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协商民主是我国政治建设的民主形式和制度优势

2015-03-26孙宝林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协商民主制度

孙宝林

(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北京 100029)

协商民主是我国政治建设的民主形式和制度优势

孙宝林

(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北京 100029)

协商民主是我国政治建设历史逻辑与理论逻辑的有机统一。历史逻辑表现为纵向维度的中国特色政治建设实践的历史发展;理论逻辑表现为横向维度的中国特色政治建设的逻辑体系和理论内涵,即政党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公共论坛和听证制度有机结合的立体理论网络。我国的协商民主与科学社会主义民主是一脉相承的,协商民主将为我国政治建设开辟出广阔的发展前景。

协商民主 政治建设 民主形式 制度优势

一、协商民主是中国政治建设的民主形式

我国的协商民主是在民族文化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既体现了中华民族历史上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内涵,也包含着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协商民主的创新性实践和创造性发展对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协商民主是我国民主政治实践发展的历史逻辑

我国具有协商民主的光荣传统,协商民主来源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伟大探索。从1922年中共第二次代表大会建立中共领导的统一战线开始,中共在统一战线中实施的就是协商民主的治理方式。此后,协商民主又成功地在中共建立的“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中得以实践。所谓“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是中共从1940年开始实行的抗日战争时期的统一战线政权形式。根据这一政权结构要求,在参议会和政府组成人员中,不仅有工农代表,还有其他阶级和阶层的代表人士。周恩来同志曾经指出,“三三制”的特点之一,“就是要各方协商,一致协议,取得共同纲领,以作为施政的方针”[1](P53)。“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的实行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其中最突出的是使边区各级政权有了广泛的代表性,有力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团结抗战的积极性。此外,“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提升了边区政权决策的科学性和生命力,是我国协商民主的萌芽,协商民主的生命力、科学性和发展前途得到了初步展现。

协商民主的重要实践和重要标志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的建立,以及在此基础上通过协商建国的方式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共中央在1948年发表了著名的“五一口号”,召开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接受并赞成中共提出的“五一口号”。194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运用政治协商的形式建立了新中国,选举出了中央人民政府。这标志着中国式协商民主的正式形成,协商民主开始作为中国政治建设的一种新形式被写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宝库增添了鲜活的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探索中国政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在把民主定性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同时,还把民主定位在事关国家现代化事业成败的高度来谋划。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2](P168)1982年,人民政协第一次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协章程在全新基础上得到修改,人民政协和政治协商制度得以重新建立。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对于我国政治建设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会议提出,建立高度民主、体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还确立了“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制度,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3]的原则。从此以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开始从政治领域扩展到社会领域,为协商民主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4](P207-208)1994年,政协章程将人民政协确认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2006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选举和协商是我国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2007年,《中国政党制度》白皮书肯定“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上述一系列认识上的新突破,标志着中共对我国政治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的水平在不断提高。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不仅进一步明确了“协商民主”的概念,而且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战略任务。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发展协商民主又作出了更加详细的部署,体现了党中央在我国政治建设上的高度自信,具有划时代的伟大意义。上述历史发展脉络清晰地表明,协商民主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既有极其深刻的历史逻辑,同时也有深厚的民族文化土壤。

(二)协商民主是我国民主政治实践的理论逻辑

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从国家制度层面到基层治理层面,有许多协商民主的创造性实践和创新性发展。我国的政党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公共论坛和听证制度的有机统一,构成我国民主政治理论逻辑的立体网络。政党制度是国家层面的协商民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基层层面的协商民主制度,与介于两个层面之间的公共论坛和听证制度的内在统一,反映着我国民主政治理论逻辑的内在关联。这一理论逻辑不仅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特征,而且能够使中共最大可能地做到听民意、知民情、解民困,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作用,把我国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义民主国家。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是我国的政党制度,又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本身就是协商民主的产物,是我国国家层面的协商民主。首先,这项政治制度能够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在集思广益基础上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事实胜于雄辩,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辉煌成就的取得就得益于这项政治制度。其次,通过这项政治制度,各民主党派的代表以参政党身份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国家政权建设,以其所联系的群体为依托,全方位地反映社情民意,不仅直接提升了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水平,而且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再次,这项政治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由于各民主党派是自愿接受中共领导并与其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所以,我国党际之间的一切矛盾和问题,在多党合作体制的框架内都能得到化解和解决,既保障了国家政局稳定,又促进了社会和谐。

2、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协商民主的一种实现形式。基层群众自治有三种形态:一是农村村民自治,二是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三是企事业单位职工自治。基层民主自治是人民群众在上述三种组织中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制度形式,具有全体公民广泛和直接参与的特点,是我国政治建设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形式。在此基础上,人民群众又创造了许多协商民主的新形式,像民主恳谈会、民主理财会、居民论坛、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不仅把协商民主由政治领域拓展到社会领域,而且使其在制度建设上获得了新形式。在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在城市,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居民自治的主要内容。在企事业单位,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履行自己的民主权利。基层群众自治现今不仅成为我国社会基层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而且也是我国最直接和最广泛的一种民主实践形式。

3、公共论坛。公共论坛是个综合性概念,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实体公共论坛,有多种形式,如:居民论坛、职工论坛、乡村论坛等;二是网络论坛。公共论坛也是协商民主的一种创新形式。它的出现,标志着咨询民主向协商民主的转向。在社会利益已经高度分化的当代中国社会,决策仅靠原有咨询民主的渠道来吸收社情民意已经远远不够了。协商民主必然要为以深化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各种公共决策提供一个更加广阔的合法性空间。此外,新技术的社会化和生活化,使网络论坛日益成为人民群众表达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网络论坛作为一种建立在新技术基础之上的参与方式,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为人与人之间以及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直接沟通与对话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它不仅在前所未有的广度上弘扬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精神,同时也在前所未有的深度上践行着协商民主的理念。总之,公共论坛搭建了社会多元化沟通与交流的桥梁和平台。

4、听证制度。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作出影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决定之前,由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人民群众随之向其表达诉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必须听取其诉求的程序规定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听证制度作为不同利益主体表达诉求的法律程序,是国家机器与市民社会两者互动的必要机制,是培育人民群众主人翁意识、参与国家事务治理的重要渠道,具有监督和控制各级政府部门施政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功能。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基本上都规定了听证程序,这是我国迈向立法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关键一步。听证制度是我国协商民主的一种创新形式,其价值取向是通过程序公正进而实现实质公正。尽管听证制度在实践中运用得还不多,听证效果还不显著,制度本身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然而,听证制度所具有的透明度高、调研深入、客观公正、程序性强等特点,已经展示出它所拥有的巨大发展潜力。

二、协商民主是我国政治建设的制度优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出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把协商民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系中的地位提升到了崭新的高度,不仅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而且将极大地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进程。

协商民主之所以能够成为我国政治建设的实现形式,并在国家层面得到制度保障,是因为这种民主形式对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具有独特的优势。坚持“三统一原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黄金法则。从实现的角度而言,协商民主的特点和规则与“三统一原则”是相契合的。从功能角度而言,协商民主对于我国这样成份复杂、结构多样的超大型社会,坚持“三统一原则”具有特殊的社会支撑作用和全面的推动作用。

(一)协商民主与坚持“三统一原则”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协商民主可以从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和健全依法治国这两个方面巩固和增强党的领导作用。协商民主不仅可以在制度上很好地理顺“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关系,而且还能够做到充分发挥参政党的作用以推动多党合作发展,促进中共自觉接受参政党的监督和支持参政党加强自身建设,使多党合作更有效地统一于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协商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原则在政治领域的贯彻落实,人民当家作主是写进我国宪法的国家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从国体上说,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中国的主人,他们享有广泛的当家作主的权利。从政体上说,我国采取民主共和国的形式组成人民政府,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共同治理民主的国家,人民群众在这种社会政治体制中享有参与国家治理的权力。可见,协商民主对坚持“三统一原则”具有广泛的支撑作用和强大的推动作用,从而将这一黄金法则贯彻落实到我国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

(二)协商民主能够把“三统一原则”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人民当家作主原则最直接的实现形式就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事务治理,这种参与国家事务治理的实践与国家治理体系有机结合的最佳路径就是协商民主。因为,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治理是建立在人民当家作主原则基础之上的,是专业化的国家治理与有序的人民群众参与的有机统一。协商民主为实现这种有机统一提供了最广阔的平台。这一平台可以切实有效地确保国家公共权力的运行能够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协商民主可以使我国这种超大型国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保持平衡、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

我国的协商民主内在地具有扩大参与、凝聚共识、协调利益、优化决策和增进和谐的功能,可以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水平;可以在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确保人民行使治理国家事务,治理经济文化事业,治理社会事务的权利;可以在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的基础上焕发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生机与活力,具有其它民主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这种独特优势决定了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国家治理必须以建立协商民主制度为最佳战略选择,其操作路径就是促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在协商民主的实践过程中,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进而扎实有效地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总之,我国的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大地上、在民族文化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协商民主是中国政治建设的民主形式和制度优势,是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中的贯彻落实,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政治建设上的重要实践,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创新的丰硕成果。

[1]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画出最大的同心圆——习近平中央统战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讲座[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5.

[2]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本报评论员.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N].人民日报,1987-11-04.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责任编辑:胡芬芳

2015-09-29

本文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2014年度招标课题“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ZDZX14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孙宝林(1958—),男,河北保定人,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

D621

A

1671-2803(2015)06-0040-04

猜你喜欢

协商民主制度
Ese valor llamado democracia
浅探辽代捺钵制度及其形成与层次
论协商实效与协商伦理、协商能力
Rheological Properties and Microstructure of Printed Circuit Boards Modifed Asphalt
签约制度怎么落到实处
构建好制度 织牢保障网
一项完善中的制度
以政协参与立法深化协商民主
关于现代民主的几点思考
好民主 坏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