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推进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
——以山东青州市为例
2015-03-27吴全军
吴全军
(中共青州市委党校,山东 青州 262500)
协调推进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
——以山东青州市为例
吴全军
(中共青州市委党校,山东 青州 262500)
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城镇化为农业现代化创造必要条件;农业现代化为城镇化提供支撑和保障。如何在城镇化加快的背景下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当下突破“三农”问题的基本课题之一。作为县级市,青州市努力在加快城镇化视野下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县域层面城镇化视野下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仍然面临诸多共性问题,为此需健全城乡资源互动的保障和促进机制、加快完善农业现代化的融资体系、积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努力打造职业化农民等。
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城乡资源双向互动
党的十八大提出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要协调推进。当前,在加快人本城镇化进程中,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统筹考虑两者协调发展中的突出矛盾、突出问题,才能实现城市发展和农业生产深刻变革的双赢。为此,以山东省青州市作为样本,笔者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青州市在加快城镇化的视野下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进行了有益探索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一、青州市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的积极实践
(一)城镇化为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
目前,青州市建成区面积达到48.7平方公里,小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18.6平方公里,全市城镇化率达到43.75%。城镇化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开辟了广阔的空间。
一是积极承载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青州市把产业培育作为城镇化发展的首要任务,培育特色支柱产业,发挥产业的支撑带动作用,积极化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各镇、街道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镇街工业园,为中小企业和特色项目提供优质孵化器,建成镇街工业园18个,落户项目247个,全部建成达效后将吸纳就业人员1.5万人。比如仅谭坊镇东山工业园,总规划面积5000亩,一期规划用地1000亩,是目前青州市面积最大的镇级工业园区。园区已先后有15个项目开工建设,总投资15亿元,可转移劳动力2000余人。
二是努力实现农业人口的城镇聚集。青州市积极扩权强镇,小城镇建设活力增强,根据各镇区规模和居民的消费需求,完善功能实施,积极发展商贸服务业,推进农村综合便民服务点建设,有效促进了农业人口向城镇集中,实现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和农民素质的提升,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创造有利条件。目前,青州市镇、街道(不含三个城区办事处)集中居住区建成19个,在建8个,全部建成预计入驻2680多户。
(二)城镇化视阈下农业现代化有效协调推进
一是土地流转蓬勃发展。土地流转是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基础和前提。青州市在镇、街道和市人民办事中心建成了高标准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大厅,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鉴证合同、法律政策咨询等服务。全市已流转土地面积达35.15万亩,土地流转率39.96%,涉及村庄493个,农户2.9万户。同时,积极组织农民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以集体身份参与土地流转,使众多入社农民获得土地财产性收入。目前,青州市土地股份合作社已发展到73家,入社社员5000多户,入社土地面积3万多亩。
二是绿色有机农业实现突破。绿色有机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2013年青州市新建有机农业园区面积1800亩;改扩建、完善提升园区面积3250亩;建成650亩国家级蔬菜标准园、1000亩国家级水果标准园各1处;新增有机食品示范园区7家,全市潍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达到19家;新认证有机品牌21个,累计“三品”认证品牌数232个、面积3.56万亩(其中有机品牌135个、面积1.96万亩,绿色品牌87个、面积1.6万亩),年总产量8.6万吨。
三是特色农业产业化整体飞跃。农业产业化要以龙头企业引领。近年来,青州市农业龙头企业稳步发展。2013年青州新增潍坊市级农业龙头企业6家,已达到83家,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总量达到352家,产值过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45家,产值过2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10家。农业产业化风生水起,比如花卉产业已成为青州市支柱产业之一,花卉栽培面积20万亩,从业人员11万人,花卉生产专业村148个,专业户9600余户,花卉年交易额46亿元,带动相关产业年收入90亿元。
四是设施农业已具规模。设施农业采用人工技术手段,完全或部分摆脱自然条件的束缚,是高效利用型产业。青州市形成了蔬菜、瓜类和花卉三大设施种植主体。2013年青州市设施农业个数、种植面积分别为17.4万个、40.8万亩,设施蔬菜、瓜类产量达94.2万吨、45.4万吨。设施农业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产业之一。
五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目前,农业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1620家,其中合作社联合社36家。入社社员7万余户,农民入社率达37%以上,从产业覆盖看,种植占54%,养殖业占30%,林业占7%,服务业及其他占9%,基本覆盖传统农业、特色产业和新型产业,并培育了一大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示范社,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13家,市级示范社45家,县级示范社180家。据不完全统计,种植大户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有75户,总种植面积2.8万余亩,种植面积在50亩—100亩的有270余户,总种植面积2.3万余亩。2013年出台了《山东省青州市关于加快家庭农场发展意见》,注册登记家庭农场110余家,其中种植业90家,养殖业16家,种养结合的4家。
二、青州市协调推进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于对青州市加快城镇化进程中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调查,发现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而这些问题在县域层次带有很大的普遍性,主要体现在:
(一)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亟待完善。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城镇化的加快,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了有利的前提条件,土地流转也呈现出点多面广的上升趋势。但从整体上看,农户之间小规模流转形式占多数,大规模整体流转的少;部分农户土地流转定价方式不规范,有的现金定价,比如每亩耕地,王坟镇大约1500元、弥河镇大约1800-2000元,黄楼街道大约2000元,何官镇大约1100元,有的实物定价,比如高柳镇土地价格为1000斤小麦,并随小麦价格浮动,还有的行政命令式定价,农民利益被绑架,在使用年限上也基本根据使用者的意愿变化,短的2-3年,长的17年,究其原因在于农村土地流转缺乏制度层面的完善保障,监管力度稍弱,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再加上物价变化、国家农业政策导向影响,导致客观上部分农户仍存疑虑,诸如对流转本身心存疑虑,担心失地,不愿流转;对流转价格心存疑虑,租金低了,农户吃亏,租金高了,种田户不划算;对流转年限心存疑虑,流出方与流入方期望值相差较大,这样造成了土地流转仍面临着“三大困难”:基础设施建设难,集中连片流转难,矛盾纠纷协调难,从而影响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亟待壮大。在现有政策支持下,专业大户、家庭农庄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较为迅速,总量还不少,但从组织化和社会化服务来看,许多合作社规模小,甚至三五户联合,利益关联性不强,抱团不紧,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程度不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公益性农技服务力量薄弱,一般每个镇街专职农技人员2-3人,服务面广,服务方式单一,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发展不够,特色农业集中镇像以花卉苗木为主的黄楼和以瓜菜为主的何官、高柳、谭坊等镇,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较多,其余镇街相对较少。从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自身来看,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还不规范,章程形同虚设,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缺乏竞争力、吸引力、带动力。部分农企规模小、家庭式经营,比如王坟镇许多山楂饼加工企业,市场竞争力较弱;还有的农企创新能力不高,农产品初加工多,深加工少,产品附加值低,竞争力不强,比如一些蔬菜企业只是简单的整理包装,高附加值的深加工产业链延伸不开。
(三)资金支持体系亟待健全。囿于农业投资的回报低、周期长等局限性,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金融资源短缺,金融创新力度不足,资金来源相对单一,仅有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等两大农村支柱金融机构,农村贷款大多是面向农户的小额贷款,尚无法完全满足新型经营主体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的资金需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征信工作尚未全面展开,农业用的房屋、土地和机械设备均不能抵押,由于缺乏抵押物和融资担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依然存在。
(四)农民素质亟待提高。农民素质整体虽然有了明显的提高,但相对于农业现代化对农民文化和技能素质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还不适应,一方面城乡差别明显以及城镇化等因素下,农村的人才逆向流动情况比较突出,受过良好教育、有较强就业技能的青壮年向城市流动占80%以上,从事农业生产的以中老年居多;另一方面农民素质培训的提高,缺乏完善有效的强制性制度,以及相应的资金、机构运转机制尚不健全,使培训工作丧失有效的保障,效率也不高。
三、青州市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的路径思考
针对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青州市要深入把握政策,灵活主动作为,勇于创新实践,实现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双赢。
(一)健全城乡资源互动的保障和促进机制
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关键在于“一出两进”。“一出”即富余劳动力从农村出来,将他们占有的土地“腾”出来,“流转”给农业种植大户,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两进”,即一是资本进去,推动农业产业化、组织化水平提高,二是知识进去,吸引有知识、有文化的年轻人进入农业生产。为此,要健全完善有利于资源双向互动的机制。
1.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青州市应在现有财力支撑的前提下,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扩大覆盖面,把进入城市的农民工、转化为市民的“农转非”人员以及留在农村的“农业工人”,都要纳入城乡统一的保障范畴,落实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失业保障等,目前尤其是要进一步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统一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真正保证农民“走得出”和“留得下”,为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打造稳定的平台。
2.完善土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的制度保障。青州市应遵循“以人为本”、传统土地文化影响、利于城乡发展一体化等原则,要进一步加强完善覆盖全青州的县域层面的系统制度设计和符合市场化的规则制定,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规模化健康流转。同时要构建青州市农经局、司法局、公证处等单位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进行有效地监管,严格避免权力寻租和特权操控,杜绝新的分配不公和腐败,防止对农民利益的剥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镇街土地流转服务市场,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双方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流转的连片集中。
3.大力推进农业市场化进程。农村土地流转需产权交易市场来推动,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同样需要市场化机制来推进。一般意义上,农业现代化要以市场为基础,健全农业市场体系,在完善青州市蔬菜和花卉等农产品、劳动力、生产资料等传统优势市场的基础上,更需逐步建立完善青州市农村金融、农业技术等新要素市场,真正实现知识、技术、人才、产品等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科学规范健康流动。
(二)积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要进一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推进多种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从而推动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实现农民的稳定持续增收。
1.加强规范管理。青州市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民生产为主体,以特色主导产业为依托,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升自身发展水平,使其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真正发挥组织带动农民、发展主导产业、开拓“两个市场”、提高经营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助推农村发展的骨干作用。大力推行“龙头+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密切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业产业化经营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市场主体,提高一体化水平。
2.强化整合提升。以青州市农业局等业务部门牵头,对现有的资本、人才、技术、品牌等要素进行有效整合,组建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具有现代企业发展形式的家庭农场等经营实体;鼓励已具规模的经营主体以扩建基地、兼并重组等方式开展跨区域发展,不断壮大经营规模和整体实力,特别是全面推进各类合作社加快发展。同时,着力推动合作社跨区域合作和同业联合发展,打造一批有较强发展实力和竞争能力的联合社;指导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贮藏和物流等服务业,支持合作社信息化、品牌化建设,加快提升其生产经营水平和辐射带动能力。
(三)加快完善融资体系
推进农业现代化中首先需要解决资金问题,即要推动农业现代化,必须构建一个完善的、现代化的、多层次的融资体系,提供资金来源。
1.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从目前现状看,许多镇街尤其像青州市一些山区乡镇的农业现代化尚处于起步和增长阶段,许多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还不完善,这部分“公共农用品”的支出需加大市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打下基本物质基础。
2.创新金融市场信贷模式。充分发挥好现有的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业担保公司等机构的作用,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新的支持对象,监管部门把专合社、家庭农场纳入授信评级范围。同时逐步创新发展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满足不同层次的农业发展资金需求,比如在谭坊、黄楼等农业产业化程度比较高的镇街,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新型农村地区合作性社区金融机构,社员多为合作社成员,由社员自愿自发加入、可存可贷,多提供专业合作社贷款,但这种合作性金融组织运行,金融部门必须加强指导和监管。
3.积极获取社会资金支持。青州市各级政府要加大招商引资,鼓励工商资本投向特色农业,利用现代种植园区和示范基地等,参与产业化经营,带动区域内龙头企业、品牌产业的发展。同时,农业发展所带来农民人均收入的提高,尤其是区域内大户能人的资金,这部分积累作为民间资本,可以成为内源性资本的重要来源,投入农业发展,积极发挥对其他农户的带动作用,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
(四)努力打造职业化农民
培养称职合格的现代农民,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一环。农业现代化需要一批“职业化”的农民,他们既要有专业知识,又要有专门劳动技能,还懂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
1.分类实施教育和培训。教育与培训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积极实施分类施教,针对整个农民群体,开展文化教育,提高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针对农民中的不同群体,实施职业教育,培育专业化、职业化农民。青州市可依托各类农业职业院校、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推广机构与涉农企业,要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培养作为重点内容,开展系统的农业职业培训,尤其培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和运用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的能力,使其率先发展成为职业农民。
2.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青州市可以参照大学生村官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到农村,利用自身资源创办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成为新一代职业农民;顺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趋势,要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优惠政策,尽快建立和完善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人才政策,积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服务组织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加大投入,积极引进农业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才,同时以青州市花卉学院为样板,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紧密协作,定向培育专业人才,实现各类人才流向农村、服务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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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玲玲
F299.21;F320.1
A
1671-4288(2015)01-0026-04
2014-12-08
吴全军(1974—),男,山东青州人,中共青州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农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