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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的根本问题不是美本质而是“物何以美”——兼论康德美学的科学性和超前性

2015-03-27李志宏孟凡君

河南社会科学 2015年3期
关键词:康德美感本质

李志宏,孟凡君

(吉林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美学曾经长久地以“美本质”及“美是什么”问题为根本问题和主要研究对象,西方美学界从20世纪开始反思其合理性。从此至今的研究表明,不但不能说美的本质问题不容置疑,还必须对美本质研究加以彻底否定。

但是,当陈旧观念习惯成自然时,谬误就被当作不证自明的真理。其典型表现,是以张玉能先生为首的美本质固守派。这一学派新近提出了固守美本质的两大理由:一是“美的本质”是美学的根本问题、核心问题,舍弃不得;二是事物都是有本质的,因此有美的本质。笔者认为,这两条理由都不能成立,我们且略加分析。

一、美学研究的根本问题是什么?

自柏拉图开始,两千多年来美本质论者们紧跟在柏拉图背后不断地重复“美本质”的老路。如此的顽强而执着,必有强烈的信念为支撑。但学术研究要讲究科学性,要从实际出发思考一下:美本质研究的价值何在?根据何在?

对此,美本质论者当然有自己的看法。有学者专门论述过美本质问题的重要性,而张玉能先生在前文的论述最全面、最持久,说:“真正的美学研究必须研究美的概念或美的本质这个核心问题、关键问题、根本问题……否则,没有美的概念、美的本质和美的整体观念的美学研究就会成为空中楼阁或者水中浮萍,就只能是一种盲人摸象。”石长平先生在前文也指出:“没有一个关于美的本质和‘美是什么’的解答,就不可能对关于美的范畴、美的形态……艺术的起源、艺术的特性等重要问题进行解答。这样的理解,几乎是所有坚持本质论的美学研究者的共识。”这的确是一种共识,包括西方美学在内。但是,这种价值和作用是真实可靠的吗?我们看到,被作为根本问题的美本质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因此所有建基于美本质之上的美学理论就都一直是空中楼阁或水中浮萍,一直是在盲人摸象,都不可能对美学一系列重要问题作出解答。也就是说,美本质的所谓理论价值和重要作用一直是缺失的、不存在的。而现实生活中的审美活动一直在照样进行,美本质理论既不能引导实践也不能解释现象。这等于说,两千多年来,美本质学说对美学理论和审美实践都没产生实际有效的作用。如此,还能认为美本质对美学有重要性吗?

许多人以为,放弃了美本质问题就是放弃了美学,否定了“美是什么”的命题就是否定了美学史;而为了追求美、追求美学真理,就要顽强地坚守着美本质研究。这种愿望和精神都是可贵的,但其认识却不可取。其最大误区,是没有看到真正的美学根本问题是什么。

从美学的起始过程看,柏拉图探讨美学问题的最初意图是要说明,是什么东西或元素使事物成为美的,即探讨“美的事物之所以美的原因”。柏拉图以为,“一切美的事物之所以美乃是因为拥有美”[1],因此要找出美的事物中“真正存在”的东西即美本身,这才形成了美本质及“美是什么”的问题,形成了一条延续两千多年的本体论路径。可见,“美的事物之所以美的原因”才是美学的出发点,是美学研究的元问题、根本问题、核心问题。“美是什么”问题只是当初柏拉图对美学元问题的回答,是衍生出的次级问题。但由于人们把回答元问题的可能性完全放在了次级问题上,致使次级问题成了人们直接关注的目标。结果,原来的次级问题被当作根本问题、核心问题。这就偏离了美学的真实目标,也误导了相关研究。从学科意义上说,消除了次级问题,元问题依然存在。因此,美本质问题在理论逻辑上并非必须。按照事理和逻辑,重要性要建立在合理性基础上。首先要论证问题的合理性,然后才谈得上问题的重要性。美本质论的失误正在这里,他们是以重要性来充当合理性,而这个所谓的重要性又是主观想象出来的,没有任何客观根据。他们忘记并忽略了一个真正重要的问题:凭什么说美的本质问题“是美学的核心问题、举足轻重的问题、根本的问题”?[2]

实践表明,处于次级地位的美本质研究是走不通的。美学要获得生机、获得发展,必须回到真正的根本问题上来,以探索“美的事物之所以美的原因”为美学的起点。这一元问题可以简略地表述为“事物何以是美的”,或者更简约地表述为“物何以美”[3]。它不仅是比美本质和“美是什么”问题更为初始、更为根本,尤为重要的是,它更为科学。

重新界定了美学真正的元问题、根本问题,美本质作为美学根本问题的地位就不复存在了;美本质研究最重要的理由就此倒塌。

二、康德开辟了美学研究的审美认知路径

破除了柏拉图的本体论路径,还有其他路径可走吗?有的。康德早已开辟出另一条路径——鉴赏判断即审美认知路径。

康德认为,美学研究的关键是人的鉴赏判断力。“鉴赏力是依据完全无利害关系的愉快或不愉快对一对象或一种表象方式的判断能力。这样一种愉快的对象就称为美的”[4]。因此,康德美学不是论述“美是什么”,而是说:美感的对象被称作美的。即不是对象事物中的美引发了人的美感,而是当人运用鉴赏力(审美认知力)对事物加以认知并产生了美感时,才把这一事物称为美的。对象事物只是被称作美的,并非本来就是美的。美学研究不是要在客观事物中找到美本身、美本质,而是要发现主体之所以能对事物产生美感的内在机理;认知活动才是审美的决定根据。

虽然认知活动具有决定作用,但审美认知不是单方面的,必须有相应的可审美的对象。康德认为,对象之所以可成为鉴赏判断的对象,是因为其表象即形式中含有主观合目的性。这所谓的主观合目的性,我们今天可以理解为事物的审美价值。不过,主观合目的性即事物的审美价值并不是客观的存在,而只是在同主体心意状态(主体的审美认知活动)的关系中才呈现出来;事物表象如果不使人产生美感,就不被认为具有主观合目的性。那么,事物表象中可以引发美感的主观合目的性从何而来?可以感觉到主观合目的性的心意状态从何而来?对此,康德没能做出回答,而是推测:可能还有更深一层的先验法规,即有一个可称之为“超感性基体”的事物在更基础的层面上发挥着作用,“鉴赏判断的规定根据可能存在于那样一种事物的概念里,这种事物可以被看做人性的超感性基体(Substrat)”[4]。康德认为,这一超感性基体是极为重要而神秘的,“唯有它能被指为解开这种对我们隐藏着它的根源的能力之谜的唯一的钥匙”[4]。走到此处,康德就再也走不下去了,只得幽幽地说:“我们没有办法使它进一步得到解释了。”[4]这是康德的局限,但也是天才的科学化前瞻。康德超越了同时代的所有人而推测出“超感性基体”的存在,实在是达到了当时历史条件下所能达到的最大极限。尽管康德美学没能完满地解决问题,但开启了正确的路径,提示了美学发展的合理方向,构筑了最完备而科学的美学理论框架。

美学史中把康德美学归入主观唯心主义体系,也有一定道理,但不能因此而忽视康德美学的合理性、科学性。康德开创的美学路径记录着美学史中曾经的辉煌。但康德路径并没有一直延续下来,直到认知美学形成,才清楚地意识到康德美学的研究方法和理论价值。当代科学化的美学进展表明,需要从审美认知的角度对美学元问题作出回答。这种角度是不是否定美感的客观根据、是一种主观意识决定论呢?当然不是。人之所以能对某一事物产生美感,取决于一系列的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对象事物的利害价值及人对这种利害价值的认识。如果事物对人有利而人也认识到这种有利性,就会对该事物产生好感。这种好感一方面存在于人体的内感觉中,一方面附着在形式知觉中。例如,苹果是于人有利的:人吃进了苹果,会在内感觉中产生好感;同时,对苹果外形的知觉会形成知觉模式留存在认知结构中。由于关于苹果有利价值的内感觉和关于苹果外形的形式知觉是近乎同时发生的,就在大脑的认知加工过程中被整合为同一个事件,形成特定的神经联结方式,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神经活动单位,我们称之为“认知模块”。在认知模块已然形成的前提下,审美认知就能够以知觉为中介,对外连接着事物的外形,对内连接着愉悦情感。一旦适宜的主客观条件具备,认知模块就被激活,形成美感体验。即在认知模块形成之后,再知觉到与认知模块相匹配的事物及形式表现,就会直觉性地形成好感。人在非利害状态下由对事物形式的知觉而产生的好感就被称作美感;引发美感的事物被称为美的事物——事物因此而成为美的。这就是对“物何以美”问题的科学化回答。

前文张玉能先生批评我们说:“把普通事物‘看成了美的事物’,它就是美的事物了吗?这里面的违背常识、违背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哲学基本原理……”这里所说的“常识”,不过是美本质论的惯常错误,必须违背。从审美实践中看,如果人不对某一事物产生美感,不把它称作美的,这一事物是不能成为美的事物的。“为什么西湖是美的,而臭水坑却不美而丑呢?”按照美本质论,只能空洞地说西湖中有美;除此之外就无法再做进一步的解释了。认知美学则认为:不是因为西湖中有美,而是因为西湖的清澈湖水于人有利。以利害性为中介,人形成了关于湖水和景观的认知模块。以此为前提,再看到西湖或类似于西湖的形式表现就能油然地产生美感。对西湖产生美感了,才把西湖称作美的。假如人们不对西湖产生美感,西湖对人而言就不是美的——这是近代以来,特别是接受美学以来被美学界所广泛认可的常识,不是认知美学的杜撰。

所有的审美现象都应该这样得到解释,也可以这样得到解释。而从今天的眼光看,以认知模块为核心的审美认知机理大概就同康德模糊猜测到的“超感性基体”相似。这是美学研究切实而有效的进展,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美的本质”能寄身何处?

美本质论者还试图从事物都具有本质的角度论证“美的本质”的合理性。张玉能先生在前文指出:“认知美学的反本质论,否认美的本质问题,实质上就是在盲人摸象。认知美学所把握的美的对象,离开了美的本质和美的整体,就产生了种种错觉……”这一批评没看到事情的真相——认知美学绝不是反本质论者。我们完全赞成前文石长平先生的见解,“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的辩证的本质论即现代唯物主义本质论,是科学的正确的本质论”,“本质追问是人类理性的必然要求和自然倾向”。我们认为,事物所谓本质,就是该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性质;任何一个事物都会区别于其他事物,因此所有的事物都有本质。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非但不是反本质论者,反而是不折不扣的“本质主义”者。

但是,绝不能以为,只要赞同或接受唯物主义辩证哲学的本质论了,则“以此为理论基础和指导原则对一切事物包括美本质的追问,其思维方式和理论方法都必然是科学的,所得出的结果也必然是接近真理的,因而其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刻意地把美本质同“一切事物”连在一起,虽然用心机巧,但却于事无补。唯物主义辩证哲学肯定的是真实事物的本质,不是虚幻的本质。本质不能抽象地存在,必须寓于具体的事物之中;有事物才有事物的本质。某一具体事物存在着,则其本质就存在着;如果事物不存在,那当然没有所谓这一事物的本质。这一法则表现在美学中就是:如果世界中有个叫作“美”的事物,那就会有美的本质;如果没有个叫作“美”的事物,那当然没有美的本质。认知美学所论证的,正是叫作“美”的事物的虚空性。因此,我们不是否认事物有本质,而是否认有叫作“美”的事物。

对这一论点,很多人难以接受,甚至强烈地加以反对。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来自心理错觉和思维定式——把“美”字当成了“美”。我们在生活的语言中说到“美”时,其实是在使用“美”字。美字的存在是确实的,一些人因此而坚信,美的存在也是确实的。所以我们必须辨别清楚:美字不是美。

人是符号性的动物,会使用语言符号,文字又是语言的符号。语言作为符号可以约定俗成地指代事物,因此语言(包括文字)与事物之间有同一性。例如,生活中,水和火都是切实存在的具体事物,它们作为具体事物都有自己的本质。语言中,说到水时,是用“水”字来指代叫作“水”的东西;说到火时,是用“火”字来指代叫作“火”的东西。但水字不是水,火字不是火。同样道理,如果生活中有美,就可以用“美”字来指代叫作“美”的东西。但实际上,有什么东西可用“美”字来指代呢?说到水字的时候是指可以喝的水,说到火字的时候是指能烧水的火,大家都很清楚。说到美字时指的是什么,谁都不清楚。如果谁都不知道美字指什么,就表明美字没有所指对象事物,继而表明没有一个叫作“美”的事物。既然本来不存在这么个事物,那就不用寻找了。这里的逻辑是:只要去寻找,就是不存在;既然不存在,那就不用找;如果非要找,一定会失败。所以,“美是什么”命题是很诡异的:当问“美是什么”时,就说明不能这样问;当要找美时,就说明不能这样找;当肯定这一命题时,就是在否定这一命题;当说“美”是什么时,“美”一定不是什么。在这一诡异命题面前,所有的回答都必定是错误的,所有的美本质信奉者都必定要栽于马下。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本质必须寄身于物。如果所谓的“美”的自身存在尚成问题,何来其本质?正如,如果大象自身的存在与否尚成问题,怎么谈得上大象的本质呢?美字、美的事物、审美价值、真善美范畴等都不是“美”;美本质论者也说不出什么是美。既然连“美”都谈不出来,怎能谈论“美的本质和美的整体”呢?美本质论者们能为美的本质找到存身之所吗?

四、美本质研究的凭据在哪里?

张玉能先生能看到盲人摸象是一种错误,却没能看到美本质研究比盲人摸象还要错误。盲人摸象好歹还有个凭据,其所摸的毕竟是真实的大象。而美本质研究则全无凭据,完全没摸到真实的东西;自以为言说的是美,其实言说的是美字。试想一下,如果盲人摸象中摸的不是大象而是描绘大象的画像,那结果将会怎样?盲人摸象只要多用些时间、多费些力气,总会把象摸全,得出整体的印象。而美本质研究把美字当成美,相当于盲人摸画,那是无论用多长时间、花费多大力气,都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认识论告诉我们,如果要获得理性认识,必须首先获得感性认知。前文张玉能先生指出:“盲人摸象的寓言昭示我们,人们的认识不能离开对对象的本质和整体的把握,也不能仅仅依靠感知的感性认识。”这一表述有点本末混淆的意味,偏离了问题的关键之处。对“美是什么”研究而言,远远不是理性认识的问题,而是感性认识的问题。假如盲人能把大象摸全,得出“这是大象”的结论,就算是完成了对大象的感知,完成了认识的起码之步。靠摸是摸不出本质的,也不需要摸出本质。人们知道有个动物叫“大象”,知道大象什么样,这就行了。而这起码的一步在“美是什么”研究中却始终完成不了,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正可谓“不知有汉,何论魏晋”,若要对美的本质加以理性认识,先要能感知到叫作“美”的事物。无论什么样的知识体系,感性的感知都不可或缺。客观事物的存在是感性认识的来源,感性认识也能够确证客观事物的存在,即所谓“眼见为实”。相应地,眼不见即为虚。

张玉能先生在理论上可以把认识论讲得头头是道,但在实践中则是机械的、形而上学的,不能把认识论原理应用到美学研究中去,说:“认知美学就像摸象的盲人一样,只相信自己的感觉和知觉,凡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对于他们就是不存在的。”其实,有正常感官的人类也是这样的。凡是人类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对于人类就是不存在的。唯须注意的是:要区别感觉的单位性。即要区分个人的主观感觉与人类的整体感觉。个人感觉不存在的,可能别人感觉存在,这时就不能以个人的主观感觉否认客观存在。如果以人类的整体感知为单位则可以说,整体人类的感觉都不存在的,那就不能说有这个存在。正如马克思所说:“任何一个对象对我的意义(它只是对那个与它相适应的感觉来说才有意义)恰好都以我的感觉所及的程度为限。”[5]所有被人类所感知到的、推测出的、想象出的,即所有在人类视野中的事物,都是已经被认识所把握到的,都以同人的认识能力相对应的方式存在。在此之外,谈不上什么存在。

由于人们把美字等同于美,某些对美字内涵的解释就被当作对“美是什么”命题的回答。在前文石长平先生说:“10多年前就有学者尝试区分美的十种理论含义:美作为一个描述审美对象的概念;美作为一个描述感性愉悦之心理体验即审美经验的概念……”可惜,这个尝试正好典型地表现出把美字当成美的错误。该学者阐述中所说到的“美”字都是观念性的,不等于事物本身;而一旦说到“美”,就应该指叫作“美”的事物。事物怎么能有理论含义呢?怎么能作为“一个描述审美对象的概念”呢?只有概念可以有理论含义,只有语言、文字可以成为表示某种内涵的概念。因此,这位学者正确的表述应该是:美字作为一个描述审美对象的概念,美字作为一个描述感性愉悦之心理体验即审美经验的概念……如此等等。

前文石长平先生还说,“近期国内一些反本质主义学者如李志宏教授再次提出美无本质论……其主要观点是:美是形容词,不是名词,充其量是代名词”,“李志宏教授把他的论断建立在‘美不可以作名词’的基点之上”。希望论者看得清楚一点,我们的论述可不是这样的。按照认知美学理论,绝不能说“美是形容词”,“美不可以作名词”,应该说“美字是形容词”,“美字不可以作名词”。这其中的道理可以举例说明:当问“人是什么”时,能回答说“人是名词”吗?如果这样回答那就十分可笑了。可以作为名词的只能是“人”字。把人等同于人字,那是对人类的大不敬。所以,“人是名词”的说法不能是对“人是什么”问题的回答。但是,类似的回答却时常出现在美学领域中。石长平先生似乎没有觉察到其中有什么不妥,一如既往地说“‘美’首先是形容词”“‘美’经常有指称性用法,可以是名词”,还大段地论述“美”是怎样作主语、作宾语的。试想,除了文字、语言之外,还有什么事物能是名词作主语、作宾语吗?我们能说“树”是主语吗?只能说“树”字是主语。能说“花”作宾语吗?只能说“花”字作宾语。这种论述也是在不知不觉中陷入“美是什么”命题的诡异怪圈中,其论述越是充分,对自己的否定也越是充分。

无独有偶。张玉能先生也没能清晰地注意到我们用词的严谨,其在前文指出:“认知美学的反本质论美学……从总体上来看,也就是跟着西方近代认识论美学中的主观唯心主义美学亦步亦趋的。休谟说:美就是快感。李先生说:美感就是美。康德说:美是知性与想象力的和谐心意状态。李先生说:美是人的认知活动决定的。”我们对“亦步亦趋”之说倒不计较,而对学术概念的严谨性则不能不察。需要请教的是:我们何时何地说过“美感就是美”?又何时何地说过“美是人的认知活动决定的”?这种无凭无据的强加于人,充分显露出把美字混同于美的错误思维。以这种方式对待认知美学,才是名副其实的盲人摸象,自然免不了以为认知美学是步入迷途[6]。殊不知,真正步入迷途而不知返的正是美本质论的固守者们。

五、美本质研究可以“下课”了

客观地说,对审美这种复杂的现象,正确的认识不可能轻易获得,往往要经历多次的、反复的试错。因此,美本质研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可以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学者们的努力也都是值得肯定、值得尊重的。但是,历史在发展,世界在变化。如果对新的、科学化的美学论证视而不见,还要坚持不懈地在追求美本质的征途中探索跋涉,那就不是顽强而是保守和倒退了。

诚然,如论者所言,目前明确赞成我们观点的人没有几个。但也正如论者所说,有时真理掌握在极少数人手里。我们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是由于我们自信握有充分的根据。反观之,美本质论有什么可靠的见解和根据吗?而且,照我们的估计,现在还明确赞成美本质论的人也没剩几个了。也许有些人是“不屑于或者不愿意直接回应‘取消美本质’的言论”,其中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个是他们对美本质论产生怀疑了,原有的学术观念发生了动摇;另一个是,要对认知美学的论点做出回应也不是件容易事。认知美学无可辩驳地证明:美本质论在事实上行不通,在逻辑上说不通。这种情形之下,还能有几人愿贸然地涉足其中?

这场论辩中,对我们的指责往往是无中生有、无的放矢的,总要先把我们曲解一下,然后才能生成批驳的目标和靶子。仅以本文提到的话语为例,我们是“反本质主义”吗?我们说过“美不是名词”吗?说过“美感就是美”吗?这种不得要领式的批评实在是无奈我何,也不利于讨论的深入。不是说认知美学无懈可击了,相反,认知美学还处于草创阶段,还需要不断地修正和调整。我们欢迎所有的批评和质疑;同时,希望对我们的批评是中肯的、切中要害的、符合实情的。张立勇先生说:认知美学“能够将美学史上各家学派的基本理论观点做出恰当的评论,汲取优点发现问题寻求突破,从而形成一家之言……开启了美学研究的新领域……发现了审美活动的性质和生理机制”[7]。这种评价出于公心,不带门户成见,难能可贵,相信是对认知美学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如果真能发现认知美学的缺陷并做出实事求是的分析,更是我们所求之不得。

“真理越辩越明。”论争是为了取得正确的认识、消除错误的认识。我们既然已经看到了美本质的错误,就有责任、有义务向学界说明这一点。至于人们什么时候能较充分地认识到这一点,那就留给历史来回答吧。就目前的情势来看,美本质研究的困境是明摆着的、无法摆脱的;以张玉能先生为首的新实践美学学派只能是最后的堡垒。“举目而望,四海之内”,还在如此深信不疑、如此锲而不舍地为美本质论作出辩护的学派,真就是仅此一家。就连与张玉能先生同宗同门同谱系的实践存在论美学都认为:错误而落后的美学“把寻求美的本质作为研究美学的一种不言自明的预设的前提”,“是中国美学要真正取得重大突破和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8]。美本质论阵营的四分五裂、众叛亲离,可以从一个侧面表明,美本质研究不是“美学繁盛的必由之路”,而是美学的凋零之路、死胡同之路。相比之下,由康德开始的审美认知研究之路方兴未艾;以现代认知科学为基础的美学才是具有发展潜力的美学。

[1][古希腊]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4卷)[M].王晓朝,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2]张玉能,张弓.为什么“美的本质”不是伪命题?[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5):37—41.

[3]曹俊峰.元美学——美学的自我审视[J].学术月刊,1996,(8):29—35.

[4][德]康德.美,以及美的反思:康德美学全集[M].曹俊峰,译.北京:金城出版社,2013.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张玉能,张弓.认知美学的迷途[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6):24—29.

[7]张立勇.认知美学原理分析——兼与李志宏先生商榷美的本质问题[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6):30—37.

[8]朱立元.略谈当代中国语境中的实践存在论美学[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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