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推介
2015-03-26
本期我们推出了“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栏。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是对党内法规的一个新的重要定位。如何正确认识并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在法治体系中与国家法律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一个需要加以重视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湖北省委党校博士后研究人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孙才华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方世荣在《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相互作用》一文中对此课题做了初步探索。四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紧接着十二届人大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对此,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林莉红在《法治国家视野下多元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论纲》一文中认为,党的决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则为依法化解行政纠纷提供了更为完善的途径。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因“重写学术史”问题的提出和热度的上升,学术史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但学界对此展开的各种研讨似乎并没有厘清和平息有关疑惑、争论。为进一步推动有关研究,2015年新年开始,本刊特推出“学术史研究”专题。在本期的专题中,苏州大学哲学系教授蒋国保的《应当重视“元学术史”的写作》一文,提出了区别于思想史和专门学术史的“元学术史”概念,认为“元学术史”对于学术史研究来说具有本体地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刘俐娜在《疏离宏大叙事之后——中国近代史学史研究现状及思考》一文中认为,认同多元境界,以不同的叙事探索与具体微观研究并行,有利于推进史学史研究的深入。
当前人们对民生问题存在着若干认识误区,这些误区不但影响着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和保障民生发展的方向,还有诱发内生性“民生陷阱”的风险。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韩喜平和博士生孙贺在《突破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认识误区》一文中提出,需要在理论上澄清有关误区,剔除干扰我国民生事业的错误思想观念,从而推动我国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以及民生事业的快速发展。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