫,并最后将丁梅斯代尔折磨致死。这其中的根本原因是罗杰把她当成了自己的财产,对于侵夺自己财产的人必然要得到惩罚和报复。但白兰并没有像潘金莲那样人头落地。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中西方文化虽然都存在着男尊女卑的色彩,但由于受宗法制、礼教、大义等影响,中国传统文化中男尊女卑的色彩更加浓厚。所以,潘金莲的处境比白兰要尴尬得多,艰难得多。她的行为不会得到谅解,只能是一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最后人头落地也无人同情。白兰虽一开始就“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和“应付公众形形色色的侮辱向她发泄愤懑,抵御投向她的匕首和毒箭”,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她逐渐赢得人们的谅解、尊重和同情。比较潘金莲而言,虽然都受到男尊女卑的迫害,但她又是幸运的。

(三)不同文化传统下两者曲折命运的对比

从夫权的方面看,《礼记·丧服》:“夫者妻之天”,《礼纬·含文嘉》:“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圣经·新约全书·以佛所书》:“你们作为妻子,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怎么服从基督,妻子也要怎么凡事服从丈夫。”潘金莲嫁给武大后,见他“身材短矮,人物猥琐,不会风流”,故对他有嫌弃之心,武大由于怯弱,对她只有忍气吞声。后因武松撑腰,这时武大便摆出丈夫的气派,对她严加管束,“自武松去了十数日,武大每日只是早出晚归;归家里便关了门,那妇人也和他闹了几场。向后弄惯了,不以为事。”自此这妇人约莫到了武大归时,对于丈夫的种种限制,虽然“指着武大的脸骂……和他闹了几场”,最后也是无可奈何。她就像丈夫笼子里的一只鸟,任其随意摆布。而海丝特·白兰嫁给罗杰后,把她“含苞欲放的青春”跟“老朽别别扭扭的结合在一起”,[5]根本无幸福可言,她也无可奈何地受他控制。由于抓住了她的奸情,罗杰更是把她牢牢地控制在手掌中,他把丁梅斯代尔折磨致死,从侧面打击报复她。由此可以看出,潘金莲和白兰在形式上都是受丈夫控制。但是潘金莲由于受到儒家文化对已婚妇女行为规范的诸多限制,最后自身的命运陷入绝境。在那个时代,女性既要顺从父、兄、夫、子,还要处理好和公、婆、叔、嫂等的关系,稍有疏忽便会有被休之祸。《大戴礼记》列出了七个休妻的条件曰“七出”:“不顺父母去,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盗窃,为其反义也。”与之相比,《圣经·新约全书·马太福音》:“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教她作淫妇了”。基督教的这一休妻条件,与“七出”相比就简单多了。相较潘金莲,白兰成为众矢之的的原因也要简单多了,那就是通奸。淫成了她的全部罪状。

简言之,从父权、夫权看中西方文化,它们有着相似之处,即对女性的控制都是不言而喻的。而差异之处在于中国传统文化强加在女性身上的枷锁比西方更加严重。这种差异不仅体现在父权、夫权上,也体现在贞洁的观念上。

二 潘金莲和白兰的命运所昭示的中西方传统文化

当时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女性地位低下,打在女性身上的烙印是“红颜祸水”,女人不该有爱情……这些观念最终导致潘金莲悲惨的命运。但根本原因还在于在封建的中国,遵守伦理道德是封建文化的最高目标。潘金莲的各种行为,违反了伦理道德,因此她的结局得不到文化的同情。在西方的传统文化下的女性的地位要好的多。无论是西伯来的传统,还是古希腊的传统,对于生命的情欲都给予肯定和赞美。特别重要的在于“基督教文化中的原罪意识为海丝特的罪恶提供了合理性的解释,同时又为海丝特提供了救赎的道路。”[6]因此,海斯特·白兰违背的仅仅是世俗世界的道德规范,而不是体现人们终极价值的宗教。

一般认为,三教九流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格局,即儒、释(佛)、道。实际上,占据了正统和主要地位的是儒家文化,自汉武帝以来,儒家文化作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支配了中国社会两千多年。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和代表,男尊女卑的理论在儒家的典籍中比比皆是,如《周易·系辞上》:“男女之别,男尊女,故以男为贵。”《周易·说卦》:“乾,天也,故称呼父。坤,地也,故称呼母。”《孔子家语·本命解》:“女子者,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理者也。是故无专制之义,有三从之道,幼从父兄,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这一“三从”理论,使得女性自生至死的命运都紧紧的攥在男性手中。女性没有人格,她们的人格就是完全依赖男性,她们是男性的附庸,所有都以男性为核心,从而形成了男女不平等的格局。这种格局,导致男女生理功能不平等、经济权利不平等、政治职责不平等、社会地位不平等;形成了尊卑贵贱,形成了一种社会心理结构和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

潘金莲所处的时代是北宋,这一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中期,男尊女卑盛行,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她在这个时期发生的行为所导致的处境。白兰和丁梅斯戴尔通奸,并生下女儿,触犯了基督教“十戒”中的“第七戒”,为传统的清教教义所不容。虽然她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但她还是尽一个妇人最大的能耐支撑自己。与之不同的是,潘金莲与西门庆通奸,心理产生淫乱的想法,然后付诸行动,奸情败露,又伙同奸夫杀了丈夫。她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论语》中所谓“立身之法,唯物清贞,贞则身容”的贞操规范。

海丝特·白兰生活在西方的生活环境,她敢于向当时的婚姻伦理道德挑战。当她向年轻的牧师倾诉出内心别人所不理解的苦衷时,得到牧师的理解和同情,她真正地感受到绝无仅有的爱情的甜蜜,沉浸在爱河中的人都会忘乎所以。在她的脑海里,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早已经被抛到九霄云外,犯了通奸罪后,她为感情付出的代价是须在胸前侧佩戴A字。在大庭广众之下当她丈夫让她说出孩子的父亲时,她拒绝说出心爱之人的名字,当时海斯特·白兰的处境虽然痛苦、难堪,但她还是没有放弃对爱情的执着追求。海丝特用非同寻常的勇气承受着社会道德的舆论压力,在当时无奈的环境下她虽然被迫佩带了A字,但在心理上没有屈服。她认为宗教、道德与她的爱情无关,人性最基本的权利她应该拥有,她当时的行为与清教禁欲思想是相违背的,这是对清教思想的反抗。

结语

中国和西方的传统文化对贞节的强调有着程度上的不同。在儒家男尊女卑的支配下,东方产生了严格的女子训诫;基督教文化对贞洁的规定没有那么严厉和苛求,人生来皆有罪,理应受到惩罚,而要得到拯救则完全靠上帝的宽恕。[7]霍桑所要表达的主题思想正是清教的教义,而《金瓶梅》描写的我国16世纪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广阔图景,佛、道教信仰和活动是这一广阔图景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纵观两部作品,都试图通过各自宗教的教义把人的激情、善与恶、美与丑展示给人们,揭示了宗教作为人类行为的一把戒尺对善恶之间的转换所起的惩戒作用。 潘金莲和海丝特·白兰这两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物,都是各自时代的牺牲品。这两个人物形象也是对所谓的合理的婚姻中伦理道德的批判,无论是封建社会维护男权的伦理观念,还是清教思想的虚伪道德,他们都是对人性的压制。潘金莲和海丝特他们各自渴望追求的爱情,在两位主人公当时各自的社会环境里,已经违背了所谓的婚姻伦理道德,所谓的婚姻伦理道德观念已经成为了否定人性、虚伪的代名词。

[1]兰陵笑笑生.金瓶梅[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4-5.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586.

[3]张叉.从东西方传统文化审视潘金莲和白兰[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640-641.

[4]陈立,吴则虞.白虎通疏证[M].北京:中华书局,1994:258.

[5]纳撒尼尔·霍桑.姚乃强译.红字[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64.

[6]范玲娜.审美形态与文化差异—潘金莲与海斯特.白兰比较研究[D].重庆:西南师范大学,2005:1.

[7]Hawthorne,Nathanie.l The Scarlet Letter[M].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1994:169.

[责任编辑 自正发]

Interpretation of Pan Jinlian and Hester Prynne:A Cultural Prospective

CHEN Zhi-lan
(Sichuan Police Academy,Luzhou 646000,China)

In Chinese classic novel The Golden Lotus,Pan Jinlian is always the target of public criticism. Bad reputation is imposed on her forever. But another female image Hester Prynne,created by American writer Nathaniel Hawthorne in Scarlet Letter,who suffers the same but with different destiny,is regarded as the representative of kind and tough woman and finally getting people’s forgiveness. This thesis tries to analyze and compare the two images under the angle of male chauvinism and find the common reason of these tragic women in eastern and western literature.

different culture;representatives;tragedy;destiny;comparison

I106

A

1008-9128(2015)03-0062-03

2014-08-09

陈志兰(1966—),女,江苏徐州人,讲师,研究方向:语言学,东西文化对比,跨文化交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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