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生态公益林补偿措施及对策
2015-03-27王朴英
王朴英
(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林业局,云南 寻甸 655200)
寻甸县生态公益林补偿措施及对策
王朴英
(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林业局,云南 寻甸 655200)
摘要:介绍了寻甸县生态公益林现状,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市级公益林补偿面积和补偿资金如何使用,取得成效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分析了补偿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补偿措施;对策建议;寻甸县
收稿日期:2014-12-22
作者简介:王朴英(1971—),女,云南寻甸人,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技术工作。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5)02-0161-03
1寻甸县生态公益林现状
寻甸县位于云南省东部,隶属昆明市,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2°42′~103°33′,北纬25°20′~26°01′之间。县境东西相距83.5km,南北长75.8km,近似不规则的四方形。全县辖9镇4乡1个街道办事处174个村民委员会,1628个自然村,总人口54.3767万人,其中:回族、彝族、苗族等少数民族人口占22.9%。
寻甸县土地总面积为538.6404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为286.14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3.12%;非林地面积252.5004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6.88%,森林覆盖率为43.72%。按森林分类区划结果分:公益林面积223.07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17.46万亩,省级公益林面积70.25万亩,市级公益林面积32.74万亩,县级公益林面积2.62万亩,占林地面积的78.0%;商品林面积63.07万亩,占林地面积的22.0%。
2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度全县森林补偿面积217.25万亩(含倘甸镇、凤合镇、联合乡、金源乡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15.03万亩,省级公益林69.84万亩,市级公益林32.38万亩,全县涉及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72个村民委员会,1510个村民小组,补偿农户数10.8952万户,人口46.4209万人 。全县2013年度共到位公益林补偿资金2681.84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到位1685.19万元,省级公益林到位680.94万元,市级公益林到位315.71万元。寻甸县2013年度公益林补偿资金2681.84万元,其中:兑现到农户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661.4万元,占到位资金的62%;用于公益林护林员的管护费826.33万元,占到位资金的30.8%;监管费194.11万元,占到位资金的7.2%。2013年度国家级和省市级到位资金标准不同,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5元/亩,省市统筹0.35元/亩,到县级补偿资金为14.65元/亩。省市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均为10元/亩,省市级列支0.25元/亩,到县级补偿资金为9.75元/亩,根据国家、省市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兑现给林权所有者的补偿费不得低于50%,管护费不得高于40%,监管费不得高于10%,寻甸县2013年度的公益林补偿资金中集体林权所有者和个体经营者的生态效益补偿费国家级公益林10元/亩,省级、市级均按5元/亩的标准由财政从农户“一折通”兑现到林权所有者,其余资金实行报账制。
2.1 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和资金使用
2013年度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15.03万亩,全县涉及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66个村委会,1092个村民小组7.8597万户,32.9516万人,到县的补偿资金14.65元/亩,共到位补偿资金1685.19万元,资金使用如下。
(1)林权所有者补偿费占到位资金比例的68.3%,用于支付国家级公益林范围内集体林权所有者和个体经营者的生态效益补偿费用,并按照10元/亩的标准由财政从农户“一折通”兑现到林权所有者,全县共兑付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1150.3万元。
(2)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费占到位资金比例的26%,用于支付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的工资,按照3.8元/亩的标准使用,全县共使用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费437.89万元。
(3)国家级公益林监管费占到位资金比例的5.7%,按0.85元/亩的标准使用,全县共使用监管费97万元,统一用于林业主管部门、基层林业站从事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宣传、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监管护林员、管护质量检查等支出。
2.2 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和资金使用
2013年度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69.84万亩,全县涉及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45个村民委员会,887个村民小组6.1052万户,25.9382万人,到县的补偿资金9.75元/亩,共到位补偿资金680.94万元。根据《云南省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按以下比例安排使用。
(1)林权所有者补偿费占全部补偿资金比例的51.3%,用于支付省级公益林范围内集体林权所有者和个体经营者的生态效益补偿费用,并按照5元/亩的标准由财政从农户“一折通”兑现到林权所有者,全县共兑付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349.2万元。
(2)省级公益林管护费占全部补偿资金比例的39%,用于支付省级公益林护林员的管护费,按3.8元/亩的标准使用,全县共使用省级公益林管护费265.39万元。
(3)省级公益林集体监管费占全部补偿资金比例的9.7%,按0.95元/亩的标准使用,全县共使用监管费66.35万元。此经费主要用于省级公益林的管护宣传、防火、防盗、防虫害、监管护林员、管护质量检查等支出。
2.3 市级公益林补偿面积和资金使用
2013年度市级公益林补偿面积32.38万亩,全县涉及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45个村民委员会,694个村民小组4.9388万户,21.1610万人,根据《昆明市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按以下比例安排使用。
(1)林权所有者补偿费占全部补偿资金比例的51.3%,用于支付市级公益林范围内集体林权所有者和个体经营者的生态效益补偿费用,并按照5元/亩的标准由财政从农户“一折通”兑现到林权所有者,全县共兑付市级公益林补偿资金161.9万元。
(2)市级公益林管护费占全部补偿资金比例的39%,用于支付市级公益林护林员的管护费,按3.8元/亩的标准使用,全县共使用市级公益林管护费123.05万元。
(3)市级公益林集体监管费占全部补偿资金比例的9.7%,按0.95元/亩的标准使用,全县共使用监管费30.76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公益林管护宣传、防火、防盗、防虫害、监管护林员、管护质量检查等支出。
3森林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寻甸县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286.1400万亩,成立护林队16支,组建护林组173个,招聘专职护林员1395人,设置森林管护站点92个,新建了望台1座,设置森林管护天保碑88块,设置公益林建设和森林管护宣传标牌404块,在面积较大且集中连片的生态效益补偿区建立了永久性宣传碑牌98块,在各个自然村书写公益林补偿宣传标语共1568条,购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车21辆。已签订了限伐协议及管护合同495份,林业站与管护人员签订《寻甸县森林资源保护工程管护手册》1395份,把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与公益林补偿的管护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天保森林管护人员和公益林管护人员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的森林管护体系。
4主要措施
4.1 加强领导,组建机构
寻甸县把公益林补偿工作纳入到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一是实行政府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林业部门、财政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真正实现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齐抓共管。二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确定专人,全面负责公益林建设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工作,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牧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公益林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林业局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为全县公益林管护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全面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4.2 规范管理,明确责任
根据《云南省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细则》、《云南省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昆明市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寻甸实际,制定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公益林护林人员目标管理考核奖惩责任制》,各乡镇制定了保护森林的乡规民约、管理办法,完善了护林员选聘、管护责任检查监督、考核管理、管护日志、巡山记录登记等,为规范公益林管护奠定了基础。按照“任务、资金、责任”三落实的要求,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明确了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责任、任务。
4.3 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本着“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原则,按照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要求,严格执行各级资金管理办法。县林业局对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县财政局对资金兑现、管理等作了具体要求;财务对资金使用、报账等方面具体讲解;县分类办对护林员合同签订、工资发放、日常管理、相关表格填写、农户补偿等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配合林业站做好农户资金兑现工作,及时、准确将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到各农户。
4.4 签订限伐协议,落实管护责任
根据《云南省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及《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寻甸县现在纳入补偿的公益林全部属于限伐区,该县已将公益林落实到山头地块,明确了四至界限,并签订了限伐协议及管护合同495份。按照公益林管理“四定、四落实”的要求,全县共落实专职护林员1395人,林业站与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1395份。
4.5 加强公益林管护,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全县共有1395名专职护林人员长期看守林区,60名专职扑火队员随时严阵以待,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和病虫害防治,严禁乱砍滥伐、偷砍盗伐、毁林开垦、违法征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4.6 补偿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
寻甸县严格按照《云南省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细则》、《云南省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昆明市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用好补偿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无截留、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
4.7 加大宣传力度
在面积较大且集中连片的公益林管护区建立了永久性宣传碑牌98块,在各个自然村书写公益林补偿宣传标语共1568条。通过广泛宣传,一方面是加深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化解了社会矛盾,确保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是通过补偿资金兑付,广大群众护林、爱林意识逐步增强,为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8 做好公益林补偿信息化建设
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推进全省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寻甸县被列为全省启动公益林信息系统建设的20个县区之一,又是昆明市信息化建设的试点县。省林业厅分类办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力度,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逐步提高,根据省林业厅的相关要求,对公益林建设、监管、生态效益补偿等方面实现信息化管理,为了加快公益林信息化管理步伐,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推进县(市)区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信息室主任、市林业局分办主任一同到寻甸参加启动仪式,并就信息化建设提出指导意见。针对公益林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进行了培训,信息化平台建设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公益林补偿信息登记情况,主要包括:农户所在县、乡、村,身份证号、惠农一折通账号,家庭人口、住址、联系方式等的基本信息,林权所属情况,涉及的林班、小班、补偿面积、补偿时间、补偿资金发放、补偿资金类别等情况。二是管护合同信息登记情况,主要包括:管护林区面积和界限情况、林地权属、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名称、期限、管护补偿标准、管护资金、是否购买保险以及禁限伐协议的签订情况。三是管护人员信息登记及管护资金使用登记,主要包括:公益林管护人员信息身份证、入职时间、家庭住址、联系方式、银行卡账号等基本信息,与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登记情况以及管护资金发放情况、发放时间、具体数额等情况。通过省市县乡镇的共同努力,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数据录入及软件安装调试,2014年9月16日寻甸县召开公益林管理信息化建设培训会,会上,省林业厅分类办主任对公益林补偿信息系统建设重要性、必要性作了具体要求并提出“五统一”:软件由省厅统一开发、系统建设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管理统一。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信息室中心对公益林补偿信息化建设软件安装及使用进行认真细致的讲解,市林业局分类办到会作指导。信息平台建设基于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林农利益原则,信息库建立后,将实现信息联网,既方便上级部门对公益林管护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又有利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让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让森林资源保护在公众监督下运行,加快推进民生林业发展。
4.9 规范档案管理,提高管护水平
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是公益林补偿的基础性工作。一是配备专职人员,设立专室专柜,配置微机;二是照章行事,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公益林技术档案和资源档案,做到了图、表、卡和文字资料齐全,各类数据准确详实。
5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1)由于部分村组涉及到的公益林面积小,人均补偿资金相对较少,体现不了公益林补偿的真正实惠。随着物价的上涨,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议逐年增加各级公益林补偿标准。
(2)寻甸县公益林管理机构与天保办同为一个科室,由于人少事多,很难分出过多的人员和精力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指导、检查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建议定编制、定机构、增设人员专门负责公益林补偿工作。
(3)由于公益林补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基层部门对如何用好公益林补偿资金、管好公益林这一项重大工作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
6结语
(1)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加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益林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
(2)加强对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法使用。
总之,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已稳步推进,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但是也存在不足,有待进一步总结提高,不断完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各项工作。
参考文献:
[1]昆明市林业局.昆明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手册[R].昆明:昆明市林业局,2013.
[2]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实施方案(2011——2020)[R].寻甸: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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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昆明市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县级实施方案[R].寻甸: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13.
[5]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年鉴[R].寻甸: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