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子与淑女的恋歌——才子佳人小说的爱情伦理
2015-03-28江守义孙琳琳
江守义,孙琳琳
(安徽师范大学 文学院,安徽 芜湖241000)
人们常用“有情人终成眷属”来赞美两情相悦的爱情最终走向婚姻,但古代社会更看重的是婚姻的“事宗庙”、“继后世”(《礼记·昏义》)功能,婚姻一般不考虑男女双方的情感和意志。这种婚姻制度,使陌生男女相伴终生,促成的大都是“没有爱情的婚姻”[1]37,也拆散了诸如陆游唐婉等相爱之人,造成“没有婚姻的爱情”[1]37。与此不同的是,才子佳人小说则着重讴歌才子和佳人之间的爱情,虽然他们的爱情模式以及历经磨难后最终团圆的程式化套路均遭人诟病,但不可否认的是,才子和佳人的磨难过程是一曲士子和淑女的恋歌,体现出独特的爱情伦理。之所以说是爱情伦理,是因为才子佳人在从爱情走向婚姻的过程中一直都受到世俗社会的伦理约束,他们的爱情伴随着与伦理的较量;同时,作家创作时也有伦理方面的考虑。
一
才子佳人小说作为世情小说史上一个独特的流派,它的一大特色在于对“情”的重视和强调,以及由此带来的对贞节观等封建礼教和道德观念的突破。《玉娇梨》、《平山冷燕》肇端的才子佳人小说,一直肯定男女双方对自由爱情和理想婚姻的追求,这遭到一些人的反对,李仲麟便将才子佳人小说归为淫词小说,批评“淫词小说,多演男女之秽迹,敷为才子佳人,以淫奔无耻为逸韵,以私情苟合为风流,云期雨约,摹写传神。少年阅之,未有不意荡心迷,神魂颠倒者。在作者本属子虚,有看者认为实有,遂以钻穴逾墙为美举,以六礼父命为迂阔,遂致伤风败俗,灭理乱伦,则淫词小说之为祸烈也”[1]4。其实,即使是才子佳人小说的作者,也考虑到小说的教化作用。栖霞居士在《花月痕题词》中说:“说部虽小道,而必有关风化,辅翼世教,可以惩恶劝善焉,可以激浊扬清焉。”[2]791天花藏主人在《平山冷燕总评》中指出,小说虽是小言,但“寓正大之规”,“盖欲使举世而知风化之美,尽人而识世情之奸耳”,“若传污流秽,又小说家之罪人也”。[2]840他创作的《玉娇梨》、《平山冷燕》等作品语言雅洁、情感真挚。虽然这类观点有宣扬名教风化的嫌疑,但可以肯定的是,像天花藏主人、栖霞居士这样的作家是反对在小说中进行淫秽色情描写的,他们肯定才子佳人小说激浊扬清、有益世道的意义,而这些可以通过“情”的描写来实现。才子佳人小说中,“情”被抬到了至高无上的位置,小说家信奉的是爱情至上、婚姻自主。才子佳人小说的风靡一时,也反映了普通百姓、世俗男女对自由爱情和婚姻的渴望与期待。它既是小说内在发展的结果,也是晚明至清初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影响的结果。
唐代世情小说如《长恨歌传》《莺莺传》《柳氏传》《步非烟》等,就已经把男女主人公之间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作为描写对象,叙述其悲欢离合的故事,表现主人公对美好爱情生活的向往和执着追求,展示人物内心“情”与“礼”的冲突。其中以元稹《莺莺传》影响最广,小说成功塑造了崔莺莺这一形象,她聪慧、灵秀、端庄稳重、羞怯柔弱,是闺阁淑女,却能执着于心中所爱而与封建礼教展开斗争。她在和张生的来往中,常常陷入自相矛盾,如她因张生《春词》而对其萌生情愫,写诗约张生相会,到真正见面时,却又斥责张生“非礼”。这种怪异行为,真实地再现了崔莺莺心中“情”与“礼”的尖锐冲突:想要听从内心去追求爱情,却又碍于礼教犹疑不定。而她后来投向张生怀抱,则可以看出“情”最终战胜了“礼”。宋明世情小说中,谈情说爱也成为一个重要主题。如《闹樊楼多情周胜仙》《乐小舍拚生觅偶》《碾玉观音》《金明池吴清逢爱爱》等作品,都热情歌颂了主人公对爱情的执着。《闹樊楼多情周胜仙》结尾诗云:“情郎情女等情痴,只为情奇事亦奇。”道出了小说的主题在表现周胜仙、范二郎感情的强烈;《金明池吴清逢爱爱》开卷诗云:“隔断死生终不泯,人间最切是深情”,更是将“情”放到了泯灭生死的地位。自《金瓶梅》创作出来以后,世情小说便迅速繁荣起来,同时滋生出两股异流:艳情小说和才子佳人小说。艳情小说以大胆描写性爱为主,才子佳人小说则以描写才子佳人的风流韵事、爱情婚姻为主。
爱情和婚姻是小说中一个永恒的主题,从唐代以来的爱情婚姻小说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悲剧结局型(如《莺莺传》《闹樊楼多情周胜仙》)和喜剧结局型(如《乐小舍拚生觅偶》),“这两种类型,恰恰反映了中国封建婚姻制度的残酷性和追求理想婚姻的坚定性”[3]2。才子佳人小说不同于周胜仙之类以一己之死表达对封建礼教的无言抗争,它是以一种较为积极而有生气的姿态出现,“是以争取美好的坚定信心去鼓舞人们的勇敢追求”[3]2。这种创作意识,与明末清初的社会思潮和作家身份都有关系。
清初大局甫定,统治者对汉族文人一方面尽力拉拢,一方面又猜疑打压、大兴文字狱,使得文人陷于思想禁锢的牢笼之中。为了寻求解脱,一部分文人转而继承唐代以来的才子佳人爱情婚姻故事,进行才子佳人小说创作,寄托现实中寻求不到的理想和情感。天花藏主人在《天花藏合刻七才子书序》中明白地说出了这类作家的创作心态和意图:“顾时命不伦……欲人致其身,而既不能,欲自短其气,而又不忍;计无所之,不得已而借乌有先生以发泄其黄粱事业。有时色香援引,儿女相怜;有时针芥关投,友朋爱敬;有时影动龙蛇,而大臣变色;有时气冲斗牛,而天子改容。凡纸上之可喜可惊,皆胸中之欲歌欲哭……”[4]322-323烟水散人在《女才子书》“崔淑引”中也说到:“世之熙熙攘攘,劳形毕露于功名富贵之间者,何一非梦?”[5]47他们都说出了由社会环境造成的作家空有才气抱负却无从施展的无奈,这是促使他们转向才子佳人小说创作的心理因素,欲借子虚乌有之事寄托情感、聊以自慰,这也“使得他们的作品往往偏重于理想”[6]199,“给旧的婚姻观念、道德伦理注进了一股新风,形成了一种新的审美标准,表现出一种新的审美情趣”[6]199。
才子佳人小说作家多是些不得志的下层文人,他们深受李贽肯定人欲、鼓励个性发展的“异端”思想、汤显祖“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7]1的“至情”观、冯梦龙“借男女之真情,发名教之伪药”[8]139的“情教”观的影响,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程朱理学有些反感,在爱情婚姻描写中体现出标举情感、追求爱情婚姻自由等一些进步思想。如《孤山再梦》说:“故情到至极处,虽小小风流一事,可感天地动鬼神。生者可以死,死者亦可以生。”[9]6显然是受到“至情”派文学的影响,可以看出情在才子佳人小说中的地位。《金云翘传序》说:“性中之喜怒哀乐,又妙有其情。”[10]844在喜怒哀乐诸种情感之中,特标举一“情”字。《定情人序》则对“情”作出解释,认为“情之为情,虽非心而仿佛似心,近乎性而又流动非性,触物而起,一往而深,系之不住,推之不移,柔如水,痴如蝇,热如火,冷如冰。当其有,不知何生;及其无,又不知何灭”[9]421,写出了情发自内心、不可控制、超越生死的特质,从根本上否定了儒家所谓“灭情复性”、“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才子佳人小说描写“淑女怜才,书生慕色”、男女之间的纯洁爱情和理想婚姻,矛头直指封建包办的婚姻制度,给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伦理带来很大冲击。
二
才子佳人小说标举“情”、重视“情”,使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和天作之合等都不再具有决定性意义。对情感的重视,使得小说中描写的爱情和婚姻具有不同于传统封建婚姻的特点:父母开明、婚姻以情为本、情与才色并举。
才子佳人小说主人公得以追求自由爱情和理想婚姻的前提是父母开明。小说塑造的父母形象,不再是封建大家长,他们大都能够真正为儿女幸福着想,在处理儿女婚姻中能较多考虑儿女的情感和意愿,甚至把婚姻自主权交给他们。《孤山再梦》中万典之之女宵娘,“父母因爱惜他,凡求婚者,必与他商量”[9]12。到万家来的求亲者虽不少,但只要不入宵娘之眼,万氏夫妇也不轻易许可。木易婆代钱雨林前来求亲,万典之虽心里认同,但仍要先询问宵娘的意见,见女儿喜欢此门亲事,才慨然应允。
父母开明的另一个表现就是允许子女通过考诗、游学以择偶。才子求亲,佳人以作诗考察之,这样的情节在才子佳人小说中普遍存在。《两交婚》中刁直贪慕表妹甘梦貌美有才,多次纠缠,强把金钗留给甘母以赖作聘礼,迎娶甘梦不成便将之告上公堂,知县怜才,出题令二人作诗,刁直作不出,而甘梦则拈手而来,凭借其才学获得知县的庇佑,成功拒绝了刁直的求亲。才子佳人小说中男主人公的游学行为,一方面是为了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另一方面更是为了借游学之名谋求婚姻。《定情人》中双星多次拒绝母亲为他说亲,决意寻求能使自己情动继而情定的才美女子为妻,在始终寻求不得之后,遂决定借游学之名,出外寻求。才女考诗、才子游学,一方面是给人物以彰显其才能的机会,体现出作者重才之意,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父母在对待儿女婚姻时持有的是一种相当开明的态度。父母开明,使得“父慈子孝”的封建伦理和封建婚姻制度更具有了人情味,这在注重父母之命的封建社会中,实在难能可贵。
至于门当户对的门楣观念,才子佳人小说中的父母一般不太在意。《玉娇梨》中吴翰林见苏友白内外兼美,便欲纳他为白红玉之婿,继而听闻苏友白父母俱亡、家境贫寒,愈加欢喜,以为此段婚姻唾手可成,丝毫没有顾忌到两家是否门当户对;而苏友白亦不贪图吴家富贵,一心谋求才色兼备的佳人,发誓非绝色佳人不娶,执意拒绝了吴翰林的招婚。吴翰林等家长对贫寒才子的怜惜,对封建门楣观念形成强烈的冲击。
当然,才子佳人小说中也存在父母为儿女订婚的情况,但又不同于封建家长的独断独裁。首先,父母的出发点是为儿女择一佳偶。《飞花咏》中端居的一大愿望就是“使小女得配君子”[9]432。其次,所谓“君子”、佳婿的标准首先是有诗才和美貌,门楣则排在后面,甚至被忽视。端居看中昌谷之才美,纳之为婿,丝毫不顾及昌家贫寒,与自己门第不当。再次,即使是父母定下的婚姻,男女主人公大多都有相互接触的机会,继而相互生出情愫,不会因父母包办而造成婚姻不幸。《麟儿报》中,廉清与幸昭华的婚姻是父母包办的,但二人却是青梅竹马,自幼同窗读书,“朝携手,夕并肩,花开共赏,鸟语同听,无一日不相将言笑”[9]131。
才子佳人小说中也有恪守封建礼教、破坏儿女幸福的父母,以《白圭志》中的巡抚杨时昌、《听月楼》中的柯直夫为代表。杨时昌听说女儿菊英与书生张庭瑞互慕才貌、私定婚约,勃然大怒,斥责菊英败坏家风,要将她乱棒打死,并逼其自尽。但像这种墨守封建礼法、阻挠破坏儿女自主婚姻的父母在才子佳人小说中是极少数,他们也是小说批判嘲弄的对象。可以说,才子佳人小说中的父母形象,大多已由封建婚姻制度的卫道者、独裁者转换成了儿女幸福的维护者,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主要推动者。
三
烟水散人在《合浦珠序》中说:“盖世不患无倾城倾国,而患无有才有情,惟深于情,故奇于遇。”[2]836《赛花铃题辞》则评才子佳人故事“事奇而情亦奇”[2]836,明确指出了才子佳人小说注重写深情、奇情的特点。《定情人序》特别强调“情”的力量,认为“情在一人,则死生无二定矣。情定则如铁之吸石,拆之不开;情定则如水之走下,阻之不隔”[2]832,情具有势不可挡、超越生死的特点。才子佳人小说以《定情人》等为典型,对“情”之于婚姻的重要性做出了详细的阐释,展示了与传统婚姻伦理迥异的“婚姻以情为本”。
首先,将夫妻感情纳入婚姻之中,提出婚姻应“以情为本”。《定情人》中以“情”对君臣父子之伦和夫妻之伦加以区分,提出“君臣父子之伦,出乎性者也,性中只一忠孝尽之矣。若夫妻和合,则性而兼情者也”[9]257。这里的“性”可以理解为道德本性、名教纲常等,所谓“性而兼情”也即说夫妻之间,除了要讲求忠贞节义等性理,还要重感情,这就将夫妻之间的感情纳入到婚姻之中。《定情人》还说“情生情灭,情浅情深,无所不至,而人皆不能自主”[9]257,指出情无法自主的特点。水箬散人则在《驻春园小史序》中进一步提出了婚姻以爱情为本的观点,他说:“人有五伦,天合之外,则以人合。天合者,情不足言,人合者,性不可见。故者,第忠根于性,而琴瑟之好,胶漆之间,则必本之情,其真者,莫如悦色。”[2]851他将“性”踢除出夫妻和合之外,独标举“情”,认为琴瑟之好,其根本即在于情。才子佳人小说于夫妻伦理中,强调情之重要,同时注意到情的不可控性,肯定了人性本能的情感诉求,暴露了传统婚姻不顾及男女意愿、违背人性的弊端;强调婚姻以情为本,更显示了夫妻感情是婚姻中不可或缺的根本性因素,这可以说是对漠视男女情感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伦理的极大反叛。
其次,以情动、情定作为选择终身配偶、确定定情之人的标准。《定情人》中以桃花之红和梨花之白为例,把“吾情”作为衡量比较其轻重、长短的标准。“吾情”若见桃花之红而动,则桃红就是定情之人,我就愿与之偕老;反之,“吾情”若见梨花之白而不动,则梨花之白就不是我的定情之人。这种观念,将情作为结愿同心、偕老终身的前提,以一己之情作为择偶的标准,与封建媒妁观念、门第观念形成尖锐的冲突。
再次,追求定情之人,宁缺毋滥,对爱情忠贞不渝。即是说,不遇定情之人绝不结婚,情定之后,对定情之人忠诚。《定情人》中双星坚持“若不遇定情之人,情愿一世孤单,决不肯自弃……虚度此生”[9]258。双星后来听闻江蕊珠被选入宫、半路投河,也要撞头殉情,当江章按蕊珠遗言,要他和彩云成亲时,双星表示不愿“贪一瞬之欢,做了个忘恩负义之人”[9]396,“便覆宗绝嗣,亦不敢为禽兽之事”[9]396。《玉娇梨》中苏友白宁可丢弃前程,也不愿意牵就吴翰林的招婚,执着追求理想的绝色佳人;在和白红玉订下婚约之后,则忠贞不移,听闻白小姐染病死去,遂发誓决不负心而别求佳偶。才子佳人小说男主人公大都坚持宁缺毋滥、不娶他人,根本不考虑传承家族血脉,这种观念在注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社会,实在难能可贵,这种“情”也因而具有了与封建礼教相对立的锋芒;描写对定情之人忠贞,虽经历百折而始终不渝,则是强调真挚和忠诚是“情”的重要内涵,正如烟水散人所言:“一往情深,隔千里而神合;百忧难挫,阻异域而相思。……如是而后谓之有情。”[2]836
第四,为定情之人可以抛弃金钱富贵乃至生命。《孤山再梦》中钱雨林爱慕万宵娘,欲与之成婚姻之好,却发现父母已为自己定下程氏女,遂茶饭不进,忧思成疾,与程氏成亲后更加病重。而万宵娘知晓钱雨林并非薄情之人后,悔恨二人姻缘付之流水,遂愁思愈剧,也成了郁症,卧床不起,后在得观音点拨以后,竟绝食陨命,以待后缘。可以这样说,“才子佳人,为了才,为了美,为了情爱,都是宁可牺牲一切乃至于生命的”[9]1。《驻春园小史序》也说:“情之既挚,乃之死靡他。经可也,权可也,舍贵而贱,易妒而怜,亦无不可。”[2]851所谓“易妒而怜”,指才子佳人小说中才子获双美为妻,双美之间因才色而相互怜惜以致毫无嫉妒之心,人性的私心被怜才之意掩盖。这种现象说明才子佳人小说尚未摆脱封建婚姻一夫多妻制的影响,而水箬散人提出“情”可以超越封建礼教、贵贱门楣甚至人性之私的说法,显然是注意到了才子佳人小说中“情”所具有的超越生死、先于一切的至高地位,体现出一定的反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伦理的进步意义。
第五,天命论之外更强调人的主动性。才子佳人小说并未否定天命论,而是在天命之外更强调人的主动性和积极努力。天花藏主人在《画图缘序》中说:“缘者,天漠然而付,人漠然而受者也。”[2]830认为缘分天付,人漠然而受。同时,在肯定天命的前提下,又强调人的积极努力:“情动人,恩感人,才美关人,故萝牵菟引,婉转将迎,几不知性命死生。”[2]831相较于天花藏主人的为缘分天定辩护,《定情人》《两交婚》等小说则更直白地高呼“人者为重”(《两交婚》)的口号。《两交婚》说:“机缘虽主于天,而所以为此机缘则人也。况天不可问,而人有心、有情、有思、有想……人力至而天心或可挽回,如一味听天,恐堕入呆愚而置聪慧于无用也。”[11]66指出人的主观能动性比天命更重要,主观能动性在才子佳人小说中具体表现为人物对自主婚姻、理想婚姻的执着追求。
四
才子佳人小说重情、写情,一般与才、色相提并论,以有才有色作为一见钟情的基础,且才与色也要兼备。《玉娇梨》中苏友白说:“有才无色,算不得佳人;有色无才,算不得佳人;即有才有色,而与我苏友白无一段脉脉相关之情,亦算不得我苏友白的佳人。”[3]175指出才色情相伴而生的特点。《春柳莺序》说:“情生于色,色因其才,才色兼之,人不世出。所以男慕女色,非才不韵;女慕男才,非色不名。二者具焉,方称佳话。自非然者,即粪堆连理,污泥比目。桑间濮上之辈,何得妄以衣冠为尊,蓬蒿见鄙,浪向天地间说风流者哉!”[12]8更明白地说出了才、色、情三者的关系:才生色、色生情,才、色是情生的基础;才、色缺一不可。才子佳人小说不同于《金瓶梅》以及专门描写淫秽之事的风月笔墨,它着重描写才子佳人之间“一段不可移之情”(《春柳莺序》),绝不肆意渲染男女淫乐,所谓“无愧于伦常”(《定情人》)即在此。
才子佳人小说作者重才、色,但相比色,作者更注重才。《宛如约》中赵如子爱慕司空约诗才,虽不得见其容貌,也并不放在心上,反而认为“男子丈夫之去取又不在此”[3]244。同样,对于女子来说,才也重于貌,所谓“一日羞花虽是貌,千秋咏雪却须才”[3]249。《两交婚小传序》中说:“色之为色必借才之为才,而后佳美刺入人心,不可磨灭也。不然,则峨眉臻首,世不乏人,而一朝黄土,寂寂寥寥,所谓佳美者安在哉……若咏雪回文,任白骨销沉,而香名愈烈,则此中之所重,不昭然有在乎。”[2]826指出美貌易逝,使人流芳千古的只能是她的才学。
才子佳人小说对情的表现,也存在局限,如它强调忠贞,但有时只是对女子的要求,男子却可以有很多机会获得双美,双美之间也几乎无妒忌之心,甚至很多时候都是佳人帮助才子获得另一佳人,如《宛如约》中赵如子帮助司空约再娶赵宛子,《玉支玑小传》中管彤秀助长孙肖智聘卜成仁之妹。这种思想显然是受封建一夫多妻制影响,是对不平等的封建婚姻制度的肯定。
产生于明末清初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的才子佳人小说,描写男女一见钟情、及第团圆,寄寓着小说家们在现实中无法实现的功名富贵之梦,体现着他们对理想人生的期待。与现实中诸多“没有爱情的婚姻”和“没有婚姻的爱情”相对照,才子佳人小说中的士子和淑女,他们爱情自由、婚姻美满,这满足了包括小说作者在内的世俗男女对理想爱情与美满婚姻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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