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摸象与反本质论美学——认知美学的盲人摸象
2015-03-27张玉能
张玉能,张 弓
(1.华中师范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2.华东政法大学 人文学院,上海 201620)
盲人摸象的寓言昭示我们,人们的认识不能离开对对象的本质和整体的把握,也不能仅仅依靠感性认识。认知美学的反本质论,否认美的本质问题,实质上就是在盲人摸象。认知美学所把握的美的对象,离开了美的本质和美的整体,产生了种种错觉。认知美学把美的生成看作“知觉模式”的结果,实质上就是在没有美的本质和美的整体的情况下,把美(美的对象)当作了美学盲人的感觉的复合,是一种典型的唯心主义经验论美学,无法还原美的本体。
一、盲人摸象的启示
盲人摸象,又称瞎子摸象,源于印度佛教的一个寓言故事。《大涅槃经》(卷三十二)载:“有王告大臣,汝牵一象来示盲者时,众盲各以手触。大王唤众盲问之:汝见象类何物?触其牙者言:象形如芦菔根;触其耳者言如箕;触其脚者言如臼;触其脊者言如床;触其腹者言如瓮;触其尾者言如绳。……王喻如来正偏知,臣喻方等涅槃经,又象喻佛性,盲者喻一切众生无明也。”《长阿含经·卷十九·龙鸟品》《百喻经》《菩萨处胎经》亦载有这个故事:印度古代有一个国王,叫一位大臣牵来一头大象,让几个盲人用手摸。国王把几个盲人招来问他们:你们见到的大象像什么东西?摸到了大象牙齿的盲人说:“大象就像一根大萝卜。”摸到大象耳朵的盲人说:“大象像一个簸箕。”摸到大象腿的盲人说:“大象像一个杵臼。”摸到大象脊背的盲人说:“大象就像一张床。”摸到大象腹部的盲人说:“大象就像一口大坛子。”摸到大象尾巴的盲人说:“大象只不过是一根草绳。”六个盲人争吵不休,都说自己摸到的才是真正大象的样子。而实际上呢?他们一个也没说对[1]。在这个寓言中,国王比喻如来佛纠正片面的知识,大臣比喻《大涅槃经》或者佛性,几个盲人比喻所有的没有正确知识的芸芸众生。
盲人摸象的寓言昭示我们,人们的认识不能离开对对象的本质和整体的把握,也不能仅仅依靠感性认识。也就是说,一个人要把握对象、获得真知,就必须从整体上把握对象,不能只把握对象的某一部分就得出结论,以偏概全。同时,人们也不能仅仅相信自己感觉器官的感知,还必须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运用思维,透过现象把握对象的本质;如果人们对于对象的本质没有最起码的了解和理解,就不可能把握对象的真实面目,不可能获得全面的、整体的、本真的知识。
人们之所以要把感性认识在实践中发展成为知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就是因为感性认识是一种片面的、不完整的认识,盲人摸象中每一个盲人所得到的认识就是感性认识,而且是一种单凭触觉得来的认识。因此,人们的感性认识是人们通过感觉器官获得的关于对象事物的个别的、外在的、直接印象的认识。人们的知性认识是由感性认识抽象、概括出来的,是对对象事物的本质的抽象和概括;它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所谓的“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的认识或者知识,反映了对象事物的内在的、固有的、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性质。人们的理性认识则是感性认识与知性认识的统一,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所谓的“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2],对对象事物的全面的、完整的、辩证的认识或者知识。因此,关于事物的本质的研究是一种知性认识的抽象过程,往往表现为关于事物的概念、判断、推理的形式。那么,在人的认识过程中,知性认识往往可能以一些概念、判断、推理的形式,范导和规范着人的感性认识,二者的结合才可能得出真正的、全面的、具体的、完整的理性认识或者知识。盲人摸象中的那些盲人,之所以把大象判定为大萝卜、簸箕、大床、坛子、绳子等,就是因为他们的意识之中只有一些具体的感性认识,而没有比较抽象的知性认识,也就是没有关于大象的“本质”的认识或者知识,所以他们就仅仅停留在感性认识的阶段上,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如果他们能够通过书本或者他人传授而获得一定的关于大象的知性认识或者知识,比如,“大象是一种大型动物”或者“大象是一种大型哺乳动物”之类的认识或者知识,他们的判断就不会错得那样离谱。所以,在认识过程中,知性认识或者知识对于认识或者知识的形成是具有范导和规范作用的。因此,人们对于某一事物对象的本质了解得越多、越准确,那么他们对这个事物对象的认识也就会越明确、越全面、越完整、越具体,也就可能得到比较正确的理性认识或者知识。
另一方面,人的认识不能仅仅靠感觉器官,还必须经过思维的知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才可能获得完全的、全面的、本质的、内在联系的认识或者知识。在这个从感性认识经过知性认识达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中,人们已有的知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对于感性认识具有范导和规范作用;在实践过程中,人们的感性认识在已有的知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范导和规范下,才能获得新的知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新的知性认识或者知识就是对对象事物的概念、判断、推理,它是抽象的、本质的、内在的联系的认识或者知识,然而,仍然具有某些片面性,需要进一步在实践中达到全面的、整体的、具体的新的理性认识或者知识,这样才算完成了一次真正的、完全的认识过程,当然还得接受实践的检验。因此,如果那几个盲人,能够在一定的知性认识的启示或者提示下,再结合自己的感性认识,并且能够综合大家的感性认识,也许就可以得出一个比较接近对象事物的认识,比如,大象是长着大萝卜似的牙齿、簸箕似的耳朵、坛子似的肚子、大床似的脊背、杵臼似的腿、绳子似的尾巴的动物或者哺乳动物。所以,关于对象事物的本质的知性认识或者知识,在一次比较完全的认识过程中,是具有决定性的范导和规定作用的,因而是任何认识活动所不可或缺的。缺乏了关于对对象事物的本质的知性认识或者知识的范导和规定作用,就必然会导致盲人摸象的结果。认知美学就是如此。
过去,我们的哲学认识论和认知心理学,仅仅把人的认识过程及其阶段划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部分,而且把人的认识过程视为一个单纯的现在进行时和主体在场的活动过程,忽略了人们的潜意识和无意识中积淀的感性认识和知性认识的知识。比如,同样是盲人摸象,一个盲人摸到象牙说是“大萝卜”,另一个盲人说是“棒子”;同样是摸到象耳,一个说是“簸箕”,另一个说是“蒲扇”;同样是摸到象腿,一个说是“杵臼”,另一个说是“柱子”;同样是摸到象肚,一个说是“坛子”,另一个说是“墙壁”;同样是摸到象的脊背,一个说是“大床”,另一个说是“毡子”;同样是摸到象尾,一个说是“绳子”,另一个说是“蛇”,诸如此类的不同感知和判断,在“盲人摸象”的不同版本中都显现出来了。这些都说明,人的认识,既不是单纯的感性认识,也不是单纯的知性认识,还必须形成结合感性认识和知性认识的理性认识。只有在关于对象事物的本质的知性认识的范导和规范下,人们的感性认识才可能接近于对象事物本身,也才可能进一步在实践中结合感性认识和知性认识而达到理性认识,从而形成关于对象事物的完整的、具体的、全面的认识和知识。也就是说,我们既不能像盲人摸象那样得出片面的、以偏概全的感性认识,也不能仅仅获得大象的抽象本质的概念、判断、推理之类的知性知识,而应该在这种关于大象本质的知性知识的范导和规范作用下,获得大象的全面的、整体的、本质的、完整的、具体的认识或者知识。这种三分法的认识论,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已经形成,而在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中已经广泛应用到政治经济学、哲学、美学、科学社会主义的研究之中,然而,我们的哲学认识论至今还没有接受。在美学中,认知美学还在普及这样片面的认识论。
认知美学的代表人物李志宏先生指出:“我们须借此机会普及一下认识论的知识:在科学认识论中,认识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大阶段;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始阶段,是对事物表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反映;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对事物本质和内在联系的把握;人的认识总是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因此,说人对世界的感性体验早于理性的活动,是非常正确的;但是,感性体验也是认识的一种形式、一种表现、一个阶段。人类的发展进步正表现在由对世界的感性体验上升到对世界的理性认识;绝不能以为,只有理性认识才是认识,感性认识及直觉体验就在认识活动之外。同时,审美判断中也可以包含深刻的理性认识,不能以为审美都是浅薄的、非理性的自我感觉。”[3]李先生以这种简化版的“科学认识论”来研究美和审美及其艺术,就必然会重蹈盲人摸象的覆辙。
二、认知美学的反本质论
认知美学的反本质论,否认美的本质问题,实质上就是盲人摸象。认知美学所把握的美的对象,离开了美的本质和美的整体,产生了种种错觉。
席勒在《论美书简》第一封信中开宗明义地指明:“对美学任何部分几乎都不可缺少的美进行研究,会把我引向非常广阔的领域,那里有我还完全陌生的领域。但是,为了作出某种令人满意的结论,我必须把握住整体。客观地提出美的概念并从理性的本性出发完全先验地证明它——以致经验虽然证实着它,但是它完全不需要经验对它的有效性的这种证实——这种困难几乎是不可克服的。老实说,我曾经试图用演绎法来推论我的美的概念,但是没有经验的证明,它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样的困难也始终存在:我的解释之所以被接受,只是由于人们发现,它与审美趣味的单个判断相一致,而(大概在认识终究必定是来自客观原则的情况下)人们之所以认为自己对经验中个别美的事物的判断是正确的,却不是因为这个判断同我的解释相符合。你会说,这样论述意味着要求过多的东西;但是,当我们还达不到这一点时,审美趣味就永远——康德还认为这是必然的——仍然是经验的。然而,我还不能深信不疑地认为,这种经验的审美趣味是必然的,而为审美趣味寻找客观原则是不可能的。”[4]席勒在这里所说的研究美的概念和美的本质问题,确实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是关系到整个美学研究的问题,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是一个不能仅仅依靠感性经验来证实的问题。因此,席勒强调:“为了作出某种令人满意的结论,我必须把握住整体。客观地提出美的概念并从理性的本性出发完全先验地证明它。”[4]
其实,美学中的一切重大问题都必然归源到美的概念或美的本质这个核心问题。任何一个美学体系都必须首先大致确定美的概念或美的本质,在此基础上才可能逐一解决其他的所有重大美学问题。像席勒的人性美学体系认为美是客观的属性,“美是现象中的自由”“美是活的形象”;那么,美感就是对美的主观反映、主观接受、主观创造;艺术就是对客观现实中的事物的“摹仿”,是一种“外观”,外观形式的创造、外观形象的显现。像康德的先验唯心主义美学体系认为美是主观的属性,“美是形式的主观合目的性”“美是道德的象征”“美是知性与想象力的和谐心意状态”;那么“审美判断”(美感)就是无功利的愉快感、无概念的普遍有效的和必然的愉快感、无目的的合目的的快感;崇高就更加是“无形式的主观感受”或者“感性的压抑所提升的理性”,崇高感就是知性借助于想象力的飞翔;艺术就是“自由的游戏”“艺术是天才的自我表现”“天才的独特创造”“天才为自然所定的法则”。像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美学体系认为美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那么美感就是“人在他所创造的对象实践中直观到自身”的愉悦,艺术就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一种审美精神生产、一种实践—精神的掌握世界的方式。由此可见,确定美的概念或者研究美的本质,不仅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不一定就必然导致形而上学的本质主义,关键在于,所谓形而上学的本质主义(本质论)是把美的概念或美的本质看作是一成不变的、先验存在的、独立自足的实体存在或者实体性质。反本质论的美学,否定任何探讨美的本质问题的理论,实际上就是否定了人类知性认识的范导和规定作用,必然陷入盲人摸象的状态之中。
分清对象的现象和本质,透过现象把握对象的本质,是人类理性的认知方式,也是人类不同于其他普通动物的根本标志之一。人类的认识过程必须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由此及彼、由表及里,透过现象达到本质,因此人类认识的这种由现象达到本质的必然趋势和结果,不是形而上学和本质主义,是美学研究的根本途径。众所周知,狗的嗅觉、鹰的视觉、兔的听觉都远远超过人,然而,狗、鹰、兔在嗅觉、视觉、听觉上的灵敏,都是自然本能的表现,它们并不知道事物的气味、形状、声音等属性与对象的内在联系和本质关联,它们不可能认识对象的本质和本质属性。正因为如此,普通动物的敏锐感觉就只能停留在感性认识层面上,不可能上升为知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更不能升华为审美感受和艺术感受。它们就只能像先天的盲人那样,只具有一些由本能的感觉得来的感性认识,而不可能把握对象世界的本质联系、本质结构、本质表现,它们只是运用非理性的无条件反射的生物性活动获得的感觉、知觉来满足它们的功利性需要,保持它们自己的生存。人类就完全不同了,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既可以由感性认识经过知性认识达到理性认识,又可以在知性认识或者知识的范导和规范下更深刻地感知对象世界,把握对象世界和对象事物的整体。与此同时,人们还可以通过反反复复的社会实践,把感觉器官转化为审美器官,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在关于美和艺术的本质的知性认识或者知识的范导和规范下,更加深刻地感受美和艺术的对象,更加全面、整体、具体地掌握对象世界。因此,真正的美学研究必须研究美的概念或美的本质这个核心、关键、根本的问题,哪怕美的本质问题不可能一劳永逸、一锤定音地最终解决,也必须在总体上有一个大致明晰的美的概念、美的本质的观点。比如,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美是预存的还是生成的,美是实体存在还是关系存在,美是主观意识还是客观属性等,否则,没有美的概念、美的本质和美的整体观念的美学研究就会成为空中楼阁或者水中浮萍,就只能是一种盲人摸象。席勒在1793年的美学研究中对此就有清醒认识,值得我们借鉴。我们绝对不能像西方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反本质主义和拒斥形而上学的美学研究那样,抽掉了关于美的本质的知性认识或者知识,在那里重复盲人摸象。
三、认知美学在盲人摸象
认知美学的盲人摸象,首先表现在只承认美存在,而不承认“美的本质”的存在。认知美学者认为:“从科学的、逻辑的观点看问题,如果世上存有美本身、美本质,那就应该是个实际的存在物,即美事物;‘美’字则是语言符号,是个概念,不是事物本身。事实是,美本质即美事物的存在只是意念中的,不能在实际生活中被证明;美概念的存在才是确实的。而以美概念的存在来表明美本质即美事物的存在又是没有理由的。因为,美概念与美事物之间的对应联系也是意念中的,不能在实际生活中构成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对应关系。从审美实践活动中的实际作用看,当人们在名词的意义上使用美概念即‘美’字时,‘美’字实际上具有代名词的功能。例如,当说‘创造美’、‘欣赏美’、‘生活中存有美’时,这里的‘美’字是在分别地指代美的事物、审美价值等等,‘美’字作为能指没有独自的所指物,因此不是合法的名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美’字或美概念是‘虚假的名词’;并不是在语法的意义上将‘虚假的名词’当做同‘一般名词’、‘抽象名词’、‘集合名词’相并列的一个种类。”[5]认知美学家就像摸象的盲人一样,只相信自己的感觉和知觉,凡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对于他们就是不存在的。对于他们来说,美本身、美本质就是一种“实际的存在物,即美事物”,把“美”“美的本质”看作一个实体存在才是一种真正的“形而上学”。只相信自己的感觉和知觉的认识论,是一种极端的片面经验主义认识论,其典型的表现就是英国大主教贝克莱所谓的“存在就是被感知”,不能被感知的东西就是不存在的。所以,认知美学者就跟着西方传统形而上学走到了片面经验主义认识论的死胡同里。不仅如此,他还沿着这条路,比分析哲学的逻辑原子主义(罗素、早期维特根斯坦)和逻辑实证主义(卡尔纳普)走得更远,捞不到水中的月亮,就连月亮本身都否认了。早期的维特根斯坦秉承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和美学传统以及摩尔的思路,对哲学问题进行“语言分析”,划分出了所谓的“可言说的”和“不可以说的”,认为美学问题和伦理学问题或者“美”和“善”的问题,都是不可言说的、形而上学的、非科学的、神秘的问题,要求对此保持沉默。后来的一些绝对科学主义的分析哲学家和分析美学家就接过维特根斯坦的这种对“美”和“善”的怀疑,进一步扩大为所谓“反本质主义”,认为除了可以用经验科学证实或者证伪的问题,一切形而上的“本质”“美的本质”问题,都是假问题,“事物的本质”和“美的本质”都是不存在的,“美是什么”就是伪命题。认知美学现在所说的和所做的,就是拾反本质主义之牙慧。可是,他们没有想到,晚期维特根斯坦还是想关注“美是什么”之类的神秘问题、形而上的问题,提出了一个“家族相似”把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实体”本质论,转换为“开放性”本质观,于是分析美学家们,如比尔斯利等人仍然在探讨“艺术是什么”之类的形而上问题;所以有人把早期维特根斯坦的美学思想叫作“解构的分析美学”,而把晚期维特根斯坦的美学思想叫作“建构的分析美学”[6]。认知美学代表人物李志宏先生把“解构的分析美学”奉为圭臬,置“建构的分析美学”于不顾,甚至批判“建构的分析美学”“不彻底”,而唯有他的认知美学才“彻底地”否认了美的本质问题,倒退到了西方近代认识论美学泥淖不能自拔,成为鸵鸟式的“盲人”,露出了认知美学的反本质论的“知觉模型”的丑陋之处。
认知美学把美的生成看作是知觉模型的结果,实质上就是在没有美的本质和美的整体的情况下,把美(美的对象)当作了美学盲人的感觉的复合,是一种典型的唯心主义经验论美学,无法还原美的本体。
单从李先生的论证过程来看,他就像“盲人摸象”那样把事物割裂得七零八落,不成整体,而且把事物的“美”或者“美的事物”的形成归原为人类的“形式”概念所形成的所谓“知觉模式”。他说:“事物与其外形在物理学的意义上是绝不可能分开的。事物是指事物本身,同事物内在的利害价值紧密相连;事物形式是指事物的外在表现。形式本不具有利害价值;但任何一个具有一定利害价值的自然物体,都有外在表现形式,外形就成为事物的信号,即成为事物内在利害价值的信号。于是,对事物外形的知觉就在知觉结构中刻画出与具体外形和一定情绪相联系的知觉模式。例如,人一看到野兔会感到兴奋,一看到虎豹会感到恐惧。但早期人类只有初步的主客二分认识能力,虽然能把自己与外在事物区分开来,但还没有‘形式’概念,不能把事物与其外形区分开来,也不能把自己的内在需求同知觉区分开来。这就使得人在对事物加以把握时,总是同自己的生存需要相关联,情绪直接地被事物的利害价值所引发,事物外形是事物利害价值与功利需求之间相联系的中介,不能独立地、直接地引发情绪。”[3]稍有一点哲学史和美学史知识的人都知道,李先生的这种说法其实是重复了别人的话,一切主观唯心主义者都是这样看待事物的性质和状态的生成。英国哲学家贝克莱说“存在就是被感知”,康德说“美是形式的主观合目的性”,贝尔说“美是有意味的形式”,立普斯说“美是移情”,布洛说“美是距离”……把事物的美或者美的事物归根到人的主观意识或者主观心理,就是一种以主观意识或主观心理来决定事物的存在及其性质状态的主观唯心主义美学,不论这种主观意识或主观心理是“知觉”还是“知觉模型”,或者是“形式感”,抑或是“感情”和“距离感”(无功利感),它们都没有本质区别。李先生认为对象事物的美是由人的“主观认识”决定的,但他却还是要把审美客体的存在及其性质状态与主观意识或主观心理中的过程魔幻地转换到客体对象之上。他说:“事物与其外形的分离,只能在意识中得以实现。只有人类思维具备的抽象能力才可以把事物及其外形抽象地分离开来。抽象思维能力的发展是一个过程。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思维的抽象能力不断提高,终于由不完全的抽象达到了完全的抽象,这时才可以将事物本身与其外形彻底地区分开来,形成‘内容’与‘形式’的概念。这时的主客二分,有了更深层次的表现,不仅是一般的主体与客体相对立,还实现了主体与客体各自的深层分化,即主体内在功利需要同客体功利价值相对立,主体知觉与客体形式相对立。只有达到这种深层的主客二分,人才能在没有功利性需求的状态下,超出客体实用功利价值而对事物形式加以相对独立的知觉,并由形式知觉而形成愉悦快感,也就是美感。人类审美活动就是这样发生的。”[7]这里的错误和混乱是十分明显的。难道人们在审美过程中,首先要把对象事物的内容与形式抽象地分开吗?事物的内容与形式的分开就是主体与客体的深层次的“二分”吗?“主体内在功利需要同客体功利价值相对立,主体知觉与客体形式相对立”,这样的“主客二分”就可以产生美吗?就能把普通事物转变成美的事物吗?如果把普通事物“看成了美的事物”,它就是美的事物了吗?这违背了常识、违背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哲学基本原理。
李先生坚持盲人摸象,最近他还说:“认知美学认为,所有‘美的事物’的共同性仅仅在于人们都能对这些事物产生美感,表现出的是人在感觉方面的共同性,而不是事物构成属性方面的‘共相’。因此,决定事物美不美的关键因素在人的认知活动中,是人把普通事物看成‘美的事物’,事物的功利价值决定事物的审美价值。认知不是决定‘美的事物’作为事物的存在,而是决定已经存在的事物是不是美的。认知美学对审美认知活动内在机理的阐释明白易懂;同时,这些论点是西方学者所不曾说过的,因此远远不是‘跟着西方分析哲学和美学亦步亦趋’。”[8]这种“明白易懂”的认知美学,否定了美感的客观根据,实实在在就是一种主观意识决定论。那么,为什么西湖是美的,而臭水坑却不美而丑呢?用各个不同的“认知”来决定“美的事物”,其结果就只能是盲人摸象,每一个人摸到什么就算什么,不可能有什么“共相美”或者“共同美”。然而,共相美或者共同美却是确实存在着的。如果说由于人的“知觉模式”的相同而决定了对象的美,那么为什么世界上的美又是那么多种多样、形形色色、不可穷尽呢?因此,认知美学的反本质论美学,在本体论上是主观唯心主义的,在认识论上是片面的先验论的,在方法论上是形而上学的;从总体上来看,也就是跟着西方近代认识论美学中的主观唯心主义美学亦步亦趋的。休谟说:美就是快感。李先生说:美感就是美。康德说:美是知性与想象力的和谐心意状态。李先生说:美是人的认知活动决定的,是人把普通事物看成“美的事物”。可是,李先生又说:事物的功利价值决定事物的审美价值。那么“事物的功利价值”不是一种“关系属性”吗?然而,事物的美的属性恰恰是在实践中对“事物的功利价值”的超越,这已经是人们的共识和美学的基本常识。由此可见,李先生是盲人摸象中的固执的“盲人”。他先是跟着西方分析美学“亦步亦趋”否认美的本质问题,接着就倒退到西方近代认识论美学跟着主观唯心主义美学“亦步亦趋”了。这个认知美学的“盲人”,没有了自己的哲学根基,就只能跟着别人“亦步亦趋”,还完全不知自己的“明白易懂”的认知美学原来是拾人牙慧而已。
[1]杨任之,周行健.简明典故辞典[Z].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
[2]中国作家协会,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文艺[M].北京:作家出版社,2010.
[3]李志宏,滕锐.难以否认的美学倒退走向——对实践存在论美学自我辩解的评析[J].文艺争鸣,2013,(9):22—26.
[4][德]席勒.席勒美学文集[M].张玉能,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5]李志宏,张红梅.根源性美学歧误匡正:“美”字不是“美”——兼向张玉能先生及实践美学谱系请教[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5):42—48.
[6]刘悦迪.分析美学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7]李志宏,刘洋.认识论和“主客二分”何错之有?——兼论实践存在论美学的倒退[J].文艺争鸣,2013,(5):37—43.
[8]李志宏.在“美的事物”中寻找“美”如同水中捞月——与张玉能、张弓二先生商榷[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02-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