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自我调节水平的发展与培养
——养育科学的视角
2015-03-22孙蕾,王苏
孙 蕾,王 苏
(1.吉林大学 哲学社会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吉林 长春 130024;3.东北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吉林 长春 130024)
儿童自我调节水平的发展与培养
——养育科学的视角
孙蕾1,2,王苏3
(1.吉林大学 哲学社会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吉林 长春 130024;3.东北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吉林 长春 130024)
自我调节是儿童社会化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也是父母养育的重要目标。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儿童自我调节的发展具有不同的特点。笔者通过分析儿童在婴儿、幼儿、小学和青少年不同阶段自我调节的特点,提出各阶段促进儿童自我调节发展的家庭教育重点及相应的促进途径,为家庭背景下儿童自我调节的发展与培养提供实践指导。
自我调节;儿童;养育
自我调节是儿童社会化过程中重要的方面,它直接影响着儿童在学习、生活、社会交往和人格品质方面的发展[1]。自我调节的发展受遗传因素和后天环境的影响。Bronfenbrenner认为,成熟的自我调节在更大程度上是社会经验的产物[2],这种观点强调了环境因素在自我调节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家庭作为儿童生活的重要场所,在儿童自我调节的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儿童的自我调节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因此,父母需要根据不同阶段的教育重点,采取相应的教育策略,促进儿童自我调节的发展。
一、婴儿阶段自我调节的发展与培养
在婴儿阶段,儿童自我调节发展的重要特征即个体有意识地表现出顺从行为。根据Kopp的观点[3],从9—18个月,婴儿已经能够逐渐完成一些目标定向的活动,他们会表现出对照料者所提出的任务或要求的理解能力,并能够发起、保持、调节或停止某种身体上的动作。婴儿在此阶段开始对照料者的要求表现出顺从的行为。顺从即儿童对成人命令或要求的听从、执行和配合。顺从是自我调节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转折,它标志着个体对行为控制的开始,是儿童早期自我调节发展的原型。促进儿童的顺从是此阶段发展婴儿自我调节能力的家庭教育重点。
(一)促进亲子间的积极互动
早期自我调节的发展根植于儿童与他人的关系中。亲子依恋是影响儿童顺从行为的重要因素。已有研究发现:亲子间的相互反应倾向作为一种积极的亲子依恋,能够促进婴儿的顺从行为[4]。相互反应倾向是一种合作性的、相互信任的、互惠的,充满积极情感的亲子关系。它包括两种心理成分:一方面是亲子间的相互合作、相互反应。反应性是父母对儿童发出的信号积极的应答,它可以加强亲子间的信任、安全感以及相互的联系,进而促进儿童的合作行为;另一方面是双向的积极情感,父母经常通过笑、说、爱护等方式表达他们对孩子的情感、接纳和喜爱,使亲子双方能够愉快地、顺利地进行活动,而且在此过程中双方都能感受到积极的情感。
相互反应倾向促进婴儿顺从行为的作用机制是:这种积极的亲子依恋能够使儿童在亲子互动中获得快乐,这种积极的情绪会促进他们的合作性行为,并对父母提出的要求或规则进行潜意识的内化。因此,父母需要准确觉察婴儿的行为信号,恰当、及时地对婴儿的需要作出语言或非语言性反应,并且向儿童传递父母对他们的积极情感,进而促进婴儿的顺从行为。
(二)采用促进顺从行为的教养方式
民主型的教养方式有助于促进婴儿的顺从行为。民主型的父母教养方式的特点是开放式交流、协商以及在父母指导下的情感归因,能够促进儿童对父母价值的内化和积极的结果。它要比命令、批评、威胁和体罚等高控制的教养方式,更能提高儿童顺从的概率。
民主型的教养方式和高控制的教养方式都能使儿童表现出顺从的行为,但二者会产生不同的教育效果。前者能够让儿童感受到权利的分享,并有助于理解行为的结果(例如通过说理),使儿童内化父母的规则和价值观;而对于高控制的教养方式,儿童尽管会很快遵从父母的要求,但是不能对这些规则进行内化,其教育的结果只能使儿童在只有外在权威管理的情况下,才会遵守这些规则,而且容易使儿童对父母的强制性的管教表现出愤怒和反抗。
(三)使用描述心理状态的词汇
父母在与婴儿互动的过程中使用描述心理活动的词汇能够促进婴儿自我调节的发展。父母在亲子互动中较多地使用描述心理状态的词汇,能够为儿童提供一种语言工具,促进婴儿对自己及他人心理状态的理解,以及对冲动和冲突的控制能力。同时,这种描述儿童心理活动的语言,作为一种外部控制因素,也将有助于儿童从依赖外部控制向自我调节的转化。父母可以从以下方面使用描述婴儿心理活动的词汇:(1)描述婴儿心理状态的语言,包括描述婴儿的想法、要求或认识的语言,如“你想要这本书?”(2)描述婴儿心理过程的语言,如“你发现这个游戏很难?”(3)描述婴儿的情绪状态的语言,如“你已经玩够了,感到厌烦了。”(4)描述婴儿试图影响他人想法或感受的语言,如“你在逗我开心”。(5)亲子互动中具有评论性的语言,如“看,妈妈这样做会更容易一些。”
二、幼儿阶段自我调节的发展与培养
在幼儿阶段,儿童自我调节发展的重要特征即个体表现出努力控制。努力控制也是本阶段促进儿童自我调节发展的家庭教育重点。研究发现规则行为与儿童努力控制的发展密切相关[5]。规则能够促进儿童努力控制发展的原因,是由于规则的建立是一种传递社会标准,并将标准社会化的过程。儿童通过理解、接受和调节父母提出的规则和要求,并且将家长的要求和个人行为目的之间建立起平衡,从而能够主动按照规则约束和调节自己的行为。
(一)保持明确的规则与控制
父母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帮助儿童掌握生活中的规则。规则的内容包括:儿童安全、保护个人物品、尊重他人、食物和吃饭时间的规定、忍耐、礼貌、自我照顾以及家庭规定等方面。例如“不能碰危险的物品”“不能撕书”“不能抢别的小朋友的玩具”。教孩子掌握规则时,父母还需要对各种规则进行排序。父母需要让孩子认识到“健康和安全”是最重要的规则;其次重要的是关于“和他人相处的规则”以及“礼仪方面的规则”;最后是关于“家庭规定的规则”等。对规则的排序能够使儿童对规则的理解更加清晰、明确,进而促进其对规则的服从。
父母对儿童的控制也是促进儿童遵守规则的重要因素。父母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加强对儿童的控制力。一方面,树立父母的权威性。树立父母的权威性需要父母在教养过程中表现出果断性与坚定性,而不是对儿童采取强制、威胁或带有消极情绪的控制。权威型父母的孩子会根据成人的期望来控制其行为,表现出较少的反社会性行为,并且在遵守规则的过程中逐步将其内化。另一方面,进行有效的限制。父母可以通过以下教育技巧加强对儿童控制的有效性。第一,对孩子提出明确的规则,而非含糊或暗示性的规则。例如,“我希望你现在能够到外面去玩一会儿”,要比“你现在要乖一点”更有效;第二,为孩子提供行为的选择。例如,“你要吃热的还是冷的食物”,提供选择能够使孩子对发生的事情有所控制,也为儿童遵守规则提供了准备的时间和机会。第三,采取恰当的教育策略对待孩子的反抗行为。当孩子不遵守规则时,父母必须及时对规则进行强化。父母要观察孩子是不是在持续性的违反规则。如果父母对孩子违反规则的行为表现出含糊的态度,父母就可能在无意间已经奖赏或强化了孩子违反规则的行为;第四,父母双方要在强化规则上保持态度一致。如果父母之间经常出现态度的不一致,他们就会延迟对孩子某个特定行为的判定,孩子则会以父母之间的冲突为理由为他们违反规则的行为辩护。
(二)建构支持性的亲子关系
支持性的亲子关系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父母的爱。父母的爱是儿童遵守规则的情感基础。孩子不会因为规则好就遵守规则。儿童自我控制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想要得到爱和积极的情感,渴望获得归属感。因此,当儿童表现出遵守规则的行为,父母要让孩子感受到父母对他的爱和积极的情感,当儿童的归属感获得满足,他们服从规则的行为就将受到积极的强化。二是父母的帮助和指导。父母的指导为儿童遵守规则提供了教育支持。当儿童获得父母的指导时,他们更容易表现出对要求和规则的顺从,并激发内部动机,在父母提供的教育支架中学习,将父母提出的要求和规则内化。
三、小学阶段自我调节的发展与培养
小学阶段,儿童自我调节的发展的特征表现为个体从外部调节开始转化为内部调节。儿童对行为的规则和标准的理解逐步发展;当儿童做错事情或认为自己违反了规则时,会产生内疚感和负罪感;在没有外界监督的情况下,执行规则、标准或抑制被禁止行为的能力也日益提高。上述儿童在认知、情感和行为方面道德的发展是儿童将外部的规则和标准内化的结果,也是儿童根据内部的行为规则系统进行内部调节的表现。此阶段发展儿童自我调节能力的家庭教育重点是规则的内化,即促进儿童把外界的规则和标准内化为个体内部的行为规则系统。
(一)道德认知的培养
道德认知是个体对客观存在的道德现象、行为准则及其意义上的主观反映。小学阶段儿童道德认知培养的重点是促进道德知识向道德信念的转化。对于社会规则,儿童从“不知道”到“知道”的转变,是获取道德知识的过程。道德知识是道德认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但它是独立于道德品质而存在的,它还没有转化为行为调节系统,不能作为个体调节行为的自觉力量。因此,父母需要促进儿童对外在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接受、理解、评价、认同和内化,使其发展成为一种自觉、稳定的道德需要和道德品质,从而实现道德知识到道德信念的内化。
家长可以从以下三方面促进儿童从道德知识向道德信念的转化:第一,把握日常生活中的教育机会;第二,围绕道德问题和儿童展开讨论;第三,选择恰当的教育策略。
(二)道德情感的培养
道德情感是人的道德需要是否得到满足所引起的一种内心体验,它对道德行为起调节、推动和强化的作用。家长可以从羞耻感和移情两方面促进儿童道德情感的发展。第一,羞耻心的培养。儿童的羞耻心,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在周围成人影响下,与其自身的道德认知相联系的。它是自身行为品德的社会否定评价与自我否定评价相一致的产物。对于羞耻心的培养,首先,父母要结合具体道德行为情境,引发儿童产生羞耻心。父母需要对“是”和“善”的行为给予肯定和表扬,促进儿童荣誉感和自豪感的形成;对“非”和“恶”的行为,则予以否定、批评,通过让儿童产生羞耻的情绪体验,从而促进儿童羞耻心的形成。其次,利用反面事例,发展儿童的羞耻心。父母要利用生活中的反面事例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通过引发儿童对他人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产生厌恶、羞愧的情感体验,进一步发展儿童的羞耻心。第二,移情的促进。移情是由于对他人情绪的觉察而导致自己情绪唤起的一种情感体验。对于儿童移情的促进,一方面,家长可以通过引导儿童关心他人、照顾老弱病残者以及对有困难的人提供支持和帮助等,引发儿童对他人产生道德情感上的移情和共鸣;另一方面,父母可以采用“角色互换假想”的方法,引导儿童学会站在他人的立场来体会别人的感受。
(三)道德行为的培养
道德行为是人根据某种道德标准,在不同的价值准则或善恶冲突之间做出的自觉自愿的抉择,是个体将内在价值观和道德规范外化为自主、自觉的行为实践的过程。对于儿童道德行为的培养,首先,父母要为儿童树立良好的行为榜样。孩子不会自然而然地出现父母希望他们采取的行为,父母必须主动教孩子他们希望孩子有怎样的行为。儿童通过观察学习或模仿,能够抽象出榜样的行为特征,形成规则,并根据逐步内化的规则自觉调节其行为,养成自觉的道德行为的习惯。其次,父母要帮助儿童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习惯的养成是一种行为自动化的过程。父母要引导儿童养成自觉遵守社会规范的习惯,在生活世界中,塑造儿童积极的品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6]。如遵守交通规则、不随地吐痰、在乘车时给老弱病残主动让座等。在习惯的形成过程中,儿童的行为经验不断得到积累,规则和标准逐步获得强化。当儿童的道德行为发展成一种习惯时,标志着外部规则和标准已内化为一种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儿童能够依赖内部的力量来调节自己的行为,即实现了规则的内化。
四、青少年阶段自我调节的发展与培养
青少年阶段,个体自我调节发展的重要特征即意向性自我调节的出现。意向性自我调节是指个体通过设立和追寻目标来调节自身的发展[7]。在这个阶段,青少年开始思考和规划自己的未来,并努力把个人的目标和环境的要求相协调,以实现对环境的适应和更好地促进自我的发展。促进青少年个体发展的自主性是激发青少年的内部发展动力,促进青少年积极发展的重要原因,也是此阶段的家庭教育重点。家长如何为青少年提供支持,促进他们的自主发展,激发其内部动机,引导其对未来进行积极的思考和规划,是家长面临的新的挑战。
(一)采用促进儿童自主性发展的管理模式
促进青少年自主性的发展,父母的管理模式首先应该从儿童早期的近距离管理模式向远距离管理模式发生转变。远距离的管理模式的特征是为儿童提供适当的教育支架。父母需要掌握何时控制孩子的行为,何时放弃对孩子的控制。给孩子更多做决定的权利,促进儿童自主性的发展。
国外的一项家庭干预项目[8],在探索父母如何为青少年提供促进其自主性发展的教育支架方面取得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儿童生动地描述了父母为其提供的有效的教育支架。例如:“我的父母为我每天需要自己乘火车去学校感到担心,最初的几天,我的父亲陪我一起乘车去学校,当他确信我能把事情处理好后,就放心地让我自己乘车去学校了”;“母亲从来都让我自己独立做作业,因为她知道有一天我必须要独立完成这件事情。”一些家长描述了他们为儿童提供教育支架中的感受:“我会让孩子在他的水平上来完成事情,我知道什么时候推动他们向前走,什么时候不去干预他们。”
上述儿童和家长的描述体现了教育支架的支持性、反应性和灵活性的特征,它作为一种远距离的教育和管理方式,在儿童需要的时候,能够以促进个体自主性发展的方式为儿童提供帮助和教育。上述经验对于父母为儿童提供促进其自主性发展的教育支架具有重要启示。
(二)为孩子提供发展自主性的活动经验
自主性是个体相对不受他人的判断、意见或信念影响的自主状态。父母的自主性支持是指父母通过教育策略促进儿童独立问题解决、作出选择以及自我决定能力的发展。已有研究发现:父母的自主性支持可以通过激发个体的内部动力来促进儿童自我调节的发展[9]。
父母可以通过为儿童提供发展自主性的活动经验,为儿童提供自主性支持。例如,让青少年自主地选择发型、服饰和休闲的方式;让他们参与家庭事件的决策;鼓励他们参与各种家庭活动或学校活动的筹备;在群体担任领导,参与班级或学校事务的管理;在学校或社区组织的活动中担任志愿者,增加为他人提供指导的经验;参加各种表演活动或青少年组织,以及助人的行为等。这些活动经验将有利于促进青少年的社会化和自主性的发展。
个体的自主性具有两方面特征:第一,能够自己做决定并执行决定;第二,自己做出的决定符合社会的行为规范。因此,家庭对儿童自主性的培养要将尊重、支持与适当的要求、控制相结合。一方面给儿童充分的自由,给予他们自由选择、自己决定的机会,培养儿童的责任感和独立思考、判断的能力;另一方面对儿童应该有适当的要求,对儿童的行为有适当的监督和限制,使儿童的行为符合社会的行为规范。
(三)引导青少年思考和讨论未来
个体对未来的思考和规划称之为“未来取向”。父母在青少年未来取向的社会建构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家长可以从以下两方面促进青少年积极未来取向的建立。首先,引导青少年思考和讨论未来。随着年龄的增长,青少年对他们未来的教育、职业和婚姻、家庭的兴趣逐渐增加。他们在憧憬未来的同时会意识到未来发展中可能会遇到的困难或障碍。家长要引导青少年关注关于教育、职业、婚姻和家庭等主要发展任务,对其进行客观的分析和积极的规划。父母和青少年对未来的思考和讨论,有助于促进社会文化模式的传递以及青少年积极的自我发展图式的建立。
其次,为儿童提供支持。已有研究发现:父母提供的支持是影响青少年未来取向的重要因素。较少感受到父母支持的儿童对自己的未来取向的态度更消极,对个人发展的能力缺乏信心[10]。因此,父母在引导青少年思考和讨论未来的过程中,要让青少年感受到父母的支持,促进青少年对未来的积极规划和乐观的态度,建立积极的未来取向。
五、小 结
自我调节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在自我调节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后一阶段的发展任务可能在前一阶段萌芽,前一阶段的发展内容也可能在后一阶段持续。因此,后阶段的自我调节发展任务在前一阶段也需要培养,前一阶段自我调节的发展任务在后阶段也需要促进。例如,引导儿童对未来的思考是促进儿童自我调节发展的青少年阶段的家庭教育重点,但是儿童对未来的思考是自我调节连续发展的结果,儿童的计划性和自主性等方面的自我调节的发展是儿童能够对未来进行思考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对于儿童未来取向的促进,一方面,从幼儿阶段开始,父母就要培养儿童的计划性和自主性,在青少年早期或更早的阶段就要开始引导儿童对未来的思考;另一方面,在青少年晚期或成人期,家长同样需要在个体自我发展的思考和规划中持续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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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evelopment and Cultivating of Children’s Self-regulation——In the View of Parenting Science
SUN Lei1,2,WANG Su3
(1.School of Philosophy and Sociology, 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12,China;2.Key Research Base of Social Sciences Attachecl to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Rural Education Research Institute,Normal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24,China;3.School of Psychology, Faculty of Education,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24,China)
Self-regulation is an important aspect of the socialization and goal of parenting. This thesis analyz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hildren’s self-regulation in different phasis, sets forth the emphasis of parenting, and explores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Self-regulation;Children;Parenting
[DOI]10.16164/j.cnki.22-1062/c.2015.06.050
2015-02-1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11YJC190018);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科项目(201138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1JJD880008)。
孙蕾(1978-),女,吉林吉林市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讲师;王苏(1988-),女,辽宁海城人,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
G44
A
1001-6201(2015)06-0254-05
[责任编辑:何宏俭]