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进入湖北文化市场的企业孵化机制研究
2015-03-26王文凯
王文凯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湖北 武汉430011)
构筑强盛繁荣的文化市场对建成开放、文明、富裕的湖北,为实现湖北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具有重要作用。由于湖北开放较晚,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总量大而竞争力不强,民营文化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不活跃,文化市场的发展水平不高。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湖北民间资本进入文化市场的困扰因素,探索建立促进文化市场发展的企业孵化机制,实现内联外引做大做强湖北文化市场。
一、困扰民间资本进入湖北文化市场的主要因素
1.文化市场对民间资本的市场入口较为狭窄
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行政主管部门对文化市场的规制、监控较为严格,无论是对企业的所有制形式、经营资质还是生产内容都有着明确的限制性规定。湖北作为开放相对较晚的地区,更没能在政策制定的开放性方面有所突破。同时,湖北的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数量多、在文化市场上占据较大份额甚至在某些领域处于垄断地位、拥有审批权或是扮演着“准政府”的角色,经营观念还具有传统计划经济特色和优越感。这些企业对民营文化企业存在着排他性和歧视性。不少国有文化单位的经营绩效考核的压力较轻,很容易获得补贴。民营文化企业起步晚、底子薄、竞争机会也不均等。造成了不少民营文化企业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处于积弱难返的困境。
2.缺乏民营或混合所有制文化企业的成功样本
尽管湖北在武汉、襄阳、宜昌等地建设了若干占地面积较大的文化创意产业园,虽“筑巢”却未能“引凤”,只处于百鸟栖巢的局面。在相对开放的动漫、游戏、影视、演艺、互联网市场,湖北几乎没有著名的民营行业领军企业和上市公司。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文化市场的特色化、功能化、产业化显著,文化与教育、科技、商业、金融高度融合,涌现出了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民营文化企业,不少企业已经走出国门成功上市。武汉作为中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科教中心,与成都、长沙所取得的文化市场建设成就也明显不匹配,文化企业创业、展业意愿不强、动力不足。缺乏成功样本导致湖北民营文化企业没有产业龙头和精神领袖,整个市场处于散兵游勇的短视竞争、盲目摸索、事倍功半状态。
3.文化产权交易不活跃
文化产权市场是以文化股权、债权、物权、版权等各类文化产权为交易对象的专业化市场。完备的文化产权市场可以提供文化类企事业单位的产权交易及资产并购重组等文化产权交易服务;文化产业投融资、咨询、项目评估、并购重组等服务;知识产权及版权的代理、推介、交易等综合服务;广播影视作品、文化艺术产品及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软件、动漫网游产品等各类文化产权及版权的交易服务。于2010年组建的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是湖北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部署,也是湖北省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体系的重要举措。交易所成立至今,与广东、山东、上海、天津、成都等地的文化产权交易所相比,成交规模较小,活跃程度不够,有待快速发展。
二、民间资本进入湖北文化市场的企业孵化机制
当前,湖北文化市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通过资本运作推动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快速生长,通过发挥集聚效应,培育文化市场,打造并完善产业链,形成新的文化产业发展群落。因此,建立文化产业基地,创建文化产业孵化器、创意产业园区是十分重要的基础建设。文化企业孵化器可以发掘各种类型的文化产品,如动漫、游戏、影视等,从这些产品的策划到制作、流通、吸引投资及出口,提供全面性的服务。文化产业孵化器是一种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企业发展平台,通过提供一系列新创文化企业发展所需的管理支持和资源网络,来帮助初创阶段或刚成立的相对弱小的新创文化企业,使其能够独立运作并健康成长。它能够通过发挥集聚效应建立市场网络,培育创意企业群体并打造文化产业链,形成新的产业发展群落以及高新技术的基础设施支持,打破原有行业壁垒,优化资源组合。目前,武汉、宜昌、襄阳等地都建成了若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在这些园区中设置文化企业孵化器定向培植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微文化企业,使它们成为吸引民间资本的项目支撑。功能完善的孵化器还可以将若干企业进行优势互补、资源重组,延伸产业链,强化企业的战略规划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武汉在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文化市场的能力上具有中西部地区难得的机会: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内陆实力最强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实施支持创新企业的税收政策、支持新型产业组织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方面享有优惠,示范区内的中国光谷创意产业基地入驻有数十家数字创意类企业,已经形成了从项目企划、研发应用、设计开发、增值服务、教育培训、出版发行、项目投融资中介等较完整的数字创意产业链条。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中西部工业总产值第一的开发区,该开发区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占地12万平方米,面积全国第一。该园区建有美术馆、艺术品拍卖中心专业画室等,不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艺术家访汉,加强武汉文化市场的开放性、全球性。武汉的高等教育规模居中国内陆首位,多所高校都开设有艺术类、传媒类、经管类专业。针对这些高校设置文化企业孵化器是可行的。基于湖北文化市场发展现状,笔者认为应着力为民间资本发展三类文化企业孵化子系统,这些系统可以分别服务于特定发展阶段的民间资本创业投资项目,也可以将几类子系统综合运用于某些企业、项目。
1.文化企业投融资型子系统
文化市场中的民间资本是创业投资的稀缺资源,这是由文化市场相对于金融市场、实业市场的特质决定的。与金融市场相比,文化市场的规模总量小,交易规则模糊,资本进出非常困难;与实业市场相比,文化市场的预期收益评估难,投资失败率较高,更容易受到经济危机的打击。同时,文化市场兼具资本密集型和智力密集型的特点,对资本运作和企业管理的要求非常高。湖北寄望于通过打造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繁荣文化市场,但阻力重重,主要就是因为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给民间资本进入文化市场的投融资工具不多。如果缺少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不愿轻易将资金提供给风险评估困难的初创民资文化企业,在提供贷款的优先层级上,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遍优于民营企业,大企业、老企业优于微小企业、新企业,服务制造类企业又普遍优于文化创意类企业,于是初创微小民资文化企业处于极其边缘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文化企业投融资型子系统就是要通过金融创新,让金融机构以债转股的形式共同扮演出资人的角色分享投资创业成果。其前提是金融机构本身具有较强的投资收益评估、金融支持服务、资源整合能力。仅仅依靠金融创新是不够的,针对省内文化市场创业投资动力不足、融资渠道不畅的问题,还需辅以财政税收政策扶持文化市场做大做强。比如,省、市、区各级财政部门可以设立专项孵化基金,起到文化项目启动催化剂的作用。
2.文化企业项目支持型子系统
由于文化市场在准入方面受到诸多政策限制,这些限制既包括文化企业所有权方面的,也有文化产品内容方面的。为了能够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壮大湖北文化市场,可以将文化项目进行分类,让不同所有权形式的组织在各自领域繁荣文化市场。
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公益性、全局性文化项目交由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对于建设难度较大、资金需求量较大、涉及到宏观层面的高难度项目、基础性项目可由政府委托或分包招标的形式允许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进入;对于竞争性项目,可以推动民间资本大力介入。政府部门需要在竞争性项目上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机会,这是实现湖北文化市场繁荣的重要条件。只有让更多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市场活动,这个市场才会更具前景、更有吸引力、竞争力。湖南、浙江、江苏的国有媒体机构通过内部模拟市场以开放的心态促进内部竞争获得了成功;湖北的数家期刊报纸发行机构也已经或即将上市,背后都离不开主管部门的支持。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心态对竞争性文化项目向民间资本提供支持,积极培育辅导更多民营文化企业上市,使它们在产业聚集和行业示范方面起到核心、龙头作用。武汉与旧金山合作建设电影学院就是文化市场向境外民间资本开放的典范行动。
3.跨国经营文化企业服务型子系统
面对汹涌而来的境外文化产品对湖北文化市场的占领,我省亟待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事业单位,扶植若干国际知名文化品牌;让“文化人”走出去、让“文化牌”打出去,扶持文化企业开展跨境服务和国际服务外包,生产制作以外需为取向的文化产品。扩大版权贸易,促进文化产品出口规模。为了实现以上目标,该子系统需要在宏观规划、教育培训、法律咨询、海外援助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先进的服务。由于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事业单位相比,国际型专业人才较为缺乏,为它们设立专门的跨国经营孵化服务显得尤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