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六卿
2015-03-26宫长为
宫 长 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北京100732)
根据我们以往的研究[1],西周王朝的官制结构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太宰为第一个层次;三公为第二个层次;卿士寮为第三个层次。具体地说,在周天子之下,设立太宰之职,总理朝政内外,太宰通常由三公来出任;三公作为周天子的左辅右弼,太师侧重掌军事,太傅侧重掌立法,太保侧重掌监察;卿士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六卿,则包括掌管民事、神事和王事的三大职官系统,它们形成了西周王朝官制结构的基本框架。本文要谈的就是关于六卿的问题。
一、六卿的属性
六卿,是三公属下的朝廷大臣。从西周中央政权组织形式来看,三公之下设有卿,应该说是没有问题的。按照“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左传》襄公十四年)的原则,天子既然可以有公,当然也就可以有卿了。所以《左传》昭公五年说:“自王以下,其二为公,其三为卿。”卿次于公,犹如公次于天子;天子有公,亦如公则有卿,即所谓“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补察其政”(《左传》襄公十四年)。《左传》定公四年说:蔡叔其子蔡仲改行帅德,“周公举之,以为己卿士”,又说:“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为大宰,康叔为司寇,聘季为司空”,即是其例。
公与卿本属于不同的官爵等级,是统属与辅佐的关系。但是由于他们共同执掌朝政,佐相天子,所以在先秦文献中,又往往把他们连称为“公卿”。《国语·周语上》说:“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说:“王不立爱,公卿无私,古之制也”等等,都充分说明了卿与公同是辅佐周天子的重要朝臣。
二、卿与卿士
卿,一般又称之为卿士。卿士,甲骨文、金文本作“卿事”,罗振玉早就指出,“士古皆训事,卿事,即卿士也。”(罗振玉《殷墟书契考释》)“卿事”一词,最早见于商末卜辞和金文(罗振玉《殷墟书契前编》4.21.7;曾毅公等《甲骨缀合编》202;罗振玉《三代吉金文存》3.47.2),参考《诗》《书》等文献,可以印证商代已设有卿士。如《诗经·商颂·长发》有“降予卿士,实维阿衡,实左右商王”的诗句;《尚书·君奭》篇说:“在大甲,时则有若保衡。”保衡即阿衡,时为商王执政之卿。又如《尚书·牧誓》篇记载,武王伐纣时,曾指责殷纣王“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尚书·微子》篇说:“殷罔不小大,好草窃奸宄,卿士师师非度。”这两处提到的“卿士”是一回事。这就告诉我们,商代之卿士,有两个含义:一是专指执政之卿;一是泛指众卿而言。西周之卿士设置,当因袭殷商旧制,其情况恐怕也是如此[2]。
不过,我们经过深入研究,发现了这样一种情形:凡言执政之卿者,多见于厉王以后;厉王以前,可能没有执政之卿。前引《左传》定公四年载,周公举蔡仲为己卿士,说明卿士归周公领导,蔡仲是众卿之一。《左传》僖公五年也说:“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这个“卿士”,亦不是狭义的执政之卿,而是广义的泛指众卿。因为《尚书·君奭》篇所列举的人物除虢叔之外,还有闳夭、散宜生、泰颠、南宫适四人,且没有虢仲。又,《国语·晋语四》记载,及文王即位,“询于‘八虞’,而谘于‘二虢’,度于闳夭,而谋于南宫,诹于蔡、原,而访于辛、尹,重之以周、邵、毕、荣”,可见也非仅仅“二虢”。又,《左传》僖公五年所载宫之奇的谏言,旨在反对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认为“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但虞公不听,以为“晋,吾宗也,岂害我哉?”宫之奇遂举虢仲、虢叔为例,以说明“将虢是灭,何爱于虞?”显然宫之奇也并非认为文王只有“二虢”两位卿士。
我们认为,根据现有的相关资料所见,在厉王以前,西周王朝的执政大臣主要是三公,并以太宰为首,卿士即众卿则归太宰领导。从厉王后期开始,则出现了卿士执政的现象,即六卿之一成为了西周王朝的执政者。《史记·周本纪》记载,“厉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荣夷公。”大夫芮良夫遂谏厉王:“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荣公若用,周必败。”(《国语·周语上》)但厉王不听,“卒以荣公为卿士,用事”,最后导致“诸侯不享,王流于彘”的结局。我们从芮良夫的话中不难看出,“荣公若用”之“用”绝非一般之“用”。厉王时期的《辅师嫠簋》铭文有云:“惟王九月既生霸甲寅,王在周康宫,格大室,即位。荣伯入右辅师嫠。”郭沫若先生以为,此荣伯是厉王时期的重臣,即荣夷公[3]。荣伯一名亦见同一时期的《康鼎》铭文:“惟三月初吉甲戌,王在康宫,荣伯入右康。王命死司王家,命汝幽黄攸革。”而时间略早的夷王时期《敔簋》铭文亦云:“长榜识首百,执讯四十,夺俘人四百,献于荣伯之所。”可见荣伯历事夷、厉二世,已为六卿之一(杨宽先生说,荣夷公当是成康之际荣伯的后裔[4])。既然已为六卿之一,复言“卒以荣公为卿士,用事”,此“用事”,即应如杜预所说:“卿士,王卿之执政者。”(《左传》隐公三年杜预注)又《国语·周语下》说:“厉始革典”,韦昭注云:“革,更也。典,法也。厉王无道,变更周法。”我们联系起来看,官制改革也许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过去,诸家对《诗经·大雅·常武》“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四句的解释比较模糊,南仲和皇父是一人还是两人,毛《传》、郑《笺》、孔《疏》似乎都没有讲清楚。我们认为,《常武》篇作为宣王时代的诗,将“卿士”排在“太师”之前,正说明了“卿士”执政代替“三公”执政这一事实;南仲为卿士,皇父为太师,是两人不是一人(据郭沫若先生考证,《无惠鼎》铭文中的司徒南仲,即此卿士南仲[5])。又,关于《诗经·小雅·十月之交》,毛《传》以为是刺幽王之诗,郑《笺》则以为是厉王时的诗,金景芳先生认为“《小雅·节南山之什》为刺幽王,则似有据”[6],所谓“皇父卿士,番维司徒,家伯维宰,仲允膳夫,棸子内史,蹶维趣马,楀维师氏,艳妻煽方处”。郑玄谓:“六人之中,虽官有尊卑,权宠相连,朋党于朝,是以疾焉。皇父则为之端首,兼擅群职,故但目以卿士云。”李学勤先生则指出,诗中除皇父外,还有“番维司徒,家伯维宰”也是卿爵,何以尊称皇父为卿士?郑玄的解释也不太合理[2]。唯一合理的解释是,“皇父卿士”是以六卿之职而为执政之卿士,所以排在“番维司徒,家伯维宰”之前;至于其担当六卿之何职,尚不清楚。《国语·郑语》说:“幽王八年而桓公为司徒,九年而王室始骚,十一年而毙”;入春秋之世,“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左传》隐公三年),当是嗣司徒之职而为执政之卿士。西周卿士的含义,在时间前后上存在广、狭两义的变化,反映了三公地位逐渐下降,卿士地位不断上升的发展趋势。
三、卿士的员数及其他
关于西周卿士员数的问题,争议较大,以下分三点来谈。
(一)六卿与“六政”
大家都知道,金文所称的“卿士寮”,在传世文献上则有“六卿”或“九卿”两种不同的说法。“六卿”之说,见《周礼》《尚书·周官》等;“九卿”之说,始见于《礼记·王制》《大戴礼记·虞戴德》等。《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夏、殷亡闻焉,周官则备矣。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为六卿”;“又立三少为之副,少师、少傅、少保,是为孤卿,与六卿为九焉。”“三孤”或称“三少”,《周礼》未见,似与周制不合。“九卿”之说应是后起,反映了秦汉时期中央官制的特点,当与周制有渊源关系。《礼记·昏义》说:“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方氏曰:“六官,天地四时之官也。有六卿而又有九卿者,兼三公数之,则谓九卿。”是“六卿”本为“六官”。《大戴礼记·盛德》说:“故六官以为辔,司会均入以为軜。故御四马,执六辔,御天地与人与事者,亦有六政。”是“六官”又本为“六政”,故有“六政”而立“六官”,立“六官”而设“六卿”,“六卿”源于“六政”。
《周礼》六卿分职,法天地四时,原初亦本为六政。“当人类进入农牧时代,‘制历明时’遂成为一件头等的大事。”[7]《国语·楚语下》说:“及少皞之衰也……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司天”“司地”,是最初设立的职官。到了唐尧时代,又制定了新历法,不仅知道一年之中有寒暑,还知道有四时。《尚书·尧典》说:“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同时,又“分命羲仲”,“以殷仲春”;“申命羲叔”,“以正仲夏”;“分命和仲”,“以殷仲秋”;“申命和叔”,“以正仲冬”。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就是新设立的掌四时之官。马、郑《注》认为“四子掌四时”,这是对的;但是以羲和及其四子去比附《周礼》之六官,则是错误的。清人金鹗在《求古录礼说》中早已指出:“古天官皆治天事,尧以羲和之伯分掌天地,其仲叔分掌四时,此谓天事之官有六,非周六官也”,其说至确。
(二)“七政”与“八政”
后来,舜继承了尧,《尚书·尧典》说:“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在璿玑玉衡,以齐七政。”“七政”,《尚书大传》谓:“春、秋、冬、夏、天文、地理、人道,所以为政也。”除天地四时为“六政”之外,又增加有“人道”一政。《国语·楚语下》又载有“七事”:“天、地、民及四时之务”,知“七事”即“七政”,“人道”即“民”事。又《左传》昭公十七年记载有郯子谈及“少皞氏鸟名官”的原因:“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祝鸠氏,司徒也;鴡鸠氏,司马也;鸤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五鸠,鸠民者也。”虽然不免带有些传说的色彩,甚至用后世的职官去作比附,但是大体上还可以看作是自少皞以来设官分职的概括和总结。其中前“五司”的职掌,应是“六政”的范围,即天地四时;后“五司”的职掌,应是“人道”的范围,即“民”事。《礼记·曲礼下》所谓“天子建天官先六大”“天子之五官”,则是后人依据原始“七政”的内容,重新设计编定的。《尚书·洪范》记载箕子向武王陈述“农用八政”(《广雅》云:“农,勉也”),应是本诸殷制。“八政”的具体内容为:“一曰食,二曰货,三曰祀,四曰司空,五曰司徒,六曰司寇,七曰宾,八曰师。”由是可见,殷制的“八政”,是对原始的“六政”“七政”内容的部分改造和创新,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国家是“靠部分地改造氏族制度的机关,部分地用设置新机关来排挤掉它们,并且最后全部以真正的国家权力机关来取代它们而发展起来的”[8]。在中国早期国家形成和发展的时期,殷商“八政”的出现,可谓符合这一时代发展的变化和要求。
从武王伐纣的誓辞中,称“御事”(即“执政诸臣”)有“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尚书·牧誓》)等等来看,虽然没有包括全部职官,但是显然保留有“八政”的内容。《尚书·洛诰》记载,营建成周时尚用“殷礼”,说明《尚书大传》所说的“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作乐”是比较可信的。关于周公是否“制礼作乐”,向来有不同的意见,金景芳先生指出:“周公肯定制过礼,而且这是周公为了进一步巩固周朝政权而采取的又一项重要措施。”[6]《左传》文公十八年载,季文子使太史克对鲁宣公说:“先君周公制周礼。”这个“周礼”肯定不是现存的《周礼》一书,但是它所包括的内容,应该主要是以政治制度为主,且职官部分占有重要地位;当是在“八政”的基础上,经过因、损、益的过程制定出来的。
可以说,《周礼》六卿分职“六政”,基本上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但是,“六政”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天地四时之“六政”,而是被赋予了全新的内容。因此,有“六政”,才有可能立“六官”、设“六卿”。
(三)《尚书·顾命》与“三左三右”
《尚书·顾命》记载成王临终前,“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师氏、虎臣、百尹、御事。”关于其中从太保奭到毛公这六人,郑玄《注》云:“公兼官,以六卿为正次,芮伯入为宗伯,毕公入为司马”,似应有据。清人江永《周礼疑义举要·天官》亦云:“《周礼》六卿之制至成王末年犹可考,《顾命》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是六卿也。”又康王时代的《小盂鼎》铭文云:“惟八月既望辰在甲申,昧爽,三左三右多君入,服洒。明,王格周庙,[赞王邦]宾,延,邦宾,尊其旅服,东向。”陈梦家先生认为,《尚书·顾命》中所载的太保奭到毛公这六人“与此铭三左三右相类”[9],李学勤先生表示赞同,同时指出《尚书·顾命》中提到的“百尹、御事”即该铭文中的“多君”:“太保奭至毛公是当时的六卿,可见‘三左三右’也是六卿,而‘多君’指其下面的朝臣。”[10]
以往,日本学者白川静曾依据西周中期的裘卫诸器,推定夷王时期的执政者大体上以五名为准(白川静《金文通释》卷六),杨宽先生亦赞同此说[4]。《三年卫盉》《五祀卫鼎》,依李学勤先生的意见,应属于懿王时期[11]。《三年卫盉》铭文记载,裘卫为了换取用地,“乃彘告于白邑父、荣伯、定伯、旡京伯、单伯”五位大臣;《五祀卫鼎》铭文则记载,卫为了换得邦君厉的田,“告于井伯、白邑父、定伯、旡京伯、白俗父”五位大臣。我们从两器铭文的记载来看,都提到五个人,所不同的是前者没有井白,后者没有白俗父。井白,在《师虎簋》《师毛父簋》等铭文中,是受命者师氏的“右者”,按在册命礼中右者常为被册命人的上级,可知井白的身份必是司马,《师奎父鼎》《师 簋》等就称“司马井白”,实为六卿之一。若认为《三年卫盉》铭文提到的五人为执政五大臣的话,那么加上司马井白则是六人;《五祀卫鼎》铭文把井白排在白邑父等人之上,说明司马井白在六卿之中地位是较高的。除司马井白之外,白邑父、定伯、旡京伯三人又见于《三年卫盉》,唯有白俗父的身份不明。不过从同一时期的《史密簋》《永盂》的铭文来看,可知师俗父就是白俗父,当是作为司马井白的下属召来听事的,故排在最后。这种排列,从《永盂》铭文也是可以看得出的,因此不能论定执政者就是五人。又,夷王时期的《南季鼎》铭文有“王命南季左右白俗父司寇”的字样,是此时白俗父才列为六卿之一。
由是,我们可以判断,从成康时期到西周中期,西周卿士的员数当以六人为常。
综上,我们可以说,六卿即六政,《周礼》的相关记载大体符合实际情况。《周礼》六卿分职“六政”,是在殷制“八政”基础之上,经过因、损、益的过程制定出来的。以下试比较之。“八政”中的“一曰食,二曰货”,可入天官冢宰类。《礼记·王制》说,冢宰“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卷十二谓:“盖自古食货皆掌于天官,天官有太府等职,皆其属也。”“三曰祀”,可入春官宗伯类。郑玄谓:“祀,掌祭祀之官,若宗伯者也。”“四曰司空”,可入冬官司空类。“五曰司徒”,可入地官司徒类。“六曰司寇,七曰宾”,可入秋官司寇类。郑玄谓:“宾,掌诸侯朝觐之官,《周礼》大行人是也。”《周礼》大行人,正是秋官司寇的属官。“八曰师”,可入夏官司马类。郑玄谓:“师,掌军旅之官,若司马也。”从而可证孔子所说:“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为政》)
《周礼》六政,按天地四时分职: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反映了西周中央政权组织形式的特点。天官冢宰本为三公之首,不过小宰之职亦应为六卿之一,即西周金文中经常提到的“宰”职;但是“宰”职不是六卿之首,从而也就解除了所谓“头大尾小,殊不相称”的疑问[12]。地官司徒与夏官司马、冬官司空合称为“三官”(《左传》昭公四年),也叫“三正”(《尚书·甘誓》),金文又称“参有司”,与殷制有异,在六卿之中是主要的职能部门,设立于周初。春官宗伯在“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的时代,是要受到特殊礼遇的;虽然尚未在西周金文中发现,却不能否定其的存在,春秋时期《齐洹子孟姜壶》铭文中就有“宗伯”之职。秋官司寇见于西周金文,并且与宰、司徒、司马、司空等同为册命礼中的“右者”,说明地位是相当的。
[1] 宫长为.西周王朝官制结构研究[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8.
[2] 李学勤. 论卿事寮、太史寮[J]. 松辽学刊,1989,(3).
[3] 郭沫若.辅师嫠簋考释[J].考古学报,1958,(2).
[4] 杨宽. 西周王朝公卿的官爵制度//[C]西周史研究.西安:人文杂志编辑部,1984.
[5] 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七(补遗)[M].上海:上海书店,1999.
[6] 金景芳.中国奴隶社会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
[7] 金景芳.孔子的这一份珍贵的遗产——六经[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1,(1).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4[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 陈梦家. 西周铜器断代(四)[J]. 考古学报,1956,(2).
[10] 李学勤.小盂鼎与西周制度[J].历史研究,1987,(5).
[11] 李学勤.西周中期青铜器的重要标尺——周原庄白、强家两处青铜器窖藏的综合研究[J].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79,(1).
[12] 斯维至.西周金文所见职官考[J]. 中国文化研究汇刊,19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