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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主义视阈下计划与市场关系思想沿革

2014-08-02刘爱章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社会主义共产主义

刘爱章

摘要: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开始以苏联为模板建设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逐步确立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到本世纪初,实现计划经济体制向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成为中国改革的主要内容。这个转换过程并非一帆风顺。重温、讨论和检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邓小平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的思想,有利于廓清认识迷雾,在历史考察中坚定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自信,真正做到中共十八大报告所要求的“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

关键词: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计划与市场关系

中图分类号:F0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81(2014)01-0038-06

马克思在批判地研究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1],社会占有生产资料,消灭私有制,消除商品生产和货币的前景设想;列宁首先提出了“计划经济”[2]124概念,斯大林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逐步确立起实行计划经济的“苏联模式”。在理论和实践上,“计划经济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3]370的思维模式在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牢固树立起来。中国改革开放后逐步实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功转换,离不开邓小平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创新性思想的指引。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商品货币与计划市场的思想

在科学社会主义研究中,不能固守马克思、恩格斯的某些论断而忽视他们的研究方法,否则“就会抽掉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会破坏它的根本的理论基础”[4]。马克思研究共产主义社会总的方法是唯物辩证法。[5]运用好这个方法,具体地分析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特定论断的情境,才是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态度。

(一)发展阶段论是马克思、恩格斯研究商品货币与计划市场问题的基础

1.逐步形成了较完备的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理论。

空想社会主义者魏特林在《和谐与自由的保证》中就曾讨论过“‘可能的过渡时期以及‘对于过渡时期的准备”[6]。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产生了过渡时期的思想萌芽,①①“而要扬弃现实的私有财产,则必须有现实的共产主义行动。历史将会带来这种共产主义行动,而我们在思想中已经认识到的那正在进行自我扬弃的行动,在现实中将经历一个极其艰难而漫长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32.) 在1847年《共产主义信条方案》中明确提出“过渡时期”概念,在1848年《共产党宣言》和1871年《法兰西内战》中做了进一步阐述,在1875年《哥达纲领批判》中完整表述道:“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7]445

2.如何使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概念。

一般地,马克思、恩格斯所用“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同义语,社会主义社会不是指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而是指完整的共产主义社会。[8]111-112当然,有的时候为了与庸俗的社会主义相区别,他们也使用“科学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有学者提出: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内涵有历史变迁,在多数情况下,“共产主义”高于“社会主义”,二者存在区别,且恩格斯在1875年开始使用“社会主义社会”概念表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9]马克思、恩格斯在对两个概念的理解上经历过变迁,但就此认为恩格斯把社会主义社会理解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难以成立的,因为事实上,逐步把这一认识明确起来的是列宁,而首提者是罗莎·卢森堡。[10]

3.研究社会发展阶段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恩格斯肯定“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是“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11],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而应当和任何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并指出“它同现存制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国家的)基础上组织生产。”[12]马克思在1875年《哥达纲领批判》中写道:“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7]436,阐明了生产决定分配的原理,鲜明地提出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其依据是生产力水平和个人全面发展的程度差异,区分的标志之一是分配方式由“按劳动分配”(承认权利不平等)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转变。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发展阶段分析是研究逐步深入的结果,在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对比分析中,得出共产主义社会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特点。

(二)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商品货币与计划市场的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坚持唯物辩证法,在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基础上,提出的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一般原理包括:共产主义社会的必然性;存在向共产主义社会转变的“过渡时期”的必然性;共产主义社会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前提等。这些一般原理是能够得到理论界认可的。但是,对他们关于商品与货币的思想却存在不少争议,理论界在20世纪80-90年代曾经掀起过关于“马克思、恩格斯是否预见到社会主义阶段存在商品生产”的热烈讨论,①①纪宝成和李世华持肯定观点,其依据是马克思、恩格斯对过渡时期采取措施的设想,而把他们所理解的“社会主义阶段”纳入“过渡时期”里,刘鹏和姜法瑞等批评者提出商榷。参见纪宝成.马克思恩格斯是否预见到在社会主义一定阶段上存在商品生产[J].教学与研究,1986(1).李世华.马克思恩格斯预见过社会主义阶段存在商品生产[J].党校论坛,1989(2).刘鹏.马克思、恩格斯预见过社会主义阶段存在商品生产吗?——与李世华同志商榷[J].党校论坛,1989(5).姜法瑞.马克思、恩格斯预见过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生产吗?[J].党校论坛,1990(1). 其背景是中国当时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实践,关节点在于对“社会主义阶段”或“社会主义社会”的理解存在差异。

马克思、恩格斯所称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作为完整意义上的“共产主义社会”而不是其第一阶段出现的。在这里,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发展阶段或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因此,把马克思、恩格斯过渡时期理论理解成“大过渡”②②所谓“大过渡”即是把马克思、恩格斯所称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卢森堡和列宁之后的人理解的“社会主义社会”包括在“过渡时期”之内的一种理论观点。 不符合马克思、恩格斯原意,因而是难以成立的。

马克思、恩格斯并不否认过渡时期即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或称“共产主义社会”(包括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③③按照德文原文以及对应英文的两种汉译都应该把“高级阶段”理解为“一个较高的阶段”更准确,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之间没有对应关系,而只是一种比较。(王怀超,秦刚.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144.) )转变过程中存在商品货币的必要性。

《共产党宣言》关于未来国家的措施中,有“剥夺地产,把地租用于国家支出”、“征收高额累进税”、“通过拥有国家资本和独享垄断权的国家银行,把信贷集中在国家手里”[13]等条目,这些条目表明马克思、恩格斯并不设想一下子“消灭私有制”,而逐步消灭私有制的举措除了国家强制性一面外,也有利用“地租”、“高额累进税”以及“国家资本”、“国家银行”等市场化的一面。这些思想也散见于《共产主义原理》、《资本论》、《法德农民问题》等篇章中。

马克思、恩格斯贯彻彻底的唯物辩证法,对共产主义社会及向它转变的过渡时期的经济运行做了原则设想,认为共产主义社会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经济的组织方式摆脱无政府状态而有计划地进行,消灭了商品货币,分配方式会随经济成熟程度发生变化。当然,他们没有正面提出“计划经济”,而是“通过批判旧世界发现新世界”。过渡时期,指的是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即通常所说的“小过渡”,虽然马克思、恩格斯估量到了过渡时期的长期性和任务艰巨性,认为可以利用商品货币关系。但即便这样,他们对过渡时期长期性的设想还是不够充分;如果对比经济文化落后国家率先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实际,显得尤为如此。但是,正如邓小平所说:“绝不能要求马克思为解决他去世之后上百年、几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14]

二、列宁、斯大林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的理论

列宁尤其是斯大林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而且还直接领导了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他们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理解已经不同于马克思和恩格斯,而是以列宁的说法为基础的,“通常叫做社会主义,而马克思称之为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15]32。

(一)列宁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的理论

首先澄清“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概念。“商品经济”是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使用的词语,改革开放前后更为我国熟知。从内涵看,通常认为比较发展的、社会化达到相当高度的商品经济就是市场经济,或者认为商品经济根据产品是否通过交换进入消费这种外部表征来界定经济体制,而市场经济则从社会资源配置方式这种内在特征的角度界定经济体制。一般认为,有商品就有市场,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是同义词。[3]62、40、65关于列宁是否提出过社会主义阶段存在商品经济的思想,1986年就有学者撰文指出“列宁对社会主义社会有无商品经济的认识前后是有根本变化的。”[16]这种说法符合实际。

1.十月革命以前,列宁在理论上对社会主义经济的预想以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为依据,认为社会主义等于消灭商品和货币。

1893年,列宁指出:“轰动一时的‘市场问题的(流行的)提法本身就含有许多荒谬见解。……仿佛市场是一种与资本主义无关而独自存在的东西,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某种特殊条件。”[17]1906年,列宁提出“只要世界上还存在着货币权力和资本权力,就不可能平均使用土地。只要还存在着市场经济,只要还保持着货币权力和资本力量,世界上任何法律都无法消灭不平等和剥削。只有建立起大规模的社会化的计划经济,一切土地、工厂、工具都转归工人阶级所有,才可能消灭一切剥削。”[2]1241908年,列宁指出:“至于社会主义,那么大家知道,它就是消灭商品经济。……只要仍然有交换,谈论什么社会主义就是可笑的。”[18]

2.十月革命以后,由于严峻的战争环境,苏维埃政权实行“战时共产主义”,加速取消商品货币,实行直接分配。

列宁后来反思道:“当时设想不必先经过一个旧经济适应社会主义经济的时期就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我们设想,既然实行了国家生产和国家分配的制度,我们也就直接进入了一种与以前不同的生产和分配的经济制度。我们设想,国家的生产和分配同私营商业的生产和分配这两种制度将互相斗争,而斗争所处的环境是:我们将建立起国家的生产和分配,逐步夺回敌对制度在这两个领域中的阵地。我们说,现在我们的任务与其说是剥夺剥夺者,不如说是计算、监督、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加强纪律。这是我们在1918年3月、4月间说的,但是当时根本没有提出我们的经济同市场、同商业的关系问题。”[15]275列宁认为市场、商业是社会主义的对立物,即便利用商品货币,也是为了更快的消灭商品货币。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失败使列宁开始反思,1921年3月,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向“新经济政策”过渡的决议。

3.1921年,列宁开始考虑在过渡①①这里的过渡指的是向社会主义社会(列宁所说的)的过渡。 时期利用商品货币关系。

从肯定商品交换到“由国家调节商业和货币流通”[15]283国营经济实行经济核算,“在容许和发展贸易自由的情况下,这实际上等于让国营企业在相当程度上改行商业的即资本主义的原则。”[15]299列宁最后的书信和文章中着重论述的观点之一,就是在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和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可以利用国家资本主义、利用商品货币关系,但还不能说列宁有一个明确的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设想。

列宁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已经明显区别于马克思、恩格斯,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主义制度确立的标志,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一定程度上与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过程重合,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充满变化和变革的社会、是一个分阶段逐步成熟的社会,但他没有就“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发达的社会主义”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范畴作出专门论述。[8]184他的离世使他的探索没能被一以贯之的坚持下去,但是他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利用市场的思想成为后人不断探究的对象。

(二)斯大林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的理论

列宁去世后,斯大林很快确立起在苏联的统治地位,领导这个国家进行了30余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他的理论观点既有适合于历史情境的创新,也有富于争议的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思想理论的修正。

1936年,斯大林认为:“我们苏联社会已经做到在基本上实现了社会主义,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者又称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的制度。这就是说,我们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长时间鼓掌)大家知道,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基本原则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这一公式。”[19]

有学者反思道,事实上,第一,这是“放弃生产力标准而谈社会主义制度的实现”。第二,“在经济结构上,他用‘国家的即全民所有制+‘集体农庄的所有制的公式,代替了马列说的‘消灭私有制,实行‘社会所有。”第三,“在阶级结构上,斯大林用‘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的公式,代替了马列说的‘无阶级。”第四,“在商品货币问题上,斯大林用‘特种商品生产论代替了马列的商品货币消亡论。……将商品货币的消亡推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第五,“在政治国家问题上,斯大林用工人阶级专政制度‘保留论,代替了马列的国家的消亡论。”[20]当时苏联处于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过渡时期”,承认这个事实不是“向后转”、倒退到资本主义,也不会导致阶级斗争激化,而有利于防止超阶段地刮“共产风”,实事求是地从本国实际出国建设社会主义。

该学者还提出,列宁把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称之为“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完整的社会主义”,“完全的社会主义”,而把走向它的过渡时期叫做“没有牢固基础的社会主义”,“带有小农占人口多数所造成的种种特点的社会主义”,既然列宁可以相对于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把第一阶段叫做“不是完全的共产主义”,那么就可以把走向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叫做“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总结提出过渡时期就是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既以建设社会主义为目标,又是一定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这样就较好地说明了过渡时期与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联系。

该研究认为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是“斯大林社会主义经济模式中的核心问题,”“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计划经济理论。”斯大林把计划经济看作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之一,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并设计了整个国民经济体系实行计划化的框架。斯大林关于市场问题的认识对其计划经济思想体系形成有“直接关系”。

关于商品经济,斯大林认为因为存在两种所有制形式,商品生产和流通具有必然性,但又是不同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特种商品生产”,因为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同,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生产范围也不同,劳动力不是商品,商品生产限于个人消费品,生产资料只保持商品的“外壳”,消灭商品生产和流通向产品交换转变,这是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任务内容。

关于货币理论,否定应该取消货币,但认为货币是资产阶级的工具,在社会主义经济活动中,货币的作用即计划经济的核算工具,它存在到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完成时止。

关于价值规律理论,由于存在两种所有制之间的商品经济,价值规律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只在商品流通领域发挥作用,不能起生产调节者的作用。

由此,在制度层面,斯大林基本上把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特征,而将市场经济作为资本主义制度的特征。

在运行机制上,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运行机制成为主导。从历史发展趋势看,市场、商品及货币、价值规律等范畴将会随着社会主义制度日益成熟而日益萎缩,以至消亡,市场经济消亡之时即是共产主义制度的建立之时。

在实践中,对苏联工业化加速实施起了“决定性作用”,但是也造成了“计划主体的领袖崇拜”、“中央高度集权的行政计划管理体制”。

斯大林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的理论核心思想是计划经济,遵从了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预想,但是没有非常准确地判断苏联当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急于宣布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并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又囿于时代局限,没能批判地继承当时资本主义世界的优秀理论包括经济理论成果,而在实践中,形成的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逐渐僵化,这些理论和实践对当时刚建立的新中国形成了极大的影响。

三、邓小平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创新性思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纠正文化大革命“左”的错误和推动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开始受到政界和理论界的关注,邓小平对此作了探索。

1979年11月26日,邓小平在同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副总裁弗兰克·吉布尼等谈话时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思想。指出实现现代化是一场新的革命,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外资是资本主义经济,份额有限,改变不了中国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的特征是搞共同富裕,它不产生剥削阶级。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22]这一时期,一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学者,他们赞美资本主义,反对社会主义,认为市场经济这种好东西只有资本主义能搞,社会主义是搞计划经济的,不能搞市场经济。另一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学者,立场相反,论据相同,社会主义只能搞计划经济,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优越性。龚育之认为邓小平的论述是在持“社会主义只能搞计划经济”观点的人的观念中“敲开了一个缺口”。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比起只承认计划经济而排斥市场调节有了进步。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延续了这个提法。

1984年10月22日,在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邓小平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决定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过去我们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没有前几年的实践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写出来,也很不容易通过,会被看作“异端”。[23]1008强调了坚持马克思主义必须发展马克思主义,实践第一。在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要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但同时指出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肯定商品经济,但避免市场经济提法:世界上并不存在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

1985年10月23日,在会见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时,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优越性最终体现在生产力能够更好地发展上,吸收资本主义中一些有用的方法来发展生产力,这样做没有违背社会主义的原则。[23]1090-1091邓小平在这里提出了生产力标准,以此评价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

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正式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1989年6月9日政治风波平息后,邓小平讲话指出十三大制定的政策没有错、都不变。[23]1279-1280

1990年12月24日,邓小平在同江泽民、杨尚昆、李鹏的谈话中指出: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有那么回事。计划和市场都得要。[23]1323

1992年2月28日,中共中央把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视察期间的谈话要点作为中央1992年第2号文件下发,在第二部分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23]1343

经济文化落后国家率先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现实,这与马克思、恩格斯预想的不一致。马克思、恩格斯所预想的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前提是:第一,无产阶级革命要在若干工业发达国家同时取得胜利;第二,胜利后的无产阶级面临的生产力水平很高;第三,无产阶级胜利后可以立即采取措施把全部生产资料变为社会共有。[24]

我国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把理论贯彻到底。列宁把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称之为社会主义,那么,由于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只是全球中的少数且处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包围之中,同时经济文化仍处于落后状态,实事求是地从本国实际出发建设社会主义的话,应该正确认识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一方面,我国已经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确立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前提,并且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消灭了原有剥削阶级,那么可以说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另一方面,还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还面临着马克思、恩格斯所称的“过渡时期”的任务,需要利用市场经济、利用商品货币关系来建设社会主义,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过程即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以推动其向新的更高的阶段发展的过程。

把这种经济文化落后国家走上社会主义并建设社会主义的形态归结为一种新的形态,即“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有其道理。

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恩格斯所称的“过渡时期”任务异常艰巨,应该充分估计到它的长期性。具体到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存在利用资本主义文明发展生产力以准备雄厚物质基础的任务,社会主义时期也将是长期的,并且是分阶段逐步发展成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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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文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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