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探究
——以潍坊市为例
2015-03-27李晓君
李晓君
(潍坊学院,山东 潍坊 261061)
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探究
——以潍坊市为例
李晓君
(潍坊学院,山东 潍坊 261061)
目前潍坊市文化金融融合存在文化金融专营机构缺乏、文化企业融资渠道狭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较少、文化金融合作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要想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未来的支柱产业,仅依靠金融服务或者文化产业单一领域的功能提升和拓展都无法实现,因此二者的高效对接势在必行,这就需要金融机构、文化企业和政府部门协同推进,因此应建立多方参与机制下的文化金融合作发展机制。
文化产业;金融;融合发展;多方联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为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但文化产业的“轻资产”特征,使得文化企业很难通过传统途径从银行取得资金支持。为推动文化金融的合作发展,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等九部委于2010年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2012年颁布的《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规划纲要》指出,“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的对接”。2014年3月17日,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文化金融合作发展机制,推动文化与金融的融合发展。
一、潍坊市文化产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潍坊市文化产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传统产业优势明显,新兴文化产业发展迅速,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首批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潍坊文化资源丰富,传统文化产业基础好,风筝、木版年画、核雕等享誉海内外。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传统文化企业销售收入近200亿元。书画产业成为城市新名片,全市现有各类画廊、书画室等书画交易机构2000多家,保利拍卖、荣宝斋等高端经营机构落户潍坊,中国画都品牌作用彰显。近年来,全市以影视制作、广告设计、文化创意、动漫产业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业态发展较快,尤其是文化创意产业。潍坊市着力壮大文化市场主体、狠抓产业项目,突出地域文化特色、丰富文化业态,全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凸显,呈现出加快发展态势。潍坊市文化产业发展较好,主要得益于文化基础雄厚、政府重视、金融环境较好等因素。
二、潍坊市文化产业金融支持现状
虽然潍坊市文化和金融基础好,但从总体来看,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瓶颈问题仍较为明显,金融介入程度明显不足,支持力度依然较低,与文化产业发展势头及其多元化融资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一)文化金融专营机构缺乏
金融为文化产业补充血液,将助力文化企业茁壮成长。由于文化产业的“轻资产”和“高风险”特性,使得文化产业融通资金较其他产业有较大的难度,需要创新资金支持方式。从全国范围来看,江苏、安徽等省已经设立了文化银行,全国首家综合性文化金融服务中心也在南京挂牌成立,为南京市文化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金融服务,但山东省包括潍坊市在这方面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全市目前有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21家,专业从事文化金融的机构只有潍坊银行设立的文化金融事业部,且只做艺术品金融服务,其它几家商业银行虽有少量文化产业银行贷款,但规模小。要化解银行给文化企业贷款的后顾之忧,还需要担保、信托和保险机构的参与,设计适合文化产业的特色产品和服务。目前全市有融资性担保公司47家,保险公司60家,但是,从事文化产业担保、信托和保险的金融机构几乎没有。
(二)文化企业融资渠道狭窄
企业目前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企业自身积累、亲朋好友借贷、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天使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等。从融资结构来看,目前文化企业外源性资金支持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方式,但是文化产业的“轻资产”特征,恰恰使得文化企业很难从银行拿到贷款。很多文化企业从未得到过银行的贷款,有部分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其额度也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例如潍坊市某雕塑艺术有限公司在全国的影响和规模都很大,但由于文化创意产品不能作为抵押物进入融资程序,使得该企业的投融资问题成为困扰产业发展的瓶颈,目前,仅仅旅游商品生产线项目的资金缺口就达到6000万元。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风险投资、天使基金、私募基金等直接融资方式可以有效弥补间接融资的不足,特别适合不同发展阶段的文化企业,但目前企业利用较少。新兴的互联网金融融资方式如众筹、网络小额贷等几乎空白。潍坊市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大量的文化企业需要创新资金支持方式,才能在将来有更好地发展。
(三)文化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较少
文化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较少也是造成潍坊市文化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之一,在资产评估、信用建设、融资担保等方面没有形成对文化金融的强有力支撑。
文化企业核心产品或资产价值难以评估,难以获得股权投资和担保贷款,因此急需对文化企业的无形资产评估方式进行创新。目前潍坊市众多评估机构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只是停留在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方面,而大量的创意类无形资产无法进行资产评估,因此也无法进行质押、登记、托管、流转、变现。因此,需要出台专门政策,鼓励现有评估机构创新文化产业资产评估方式,同时成立专业评估机构。
文化企业的信用建设问题是困扰文化金融发展的另一个重要问题,这其中既包括现代企业制度缺失所引起的文化企业的自身素质问题,也包括国有文化企业、民营作坊式工作室以及业内高层人员对融资信用的态度问题。潍坊市的文化企业信用情况良莠不齐,还有很多的文化企业从未进行过信用评级,这使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出现困难。文化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及专业信用评价机构空白是造成文化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之一。
潍坊市现有的47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其业务更侧重于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业务量极少。
(四)文化金融合作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一是缺少鼓励文化金融合作的政策。虽然潍坊市对公共文化的投入有较大增长,但主要用于文教重点项目、基层文化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缺少专门鼓励文化金融合作发展的政策。二是现有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式单一,大多采取奖励、补贴等无偿投入方式,没有充分借助市场主体和市场化手段。三是政策效果不理想,个别政策使用效率低,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三、建立多方参与机制下的文化金融合作发展机制
探索文化与金融的创新与合作,必须建立多方参与的合作发展机制。当下潍坊市金融机构现有的文化产业服务水平、服务愿望、服务功能和服务方式均无法与其文化产业的需求实现高效、无缝隙对接,要想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未来的支柱产业,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仅依靠金融服务或者文化产业单一领域的功能提升和拓展都无法实现二者的高效对接,需要金融机构、文化企业和政府部门协同推进。
(一)政府推动
在任何产业发展的初期,都具有平均利润率低、成本高、市场尚未有效开发等特点,需要政府的推动和引导,文化产业更不例外。但是政府的推动和引导,绝不是政府成为市场主体,而是做好基础环境的建设工作。这个时期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推动和扶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1)资金引导。对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推广价值的文化产业或项目,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设立文化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跟进投资。潍坊金控集团发起组建的潍坊市国信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引导更多的国内外金融机构在全市设立专业投资公司或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对能够整合文化产业链的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引导设立文化产业专项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一方面为各类金融机构给予文化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另一方面接受融资企业或项目以股权、设备、订单、知识产权和其他资产作为反担保,为银行类金融机构分担部分风险,从而使政府专项资金在覆盖面和扶持力度方面产生放大效应。就潍坊市而言,要加快潍坊市再担保公司、潍坊鑫融担保有限公司业务开展的步伐,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潍坊融资担保行业。考虑成立潍坊文化产业融资担保公司,对文化产业融资担保制定特殊支持政策。通过担保机构的信用放大作用和增级作用,撬动数倍于担保资本金的银行贷款金额,以此培育扶植一批优秀文化产业中小企业。
2.搭建文化产业服务平台
文化产业类服务平台对连接文化企业与金融资本搭建桥梁。虽然目前我国金融业无论是在机构设置、还是业务拓展方面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着变革,但是其服务于实体经济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很多企业管理者的金融意识和金融行为仍需提高。具体到文化产业而言,政府需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1)设立对接服务平台。一方面巨大的社会资本在寻找投资的蓝海,却苦于没有好的项目,另一方面,大量的文化企业亟需资本的介入,却不知如何对接。相关部门或者地方政府可以专门设立文化产业对接服务平台,公开企业信息,实现企业与金融的有效对接。就潍坊市而言,可以考虑充分利用潍坊二十六楼投资有限公司的中国路演平台实现文化产业与投资人的资本对接,建议路演平台专门设立一个文化产业板块,负责推介文化产业,通过公开的市场化的手段牵线搭桥。
(2)组建权威评估机构。文化企业难以拿到银行贷款的原因之一就是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难、抵押变现难。推动建立文化产业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对创意等无形资产进行专业评估,并赋予一定的市场价值,解决抵押难问题。
(3)完善文化企业信用评估机制。依托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完善文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建议评级公司设计专门针对文化企业特质的信用评级体系,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信用评级数据库,为交易双方提供科学合理的评估服务,并大力推广其在行业中的使用。
(二)完善服务文化产业的金融机构体系
推动设立包括文化分行、文化类小额贷款公司、文化信托、文化保险等专营机构,为文化产业融资提供系统性的支持。
1.设立文化银行。目前,潍坊银行已经设立了文化金融事业部,下一步在全市全部商业银行中,选择不少于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试点银行,成立文化产业分行,建立文化金融专业服务团队。
2.成立文化小额贷款公司。争取到2015年底,设立3家文化类小额贷款公司,该贷款公司文化产业的贷款余额占其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不低于50%。主要按照“小额、分散、快速”的原则,面向小微文化企业、文化创意个人等客户群体服务。
3.吸引信托机构在全市设立营业机构。针对全市目前没有一家信托机构的现状,鼓励信托机构在全市设立文化产业类分支机构,针对文化产业开展如集合信托、PE信托、知识产权信托等新型信托业务。
4.推动保险企业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保险产品,扩大文化产业保险规模。
(三)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
由于文化企业及其产品的特殊性,使得金融支持文化发展方面更需要有创新性的业务和产品。
1.创新间接融资方式
传统的银行贷款方式不能满足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进行金融创新,寻求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以探索融资租赁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股权质押贷款、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等新型贷款方式,拓宽文化企业贷款抵押物的范围。还可以探索对小微企业的集合授信,建立统贷平台等。
(1)在有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版权等无形资产的文化企业,根据资产评估和信用评估的情况,对接商业银行,开展无形资产抵押贷款。对于文化企业的应收账款,可以考虑采取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方式,发放应收帐质押贷款的商业银行,可以进一步采取将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来分散风险。积极采取股权质押贷款,为在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上挂牌的文化企业,创新贷款方式。
(2)针对创新性、成长性文化企业经营规律和资产特点设计评级授信模式,通过与外部评级机构合作,借鉴其评级报告、数据分析等,将企业日均结算、用工、水电信息等经营记录信息纳入评级授信体系,扩大评级授信模式的信息采集量。
(3)融资租赁贷款适合需要购买机器设备的文化产业融资,具体来讲,可以是直接购买租赁、转租赁、反租赁,也可以采取杠杆租赁方式。潍坊市可以充分利用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控股参股的潍坊市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文化融资租赁行业,同时加大对全市现有的融资租赁公司的政策激励,探索开展适合文化企业的融资租赁贷款方式。
(4)探索产业链融资方式。产业链贷款就是金融机构以产业链的核心企业为依托,针对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设计个性化、标准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为整个产业链上的所有企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一种服务模式。潍坊银行的艺术品产业链贷款值得推广,我市的动漫产业具有很大优势,可以整合资源开展产业链贷款尝试。
(5)推广股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银行据此提供贷款的融资业务。对于具备一定条件的规模较大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在需要短期融资时,可以考虑采用这种方式,能够有效地解决企业担保问题,充分提高资金的运用效率。像惠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正在扩展它的集装箱电影院业务,资金需求量较大,完全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募集资金。
2.创新直接融资方式
充分利用多元化投资方式、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为其提供资金保障。
(1)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适合已经具备一定规模,企业运营相对成熟,具有较好市场基础的文化企业。股权融资可以是文化企业的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也可以是非股份制企业股份制改造。潍坊市向来重视股权融资,2013年出台的《金改33条》明确提出,要着力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工作,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到场外市场挂牌交易。在进行上市资源企业储备时,充分考虑到全市的文化企业,同时积极鼓励到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香港市场,甚至是海外市场上市融资。另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和区域产权交易中心也是文化产业推介自己的好平台。只要是股份公司,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满两年,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治理机制健全、合法合规经营,股权清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就可以申请在新三板挂牌。文化产业应该积极争取在这一市场的展示机会,一方面这个市场要求信息公开,能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对吸引潜在投资者有很大的好处,另一方面在新三板挂牌,本身也是一种增信方式,也会有利于挂牌企业争取银行贷款。因此,非常适合创新、创业、成长型中小微文化企业。
要积极推动非股份制企业的股份制改造,通过股份制改造,引入战略投资者,从而实现企业规模的扩张和产业的升级。全市有很多的非股份制企业已经具备了股份制条件,而且目前也正面临大规模融资的需求,股份制是最好的一条途径。一方面企业上规模,另一方面减轻企业的债务压力。但是部分企业管理层缺乏金融知识,再者害怕控制权旁落,因此,迟迟不愿意进行股份制改造,制约了企业的长远发展。
(2)债券融资
债券融资是一种重要的外源性资金渠道,但是受到种种条件的限制,我国的债券融资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大中型文化企业和小微型文化企业,可以采用不同的债券融资方式。
对于大中型的文化企业,可以探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优化融资结构。短期融资券顾名思义,期限较短,一般是指满足一年以内的短期融资需求。中期票据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一项创新性债务融资工具,依靠信用评级,无需担保,期限一般为3-5年,可用于中长期流动资金、置换银行借款、项目建设等,具有发行成本较低、发行市场化、募集资金用途自主化、发行机制灵活化和管理自律化等特点,但其发行受制于企业的信用状况。资产支持票据通常由大型企业、金融机构或多个中小企业把自身拥有的、将来能够生成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出售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将这些资产作为支持基础发行商业票据,并向投资者出售以换取所需资金。这三种债券融资方式对于企业自身的要求,逐渐提高,前两种相对较易,但是资产支持票据难度较高。
对于有较高成长性的中小文化企业,可以通过发行集合债券、区域集优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拓宽融资渠道。集合债券实际上是一种信用增级方式,通过政府组织协调,将企业进行捆绑集合发行的企业债券。规避了单个企业发债规模偏小、发行成本过高的弱点,使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成为可能。而区域集优债,因为有政府偿债基金的支持,可提升市场投资者信心;同时,还通过引入第三方担保机制,降低了中小企业固有风险。区域集优债的发行利用对政府的作用要求很高。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我国中小微企业在境内市场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对发行人没有净资产和盈利能力的门槛要求,完全市场化的公司债券,但是相对来讲,成本较高。
(3)其它直接融资方式
对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文化企业来讲,因为风险较大,传统的融资方式并不适合,因此吸引风险投资就显得尤为重要。
潍坊市目前有大量的正处于孵化期的文化企业,有很多的项目有很好的发展前途,但苦于没有外源资金介入,发展受限。在潍坊市相关推介平台建立起来之后,就可以吸引天使投资。天使投资指具有一定净财富的个人或者机构,对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进行早期的直接投资,属于一种自发而又分散的民间投资方式。天使投资最适合于孵化期的文化企业。孵化期过后的文化企业进入到成长期,这个时候比较适合的投资方式为创业投资,主要为企业的更快成长提供资金支持。成熟的文化企业可以考虑利用私募股权投资,这是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四)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机构
1.重点选择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为文化金融合作提供会计、审计、法律、资产评估服务。
2.建议由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合全牌照评级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中诚信评级公司设计专门针对文化企业特质的信用评级体系,建立和完善潍坊市文化产业信用评级数据库,并大力推广其在行业中的使用。
3.鼓励文化企业尤其是文化创意类企业积极申报专利权、版权、专有技术、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推动文化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加强文化无形资产评估、质押、登记、流转和托管服务。
4.引入专业性资产评估和担保机构,开展贷款担保、票据担保、集合信托计划担保、集合企业债券担保、集合票据担保、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委托贷款、典类融资等业务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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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玲玲
F832.4;G124
A
1671-4288(2015)01-0021-05
2015-01-05
李晓君(1971—),女,山东安丘人,潍坊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