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成因的社会心理学多维度分析
2015-03-28周文颖
青少年犯罪成因的社会心理学多维度分析
周文颖
(华侨大学 法学院,福建 泉州 362021)
[摘要]青少年犯罪是当今我国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为预防青少犯罪,应建立正确引导青少年行为的奖惩机制;强化家庭、学校对青少年的有效管理;净化社会环境,加强犯罪行为的预防。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成因分析;社会心理学
[收稿日期]2015-06-04
[作者简介]周文颖(1994-),女,河南信阳人,华侨大学法学院201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
[中图分类号]G445
[DOI]10.16261/j.cnki.cn43-1370/z.2015.04.035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不断增长,犯罪主体呈现低龄化趋势,作案动机呈现突发性,犯罪形式呈现出团伙化和智能化的特征,同时,青少年的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反复性,成为危害社会安全的巨大隐患。明确青少年犯罪的社会诱因,预防青少年犯罪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
一、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心理学分析
青少年犯罪的形成与个人的需求和社会条件的影响息息相关。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导致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影响因素有如下几方面。
(一)需求得不到满足
现代社会物质相对丰富,青少年的生理发生急剧的变化,心理冲突增多,是最不稳定最躁动的时期,他们经常是怀有敌意的、具有破坏性的和自私的,尽管他们经常表现出慷慨、富有合作精神和无私的一面,但是当青少年的安全需求、爱的需求、归属需求和自尊需求受到威胁时,他们更容易具有攻击性和破坏性。稳定的家庭和社会环境都能够为青少年提供其所需的安全感,而当家庭和社会环境出现不利的波动则会破坏青少年的安全感。错误的情感互动方式不仅不利于满足青少年被爱的需求,还常常错误的引导青少年用不合理的方式表达对于情感的需求。青少年心理的平衡状态有赖于亲人、朋友或其他情感的共同滋养。青少年对于社交需求的满足则有赖于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实现。家庭作为连接青少年与社会规则的桥梁,对于他们身心健康的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父母的过分溺爱会导致青少年的情感需求度更高,在获取友谊和其他情感的时候遇到障碍,产生情感的不平衡,造成青少年的心理焦虑。这种心理焦虑更容易阻碍他们实现自身的社交目标。现代社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这也给青少年自我实现的需求造成了巨大的压力,青少年的自我实现需求往往难以得到满足。风险社会给每个人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不安,人们追求的目标中通常强调“经济成功”,当软弱的青少年无法通过合法有效的手段来达到这一目标时,往往会在观念上产生偏差,拥有更加深刻的不公平感,更加愤世嫉俗,最终拒绝使用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来达到“成功的目标”,从而引发犯罪。
(二)家庭或社会对青少年的错误“制约”
青少年阶段是价值观的形成阶段,正确的价值导向可以引导青少年形成符合社会习俗的价值观,而错误的价值导向可能导致青少年“反社会”价值观的形成。英国的行为心理学家艾森克的“学习”和“制约”机制可以用来解释青少年错误价值观的形成。人类和“巴普洛夫的狗”一样,如果在它做对事情的时候给予奖赏,在它做错事情的时候给予惩罚,自然而然就会养成做出正确行为、抑制错误行为的习惯。[1]但是家庭和社会建立的这种制约机制往往并不那么适当。家庭和社会对于青少年的“错误行为”(例如顺手牵羊或使用轻微暴力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往往有一定的容忍限度。青少年在实施这些“错误行为”时或许是出于一时“好玩,让人兴奋”,或许是出于“温和的请求得不到满足,但是激烈索取的行为更易使自己的要求得到满足”的负向激励。青少年的“试探性”行为如果没有得到家庭或社会设置的正确制约机制引导时,青少年可能认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可以为自己带来更多的利益,这时,他们就会出于利己的考虑而选择实施不当行为,并最终形成了具有“反社会”性质的价值观。
(三)社会联系的弱化与监管不力的“犯罪环境”
都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得血缘关系、地域关系这样的共同体关系渐渐消失,人们之间的社会联系弱化,处于心理激变期的青少年如果无法顺利地重新找到一个新的共同体,就会变得孤立无依。随着人际关系的缺乏、归属感的丧失,心情变得紧绷,焦虑不安。而这种“与世隔绝”的青少年更容易在心中积累压力,当压力超过其所能承受的范围时,就容易出现犯罪行为。除了犯罪者本身之外,犯罪的发生与“犯罪环境”也有很大的关系。“日常活动理论”表明,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下,如果“有犯罪意图的行为者”、“合适的目标”和“具有遏制力的监视者不在场”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那么就会引发犯罪。有观点认为,为了遏制犯罪,那些潜在的受害者必须要提高警惕,并且加强防范措施,让有犯罪意图的行为者因没有合适的目标而放弃犯罪,那么犯罪率就会大大降低。同时,如果青少年的轻度犯罪行为没有监管者进行监管,那么青少年同样会对重大犯罪产生侥幸心理,认为该种犯罪仍然可以逃脱监管者的制裁。
(四)群体亚文化的影响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般来说,在社会的主流集团或文化之外,都会产生一些少数人的集团,他们抱持着与主流集团或文化相对抗的行为模式或价值观,这种少数集团的文化成为群体亚文化。从特殊群体的视角来看,某些不适当行为或犯罪行为对他们来说仅仅是正常表现,他们将这种非正常行为合理化,并且不会为此感受到愧疚等负面情绪。同时,青少年更易于在“群体”中表现出“义气”、盲从和富有攻击性一面。尽管并不是每一个与群体亚文化接触的青少年都会成为犯罪者,但是他们一旦形成亚文化群体,发生犯罪的几率就大大增加。犯罪行动因模仿而习得,根据社会学习理论,人的复杂行为主要是后天习得的。青少年的犯罪行为并非本能,往往是在“群体中”观察学习的结果。而“与其守法,不如犯法来得有利”这样的犯罪价值观也常常通过在群体亚文化中的互动与沟通得到建立或巩固。青少年在亚文化传播群体中耳濡目染进而将该种“亚文化”内化为自身的价值观,导致与社会的脱节,并阻碍了他们在与社会主流观念发生冲突时的调整过程,最终形成了他们有缺陷的社会人格,而这种社会化不完全的程度越高,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五)错误标签导致青少年犯罪
人们很容易对于行为出现偏差的青少年产生偏见,给他们贴上特定的标签,并且用不一样的态度对待他们。“标签理论”强调贴上标签的过程、认为违法犯罪行为就是由贴标签造成的结果。青少年的意志力相对薄弱,价值观并未完全形成,在第一次做出不当行为时,可能仅仅是偶发犯罪行为,或是一时冲动迷惑状态下的过错,也可能是群体亚文化影响下的行为。但社会通常会根据他们的已有行为来判断青少年的属性,并给他们贴上标签。有不良行为前科的青少年通常会引起他人更多的警惕心理并接收到他人更明显的排斥和敌意。这也增加了他们融入社会的难度。社会对青少年的负面评价对他们的自我评价产生负向激励,在这种激励下,青少年渐渐将该种负面评价内化为自我评价,形成“自己已经不算社会中的正常构成分子”的自我认知,并继续实施和重复违法犯罪行为。学校或家庭对于青少年的粗暴归类和恶语中伤,对青少年进行的主观的法律评价,青少年社会地位的下降等都会在当事人身上打上“烙印”。青少年会无意识地把犯罪者这一角色当做自我的核心概念来重新发展自我。
二、防范青少年犯罪的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正确引导青少年行为的奖惩机制
对于青少年正确行为的鼓励以及对于其不良行为的惩罚机制能够很好地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因此家庭和学校应当建立科学的奖惩机制来规范青少年的行为。科学的奖惩使青少年使用符合社会主流文化的行为来追逐自己的目标,建立一个“守法能使其利益最大化”的体制,这能够有效地防止青少年的不适当行为,并能将这种思维模式内化为自我的特质。人类的利己本能决定着人的自私特性,但是人类也建立了一套如何与他人相处从而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机制——即与人为善,相互合作,共同进步。青少年在人格发展转型期,如果应用此种模式融入社会并因此得到更多利益,那么他们更倾向于形成这种与主流文化相符合的自我个性。
(二)强化家庭、学校对青少年的有效管理
青少年与社会的联系主要是通过家庭和学校建立的,而使青少年获得心理上的平衡也必须从家庭和学校入手。首先,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监护职责,父母对于孩子的监护不仅需要从物质条件着手,也要根据孩子的个性、智力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科学地对孩子的内心进行观察,对孩子的犯罪行为倾向予以纠正,满足孩子对于家庭的情感需求。家庭是个体出生后接触的第一个社会环境,父母长辈的教育方式直接影响着个体的行为表现,因此关爱、分享、合作、民主的家庭环境是培养亲社会行为的第一道关口。[2]其次,学校要为青少年的心理成长保驾护航。目前许多高校有专门的心理咨询师,但是几乎没有同学愿意求助于心理咨询师。原因在于大众普遍缺乏对于心理咨询的正确认识。“去看心理医生就好像承认自己有精神病”的简单观念依然占据了大多数人的内心,大家普遍认为接受心理咨询是一件非常不光彩的事情。对此,学校应当承担起普及心理基础课程的任务,引导青少年正确看待心理咨询,关心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避免片面地关注青少年的学习成绩,并以学习成绩的好坏来划分层级。以学生成绩的好坏划分层级在无意中给青少年贴上标签,这不利于他们心理的健康发展。不仅如此,学校还应当重视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辨明是非的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毕竟,很多青少年在冲动的犯罪行为背后,根本没有意识到该种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
(三)净化社会环境,加强犯罪行为的预防
净化社会环境,需要大众加强对犯罪行为的警惕心理并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时,家庭、国家和社会需要形成一个密集有效的监管网络,使青少年犯罪的成本增加,当实施犯罪行为风险扩大,而受益变少,那么从利己的角度来说,青少年得出了“不犯罪所能得到的利益更多”的结论,那么青少年更倾向于在法律的框架内实施合法的行为。净化社会环境,使亚文化群体的形成更加困难,也使群体亚文化对于青少年的影响减弱。青少年时期是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青少年受到了正向影响越多,他们的价值观形成就越倾向正面化,就越能够融入社会,也就越不易体会到与社会隔绝的孤立感。相互决定理论认为,环境会决定人的行为,人的行为也会决定环境。好的环境从多方面影响人的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也会影响自己的内心世界,进而内化为自身牢固的价值观。因此,净化社会环境对于预防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具有良好的作用。
(责任编辑远扬)
[参考文献]
[1]福岛章. 冲动是魔鬼,人心藏野兽[M]. 简中昊,译. 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15(1): 94.
[2]张爱杜,蒋建国. 论大学生亲社会行为习惯的培养[J]. 龙岩师专学报,2003(1): 1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