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诚信教育的几点思考
2015-03-27李金霞
李金霞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淮安 223001)
对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诚信教育的几点思考
李金霞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淮安 223001)
高职院校贫困生诚信缺失表现为贫困证明造假、助学贷款违约、资助交往活动中言行不一等。贫困生资助诚信缺失有其成因,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建立诚信约束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突出榜样示范、做好主题教育等建议。
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诚信教育
0 引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自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来,国家资助从覆盖面到资助金额都有了大幅提高,切实解决了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学的后顾之忧。但是,这一“惠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却遭遇了“造假”、“故意拖欠”等尴尬,学生的不诚信行为给个人、学校以及整个社会带来了不良的影响。笔者结合日常资助管理工作,对于如何进行贫困生资助诚信教育进行思考,尝试提出自己的建议。
1 高职院贫困生诚信缺失现状及带来的消极影响
1.1 “贫困造假”暴露出的诚信缺失问题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每学年末,学校也向在校生发放《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实填写《调查表》,并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份《调查表》往往就是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困难等级的主要依据。有些对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有所了解的学生和家长,就在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上夸大困难程度甚至是造假,并通过各种关系盖取政府公章。笔者供职的学院2012年贫困生认定数据显示,特殊困难学生为406人,困难生1 452人,一般困难生为468人,贫困生比例为23.8%,由于学校本身工作性质的限制,根本不可能对申请学生的家庭逐一实地走访核实,容易造成部分非贫困生钻空子被认定为贫困学生。假贫困的学生钻了空子享受到国家资助福利,而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却可能因为没有贫困的证明或者资助的名额有限而错失各种机会,对其心理、学习、生活等造成困扰。贫困造假现象虽不普遍,但是却会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的消极作用,会严重挫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灵,不仅破坏了高校各种评选评优机制的公平公正,同时也是学校不稳定因素之一[1]。
1.2 “助学贷款违约”暴露出的信用缺失问题
近三年来,笔者所在学院省内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都有超过650人申请,金额达300多万;但是,一些贷款学生诚信缺失,不及时还贷,一而再再而三地拖欠,毕业后干脆音讯全无,造成学校、银行跟踪的难度逐渐加大,违约现象日积月累。数据显示,该院毕业生2011年贷款逾期率达6.9%,超过省4.6%的平均值,2012年逾期人数441人,逾期率达19.22%。贷款学生的违约导致放贷银行面临较大风险,使得违约学生所在学校整体的信贷指数偏低。再者,由于借贷学生在校期间不支付贷款利息,而经办银行要垫交有关费用,银行办理这项业务收益不大。因此,银行本身办理此项业务的积极性也会逐步减弱[2]。
1.3 “言行不一”暴露出的信用缺失问题
在资助交往活动中,有的学生做人做事不真诚,心口不一,当面一个样儿背后却另一个样儿,阳奉阴违;有的学生出尔反尔,说话不算话,承诺过的事不兑现;有的学生在校得到资助后隐瞒事实,继续向家里伸手要钱,随意浪费;有的学生绞尽脑汁申请各类资助,获得批准后又“懒得跑腿”办手续,随意放弃指标;有的学生对他人不坦诚相待,有话当面不说,背后瞎议论,班会时不说,散会后乱说,民主评议时不说,评审结束后乱说;有的学生在网上极不负责,发表一些道听途说的信息,制造虚假言论,以此诽谤、攻击他人,干扰资助评审工作。这些问题都给学生管理工作造成了困扰,加大了资助评审工作的实际困难。
2 贫困生资助诚信缺失的成因审视
2.1 “迷糊”的“被动失信”是内在成因
尽管学生在办理贷款时人手一份贷款须知,学校也组织主题班会要求学习贷款合同和贷款手册中的还款要求,毕业后按合同约定及时主动归还本息。但在对贷款逾期学生的调查中发现,不少学生根本就没有把贷款后的相关事宜放在心上,不知道贷款利息从毕业之日起就开始产生,没有学习研究贷款合同和还款知识,甚至还有部分学生连自己的还款账号也不知道。这一部分“迷糊”学生无形中就变成了“违约对象”,尽管他们主观上想诚信,但是这样的“被动失信”也是造成逾期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调查中还发现,有部分学生认为向个人借钱才是真正的“借款”,借国家的钱不算“欠”,助学贷款无抵押、无担保、免利息,简直就是“免费的午餐”,“不贷白不贷”“贷了也不还”,家里盖房缺钱的、做生意需用资金的,统统盯上“助学贷款”。这部分“拖贷”学生通常在了解具体政策后,都能主动归还本息,也可算作“被动失信”。
2.2 社会环境的冲击是宏观诱因
虽然说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老实人吃亏”“明哲保身”“见什么人说什么话”“话到嘴边留三分”等感叹真诚之难的俗语古训,被许多人奉之为处世哲学,严重扭曲了人们的诚信意识[3]。长期的防备他人背信弃义、“人人自危”,会动摇人们对尊重、承诺、关怀、合作、信任等维护社会健康发展准则的信念,使人的安全需要受挫,到时别说社会发展,人的生存都将成为问题。
其次,由于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的社会转型期,走私、偷税漏税、假冒伪劣产品等不断冲击诚信底线,冲击社会的诚信意识,不诚信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一种谋生的手段,甚至是获得利益回报的一个途径[4]。当代大学生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大潮中成长起来的,他们在接受传统文化教育的同时,也深受经济体制转型所带来的多元文化与观念的影响[4]。多元化的负面影响对大学生的心理腐蚀是不可低估的。
2.3 管理制度的漏洞是微观动因
《调查表》由学生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把关、审核,本应具有极强的公信力,但是从认定结果来看,这一纸证明很难说明全部问题。高校在进行贫困生认定和审核时本应一一核实,确保“应助尽助”;但是,当前高校资助工作中合理、健全、有效的管理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这给某些学生的不守诚信提供了可乘之机。社会法制领域缺乏健全的监管制度、诚信评价体系,缺乏对失信的惩罚制度,失信带来的“利益诱惑”远远高于失信带来的“惩处伤痛”。
2.4 家校诚信教育的缺位是综合积因
家长既是孩子的启蒙老师,更是终身老师,其一言一行对于孩子的成长、性格养成、“三观”都有潜移默化的作用。部分家长只是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考试排名,对于思想品德方面的教育却重视不够,面对孩子日常生活中的说谎、欺骗、言而无信等听之任之,不加以批评与引导,甚至还为孩子的“小聪明”沾沾自喜,久而久之形成了孩子不懂诚信、不愿诚信的现状。另一方面,高校在学生资助工作中本应注重资助育人功能的开发,大力发挥教育和熏陶的本位职能,但实际上却是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发放资助这一机械而简单的工作上。家校诚信教育的缺位,给贫困生资助诚信缺失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3 改善贫困生诚信教育的几点建议
3.1 建立诚信约束机制,发挥制度保障作用
秩序的形成需要制度的建立。心理学家研究表明:当一种习惯养成时,必须经过多次反复,同时需要外在力量长时间的强制与约束,才能逐渐内化为自身的一种需要。应把校纪校规的制订与道德基本规范结合起来,将诚信原则渗入规章制度中,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措施纳入教育管理范围中。如: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必须接受在班级的民意诚信测评,只有通过者才有资格获得相应的奖项;对造假者应取消申请资格,并在班级内通报批评,让诚信“黑名单”上的人如过街老鼠,处处受约,事事受制;做好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分阶段跟进,分步骤更新,确保毕业生离校前都能知晓还款程序,明白不诚信带来的严重后果;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并延至今后的工作单位,在学校与社会之间架起诚信教育的桥梁。
其次,细化贫困生认定标准,优化奖助学金评定办法。由以往国家助学金评定名额根据人数比例“一刀切”的做法,改为根据贫困生认定等级、数量进行名额分配,防止简单化的操作让国家助学金政策面临流于形式的境地。
3.2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育导向作用
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很多时候不能用理性的头脑来分析事物,对是非判断和善恶美丑的识别还存在一定的偏差,基于此,作为国家奖助学金评定、贫困生认定的重要参与者,辅导员、班主任本身的敬业态度、个人修养,对学生诚信教育在很大程度上会起到重要作用。所以,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要取得实效,必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消除个别教师在资助交往活动中办事不公正、在评奖评优过程中不照章办事的消极影响;学校将诚信规范融入到师德建设中,对各个部门和教师提出更高的诚信要求,自觉抵制官僚形式主义、浮夸作秀等种种不诚信风气,不搞“双重道德标准”,以德示范,以诚信的道德追求、道德情感和道德形象去引导、教育学生。
3.3 评选诚信先进典型,突出榜样示范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注重运用先进典型影响和带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高职院校每学年可以开展“诚信之星”评选活动,通过生动的细节和鲜活的语言展现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展示先进典型的品格魅力,让“诚信之星”成为深入人心、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典型,发挥持久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其次,通过诚信典型人物事迹介绍,进一步挖掘深层次的精神内涵,挖掘他们身上折射出的真善美的精神内涵,将这种诚信、理解和奉献传承下去,并且发扬光大。只有这样,广大学生才会自觉地向先进典型看齐,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一个比、学、赶、帮、超的学先进氛围才会形成。
3.4 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注重校园文化作用
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推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教育部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自2013年起,每年的5月份集中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高职院校应以此为契机,不断创新宣传形式,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演讲等活动,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普及诚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在活动中,逐步打造校园特色品牌,最终形成校园诚信文化氛围。
[1]谭红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3):133-134.
[2]陈颖.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下的学生诚信问题探析[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2(5):175.
[3]刘东艳.大学生诚信教育缺失问题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08(22).
[4]孙肖远.论体制转轨中的文化冲突与文化构建[J].社会主义研究,2002(6).
[责任编辑:李强]
2015-03-28
李金霞(1981-),女,江苏淮安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E-mail:334854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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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6876(2015)03-026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