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视域下的休闲美学及其基本问题探析
2015-03-26杨林
杨 林
(南京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江苏 南京 211167)
在中国,“休闲”成为热点问题是近十年出现的现象,其背后有经济学与社会学的多重原因。一方面,从经济学上看,当代中国开始呈现后工业时代的特性,新兴服务业开始取代传统制造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这其中由休闲消费行为带来的体育、旅游、影视娱乐等产业倍受关注。另一方面,从社会学上看,城镇化进程带来农村人口城市化,愈来愈多的中国人进入到“工作—休闲—工作”的工业化现象中,如何通过城市休闲平台的搭建引导公众从酗酒、赌博等不健康的休闲方式中走出来,培育其合理的休闲方式,成为社会学上的关注点。在此背景下,对休闲美学的探讨有重要意义。
一、“休闲”现象分析
作为生活状态的“休闲”与“忙碌”对立,它是一种中断,即对忙碌状态的打断。不仅如此,它还与饮食、睡眠等恢复体力所必须的“休息”不一样,包含有愉悦、舒适等与审美相通的情感上的更高追求,这是休闲从一开始就与美学有关的原因。
然而是什么使得时间上对忙碌生活的中断成为可能?休闲的历史存在形态以节日休闲为主,而节日及其休闲活动在中西方历史上有着宗教性与自然性的区分。西方节日休闲主要是宗教性的,复活节、圣诞节等至今都在时间上关联于基督的复活、诞生,休憩方式一定程度上包含宗教的内容。相比较,支配中国传统节日及其休闲文化的主要是自然性的力量,各种节日是人们对日月盈仄、四季流转、万物生长等自然现象的规律性的把握,相关的民俗随之产生。迄今为止,这种区分对于如何在节日中开发休闲产业项目依然有重要参照意义,因为消费社会的节日休闲是不同的文化传承系统内部衍生出的审美经济学现象。
比起节日休闲,作为工业化现象的休闲虽然出现较晚,但更具普遍性。相关的休闲理论很早就被提出,但在很长时期内都被置于道德评判的角度加以争辩。在Velben的影响下,从十九世纪末开始,人们将休闲与道德上颓败的生活方式等同,斥之以偏见与贬责。二战之后休闲又一度与人的精神的高贵化活动等同起来,被de Grazia等人当做超功利的半神化的理想存在加以赞美。这两种极端的休闲观都建基于带有偏见的道德评判。一直到Dumazdier提出,“休闲是生产劳动之余的自由时间,要归功于技术的进步和社会活动,归功于人在有效工作之前、之中以及之后对于没有效率的活动的需求”,[1](p90)休闲与工业社会运行机制的内在关联才得到正视。
经过近百年的发展,作为工业化现象的“休闲”在社会机制中的存在特点已经显现,即它是“工作—休闲—工作”这一周期性循环机制中的一个环节而发生的,其目的与功能都指向工作,是为了缓解工作所带来的身心疲惫而人为设置的生活方式,是为了让人以更好的身心状态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基于此,Kaplan提出要根据工业社会中人的工作状态来区分六种人群的休闲,包括“富裕阶层持久且自愿的休闲;失业者短暂且非自愿的休闲;从业者在休假期间有规律地分配时间的自愿休闲;从业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短暂休闲;失去劳动能力者的持久休闲;年老退休的人的自愿休闲”。[2](p21)因为在这六种人群中,休闲的时间性、主动性和目的性各不相同,其形式必然出现多样化的区分,引起的休闲产业经济增长点也大相径庭。
二、休闲的历史性异化形式
如同生产与劳作一样,人类的休闲也有其自身的历史,而工业革命以来的休闲史是休闲不断摆脱自身的异化形式、确立自身合法性的过程。它以十九世纪中期欧美国家的“理性休闲运动”为开端。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后,随着社会阶层的进一步分化,以中产阶级为代表的群体开始提出理性休闲观念,并将其付诸于实践。该运动表面上看是对劳动者的健康的关怀,但其深层主导因素则是中产阶级及下层民众对政治权利的追求,因为理性休闲形式可以将休闲主体的应受尊重的社会地位和文明程度都标识出来,并与此同时促进身心的和谐。在这一阶段,休闲的异化形式是赌博、暴力、色情活动,后者曾经占据了公众非劳作的自由时间,却对于身心和谐没有任何益处,并造成社会危害。在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多方面因素的推动下,理性休闲运动自觉地与上述诸种异化休闲形式相分离,转向适合于家庭的小城镇公园游憩、新型体育、俱乐部等休闲方式。
与工业时代开端期的理性休闲运动相比较,当前遮蔽休闲本质的异化形式更为复杂。传统异化形式依然存在,而商品消费对休闲的垄断使之成为新的异化休闲形式。其背后的原因在于生产力的飞速发展带来商品的急剧膨胀,消费者经济随之出现,休闲应有的合理性从社会心理学偏移到消费经济学。正如托马斯·古德尔所说,“如果没有夜生活和周末,娱乐业将会崩溃,如果没有假期,旅游业将会衰落,实际上,是休闲而不是劳动使得工业资本主义走向成熟,在这里,休闲的新的合理性展现出来了。在这样的经济状态中,失业的麻烦不是由于失去生产性的劳动,而是由于失业者没有更多的钱去消费,所以现代的经济问题不是没有生产能力,而是缺乏足以保持每个人进行生产的消费能力。”[3](p118-119)当经济发展依赖于休闲产业,资本的运行就不仅刺激休闲消费,并且将经济合理性强加在休闲之上,使其掩盖了休闲应有的社会心理学上的合理性依据,这导致过度消费行为成为新的休闲异化形式,在女性和年轻群体中尤为普遍。
三、休闲的本质及其通向审美的可能性
对休闲的哲学思考首先需要注意到,作为日常生活方式之一的休闲具有混沌的特性。在生活世界中,休闲的有意识与无意识现象、审美与非审美现象、偶然的与计划的现象混杂在一起。所以经济学家会分析如何利用大众媒体、广告宣传将个体无意识的、偶然的休闲行为导向为有意识的、有计划的消费行为,推动休闲资本的运行;社会学家则从个体无意识的、偶然的、非审美的休闲方式中发现潜在的社会问题,力图通过积极的教育途径解决问题。
本质上的休闲不是一种混沌的日常生活经验,而是具有存在的内在根据。休闲的必然性建立在人的身体性存在基础之上。以马克思为代表的现代哲学家将人的存在揭示为身体和心灵的整体的实践活动,实现了哲学主题从“理性”向“存在”的转化。在其指导下,休闲并不是为了实现精神对身体的抑制和统治,并不是要通过类似于宗教实践的形式去导引人的精神。作为人的身体性存在方式等休闲,其目的、功能、内在话语体系都与身体相关,是有血有肉的躯体所展开的丰富生命活动,并且身体存在的多维度性决定了休闲实践的多维度性。它既包括生理学上以形体的改善、体质的提升和体魄的强健为目的的休闲,也包括心理上以情绪的放松、感官的愉悦、心灵的净化为目的的休闲。
虽然呈现为不同维度的实践活动,人的全部休闲活动却有着相对同一的意向性,即人的自我提升。这是一种以主体自身为对象的内在创造力的激发,是身体的自我塑形与塑性的过程。这种主体的自我完善是在人的身体上发生的,它在身体获得的“新感性”存在的意义上通向审美。而所谓身体的“新感性”存在实际上就是身体获得感官的自由的过程,是身体感觉的文化性与自然性的和谐统一,也是生理性与心理性的和谐统一。
休闲不仅在自身中包含有审美的朝向,而且在发生的机制上也与审美同构。正如张法所看到的,休闲与审美在“时间”、“意向性”以及“心理体验”上都具有同构性,因为两者都要从日常功利活动脱离出来,都在主体指向对象的过程中发生,并且在心理体验上都力图达到自由的境界。[4](p16)因此,尽管休闲与审美是不能划等号的,但在很多情况下却能跨越彼此的边界,成为一体的实践活动。
四、中国当代背景下休闲美学的基本问题
在我国,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人们获得了有法律保障的传统节日之余的规律性日常休闲时间。然而应当与之同步的休闲教育以及休闲文化措施并没有建立起来,究其原因,在于人们尚未对休闲问题引起观念上的重视。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到城镇化生活氛围中,而休闲教育的缺乏、休闲设施的不健全以及休闲产业的不成熟,成为制约合理休闲的几大因素。它表现为,青少年受到的休闲兴趣与技能教育远远不够,不论是家庭还是学校都没有建立起系统的休闲教育模式;公共休闲条件虽然有所改善,公园游憩与管理、绿色农庄、公共体育设施等逐步出现,但覆盖面积、设施条件、规划建设都亟待改善;休闲文化产业仍然在起步阶段,尚没有形成多维度、多方向的产业结构。
鉴于中国当下出现的休闲危机,建立一种以自我提升为内容、以实现人的自由本质为所指的休闲美学有着积极的意义。它需要研究的基本问题包括作为审美现象的休闲、休闲审美体验、休闲审美教育三个方面。
首先,“作为审美现象的休闲”是休闲美学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它的提出意味着将广义上作为混沌生活经验的休闲与作为审美现象的休闲相区分,以休闲应有的完满本质为研究对象,探讨其意向性结构及其发生的可能性。
其次,“休闲审美体验”是从休闲主体出发,研究休闲主体的审美心理,是休闲美学的研究内容之一。西方的休闲社会学在很早就开始将休闲作为一种心理体验来进行研究,探寻以心理体验为衡量标准来区分本质休闲与异化休闲的可行性,实现对休闲现象的社会学批判。休闲美学视域下的“休闲审美体验”研究,与社会学研究不尽相同,虽然它同样能发挥社会批判的功能。休闲美学研究关注自由体验的休闲心理机制,探究不同层次的休闲活动产生的审美体验及其心理机制,并以此为依据发掘合理的休闲实践形式。如同人的身体有着不同层面上的需求,人的审美愉悦也是可以建立起层级体系的。建构休闲的审美体验层级系统,不仅是休闲美学的重要课题,也同时为休闲文化产业的发展可以提供重要参照依据。
最后,休闲美学应当研究休闲审美教育这一基本内容。因为休闲俨然已经是作为普遍的社会现象,主体意识上的欠缺将会是制约人的审美休闲方式的最大障碍。一个文明的社会理应培育出健康健全的休闲理念,帮助主体提升审美休闲的意识,并帮助主体获得审美休闲的理论素养与技能素养。
[1]Stephen L·J.Smith,Geoffrey C.Godbey.Leisure,Recreation and Tourism [J].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Vol.18,1991.
[2]Kaplan.Leisure in America[M].New York:John Wiley,1960.
[3]托马斯·古德尔.人类思想史中的休闲[M].成素梅,马惠娣,译.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
[4]张法.休闲与美学三题议[J].甘肃社会科学,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