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党协商与参政党自身能力建设
2015-03-26陈大明孙基志鲁昌宏吴凤友
陈大明 孙基志 鲁昌宏 吴凤友
(1.咸宁市工商局,湖北 咸宁 437000;2..咸宁市政协,湖北 咸宁 437000;3.民建咸安区总支,湖北 咸宁 437000;4.民建咸宁市委会,湖北 咸宁 437000)
一、政党协商的形成与多重属性
政党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主要事务进行的政治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把“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确定为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搞好政党协商,需要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努力。”这充分表明,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是政党协商的主体,对搞好政党协商、推进政党协商科学化发展负有重大的职责。
在当代中国,政党协商是指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协商,其主要是中共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由于无党派人士在“形式上没有结成党派,但实质上是有党派性的”,所以,政党协商也包括中共和无党派人士之间的协商。政党协商贯穿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发展的整个过程,具体体现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和合作共事中。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在同其他党派团体和党外人士团结合作过程中形成了协商民主思想,特别是在“三三制”民主政权建设中有效进行了协商民主实践,这可以说是政党协商的萌芽和雏形。一届政协的成功召开是协商的结果,协商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确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标志着协商民主这种新型民主形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1989年12月,在邓小平的提议下,中共中央正式颁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这一纲领性文件,第一次把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第一次把各民主党派定性为参政党,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进一步明确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以及参政议政的基本点,进一步明确了多党合作的原则、内容和形式。在多党合作的原则、内容和和形式的确立、完善过程中,政党协商的主要形式和内容也逐渐形成。
2015年初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政党协商的形式和内容,厘清了政党协商与政协协商及其他协商民主形式的衔接与区别,为新形势下继续加强政党协商建设,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提供了指导思想。
政党协商是我国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具有多重属性:它既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体现,还是发挥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作用的重要平台。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政党协商是这一制度的重要实践形式,其基本属性是统一战线。二是政党制度是现代民主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与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构成当代中国基本政治制度“核心内容和基本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政党协商的本质属性无疑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三是政党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主体。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依法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领导者,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作为参政党,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主体,其政党协商是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重要实现形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四是在当代中国政党协商的丰富实践中,各民主党派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发挥决策咨询作用。每一个参政党都是一个大型智库,事实上他们在政党协商中发挥着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作用。
二、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参政党搞好政党协商的前提
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坚持广泛参与、多元多层,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求同存异、理性包容,切实提高协商质量和效率。这既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新形势下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必须坚持的原则,亦是我们探讨政党协商基本原则的理论依据。
在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政党协商的领导方面,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协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是搞好政党协商的前提。当前,改革开放进程中,利益格局发生深刻调整,社会新旧矛盾相互交织,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观念更加多元多样,特别是面对世界范围内不同政治发展道路竞争博弈的新挑战,更加需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对政党协商的领导。对执政党来说:一方面,要牢牢把握住政党协商的大方向,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政党协商纳入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确保政党协商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有序高效开展;另一方面,要努力营造宽松和谐的民主协商氛围,以开阔的胸襟、平等的心态、民主的作风,鼓励不同意见的交流和讨论,容得下不同意见,听得进逆耳之言,形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氛围,真正通过协商出办法、出共识、出感情、出团结。通过政党协商改善、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政党协商的领导,对于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而言,就是要加强对中共执政党的认同和支持。
中国近现代历史充分证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才能完成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建立自己的人民共和国,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才有一个独立强大的国家主权基础和社会主义制度基础。改革开放30 多年来,中国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康庄大道,现代化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综合国力极大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的国家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历史阶段,正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因而,民主党派在思想上牢固保持定力,就是要保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个定力,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民主党派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坚持正确的发展道路至关重要。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是民主党派的自觉认同,也是民主党派的自觉选择。民主党派选择了正确的道路,就选择了光明的未来。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参政党对中国历史的责任担当,也是现实发展的客观需要。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时代要求,更加自觉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大业。
三、民主党派要正确认识自身参与政党协商的地位,坚持在政党协商中发挥作用
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把“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确定为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因而,民主党派在推进政党协商中要提升发挥作用的定力,就是要着力提高民主党派在政党协商中发挥参政议政、参政为民作用的综合能力的定力。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立党之本,是衡量参政党作用发挥和社会影响力的重要标准,也是民主党派价值定位的体现。
一是要牢记责任,勇于担当。参政党要在深化改革的浪潮中,紧扣时代节拍,紧跟改革步伐,责无旁贷地肩负起时代赋予参政党的历史责任,牢固树立参政为民意识,做到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献富民之策,多做利民之事,与中共一起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定地担当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时代责任。二是要始终围绕中共中央的大政方针和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相关问题进行协商。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也是参政党在这一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要认清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加协商,是一种高层次的、宏观的协商,是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协商,是观大局、议大事的协商。实践已证明: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围绕大政方针与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相关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避免在大的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是政党协商的重要经验。
四、民主党派必须注重坚持加强协商民主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政党协商水平
(一)不断提高宏观把握能力
首先,要深刻理解和领会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的宏观战略布局。为此,要深入学习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了解和把握中共中央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只有这样,才能着眼宏观、把握大局,使参政党的协商始终围绕执政党的中心工作展开,使参政党的意见建议对执政党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有利有益。其次,要从整体上深刻了解和把握中国国情、省情和所在地方的实情,找出改革发展中的共性、特性以及所存在的机遇、挑战、难题、矛盾等同生共存的问题,并运用唯物辩证的方法对各种纷繁、复杂、多变的表象困惑进行破解,做到删繁就简、抓住主要矛盾,使参政党的协商意见既符合中共中央、各级党委的要求,又切中现实问题和主题。第三,要做到精准发力,就是在政党协商中高效准确地发挥参政党的协商作用,要紧紧围绕中央、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善于运用战略思维和超前眼光,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的热点问题,谋事议事、建言献策。
(二)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水平
始终坚持深入实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重要前提。在长期协商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只有深入了解社会实际,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切实研究实践中的问题,善于倾听和归纳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诉求,才能提出符合实际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协商的水平。
一是需要深入社会,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调研。要勤思考、精琢细研,以谋长远之道、建有用之言、献务实之言为宗旨,搞好深入调研,并力争出精品。二是在深入调研中,在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的同时,注重坚持本党派特色,选准选好政党协商中建言献策的调研课题,使其在政党协商中保持本党派该领域建言献策的特点和优势,发挥本党派独特的建言献策能力和作用。三是要善于从中共党委、政府、政协、社会以及民主党派自身等各方面,获得有关改革、发展、稳定的信息,进行深入调研,经整理、分析后,凝练有价值的协商主题。四是要加强调查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调研机制。
(三)不断提高整合全体成员的智慧,发挥整体优势
民主党派作为由各领域高层次人才组成的智力精英的参政党,在协商过程中整合全党智慧、发挥整体优势,既是提高自身协商能力的要求,也是参政党内在发展的逻辑必然。改革开放以来,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已从改革开放前以个人为主向以组织为主转变,由此促进了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大幅提升。发挥政党整合功能,不但要注重善于整合全体成员智慧,提高政党协商中建言献策的高质量和高水平,而且要提升政党整合功能,提高参政党在政党协商中的组织协调能力,促进社会稳定。实践证明:政党的整体力量大于组织内部个体力量。参政党的成员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反映和代表着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的利益,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政治传输桥梁。在政党协商过程中,参政党可以相对超脱的政治角色协助执政党进一步整合社会政治资源,扩大社会利益代表的广泛性,积极协调各阶层和社会集团之间的关系,并在政治体系中反映自己所联系的那部分成员和群众的利益诉求,化解各种政治和经济矛盾,避免各个社会阶层因在政治利益诉求上的差异而带来的不稳定因素。
(四)不断加强协商议政专业性能力
加强专业性,提升协商参与的科学化水平,这是参政党推进政党协商科学化发展的重要一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参政党必须加强协商议政的专业性,用严谨的科学态度、科学研究和科学认知,作为协商议政的基础。只有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才能提升判断能力、鉴别力,有效整合各方利益诉求,协助执政党求得“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为此,各民主党派要注重选拔、吸引本党派成员中的专家、学者和政府部门、研究部门的专家参与到协商议政工作中来,将协商的内容建立在扎实的专业基础上。同时,要求各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不断加强专业培训,为协商议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专业、可靠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