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别九州,任土制贡”初探
2015-03-23刘晓咏
刘晓咏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禹别九州,任土制贡”初探
刘晓咏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210097)
禹治水十三年,走遍全国,划分九州区域,并根据九州地势出产,规定各州贡赋,形成了中国最早的赋税制度雏形。关于大禹治洪水、别九州、定贡赋,各家观点不一。结合《尚书·禹贡》和《史记·夏本纪》中相关的记载,大禹制定赋税应该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考虑了九州土壤的肥沃情况,贡品、赋税运输的便利程度,以及距离王城的远近等种种因素。
《尚书》《史记》九州赋税制度
《尚书·禹贡》记载帝尧之时,洪水泛滥,人民生活艰难。尧听取四岳群臣意见,任命鲧去治水。鲧治水九年,毫无成效,舜将之击杀在羽山,并任命鲧的儿子禹继续治水。禹听从舜的命令,和益、后稷一起,发动诸侯百姓动土治水。他治水十三年,跋山涉水,标记山川,疏通河道,考察实地情况。
平定一方水土之后,禹命益将可以在低湿地方种植的种稻发给百姓,并在荒年时,命后稷暂发给百姓应急的粮食。在一些缺少粮食的地方,禹从其他粮食较多的地方调取,统一分配,使各地区达到均衡。禹遍行全国,将天下划分为九州,并考察各州地形、特产,根据各州事宜,决定缴纳的贡赋,不仅如此,他还率领众人开凿山川、疏通河道,以便于物品运输,实现贡赋产品的缴纳。
一、大禹治水行遍全国,划分九州
顾颉刚先生较早论及“九州”问题:“战国时,因吞并的结果,小国之数日减,仅存几个强国(如秦、楚)或古国(如周、卫),约略与九州相当,遂使九州之说益臻具体化,而有《禹贡》等分州之书出现。”[1]但“九州”之说,顾先生并未做深入探讨。
而关于“九州”的说法,向来争议颇多。《尚书·禹贡》与《史记·夏本纪》记载,九州分别指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和雍州[2]P24-30。而《周礼·职方氏》中记载职方氏“乃辨九州之国,使同贯利”,九州划分为是扬州(东南)、荆州(正南)、豫州(河南)、青州(正东)、兖州(河东)、雍州(正西)、幽州(东北)、冀州(河内)、并州(正北)[3]P480—484。《尔雅·释地》文中九州则是:冀州(两河之间)、豫州(河南)、雍州(河西)、荆州(汉南)、扬州(江南)、兖州(济、河之间)、徐州(济东)、幽州(燕)、营州(齐)。以上几者记载中,九州区域略有差别,名称大致相似,其中冀州、兖州、扬州、荆州、豫州、雍州六州皆具,其他三州名称、地域有差异。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中有《容成氏》篇,其中记载了大禹治水、分九州,经过整理,可以得出《容成氏》另有一套九州系统,分别为徐州、荆州、扬州、豫州、夹州、竞州、莒州、蓏州、且州[4]P249。李零先生经过研究探索,怀疑其中竞州相当于《禹贡》中的青州,莒州为“即莒国一带”,蓏州为《周礼·职方氏》中的并州,且州为《禹贡》中雍州[4]P269—271。虽有一定道理,但是,州名或许在流传过程中发生变化,不必过于强求,附会到文献中去。
郑州大学教授李民结合考古学研究成果,认为从龙山文化晚期地区分布来看,与《禹贡》描述的地域范围基本合拍,应是夏王朝及较远的一些部落联盟格局的写照[5]。
综合各家观点,大部分学者认为九州的划分与《尚书·禹贡》基本一致。《尚书·禹贡》为第一部记载九州的文献,其中关于九州的划分边界、区域都比较完善且清晰明了,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因此,对《尚书·禹贡》和《史记·夏本纪》进行结合研究,可以得出较为清楚的九州区域:
冀州:壶口附近,太原、覃怀一带,东、南、西以黄河为界;
兖州:济河、黄河一带;
青州:渤海东至泰山地区;
徐州:东起大海,北至泰山,南及淮河地区;
扬州:北至淮河,南至大海;
荆州:北到荆山,南到衡山之南;
豫州:南至荆山,北至黄河,西至华阳一带;
梁州:华阳(华山之南),至于黑水一带;
雍州:黑水以东,黄河以西一带。
二、大禹“任土制贡”
大禹划分九州后,根据各州山形地势划分土地等级,制定各州上缴贡物。关于“贡”,字书中有两种解释:一是进献物品。《广雅·释言》:“贡,献也。”二是征收赋税。《广雅·释诂二》:“贡,税也。”可以看出,大禹当时“任土制贡”是同时制定了上交给中央的方物特产,以及需要上交的赋税。
(一)根据九州出产不同,确定各州缴纳贡品。
结合《史记·夏本纪》与《尚书·禹贡》,可以大致看出禹实行的“任田纳贡”的制度。根据各地不同的地形出产,缴纳当地的农副产品等各种物品,各地贡赋的物品不同,而国家可以获得各种不同的物品,以满足国家需求。例如兖州,大禹疏通了国内的九条河流,雷夏蓄积成湖泊,雍水、沮水顺流入湖。兖州地区黑壤丰沃,湖泊水草茂盛,土地种植桑树,遍养桑蚕,林木高大。于是,兖州地区进贡的物品就是漆、蚕丝、锦绣,而贡品正好可以顺济水、洛水而经由黄河运送。而对于处于大海和泰山之间的青州地区,由于近海,土壤虽然肥沃,但盐碱地较多,则进贡物品除了细葛布、丝麻、铅、松之外,还有各种海产品以及盐等。徐州地处大海、泰山与淮水间,贡品则是当地特有的五色土,可以拿来建造社坛,羽山中的野雉,其羽毛可以做旌旄,峄山南面的桐木,可以拿来制造琴瑟,其他贡品还有淮夷的珠蚌和鱼类等。
为方便读者一目了然地了解九州赋税情况,笔者按照州名、土壤类别、田地等级、赋税等级、进贡物品的顺序,将大禹制定贡赋的具体情况列出(如下):
冀州:白壤,中中(五等),上上错(一、二等杂),皮服。
兖州:黑坟,中下(六等),贞(九等),漆,丝(纤文)。
青州:白坟,盐卤地,上下(三等),中上(四等),盐,絺,海物,畎,丝,枲,铅,松,怪石,酓丝。
徐州:赤埴坟,上中(二等),中中(五等),五色土,羽畎夏狄,峄阳孤铜,磬石,蠙珠臮鱼,玄纤缟。
扬州:涂泥,下下(九等),下上上杂(六、七等杂),金三品,瑶,琨,竹箭,象牙,犀皮,鸟羽,旄牛尾,弁服,纤贝,橘、柚锡贡。
荆州:涂泥,下中(八等),上下(三等),鸟羽,旄牛尾,象牙,革,金三品,杶,榦,栝,柏,砺,砥,砮,丹,箘簬、楛,包茅,玄纁玑组,大龟。
豫州:壤土,下等坟垆,中上(四等),杂上中(一、二等杂),漆,丝,絺,紵,纤絮,磬。
梁州:青骊,下上(七等),下中三错(七至九等杂),璆,铁,银,镂,砮,磬,熊皮,罴皮,狐皮,貍皮,织皮。
雍州:黄壤,上上(一等),中下(六等),璆,琳,琅玕。
由此可见,对于各地区上贡物品的确定,其实十分简单,基本上都是当地的特产物质。对此,我们也可以通过其他资料得印证。《左传·僖公四年》齐桓公为称霸天下而伐楚,理由就是“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公,无以缩酒……”楚属于荆州,而荆州应该上贡的物品是羽毛,象牙,金三品、包茅和九江大龟等。
(二)大禹制定九州赋税。
禹行九州,不仅制定了贡品,还制定了赋税。相比于根据各地特产缴纳不同贡品,关于赋税问题,则比较复杂。禹划分九州区域后,根据各地土壤不同,将九州划分为上上至下下九个等级,相对应,赋税也分为上上至下下九等,不同等级的地域缴纳不同等级的赋税。
土壤等级最好的是雍州地区,地处黑水河西部黄河之间。禹行至此地,疏通弱水,泾渭相合,漆水、沮水、沣水同样汇入渭水,荆山、岐山举行祭山仪式,宣告治水完成,九州既定。雍州属于黄河冲刷高原地区,黄色的土壤细软肥沃,最适宜耕种,赋税为中下等,属第六。土壤等级第二的是徐州,徐州地处大海、泰山与淮水之间,平原宽阔平坦,红色黏土肥沃,适宜耕种,赋税等级为中中,属第五。等级第三的是青州,处于大海和泰山之间,土壤色白而且肥沃,但是由于处于海滨,盐碱地较多,赋税中上,居第四位。土地等级第四的是处于荆山、黄河之间的豫州,这里土质细软,低洼处是肥沃的黑土,赋税则是杂上中,为第二等和第一等错杂。禹最先行经的冀州地区土质细白,土地为第五等,然而赋税是上上错,即第一等,有时居第二等。等级第六的是处于济水、黄河之间的兖州,兖州地区河流疏通,湖泊积蓄,土地黑色肥沃,适宜种桑养蚕,由于山川河流较多,林木高大,水草丰茂,百姓从山上开始迁居平地,赋税居第九位,田地治理十三年后,赋税可以与其他各州相同。华山南面与黑水之间的地区属于梁州,这一带土壤青黑,属第七等,赋税为下中三错,即为平时居第八位,丰收年可上调为第七位,而歉收之年则降低居第九位。荆山到衡阳地区属荆州,长江与汉水从这里流向大海,土地较为低洼湿润,属第八等田地,然而除了大量的贡品外,荆州地区的赋税为下上等,居九州第三位。淮河与大海之间的扬州地区属于扬州,三江入海,震泽安定,这里土地低洼潮湿,竹林密生,属田地最下下等,第九等。赋税则是下上上杂,属第七位,丰收之年调至第六位。
这里明显可以看出,大禹制定赋税虽然也参考了土地基本情况,可是赋税等级却明显与土地等级不相匹配。例如一等土地雍州地区田地丰厚肥沃,适合耕种,然而禹却规定了第六等的赋税,而且上贡物品也只需要一些美玉珠宝而已。而土地第四等的豫州地区,却需要缴纳第一、第二等的赋税,上贡物品也偏多,有漆、丝、絺、紵、纤絮、磬等。土地第八等级的荆州地区,低洼潮湿,却需要缴纳第三位的赋税,而且需要上贡鸟羽、旄牛尾、象牙、皮革、金三品、杶、榦、栝、柏、砺、砥、砮、丹、箘簬、楛、包茅、玄纁玑组、九江大龟等一系列物品。而这些赋税等级是具体怎么制定的,则在《史记·夏本纪》以及《尚书·禹贡》未曾提及,不免给后人带来许多疑惑之处。
林汀水先生在探究《禹贡》中赋税问题时,反驳马正林先生《中国历史地理简论》中“《禹贡》九州土壤肥力等级与田赋等级基本上没有关系,田赋是根据交通的远近和难易评定的”的说法。林先生认为各州土类情况复杂,作物收获情况不同,也是赋税情况不同的原因之一[6]。
从九州分布地图上来看,九州划分大致轮廓如同“井”字,纵向可以分为三个区域,即西侧雍州和梁州,中部的冀州、豫州和荆州,以及东部的兖州、青州、徐州和扬州。将九州划分为这三个区域之后,不难发现,处于中部的冀、豫、荆地区,土地等级分别为第五等、第四等、第八等,然而赋税却是冀州、豫州并列,赋税为第一第二杂错,荆州位列第三,中部地区处于九州中轴线上,为何会缴纳如此高的赋税?而处于西部和东部的其他六州,例如西部的雍州、东部的徐州土地等级分别为第一等和第二等,然而赋税却是第六等和第五等。
根据《尚书·禹贡》记载,大禹制定九州、贡赋的同时还规定了“五服”。何为“五服”?大禹将王城四周两千五百里的区域分为五等:靠近王城五百里的区域称作甸服,其中最靠近王城的百里缴纳带秸秆的全禾,其外一百里缴纳带杆禾穗,外一百里只缴纳禾穗,外百里缴纳带壳稻谷,最外百里缴纳去壳稻米;甸服以外五百里称侯服,其中最接近甸服的一百里可以赐封给王朝卿大夫为采邑,其外一百里赐封男爵,其余三百里可以赐封大国诸侯;侯服以外五百里区域是绥服,可以施行文教,振兴武力;绥服以外五百里为要服,居住蛮夷之人,流放罪人;要服以外五百里为荒服,基本上是荒野,或流放罪人。
靠近王城的地方,天子脚下,赐封王公诸侯,应当是比较繁华昌盛的,其农耕、手工业与远离国都的地方相比,都应有更大的收获。而且《战国策·秦策三》提出的“近攻远交”策略,也代表了中国当时一贯的外交政策,这那么,制定赋税的等级与“五服”应该也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因此可以推测,大禹制定赋税应该考虑了土壤的肥沃情况,运输的便利程度,距离王城的远近等种种因素。由于资料的不足,禹制定九州赋税的具体标准我们不得而知,只能根据现有的资料理清脉络,做出推测。而确切的结论,只能等以后有其他资料出现再做定夺。
[1]顾颉刚.州与岳的演变[J].史学年报,1933(5).
[2]屈万里注译.尚书今注今译[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1.
[3]杨天宇.《周礼》译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4]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5]李民.《尚书》与古史研究[M].河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
[6]林汀水.也谈《禹贡》制定田赋等级的问题[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3).
[7]司马迁,撰.赵生群等修订.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2013.
[8]师迪.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概述[J].历史教学,19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