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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统一战线与依法治国

2015-03-26李淑萍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宪法法治

论统一战线与依法治国

李淑萍

(宁夏社会主义学院,宁夏银川750002)

[摘要]统一战线与依法治国紧紧相连、密不可分。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治国方略,是统一战线的基本保证。长期以来统一战线在依法治国实践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都充分体现了统一战线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付出的不懈努力和发挥的独特优势。

[关键词]统一战线依法治国

[中图分类号]D613[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5-06-21

[作者简介]李淑萍(1969—),女,宁夏银川人,宁夏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

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把建设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统一战线与依法治国紧紧相连、密不可分。统一战线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治国方略,是统一战线的基本保证。统一战线要正确认识和把握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发挥统战优势,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统一战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

统一战线的主要任务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统一战线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也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依法治国离不开统一战线的支持。

(一) 我国政治制度赋予统一战线依法治国的重要职责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1]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中的党外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实践者,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需要统一战线发挥力量。

目前中国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非中共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和政协等机构担任领导职务,他们的重要职责就是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围绕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针对立法缺位、执法错位、司法不公等问题开展民主监督。此外,任何法治目标能否真正落实,归根结底要看是否反映了基层群众的现实需要和利益诉求,而统一战线工作一方面向所联系的基层群众宣传法治政策,一方面又将落实情况进行收集并反馈给相关部门。这样做,尊重了基层群众在依法治国中的依法治理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协调了不同群体的利益需求,努力推动着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形成党政善治、社会共治、基层自治的良性循环。

(二) 统一战线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制度优势和人才荟萃的资源优势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一个总目标、五个体系和六项重大任务。实现这些目标和任务,需要包括统一战线成员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统一战线具有议政建言的制度优势和人才荟萃的资源优势,特别是不少党外人士直接从事法律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在法治建设各个环节都大有可为。以国家级行政司法机关为例,目前,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部委管理的国家厅局中,有19名党外代表人士担任领导干部,其中正职1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配备1名党外人士担任副院长(副检察长)。[2]这些党外代表人士在各自岗位上围绕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积极建言献策,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此外,一大批法律方面的高层次专家学者,以及从事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工作者,正处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第一线。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成员在司法工作领域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成为多党合作的重要内容。

(三) 统一战线成员是推进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亲身参与者

长期以来,统一战线各方面积极参与和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协助中共推进依法治国,是促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新中国成立以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了宪法以及很多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和协商研究,提出了许多有用的意见建议并被中共和政府重视和采纳。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到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再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十六字方针,都有统一战线成员积极建言献策的身影。又如推动“多党合作纳入法制化轨道”问题,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等,统一战线就发挥了积极主动的作用。1993年,民建中央向中共中央提出了《关于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建议》并被采纳。据此,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作为补充条款写进宪法。此外,民盟中央在历次全国政协会议上一直以教育为主题提出提案;农工党中央将生态环境问题作为参政重点,就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水污染等相关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建言献策,等等。近年来,广大统战成员通过各种途径,就下岗再就业、最低生活保障、食品安全、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积极应对区域灰霾污染、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等的立法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积极撰写提案和议案。另外,统一战线还为完善法律本身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有监督法、司法法、行政法的立法提案,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修订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建言献策,为依法治国理念的形成和发展贡献了力量。

(四)统一战线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广大统战成员包括法律界专业人士,着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着重就加强宪法实施、提高立法质量、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开展了有深度的调研。如各民主党派中央领导同志或相关人员每年都应邀参加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就国家大政方针进行高层协商,共商国是;应邀参加最高法、最高检主持召开的座谈会,就司法工作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又如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起草组就专门听取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这些都是统一战线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完善法治体系和理论体系方面发挥的具体作用。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统一战线的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今日中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1]快速发展期,面对多元利益诉求,多样实践探索和多变思想观念,统一战线要继续保持大发展大繁荣,依法治国的保障作用不可或缺。

(一)依法治国为统一战线的发展提供领导保障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1]坚持中国共产党在统一战线中的领导是统一战线最根本的原则,也是中国统一战线得以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发挥重大作用的根本保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同样离不开党的领导。我国是一个多人口、多民族、多宗教、多党派的国家,没有中国共产党这个核心,就不可能凝聚、动员和组织全国人民的力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共同目标而奋斗。而“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1],这就为统一战线的发展提供了领导保障,有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

(二)依法治国为统一战线的发展提供权威保障

宪法法律的权威性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原则和基本特征。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再次重申了这一重要原则,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1]。统一战线的发展当然也需要宪法法律权威的保障。《宪法》明确规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3]这就为统一战线的全面发展壮大提供了坚定的权威保障。此外,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等也为坚持“一国两制”、“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和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对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对香港、澳门的繁荣稳定,对归侨和侨眷的权益保护都提供了权威保障。

(三)依法治国为统一战线的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今天的中国,一个利益多元、观点多样、充满活力的社会已然形成。从当前发展趋势看,只要国际国内不发生大的波折,经过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应该可以如期实现。但在此征途中,只有法治才能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只有法治才能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而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和谐和平发展更需要法治的强有力支持,依法治国的实施能够为统一战线在社会发展中发挥合力作用提供稳定的发展环境。如《宪法》中关于维护民族团结,保护合法宗教活动等的规定,对于多民族多宗教的中国而言,既有利于民族宗教关系的和谐,更有利于社会的团结稳定,也客观上促进了民族宗教力量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推动作用。

三、统一战线要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中国,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要求。而将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则是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统一战线要切切实实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推动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不是一成不变,一劳永逸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对依法治国总目标进行阐释之后,按照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治监督和法治保障六个方面进行统筹规划,包括了法律从制定到落实的全部环节,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建等各个领域。统一战线中一大批法律方面的高层次专家学者,以及从事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的工作者要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以促进重点改革领域的法律体系建设作为下一步参政议政的重要目标和任务,要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从而为促进科学立法,形成较为完备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发挥最大合力。

(二)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推进依法治国既要发挥基层中共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还要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的积极作用。统一战线一方面要在所代表的人群中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所代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加强理论政策和组织制度保障方面的建设。另一方面可以发挥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的优势,通过发挥其协商、沟通的纽带作用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等可能会严重影响甚至破坏社会稳定的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凝聚各方力量,引导所代表基层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把宪法法律列为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第一次在全会《决定》中对社会主义学院提出明确任务,社院在普法教育中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突出统一战线特色,研究依法治国与统一战线的深刻关系,探讨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更充分地发挥统一战线的功能优势,开展党外代表人士、宗教人士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倡导信法守法的风气,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力量。统一战线要努力推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强大精神合力。要积极宣传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引导所联系群众积极支持和热情参与法治中国建设,为依法治国添活力、增动力。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4-10-29.

[2]阳璇.进一步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新的贡献[J].中国统一战线,2014,(7).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M].宁夏回族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办公室印,2014.

责任编辑:胡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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