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再探讨
2015-03-28吴波,唐欢
吴 波, 唐 欢
(1.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北京100732;2.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合肥230002)
社会主义改造,是20世纪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一场伟大的社会变革,也是新中国社会主义实践史上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经过这一实践,中国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人探索出的社会主义改造理论赋予了中国走向社会主义的实践以鲜明的中国特色。由此,对这一特色的解读始终是研究的主要内容。其中,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和实践所蕴含的浓郁的辩证色彩,特别需要在历史、理论和现实相结合的高度予以深入阐发,以深化对这一实践的认识,从中获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有益的思想资源。
一、新民主主义的过渡性:过渡的准备与过渡的本身的转换
在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基本解说中,新民主主义是一个具有过渡性质的概念。他认为:“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形式,因而是过渡的形式,但是不可移易的必要的形式。”[1]过渡性构成这一历史时期的主要特征。作为一个过渡性的历史时期,新民主主义社会可以视为马克思所说的“过渡时期”的准备阶段,处于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之前的历史阶段。在这个时期内,这种过渡性自然地表现为生产力发展基础上社会主义因素的增长,不过,资本主义因素仍然存在并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不存在“严重的社会主义步骤”[2]1201。
在新中国成立前后最初一段时期内,毛泽东和党的其他领导人设想,先经过一段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发展,待条件成熟后,再视情况采取“严重的社会主义步骤”,即激进过渡的方式,一举进入社会主义。新中国成立三年后,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论作了重大修正,将原先认为要经历一个长时期的新民主主义阶段后再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观点,修正为新民主主义时期就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的观点。1952年9月24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最先提出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他说:“十年到十五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不是十年以后才过渡到社会主义。”[2]11981953年 2月,毛泽东在湖北同孝感地委负责人谈话时,对新民主主义作为“过渡时期”的内涵作出了进一步的阐发:“什么叫过渡时期?过渡时期的步骤是走向社会主义。我给他们用扳指头的办法解释,类似过桥,走一步算是过渡了一年,两步两年,三步三年,四步四年,五步五年,六步六年……十到十五年走完了。我让他们把这话传到县委书记、县长。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还多一些的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及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要防止急躁情绪。”[2]1211-1212同年12 月,在对过渡时期总路线进行完整表述时,毛泽东又将“十年到十五年”的过渡时间改为“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3]700-701薄一波回忆道,当时包括他在内的许多人都没有认识到或没有深刻认识到,“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继续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新民主主义建设,本身就是过渡性质的,也就是说,已经乘上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航船”[4]235。费正清敏锐地感到,“中国正在发展的新民主主义阶段出乎意料地提前结束”[5]。
一经如此修正,新民主主义的内涵就出现了重大的转变。“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就是过渡时期,这是对中国共产党关于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问题,在理论上的突破。”[2]1227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也就由此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换言之,此过渡就非彼过渡了,过渡的准备自然地转换为过渡的本身。与这一理论上的突破相联系的,显然是社会主义改造实践的隆隆启动。
毛泽东作出这一转变,有他的理论依据。在他看来,革命性质发生转变的标志物是政权的转变,政治上层建筑的变化构成革命性质变化的根据。他阐述道:“我们说标志着革命性质的转变、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的东西是政权的转变,是国民党反革命政权的灭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3]694依照这一逻辑,在毛泽东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即标志革命由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转变到社会主义革命阶段,亦即进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时期。这也就意味着,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革命开始之间,并不存在着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阶段,因为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阶段实际上已经成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
从1958年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下册的谈话中可以发现,毛泽东一直坚持这个划分标准。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指出,在某些国家中,随着推翻剥削阶级的政治统治,革命立刻就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1917年10月俄国的情况就是如此。在另外一些脱离了资本主义体系的国家中,革命在最初阶段主要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性质的,只是后来才逐渐地发展成为社会主义革命。毛泽东对此评价道,我国资本主义发展水平同十月革命以前的俄国差不多,而封建经济则是更大量地存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我们立即没收了占全国工业、运输业固定资产百分之八十的官僚资本,转为全民所有。同时,用了三年的时间,完成全国的土地改革。如果因此说全国解放以后,‘革命在最初阶段主要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性质的,只是后来才逐渐地发展成为社会主义革命’,这是不对的。”[6]121
这样,就面临着新中国成立后最初几年的重释问题。在毛泽东看来,这几年所显示的只是“我国过渡时期头几年中的错综复杂的形象”。他说:“并不是说社会主义改造这样一个伟大的任务,在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就可以立即在全国一切方面着手施行了。不是的,那时,我们还须在广大的农村中解决封建主义与民主主义即地主与农民之间的矛盾。那时在农村中的主要矛盾是封建主义与民主主义之间的矛盾,而不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矛盾,因此需要有两年至三年时间在农村实行土地改革。那时我们一方面在农村实行民主主义的土地改革,一方面在城市立即着手接收官僚资本主义企业使之变为社会主义的企业,建立社会主义的国家银行,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着手建立社会主义的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并已在过去几年中对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开始实行了国家资本主义的措施。所有这些显示着我国过渡时期头几年中的错综复杂的形象。”[3]694-695显然,在他看来,头几年错综复杂的景象已经不再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常态而是社会主义改造的前奏和序幕罢了。
这一修正也确立了渐进式改造对激进式过渡的替代,展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毛泽东最初提出的十到十五年的过渡时间,所明确的就是一种渐进的过渡方式。1953年9月8日,周恩来在全国政协常委扩大会议上所作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报告中有详细的解读:“在我们的人民民主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中,不是要等到那么一天,由国家宣布所有的生产资料都归国家所有,而在这一天以前,一切都原封不动毫无变化。这是不可能的……我国根据国际条件尤其是国内各阶级联盟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不采取这种激烈的突然变革的,而采取温和的逐步过渡的办法。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虽然是一场革命,但可以采取逐步的和平转变的办法,而不是在一天早晨突然宣布实行社会主义。在过渡时期之中,要使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一天一天地增加。”[7]105-106三天后,周恩来在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会第49次(扩大)会议的总结报告中进一步概括道:“我国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就是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也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比重中逐步增长的时期。”[2]1227由此,作为过渡准备的新民主主义阶段和采取“严重的社会主义步骤”的“过渡时期”这两个前后相继的不同发展阶段,融合为一个渐进的过渡时期。
二、提前过渡的初衷:实现国家工业化还是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和自然界不同,人类社会中“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识,没有预期的目的的”[8]。为了准确揭示这一运动的深层根源,人的目的性是首先值得展开讨论的因素。由此,一方面,不应忽略任何一个影响提前过渡的主观因素,另一方面,主观因素的分析需要把握不同的层次,否则,就难以获得正确的结论。在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中,第一个层次,是对于道路选择的具有决定意义的主观因素的正确把握;第二个层次,在此基础上,是对于提前过渡的具有决定意义的主观因素的正确把握。
关于第一个层次,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自创建时起就已经确定的战略目标,构成具有决定意义的主观因素。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明确指出:“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9]因此,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关键的问题从来都不在于要不要向社会主义过渡,只在于何时向社会主义过渡和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正如周恩来在对过渡时期总路线作全面阐述时所指出的:“这个问题本来不是一个新的问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起,我们就认定新民主主义要过渡到社会主义。《共同纲领》中虽然没有写社会主义的前途,但这是因为考虑到当时写上去还不成熟。”[7]104当毛泽东提出过渡设想时,党内一些同志只是对改造提前有所不解,所存疑的不是要不要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对此,薄一波的认识颇具代表性。他指出:“既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它的续篇就只能是社会主义,或者说必然以社会主义为其发展前途。中国只能走社会主义道路,不能走别的道路,这不是在制定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时候才选定的,而是早在中国共产党成立时就已经选择好了,而且这种选择在我们党领导民主革命的整个过程中是一直坚持,从未动摇过的。”[4]234
关于第二个层次,一些学者侧重于从实现工业化的根本目的出发,论证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必要性。沙健孙教授认为,党和国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并不是出于一种抽象的社会主义信念,而是为了适应国家工业化这个任务的需要。[10]换言之,为了实现国家工业化就必须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朱佳木研究员进一步认为,提前过渡的根本原因是党在编制五年计划时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并得到了苏联在技术和设备制造上给予全面援助的承诺;而过渡之所以又被提前,主要原因也在于要使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尽快适应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需要。[11]由于优先发展重工业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的战略安排,因此这一观点实际上也强调了国家工业化是提前过渡最重要的影响因素。
这一论点最有力的支持论据在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通常称为“一体两翼”,这个比喻形象地说明了工业化的特殊地位。如果深入讨论的话,这一逻辑的理论支撑是毛泽东对于生产关系作用的认识。在毛泽东看来,社会主义改造能够极大地推动生产力的迅速发展。1953年12月,毛泽东在审阅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纲中写道:“我们所以必须这样做,是因为只有完成了由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向前发展,才利于在技术上起一个革命,把在我国绝大部分社会经济中使用简单的落后的工具农具去工作的情况,改变为使用各类机器直至最先进的机器去工作的情况,借以达到大规模地出产各种工业和农业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着的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3]7021955年10月29日,毛泽东在第二次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座谈会上指出:“我们的目标是要使我国比现在大为发展,大为富、大为强。现在,我国又不富,也不强,还是一个很穷的国家。”“但是,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我看,共产这个事情是好事情,没有什么可怕的,你们会知道的,会看到的。全国统筹兼顾,这个力量大得很。资本主义私有制大大地妨碍统筹兼顾,妨碍国家的富强,因为它是无政府性质的,跟计划经济是抵触的。”[2]1406-1407在 1956 年 1 月最高国务会议上,毛泽东明确指出:“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农业和手工业由个体的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私营工商业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必然使生产力大大地获得解放。这样就为大大地发展工业和农业的生产创造了社会条件。”[12]1显然,随着这一观点的不断强化和绝对化,毛泽东距离“一切有利于国民经济的资本主义成分应允许其存在和发展”[13]的认识就越来越远了。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动机也具体证明了这一点。在毛泽东看来,个体所有制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只有过渡到集体所有制,才能提高生产力,解决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的供求矛盾。1953年10月15日,毛泽东在同陈伯达、廖鲁言的谈话中指出:“个体农民,增产有限,必须发展互助合作。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难道可以说既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又不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吗?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14]298这在当时并不只是毛泽东一人的观点。1956年4月,陈云应邀访问越南时与越南劳动党主席胡志明等人的谈话时指出:“在农业增产方面,中国摸索了六年”,“去年下半年,中国农业合作化高潮到来,这是中国短时期内花钱最少又可能实现最大增产计划的一条路”。因为长江以北要增产,要把旱地大量改变成水浇地;长江以南要增产,要增加复种面积。这两者的关键在于搞水利。“合作化后,组织起来的农民自己动手搞水利。人还是那些人,但组织起来力量就大得多,积肥、改良农具和种子、改进耕作技术等等以前不易办的事,合作化之后都不难了。”[15]
提前过渡导致工业化的历史任务所依托的社会形态由此发生了重大变化。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原先设想,工业化这一历史任务主要是与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形态相联系的。毛泽东在1949年7月4日的一次讲话中指出:“20年后,我们工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看其情况即转入社会主义。”①转引自曲庆彪:《超越乌托邦——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北京出版社1996年版,第47页。提前过渡的一个重大后果是,国家工业化与新民主主义发展阶段剥离开来,纳入了与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相联系的框架,构成社会主义阶段的历史任务。这也就意味着,毛泽东在认识和处理社会形态转变和实现工业化关系的问题上,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即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社会形态转变视为实现工业化的前提。
在种种影响社会主义改造时间提前的主观因素中,实现国家工业化无疑是一大重要因素,也是导致毛泽东决定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重要原因。但是,之所以提前过渡,并不是实现国家工业化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诸多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结合促成的,后文将着重讨论这一问题。这里需要提出的一个问题是,在关于提前过渡原因的讨论中,实现国家工业化是不是具有决定意义的主观因素呢?如果是的话,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愿望在这一过程中丧失了其决定意义的地位了吗?
由此,毛泽东提出的“两个革命并举”论必须纳入分析的视野。毛泽东指出:“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革命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农业方面,在我国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是使农业资本主义化),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由此可见,我们对于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农业改造这样两件事,决不可以分割起来和互相孤立起来去看,决不可以只强调一方面,减弱另一方面。”[14]432“两个革命并举”被周恩来解读为“两个过渡并举”。周恩来在1956年2月6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上指出,过渡时期要完成两个过渡:“一个过渡是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另一个过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它的完成时间,“可以有两种设想:一种是工业化可以提早完成;另一种是在规律和速度上能够扩大和加快,但不等于提前完成工业化”[16]。“两个革命并举论”表明,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当时的着眼点主要是两个而非一个,一个是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另一个是工业化的问题。“两个革命并举论”的观点要求,讨论其中任何一个问题需要基于两者的统一。
如果进一步讨论两者关系的话,需要深入考察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后提出提前过渡设想的起因,以及提出这一设想时的目的。只有基于这两个方面的统一,才能使研究工作更富有针对性。事实上,毛泽东最早对过渡时期作新的阐释,就是生产关系变化直接促成的。①毛泽东说:“十年到十五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不是十年以后才过渡到社会主义。二中全会提出限制和反限制,现在这个内容就更丰富了。工业、私营占百分之三十二点七,国营占百分之六十七点三,是三七开;商业零售是倒四六开。再发展五年比例会更小(资小我大),但绝对数字(指资)仍会有些发展,这还不是社会主义。五年以后如此,十年以后会怎么样,十五年以后会怎么样,要想一想。”资本主义的“性质也变了,是新式的资本主义:公私合营,加工订货,工人监督,资本公开,技术公开,财政公开……他们已经挂在共产党的车头上了,离不开共产党了”。“他们的子女们也将接近共产党了。”“农村也是向合作互助发展,前五年不准地主、富农参加,后五年不可以让其参加。”参见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198-1199页。这一点非常关键,说明了毛泽东是基于此开始考虑生产关系的变化之于社会主义意义的问题。按照这一逻辑,国家工业化的因素被强化虽然有塑造其客观性的善意动机,但被赋予决定性因素的地位就存在值得商榷的空间。可以认为,无论是道路选择还是提前过渡,走向社会主义的愿望都是具有决定意义的主观因素。
三、提前过渡:历史的偶然还是历史的必然
毛泽东提出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是由制定第一个五年计划引发的。这似乎只是一个偶然性。但是,正如薄一波所指出的:“毛主席提出这种新的构思,绝非一时兴之所至,而是经过慎思熟审的,更重要的是它符合当时的客观实际,是当时客观形势发展的产物。”[4]222-223胡乔木也认为:“中国经济在 50 年代的最重要事件就是选择了社会主义。”“就50年代中国经济和中国历史的全局而论,重要的是,无论早几年或迟几年,保留多少私有成分,经济管理上和计划方法上具有多大程度应有的灵活多样性,总之,对社会主义的选择是不可避免的。”[17]那么,“当时客观形势发展”提供了哪些因素造成“对社会主义的选择是不可避免的”呢?
第一,工商业公私之间比例的重大变化。经过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国营工商业和私营工商业的产值比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1949年全国工业生产总值的公私比例是,国营占43.8%,私营占56.2%,到1952年9月,国营上升到 67.3%,私营下降到 32.7%。[2]1204商业经营总值中的公私比重变成629%与371%之比。[18]“这显然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问题,而是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已经和正在逐步实现转变的集中反映”,“中国工商业产值中公私比例数字的变化,成为毛泽东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重要依据”[2]1203。因为在毛泽东等党的主要领导人看来,社会主义改造条件不成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很小。刘少奇在1948年就指出:“正因为这一部分数量很小,困难就来了,为什么不能实行社会主义革命即由于此。”②转引自薄一波《回忆刘少奇同志建国初期的一些经济建设思想》,《人民日报》1989年11月13日。在毛泽东看来,公私比例数字的变化,就是社会主义因素与资本主义因素力量对比的变化,从这种变化中,毛泽东还发现了社会主义经济因素的增加实际上就是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社会主义经济因素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不断增长就是过渡的基本途径。
第二,工商业公私之间关系的重大变化。新中国成立后,新民主主义的国家通过加工订货、包购包销等渠道,加强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并对部分工商业实行了公私合营,使其纳入了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资本主义工商业被牢固地绑在了国营经济的火车头上。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力量对比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经过“五反”运动,多数资本家和政府的关系没有破裂,但资本家在政治上已经孤立,在社会上的威信大大降低,今后,严重违法的资本家还将会陆续地被处罚,保留下来的则将是守法的或比较守法的资本家。显然,民族资本已经无力向国家发出挑战。
第三,世界社会主义的引力。20世纪50年代的世界,社会主义已经形成以苏联为首的集体力量,并表现出相对于资本主义的生机和活力。应该看到,一方面,世界社会主义对中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影响是外在的,而不是内在的。也就是说,中国能够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决定性因素在国内,毛泽东1958年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下册的谈话中指出:“中国民主革命胜利以后,能够走上社会主义的道路,主要是由于我们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国内的因素是主要的。已经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国家对我们的帮助,是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它不能决定我们能不能够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只影响我们在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以后是前进得快一点还是慢一点的问题”。[6]123另一方面,世界社会主义的影响体现为引力而不是压力。“尽管我们在制定具体的经济政策和工作方法的时候是从中国的具体情况出发的,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和经济制度仍然对我国具有重大的榜样作用。这也是促使党认为应当提出开始向社会主义逐步过渡的一个因素。”[19]有的研究者认为,中国加快社会主义改造步伐是屈从于苏联和斯大林的压力,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这一影响主要体现为引力。正如有学者所论述的,这种外部因素或说外部影响是什么呢?主要是苏联走过的社会主义道路、确立的社会主义模式对中国共产党的吸引作用,或者说中共当时强调向苏联学习、争取苏联援助对发展模式选择的推进作用。[20]
第四,资本主义弊端的充分暴露。1952年初,在对“五反”运动的指导上,毛泽东一再强调要按照《共同纲领》办事,要掌握一条政策界限,就是违法不违法。他说:“违法不违法,对资产阶级是一个政治标准。”“这不是对资产阶级的政策的改变,目前还是搞新民主主义,不是社会主义;是削弱资产阶级,不是要消灭资产阶级;要打它几个月,打痛了再拉,不是一直打下去,都打垮。”[4]173这说明,毛泽东在“五反”过程中仍然坚持容留与限制的基本方针,并没有显露出修正新民主主义论的端倪。但是,“五反”斗争在打退不法资本家进攻的同时,加深了毛泽东对资本主义经济消极一面的认识和体会。资产阶级唯利是图、损公肥私的本性的暴露,尤其是部分不法资本家破坏经济秩序、危害国家利益的“五毒”行为,以及两极分化可能性的增加,不能不对毛泽东重新思考资本主义因素的地位与作用产生直接影响。1952年6月6日,毛泽东在审阅中央统战部《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草稿)》时就指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
第五,新民主主义时期剧烈变动的特性。作为一个过渡的历史时期,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的社会主义因素和资本主义因素不处于静止而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在毛泽东看来,由于这一时期是变动很强烈很深刻的时期,充满了矛盾和斗争,因此所谓“确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秩序”是很难的。1954年9月15日,刘少奇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也指出,我国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在我国,这个时期也叫做新民主主义时期,这个时期在经济上的特点,就是既有社会主义,又有资本主义。中国不变成社会主义国家,就要变成资本主义国家,要它不变,就是要使事物停止不动,这是绝对不可能的。正是这一剧烈变动的特性,对于过渡的时间和政策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如果说前三个因素和抗美援朝胜利等因素主要表现为正面的意义的话,那么,后两个因素的意义则主要从反面推动了过渡的步伐。它们在提前发动社会主义改造的方向上作用力是根本一致的。因此,可以认为,提前过渡绝不是一时冲动的主观产物,而是当时一系列主客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必然性不可避免地呈现出来。
四、历史评价:历史的倒退还是历史的进步
社会主义改造是中国共产党独立探索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一次积极尝试,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的成功结合,呈现出鲜明的民族特色。民族性是列宁在社会主义革命实践中一直倡导的原则。他指出:“只要各个民族之间、各个国家之间的民族差别和国家差别还存在,各国共产主义工人运动国际策略的统一,就不是要求消除多样性,消灭民族差别,而是要求运用共产党人的基本原则时,把这些原则在某些细节上正确地加以改变,使之正确地适应于民族的和民族国家的差别,针对这些差别正确地加以运用。”[21]200因此,在他看来,“一切民族都将走向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会完全一样”[22]。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充分认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特殊性,是以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一个重大贡献。毛泽东指出:所谓特殊的规律,就是各国的差别点。而这样的差别,“在任何一个不同民族中都是存在的,而在有一些民族中就可能有更多的存在。如果以为有了差别性,就可以否认共同性,是错误的;如果以为有了共同性,就可以否认差别性也是错误的。不可能设想,社会主义制度在各国的具体发展过程和表现形式,只能有一个千篇一律的格式。我国是一个东方国家,又是一个大国。因此,我国不但在民主革命过程中有自己的许多特点,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也带有自己的许多特点,而且在将来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以后还会继续存在自己的许多特点”[23]。中国共产党人正是坚持民族性这一原则,才开辟出一个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东方大国走上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由此确立了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构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
作为走向社会主义的一次努力,社会主义改造也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模式的一次探索。社会主义改造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模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把它纳入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模式的高度加以认识和把握,并基于这个高度分析和评价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对于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意义。以农业合作化运动为例,从某种意义上说,农业合作化运动其实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模式的内在组成部分。进行农村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改造,首先要确认它是我们党探索中国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基本前提和首要任务。发生在20世纪50年代的这场运动确有“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单一”的缺陷,并且“长期遗留了一些问题”,但从总体上看,这一实践无疑取得了伟大的历史性胜利,标志着中国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开辟。从当时的客观效果看,农业合作化不仅促进了农业的发展,更为工业化提供了粮食、原料和资金,使农村支持城市、农业支持工业拥有了制度保障。薄一波曾评价道:“我国农业合作化的成绩是伟大的,这是基本的历史事实,任何时候都必须充分肯定,不容抹煞。农业合作化的胜利,使中国广大农民群众彻底摆脱了小块土地私有制的束缚,走上了合作经济的广阔发展道路,开创了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新时代。”[4]414
社会主义改造有力地推动了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这一实践的世界意义,不仅表现在世界历史上增添了一个社会主义的东方大国,还表现在为其他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有价值的借鉴。毛泽东有过很高的自我评价,他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包括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不仅有全国的意义,还有国际的意义。整个世界都是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在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面,我们在世界上是走在前面的,中国的资本家将来是先进者,我这个支票也是可以开的。中国人是要走在前面的。”[14]502其中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实现了和平方式的社会变革。“仅此一点,在中国历史上就值得大书特书。”[24]正如有学者指出的,“这在中国历史和世界社会主义历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伟大创举。”[25]邓小平说过:“建国头七年的成绩是大家一致公认的。我们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搞得成功的,很了不起。这是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个重大贡献。今天我们也还需要从理论上加以阐述。”[26]302
毋庸置疑,对于社会主义改造应始终坚持历史进步意义的肯定性评价。距离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半个多世纪,一些人往往以这一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或以当下的一些“后退式”调整臧否不已。今天的人们既不能无视历史条件的变化简单地用当下的实践否认历史实践的合理性和正当性,更不能以其中支流的问题来掩盖和否定主流的功绩。当然,在持基本肯定性立场的同时,必然承认并深入分析这一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过渡过急就是其中之一。其实,直至1956年初,毛泽东还坚持渐进性的政治主张,他认为,还需要“大约再有三年的时间,社会主义革命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完成”[12]1。但是,实际过渡时期的时间确实大大缩短,原来预计的十到十五年过渡实际上总共只用了仅仅三年时间。邓小平说过:社会主义改造“当然缺点也有。从工作来看,有时候在有的问题上是急了一些”[26]302。“有人说,过去搞社会主义改造,速度太快了。我看这个意见不能说一点道理也没有。比如农业合作化,一两年一个高潮,一种组织形式还没有来得及巩固,很快又变了。从初级合作化到普遍办高级社就是如此。如果稳步前进,巩固一段时间再发展,就可能搞得更好一些。”[26]316这是一个比较公允的评价。
五、历史反思:唯物史观的偏离还是遵循
作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开篇之作,社会主义改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未来探索留下了许多深刻的启示。
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毛泽东有比较深入的探讨。他说:“从世界的历史来看,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不是在资产阶级建立自己的国家以前,而是在这以后。都是先把上层建筑改变了,生产关系搞好了,上了轨道了,才为生产力的大发展开辟了道路,为物质基础的增强准备了条件。当然,生产关系的革命,是生产力的一定发展所引起的。但是,生产力的大发展,总是在生产关系改变以后。”[27]131-132在他看来,手工工场是非机器生产的资本主义。这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了一种改进技术的要求,为采用机器开辟了道路。在英国,是资产阶级革命(17世纪)以后,才进行工业革命(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法国、德国、美国、日本,都是经过不同的形式,改变了上层建筑、生产关系之后,资本主义工业才大大发展起来。毛泽东由此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是:“一切革命的历史都证明,并不是先有充分发展的新生产力,然后才改造落后的生产关系,而是首先造成舆论,进行革命,夺取政权,才有可能消灭旧的生产关系。消灭了旧的生产关系,确立了新的生产关系,这样就为新的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道路。”[27]132
这是毛泽东对于唯物史观关于生产关系反作用原理的强调。这一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20世纪列宁、毛泽东等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国家社会主义实践者的共同立场。列宁指出:“既然建立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虽然谁也说不出这个一定的‘文化水平’究竟是什么样的,因为这在各个西欧国家都是不同的),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赶上别国人民呢?”[21]777“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无疑包含生产关系的因素。通过提升生产关系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的观点,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代表了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当时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对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十分落后的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所达到的认识水平。根本出发点是为了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了巩固人民政权”[2]1230。
新民主主义论的修正表明,毛泽东开始侧重从生产关系的角度定义和理解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向生产关系单一维度的偏移,促使毛泽东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出现微妙的变化。这一微妙的变化在社会主义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就是,不仅强调以生产关系的提升作为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手段,而且将之作为衡量和判断社会主义向前发展的重要标尺。①苏联的工业和农业,还是在发展,是不停顿的;但是在社会制度、生产关系这些方面,多年来基本上是停顿的,而且这几年来还出现了值得引人严重注意的倒退现象。参见《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2000年,第292页。无论是“大跃进”还是人民公社化运动,都可以从这一变化中探寻到思想的源头。
在一般意义上,上述观点并不违背唯物史观。但是,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第一,生产关系固然是判别不同社会形态的根本尺度,但是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替代和超越是全面性的,因此不能将社会主义简单地理解为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也不能将集体化等同于社会化。第二,生产关系提升的程度必须以生产力发展的具体的呼唤和要求为尺度。生产力快速发展的有效基础,并不取决于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纯度,而只在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适应。实践证明,过高水平的生产关系和过低水平的生产关系一样,最终都会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制约性因素,既不能推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也不能在维持和巩固社会主义上发挥任何意义上的正面作用。“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的理论观点,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于社会主义的认识以及在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些根本问题上的认识,还很不成熟,还缺乏甚至没有实践经验。[2]1230周恩来后来提出了这个问题:“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虽然解决了,但不等于社会主义的一切问题都解决了。现在需要解决的是如何使生产关系更适应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28]由此也决定了,一方面,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必然性地成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探索的核心课题;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和实践上,必然性地经历一个曲折的探索历程。
总体而言,社会主义改造在体现唯物史观的正确运用的同时已经蕴涵偏离的倾向。价值观只有在与历史观相一致的条件下才有实现的可能性。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的是,新中国社会主义实践中出现的偏颇往往“不是发生在社会主义的合目的性上(因为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总的说是为了人民的),而是发生在合规律性上”[29]。侧重生产关系的因素、侧重主观能动性的因素,侧重价值观的倾向,充分反映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和全国人民迫切希望改变贫穷落后面貌的主观愿望。无论是社会主义改造时间的提前还是改造时间的缩短,都表明中国共产党人试图尽快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立意。
在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今天,问题似乎发生了另一个方向的转变,即价值观存在着被淡化的趋向。值得指出的是,在当今全球资本主义框架内,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维持和完善,对于社会主义的巩固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强调生产关系的因素,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因素,强调价值观的因素,就成为今天把握历史观和价值观两者关系特别需要注意的方面。
[1] 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75.
[2] 逄先知,金冲及.毛泽东传:第3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3]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4]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5] 费正清.伟大的中国革命(1800—1985年)[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333.
[6] 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简本)[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2000.
[7] 周恩来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47.
[9] 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437.
[10] 沙健孙.关于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再评价[J].当代中国史研究,2005(1).
[11] 朱佳木.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的提前过渡与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抉择[J].当代中国史研究,2004(5).
[12] 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3] 胡绳.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再评价[J].中共党史研究,1999(3).
[14] 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5] 陈云年谱(1905—1995):中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299.
[16] 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544.
[17] 胡乔木文集:第 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52-260.
[18] 金冲及.新民主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J].党的文献,2008(5).
[19] 胡绳.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M].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301.
[20] 鲁振祥.过渡时期总路线研究中“外部压力”说评议[J].当代中国史研究,2007(5).
[21] 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2] 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77.
[23]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143.
[24] 李捷.国史静思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114.
[25] 田居俭.社会主义改造:毛泽东领导新中国经济建设的成功创举[J].党的文献,2011(4).
[26] 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7] 毛泽东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28] 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134.
[29] 陈筠泉,方军.邓小平理论的哲学基础[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